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魚觀點

法院為何曾是國民黨開的?

法院為何曾是國民黨開的?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源自前國民黨秘書長許水德於八十四年間一句安撫黨內涉及賄選人士的話。1995年臺中市發生衛爾康餐廳火災,高達64人不幸罹難。受害者家屬控告市長林柏榕未善盡督導之職責,許水德安慰林柏榕:「法院也是執政黨的」。 但法院究竟是不是國民黨開的?這個問題,一樣要回到訓政時期來看。 在民國元年的時候,司法部曾公布法令,要求法官不得加入政黨。 1912年12月司法部訓令第16號令這樣寫:「法官入政黨,先進各國大多引以為戒,以職在平亭,獨立行使其職務,深維當官, 而行之義,重以執法不撓之權,若復號稱為黨人,奔走於黨事微論,紛心旁騖,無益於政治……查法院編制法第121條,推事(即現今法官)及檢察官在職中不得為政黨員、政社員及中央議會或地方議會之議員。」 因此,北洋政府期間,至少還努力維持司法的獨立性,不受單一政黨的操控。 但是就在1923年孫文主張以黨治國之後,1925年7月1日,國民黨在廣州成立了自己可以掌控的國民政府。1925年11月28日,廣州國民政府修正法院編制法第12條,刪除「為政黨員、政社員」字樣,解除法官、檢察官加入政黨之限制;緊接著又制定許多政府機關研究國民黨黨義的條例。   關於這一段歷史,歡迎參考小弟之前寫的「國民黨如何奪取中華民國」(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7339825.A.72F.html) 1928年8月,政府公布《政軍警各機關工作人員研究黨義暫行條例》;1929年1月司法院、最高法院據此公布《國民政府司法院職員研究黨義細則》、《國民政府最高法院黨義研究會暫行規則》。             1929年6月國民黨第三屆二中全會決議表示:「司法官吏的任用,必須以深明本黨主義為標準。」 當時,司法院長王寵惠表示:「以黨治國,無所不賅...為法官者,對於黨義,苟無明澈之體驗,堅固之信仰,恐不能得適當之裁判。」之後於1932年擔任司法院院長的居正也曾為黨化司法辯護:「在『以黨治國』一個大原則統治的國家,『司法黨化』應該是作家常便飯。」 當時的「反革命」案件審理,在程序上採「人民陪審制」,「25歲以上中國國民黨黨員」才有陪審員資格。司法院院長居正說,「假如採行陪審制度,使人民得參與審判,人民得與深明黨義的法官共同為正義的推敲,一方面藉人民心理反應的刺激,留心黨意的運用;他方面藉黨義的運用,矯正人民的錯誤心理。」 由此可知,南京國民政府除了在司法教育養成訓練、人事考核選拔過程中,大量置入黨義之外,另外還透過甄選、推派,使黨員成為司法人員,或使司法人員入黨。   1938年4月28日,中國國民黨第5屆中常會第74次會議函送《中央黨部黨務工作人員從事司法工作甄審辦法大綱》給國民政府,希望秘密以免考試的甄審培訓方式,訓練一群原從事調查工作的國民黨特務擔任檢察官。在國民政府時期第5、6屆法官班中,有約126名國民黨特務系統人員透過此管道成為檢察官。 在1939年1月13日,國民黨所給的公文中這樣寫: 中央為培植檢察官之人才,以應非常時期需要起見,注於27年5月中央第74次常會決議,甄選中央黨務調查工作之人員發交司法院法官訓練所嚴格訓練,畢業後派往各地擔任檢察官。 逕啟者,案據法官訓練所所長洪蘭友呈略稱,中央黨務工作人員,從事司法工作甄選及格人員,甲種班原報到者,計劉仲策等22人,現將以種班鄧純等20人提升該班,共計42人,至以種原報到者,為109人,除鄧純等20人提昇甲種班外,共計89人,付呈正式名冊,請鑑核分別被案,再甲乙兩班受訓人員。 當時的合格名單如下: http://bit.ly/1XkePNX 當時這批司法人員包含第一任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蔣慰祖、1946至1947年擔任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長、1969年至1986年擔任台灣最高法院檢察長的王建今、第2、3屆司法院大法官王之倧、前台北地院院長曹偉修等人。 除了司法人員的認知以外,國民黨也從制度著手,讓司法更容易被控制。 