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在318學運十週年,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來蹭。只是提案說明裡,大概是他之前被丟太陽花打臉,說那是垃圾,因此改稱「318公民運動」。
來告訴大家黃國昌想幹嘛:
✨蹭學運,十週年怎麽能錯過。
✨騙小草,告訴他們民進黨拖了十年不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在打假球。
✨幫藍白解套,讓他們想推的服貿或其他協議,可以不用經過民進黨修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3的超高門檻。
事實是,民進黨於2019年完成修法,兩岸簽訂政治協議,須經全體立委3/4出席,出席委員3/4同意,並交付全國公投通過,才能簽署。而所謂政治協議,是任何把台灣鎖近一個中國架構者皆屬之。這完全可以取代原本倡議立法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並且是用極高門檻保障簽署過程獲得民意充分授權。
然而,藍白選前拋出重啟服貿議題,竟說經濟協議不是政治協議,因此有必要另訂監督條例,其實目的就是要繞過兩岸條例的高門檻。黃國昌版本草案,如果門檻比兩岸條例低,就是打假球,就是別有用心!
還有,別再用資訊落差騙小草了,民進黨早已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修法,誰不知道你想說民進黨擋你提案。我是覺得你可以找國民黨合作,大家很想看到藍白共推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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