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釋出農地 活絡經濟」

一一二年四月四日《經濟日報》社論「釋出農地 活絡經濟」,主張大量釋出農地,平抑工業與住宅用地地價。主要論點:農地維持八十萬公頃,占全國總面積二二%,遠高於全球平均十一.六%,也高於日韓美,接近英國二五.三%。又高生產力的工商業和住宅發展,幾十年來增加幾倍,但農地總量數十年不變,跟不上時代的進步。從土地利用觀點,筆者不敢苟同,理由如次:

一、所稱八十萬公頃農地有盲點。依內政統計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雖達八十二萬公頃,但其中特定與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四十五萬公頃是核心農業生產區域,加上都市計畫農業區九萬九千公頃,總計五十四萬九千公頃,卻散布著大量農舍及農地工廠,實質從事農業生產比統計數少得多。因此,一○七年公告施行的「全國國土計畫」無法就農地做總量分派,但指出農地呈現嚴重破碎情形,且平均每年流失三千五百公頃以上,絕大多數為優良農地。

二、高房價並非缺乏建地供給。主計總處公布「一○九年人口及住宅普查結果」,空屋一六六萬四千宅,加上之後大量推案,粗估空屋超過二百萬宅。此外,依營建統計都市計畫人口二五二八萬人,現住人口一八五八萬人,尚能容納六七○萬人,足證住宅及商業區開發尚有餘裕。

三、工業用地必須計畫性開發。幾年前熱議工業區閒置問題,並要求經濟部工業局盤點管控及引導廠商進駐。近幾年因台商回流,導致工業用地地價大漲,但未必是工業用地不足。因直轄市及縣市持續廣設產業園區,部分甚且招商不足。此外,擴大工業生產需要足夠水電配合,許多高科技產業是高耗能耗水,以台灣當前水資源開發,難以支撐工業大幅成長的需求,電力也是。且工業用地如無適當規劃,環境汙染很難獲得有效管控。

四、農地具有休憩功能。台灣地狹人稠,都市計畫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等五項休憩式公共設施土地,依都市計畫法規定,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十%。但依內政統計,實際僅佔三.六八%,且部分尚未開闢,休憩設施嚴重不足,農地具有替代效果。

全國國土計畫推估,台灣總人口一一三年達到最高峰二三七四萬人後轉為負成長,一五○年最低減至一七一○萬人。但實際上一○九年已轉為負成長,人口快速減少,工商及住宅用地閒置更多,而農地一旦變更使用,無法回復農業生產,涉及糧食安全,豈可不慎!該做的,應該是產業持續升級。

(作者為前台灣省政府地政處科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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