1955年,中華民國政府創設司法官訓練所,隸屬司法行政部,採行集體化、類軍事化的管理措施,延續訓政時期的黨化司法政策,推動「黨義教育」,在司法官訓練所課程中增加「法律哲學」、「黨義判例」、「黨義擬判實習」等科目。直到1981年司法官班18期,仍有國父遺教(三民主義研究)、總統蔣公行誼等政治性思想課程。 在案件分發上,當時法官事務分配由院長決定,院長可以決定將重要案件交給誰承辦,控制案件成果;宣判前裁判書必須送閱(箱子送閱),以利干涉裁判、控制判決結果。舉例來說,前台南高分院院長希魯曾下條子,要法官就已決定判刑的案件「再開辯論」,暫緩宣判。 至於國民黨干涉司法最好的例子,就是雷震的自由中國案。   雷震創設自由中國雜誌社,1960年9月1日,《自由中國》第二十三卷第五期刊出殷海光執筆的社論〈大江東流擋不住〉,聲言組黨就像民主潮流,是無法阻擋的;9月4日清晨,警備總司令部以「涉嫌叛亂」為由拘捕自由中國發行人雷震、編輯傅正、經理馬之驢、離職員工劉子英。 雷震被補後,蔣介石關注本案發展,數度召集黨政軍高級幕僚開會。在9月20日,蔣介石指示要儘速辦理。蔣介石還問當時的警備總司令部司令黃杰,「判決書何時可以擬就?」黃杰回:「預計10月6日可以擬妥,8日可呈閱。」 9月26日,檢察官以叛亂罪提起公訴;10月3日,警總高等軍事法庭公開審訊,當日審結。 第二天,也就是10月4日,黃杰與司令李立柏、審判長王有樑、檢察官蔡墨卿晉見蔣,蔣一一垂詢,還要蒞庭檢察官報告。10月6日,蔣介石訓示「辦案有如作戰」;8日,蔣介石召集行政院長陳誠、總統府秘書長張群、司法院長謝冠生、司法行政部長鄭彥棻、檢察長趙琛等黨政要員在總統府舉行判決會議,指示雷震「刑期不得少於10年」、「覆判不能變更初審判決」。 最後10月8日下午,軍事法庭宣判。     http://www.drnh.gov.tw/ray/download/pdf/book3/3-49-200.pdf 從這個案件就可知道,司法曾經是國民黨的囊中之物,「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並非虛言。 時至今日,台灣已經歷經民主轉型,司法當然也有一定程度的改革。 比如,有些戒嚴時期的法令已經遭到廢除。但可惜的是,當年有許多判決是依據這些法令所作出,但解嚴後,這些判例卻沒有廢除。 最有名的判例,是最高法院35年特抗字第21號判例。這個案例原先是依據民國35年時候的《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做出的判決,被最高法院選為判例後,卻拿來拘束《刑事訴訟法》,嚴格縮限再審的條件。就算《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已經遭到廢除,這個判例卻依然保有效力。   一般來說,提起再審的理由之一,是要發現新證據。但根據最高法院35年特抗字第21號判例,這個「新證據」必須是「當時已經存在」,「審判時未經注意」。 以鄭性澤案為例,卷內有一張相片證明槍手所在位置地面沒有血跡,而原判決認定鄭性澤中槍後走過去開槍,沒有提到為何地上沒有血跡,這張相片可以證明原判決的說法與事實不符。辯護律師團依據這張照片聲請再審,但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這張照片已經在卷宗中,所以不是「新證據」。 這個1946年訂出來的判例,定了兩個相互矛盾的條件。他要求「新證據」,又要求「當時已經存在」,但是「新」通常代表「以前不存在」,這樣相互矛盾,導致了台灣法制裡再審的高門檻,成為司法救濟難以跨越的高牆。 這個判例,直到今年4月,刑事訴訟法420條修正後,才遭到廢止。除此之外,可能還有許多依據獨裁時期的法律做成的判例,持續影響台灣的司法。 在人的方面,也仍然有很大的問題。2011年,法官法立法完成,法官法15條第一項規定:「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任職前已參加政黨、政治團體者,應退出之。」 於是,司法院在2012年舉行法官退出政黨活動,當時退出政黨的法官比例依據法院的分別,比例如下: 最高法院                               55% 最高行政法院                       50%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64% 高等法院與所屬分院           32% 高等行政法院及智財法院   29% 地方法院                               18% 由此可知,職位越高的法院,加入政黨的法官比例就越高。 