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炳興草擬〈台灣獨立宣言〉

以下這段鏗鏘有力的宣言,是否可以解釋為「抵抗權」的表達?學者可以慢慢去爭論。

……為什麼台灣人只能有一種聲音?為什麼台灣人只能選一種命運?為什麼台灣人只能乖乖聽話,不能起身反抗專制獨裁的政權?……深信壓迫與奴隸存在時,為自由奮鬥是應該的。迫害與恐懼跟著時,爭取幸福是一種權利。在今天,為此努力實只是克盡天職與恢復人類的尊嚴而已。」

以上這段文字,是江炳興在泰源事件時所草擬的〈台灣獨立宣言〉中的一段話。

江炳興是誰?他是泰源事件中的五位烈士之一的知識青年。

受黨國教育洗腦的人,只知道有陸皓東、林覺民烈士(沒錯,他們的確是令人感動的烈士),但卻不知道台灣在兩蔣極權統治時代,也有很多像江炳興這樣的烈士。

今天是江炳興烈士的冥誕,他出生於1939年5月5日。台中大里人,畢業於台中一中,陸軍軍官學校第33期學生。

虔誠基督徒的江炳興,有著類似耶穌基督因義受難的情操。高中時代即不滿中國國民黨的專制極權,而興反抗之志。文史工作者林世煜曾讚譽他是「自高中時代就決死志,歷十數年不動搖的人格者。」

江炳興高中起便參與組織「台灣獨立聯盟」,因家貧決定投考軍校,計畫未來要推翻國民黨政權。1962年因事跡敗露被捕入獄。於1965年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江炳興在泰源監獄時,又與獄中同志繼續共謀反抗,劫械越獄失敗,有五人(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同遭總統蔣介石親手批示槍決,是為「泰源事件」。

江炳興於1970年5月30日被處決!他在留給家人的遺書中,盼家人以他為榮,他說:「兒至死,以天下為己任」、「懷著理想深知努力,最後乃以路途走得過遠而死,想爸爸媽媽以此念兒時,當可減少幾分悲傷」、「甚想念爸爸媽媽,但願真有來生,以求報答。死前千言萬語,不知從何說起...」

然而,他的父母到死之前都未接到他的遺書。直到台灣民主化之後,遺書始見天日。

讀過辛亥革命烈士林覺民的「與妻訣別書」吧?台灣的江炳興烈士的與父母訣別書,同樣令我裂心低泣....。

< 資料來源:李筱峰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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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筱峰

李筱峰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名譽教授、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董事。曾任《八十年代》雜誌執行主編,報社記者、編輯、主筆;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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