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解最近憲政爭議,拒吃憲法自助餐

三黨不過半的新國會即將上路,台灣將再度走向少數執政的政治局面。可以預見,將來行政與立法間的衝突,將顯著增加,大法官可能也終於可以換換口味,做出一些許久未見的權力分力相關的解釋。

這篇就來講講最近的憲法議題。

首先,是關於所謂「左右共治」,也就是賴清德任命在立院過半的藍白組閣的可能性。先說結論:不可能。為何法國的雙首長制下,左右共治可以成為總統的選項,有其憲政上的背景,但台灣的憲法並沒有相同背景。

關於所謂「左右共治」,也就是賴清德任命在立院過半的藍白組閣的可能性。先說結論:不可能。圖為民進黨總統當選人、副總統賴清德。(彭博)

 

法國第五共和憲法加入總統這個憲法機關,總統可以自主意志提名內閣總理人選,並可隨時解散國會及發動公投,給總統在體制內操縱民主程序並形塑政府的權限。為什麼法國總統願意左右共治,很大的關鍵就在主動解散國會權。畢竟容忍敵對政黨組閣,絕對是總統不得不的權宜措施,總統隨時都想要推翻這種局面,來獲得多數執政組閣的可能。而主動解散國會權,就是讓總統在任期內看民意的風向,只要風向對了,總統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來期待成為國會多數黨。另外,法國的總統就算不組閣,仍然有一些重要的實權的,例如可以主持部長會議及各個憲法規定委員會會議,也可以將重要法案及條約直接交付公投。因此,法國總統無論是否任命自己人組閣,都不會令不出總統府。

但台灣不同,台灣的總統只有儀式性權利,當然依憲法還有國防、外交、兩岸的職權,照憲政慣例可以任命相關首長。但總統只有國安會,不能參加行政院會,甚至相關部會預算也是行政院編的,所以總統如果不能掌控行政院長,就只能是個吉祥物。再加上台灣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等於總統把行政院長交給國會多數,就意味著他這四年除了剪綵外什麼事情都不能做。因此台灣的憲政環境下,左右共治絕對不會是總統的選項。阿扁當時任命唐飛當行政院長,唐飛也是以個人身分組閣,而非得到國民黨的支持與授權。

阿扁當時任命唐飛(中)當行政院長,唐飛也是以個人身分組閣,而非得到國民黨的支持與授權。(資料照)

 

其次,來談陳智菡說的,要是賴總統任命閣揆不尊重藍白的意見,那麼藍白就可以倒閣。這句話可以拆解成前後兩句,後面那句又可以分為規範面與實然面來看。一樣先說結論,總統任命閣揆不需要立法院同意,這是1997年修憲的重大變更。至於立法院不滿意閣揆的施政,是可以倒閣沒錯,但政治實然面上,立法院也會考量一旦倒閣,總統可以解散國會,是否要承擔此重選之風險。

1997年第四次修憲廢除閣揆同意權,先不談政治背景,從憲政層面來說,其大背景是1996年總統直選之後,總統有了直接的民主正當性基礎,因此將立法院對閣揆的人事同意權移除,配套則是以不信任案作為控制行政院的手段,維持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關係。雖然喪失對閣揆的人事同意權,但立法院於該次修憲獲得發動不信任投票的權限,總統則是相應拿到解散國會的權限,這不是恐怖平衡,而是動態測試新民意的手段。你要倒閣,我就解散國會,看民意支持誰。

那麼,我們再回歸政治現實面來說,有40%得票率的民選總統,他的民主正當性不會比8席的民眾黨還要低,也不會比整個立法院還要低,因為總統與立法院就是兩個直接的民主正當性來源,總統依其意志任命行政院長,這完全符合民主原則,沒有一定要尊重你藍白意見,甚至取得同意的道理。至於民眾黨陳智菡在閣揆還沒上任就嗆說將來要倒閣,妳要確定耶,妳先確定國民黨要不要陪妳倒閣,以及真的倒閣、解散國會後,妳民眾黨還會不會有8席吧。

至於民眾黨陳智菡在閣揆還沒上任就嗆說將來要倒閣,妳要確定耶,妳先確定國民黨要不要陪妳倒閣,以及真的倒閣、解散國會後,妳民眾黨還會不會有8席吧。(資料照)

 

 

最後,來談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

國情報告是憲法規定的機制,立院要邀請總統去國情報告當然沒問題。問題在於藍白要求的「即問即答」不就實質等於「質詢」?質詢與答詢是內閣對立法院負責的方式 ,這是因為憲法規定行政院長應對立法院負責,因此行政院長及部會官員有備詢的義務,透過備質詢的方式向立法院負責。至於直接民選的總統,就像剛才所說的,其與立法委員一樣是有直接民主正當性,並沒有總統要向立法院負責的道理,總統當然不接受立委的質詢。

立法委員的民主正當性沒有高於直選的總統,二者是有同樣地位的憲法機關,自然不需要透過詢答對立法院「負責」?總統依憲法,是透過四年一次的改選,對全體選民負責。想要把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搞成詢答是一點基本的憲政知識都沒有。況且誰都知道,藍白只是要把總統當成官員一樣,讓他們在那邊罵不還口而已。

所有憲法制度設計,都有其制度運作的內在邏輯,藍白的口號與訴求都是去脈絡化的憲法自助餐。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網〉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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