不過,雖然司法官退出政黨,但是因為沒有落實轉型正義,那些曾是當權者劊子手的法官、檢察官,有許多仍在司法機關工作,而且早已是所謂的「學長」。而司法獨立的努力,卻讓司法從當權者的左右手,成為擁有權力的自走砲。 轉型正義的重要性,從目前在法務部擔任政務次長的林輝煌就可看到。在1979年的美麗島大審上,林輝煌擔任起訴的軍事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控美麗島雜誌社「以合法掩護非法,假借爭人權、爭民主、爭自由等口號,發表偏激言論,詆毀政府,分化團結,并故意滋事,製造衝突事件,『長程與短程奪權計畫』兼施,以遂其非法顛覆政府目的。」而這樣的人,居然在離開軍職後,長年擔任司法官訓練所(後改名為司法官學院)所長,還多次獲法務部推薦為大法官候選名單。 司法官訓練所也是很具爭議的問題。目前司法官訓練所隸屬於法務部,每個法官、檢察官考上後,幾乎都要進去受訓。在司法官訓練所,法官與檢察官一起訓練,造成法官和檢察官「院檢一家親」的荒謬狀況,且也形成如同軍隊一樣的學長學弟制。司法官訓練所的課程傾向複製司法機關文化,重視裁判書格式撰寫,群體性養成,訓練課程安排少有司法改革、法官倫理課程。結果,培養出來的司法官就容易成為缺乏獨立思考、自主判斷的意願或習慣,反而往往依循體制內遊戲規則,選擇向權力靠攏,凡事逆來順受,成為順著體制往上爬的乖乖牌。 而,法官、檢察官的升遷,分別由人審會、檢審會決定。人審會幾乎由法官組成,雖有外部委員,但因席次不足,沒有人事決策權;檢審會全數由檢察官內部自行組成。美其名是司法獨立,但事實上由於沒有落實轉型正義,台灣的法官、檢察官升遷容易掌握在年資較高的法官、檢察官身上。這些司法官經歷威權時期,對於人權等民主思維較無概念,卻掌握著司法官的晉升。 於是,法官的升遷不看人民訴訟權保障、裁判品質,檢察官的升遷不看定罪率、上訴維持率,一切升遷只看年資、期別、辦案績效、意願、恩怨。加上檢察官升遷遭到法務部強力控制,導致檢察官要仰承上意辦案,還有「辦案就是要辦大案、要起訴」、「無罪就是要上訴」的濫訴文化;而法官方面,多數法官在乎、重視,就是在法官間的名譽競逐,凡事依循體制的遊戲規則:待人謙恭、不與人爭執,注重績效管考、自己的案件辦好,別管別人的案件。 這樣的法官、這樣的檢察官,自然在面對案件的時候,不會去思索人權、不會去思索無罪推定,而容易思考「學長希望我怎麼判、怎麼處理」的方向。那些屈服於上級要求的司法官,自然也容易升官。 偵辦311、324、411案件的檢察官有許多都已經升職了;而九月政爭時也發現,王金平有能力打電話給檢察官,影響檢察官偵辦案件。 當然,檢察官的升職有可能是法務部長操控或和檢審會分贓的結果,但不爭的是,無論檢察官、法官方面,從價值觀而言,就如同其他公務人員,較傾向國民黨,而控制這些人升職的人,又有許多是未經過轉型正義、在威權時代,作為獨裁者鷹犬的司法人員。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也許是,也許不是。但如果沒有經過轉型正義,我們的司法體系恐怕離民主仍有很長的距離。 司法要轉型正義,大致上要在幾個地方下功夫。 首先,法官、檢察官的司法官訓練應該分開,機關地址也應該分開,避免院檢一家親的狀況繼續發生。在制度上,應通盤檢討台灣的司法制度,降低「人治」的色彩,以制度防範人性在司法中的濫權,引入更多的人權思維。對於相關的法律、判決,也要通盤檢討,把那些依據戒嚴時期法律形成的判例、法律廢除。對那些曾經踐踏人權的司法官,應該要就他們曾經犯下的錯誤進行審判,並在重新訓練以前,不得繼續擔任司法官的職務。 唯有痛定思痛的轉型正義,台灣才能擁有符合民主期待的司法。 參考資料: 戰後初期臺灣司法接收 http://dspace.lib.ntnu.edu.tw/handle/77345300/42136 荒唐的再審制度(張娟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404/34135581/ http://pastebin.com/Z6Df8aWZ 本文許多論點引用自林孟皇法官於104年6月27日在台北律師公會所發表的「台灣的司法改革與轉型正義--從課綱爭議與刑事再審制度修法談起」演講簡報。
台灣賦格 2015-11-28
朱玄餿水油竟然都合法!

