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可以廢掉了

繼續替國防部護航啊,當全台灣都沒人當過兵喔 


對,就是阿帕契姊這件事。雖然筆者很想說廢掉國防部,但現實來說這沒有太平洋彼岸的點頭,還是沒辦法做到,只能癱手說無奈,在體制內一定程度的去改革。
 
首先,就法的觀點來說,司法系統是沒啥錯的,畢竟認定601旅是不是要塞的權限在國防部手上,所以當國防部表明不是,檢察官也沒辦法硬著用要塞堡壘法去辦。
 
這其實也不難懂,601旅是不是要塞,要由國防部認定,勞乃成帶出去的軍品,以及拍照的照片,到底是不是機密,也必須由國防部認定。講直白一點,就是國防部擺明要護短,堅持要保住勞乃成的退休金,司法機關還真的沒轍,因為依法論法,國防部若都表明不是要塞、不是機密,那當然沒有違法的問題。所以就變成很輕的問題,像是未經通報讓人進入營區,這大概就是衛哨小兵被禁假,相關軍官申誡了事。這依照當時新聞的力道,以及民眾的認知來說,當然是感覺被裱很大。
 
但再怎麼說,司法方面就沒轍了,讀者也就別去罵司法機關了,國防部這種轉移焦點的能力倒是很厲害,全部的問題都出自軍事單位,但被罵的都是司法人員。
 
既然法律上問題不大,那這篇要談什麼?也沒什麼,就是一般的常識而已。
 
全台灣包括筆者,當過兵的有幾百萬人,國防部這件事情從頭到尾在幹嘛,我們怎麼可能不知道。不過就是國軍一慣的做法,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你說筆者怎麼能夠這麼武斷?很抱歉啊,去問問當過義務役的幾百萬人,大概九成以上的都會跟你說一樣的答案,就是包庇。
 
我們不談機密與否,或是601旅是否該為要塞的討論,因為這要講下去就很好笑了,國防部除了用自己是軍事專業去從頭唬爛到尾,騙不了我們對軍事有些微研究的人。
 
我們來談談洪仲丘之後的現實,就是全台灣感同身受,志願役軍士官可以為了小事整死義務役小兵,而真的出了事,有關係的軍官全部都可以閃過,不用賠錢也不用關,拖過一天就一天,一皮天下無難事。
 
一個小兵,帶了一隻非智慧型手機,啥米鬼機密照片都沒,連非機密的照片也沒半張,結果就被關禁閉到出人命。一個軍官勞乃成,帶了一群自以為是貴婦的朋友團,就可以進入一般人根本進不去的營區,還可以參觀數以億計的軍品設備。照片也顯示,勞乃成還會帶頭盔回家,參加Party之類的,結果現在啥事都沒,國防部還要洗新聞說以色列要高薪聘他。
 

 
是當我們做過兵的是白癡嗎?這就是包庇,就是從上到下有人要保住這些人,擺明就是靠關係硬撐過去,結果身為國防部的上級單位,總統到行政院都置若罔聞,好像這是不值得提的事情。
 
別再扯說勞乃成帶走的只是沒價值的頭盔,抬頭顯示器等重要物品沒有之類。這他媽的根本不是重點,而是你一個軍官帶走軍品回家,就算有實際上的需求,你也應該是擺在安全的地方不讓他人碰觸,而不是讓人去把玩。
 
這些都是國家花錢買的,你只是依照任務需求配發裝備,裝備有沒有量身訂做也不重要,重點這不是你的,屬於軍隊國家的東西,你就是不可以拿去當私人物品任人把玩。
 
國軍已經爛到骨子裡了,這種有關係就沒關係,長官就是可以違反規定的例子太多了,隨便問一些退伍的義務役官兵,大概都可以問到好幾個。所以你說國防部用非要塞非機密護航?這當人是白癡嗎。
 

唉,罵歸罵,筆者也知道國軍不會改的,看勞乃成的姓氏大概就可以猜出端倪,而這種前途無量的軍職,向來也都是要靠一點關係才拿的到。今天真的是美國軍校優異成績畢業的軍官,回台後會被委以重任,還是抓去當翻譯?陸官系統官官相護,在軍隊中不是陸官的晉升困難也不是新聞。
 
今天要改善,砍掉不實際,看來只有找不同系統的人,政黨輪替後以整頓軍紀的名義去剷除異己了。這作法很惡劣但也是眼下沒辦法中的辦法,想要依靠國軍自我改革?
 
繼續瞎等吧,看這些有關係的軍官,依然吃香喝辣領大筆退休金逍遙過日子。而洪仲丘的墳前,草都可以長到比人高了。

< 資料來源:王立第二戰研所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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