「四」可而止
四大公投的結果是:
可成案,難過關,到此為止吧。
姑且名之「四可而止」。
沒有人喜歡輸的感覺,
這點我尊重,
但是有些人輸不起的言行,
多少也應該「適可而止」吧?
例如,有位原本準備
看好戲的市長對結果失望之餘,
就對媒體説:
「人民從選希特勒
到選梅克爾當領袖,
需要社會的進步」。
毫無疑問,他在暗喻
小英總統是希特勒。
他對她怎麼不「爽」 -
噢,奇怪,看到這個「爽」字,
不知為什麼,我就爽 -
是他家的事,不關我事。
但是將一個在德國(豈止德國)
只有正面評價的台灣總統
暗喻成屠殺
六百萬猶太人的殺人魔,
只因兩個人剛好都曾和公投有關,
這也實在太超過了些。
一如往常,這次,
他依舊不知道,他在說什麼。
但是,在他被幹譙有理之前,
作為台灣駐德代表,
我有義務先提醒他。
再說,我也不會隨便看到一條草包
著藤條的東西,就説
「從草包著滕條到首都市長,
需要社會的進步」,
只因為這條草包
著藤條的東西
剛好157公分。
嗯,-
或許不是「四可而止」,
而應該是「木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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