朱玄餿水油竟然都合法!

  昨天頂新無罪一判決,幹聲載道,怒氣沸騰,這種用惡質劣材做出食用油,大發利市的敗行,竟然沒有違法,那天公地道何在?   我們可以罵法官不食人間煙火,法匠誤國,縱放罪人──幹!最好沒有收人家的扣扣。也可以罵檢察官辦案粗糙,找的證據沒有一刀斃命──幹!最好沒有大放水庫。更可以罵法律規定不周,漏洞比蓮蓬頭還多──幹!最好沒有國民黨睜一眼閉一眼。   司法改革談了二十多年,馬統五年前提賴浩敏、蘇永欽去主管司法院,也說要司改,結果呢?尸位素餐,只知掩護馬恩公,至今仍讓法匠當道,恐龍橫行,拿著法條當聖經,把是非善惡的價值作賤。   檢察系統更問題叢生,沒罪的阿扁要辦到有罪,明明觸犯搓圓仔湯條款的朱頭,卻不起訴偵結,上下一氣,視法律如無物。如此玩法心態已然傷害法治,更何況辦案能力受人質疑,難怪人民滿口法客法客,只有蠢人才會把檢調當成是非標準。   台灣的法律千萬條,不合時宜有之,不完善有之,立假的有之。像眷村改建條例第24條:「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過去我們都依此條說王如玄違法,但法匠會說此條只限制屋主不得交易質借,沒有限制別人不能購買,也就是賣者違法,買者無罪,一如罰娼不罰嫖那樣。結果這一條變成趁火打劫的買者強迫榮眷五年後交屋的致命武器──你不交屋,就舉發你違法,告你違約,最後你什麼都沒了,還得吃上官司。   軍宅在五年閉鎖期內,不得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等於是「違禁品」,但條例卻弄成是賣違禁品有罪,買違禁品無罪,這算那一門子的法律啊?!如果這種法律不修改,購買毒品也應除罪化了。   從朱玄餿水油竟然都合法的結果,告訴我們,法律不是真理,司法不一定公正,檢警律未必伸張正義。於是司法這東西就只是司法而已,只是一種訂有規則的社會遊戲,當你需要時可以利用這遊戲來爭取利益,別人也可以利用它來處罰你。它是民主社會必要的遊戲,卻從不曾完善到如同天理、無上律令,所以法律之外,還要講情講理講價值的實感。   司法不可或缺,但一定要改革,而且不可能期望國民黨,因為六十年來他們習慣干涉司法、知法玩法、惡法亦法、苟且敷衍、因陋就簡、掩耳盜鈴、唯利是圖,從不曾針對台灣急迫解決的問題去積極處理,坐擁過半立委也不願提出理想的方案。   像國民黨這種最喜歡「擺爛」的政黨,只有撲滅,才是王道。 2015.11.28  (圖片來自靠北議員臉書)
台人 2015-11-28
頂新一審無罪?!

頂新一審無罪?!

【頂新一審無罪?!】 有句話說:「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補路無屍骸」,對比今年因為幫助窮困人家辦理後事,還要被內政部認定違法罰款一億的愛心協會,販賣黑心油的頂新一審判決竟然無罪? 不過,最厲害的是頂新還是總統馬英九後援會的副會長,而且連馬英九都曾說過「頂新是台灣的補藥」呢! --- 頂新魏應充 是馬英九競選連任時的全國工商團體後援會副總會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TUJC89Rc3Y 吃毒當吃補? 馬英九:頂新是台灣補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5/488007/ 頂新劣油 檢方求刑30年 魏應充一審無罪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36103 免費喪葬助貧 違法恐罰一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14/36326636/
台灣賦格 2015-11-28
四年磨一劍 蔡英文勢在必得

四年磨一劍 蔡英文勢在必得

記者陳慧萍/特稿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自四月宣布參選以來,民調一路領先,迄今聲勢不墜,在副手陳建仁投入選戰後,更是勢如破竹,勝選幾乎已無懸念;對手揶揄蔡英文「躺著選」,事實上,蔡英文徹底記取上屆敗選經驗,下足苦功,兩岸、副手、不分區名單,當年哪裡失分,這次就在哪裡討回來,蔡英文四年磨一劍,即將獲得甜美成果。 民進黨英仁配參選正副總統。(記者劉信德攝) 兩岸、副手、不分區都加分 蔡英文二○一二年大選,在兩岸議題上提出「台灣共識」,因把所有決策留給「民意」,被美方視為不夠負責任,也無法讓各界相信蔡英文有辦法維持兩岸和平;這次蔡英文提出「維持現狀」,承諾具體明確,不僅順利通過美國這關,也接連在美日取得外交突破,獲得七成以上民調支持,成功翻過一個大山頭。 在上屆被K得滿頭包的不分區名單,蔡英文憑藉著在黨內定於一尊的氣勢,徹底貫徹主席意志,擺脫派系掣肘,讓政治組代表降到最低,更強勢讓大老退位,成功說服選民,她有決心也有能力進行「世代交替」,蔡英文又翻過一個山嶺。 而陳建仁這位超優質副手人選一出線,更以傲人學經歷、抗煞實戰經驗,及渾然天成的暖男形象,讓英仁配魅力四射,蔡英文當年副手身陷爭議陰霾,早已一掃而空。 不過,黨內過早瀰漫勝選氣氛,對候選人並非好事,由於對手積弱不振,頻頻失血,民進黨內不少輔選幹部已有輕敵之心,驕氣浮在臉上,作戰不思進取,只想持盈保泰、「穩穩地贏」,未來選戰階段,難保不會犯下不該犯的錯。 大選剩下不到五十天,各黨都已正式啟動,百年老店國民黨,面對生死存亡的危機感,不可能不做最後一搏;蔡英文自詡做足準備,就要真的撐到最後一刻。 本屆大選,是台灣史上最接近國會政黨輪替的時刻,蔡英文面對民進黨很有可能完全執政的歷史契機,最後關頭,不能不小心為上,步步為營,錯過了,只能徒留遺憾。
陳慧萍 2015-11-28
黑心有理 頂新無罪

黑心有理 頂新無罪

  頂新飼料油案廿七日一審判決出爐,根據彰化地方法院的新聞稿,法官認定頂新一干人無罪的理由,是因為檢察官所採樣的油品當中,重金屬即使超標,但在精煉後就會去除。而這樣的見解卻跟去年七月的大統長基案,二審法院判處高振利十二年有期徒刑、罰款三八○○萬元的標準差異極大! 按照大統案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一○三年度刑智上易字第十三號)刑事判決要旨,「食品衛生管理法業於一○二年六月十九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六月廿一日生效,依修正後之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食品攙偽、假冒行為,均屬犯罪行為,而不再以修法前的『致危害人體健康』為必要;…衡量食品衛生管理法之體系、各法條規範間之立法目的,且凌駕立法者當時之立法目的之綜合考量,該法對『攙偽』、『假冒』行為之處罰,既經修法不以『致危害人體健康』為必要,則解釋『攙偽』與『假冒』自不以『致危害人體健康』為必要。」 也就是說,按照去年大統案二審判決的見解,食品衛生管理法於前,食品「攙偽、假冒」須「致危害人體健康」始予處罰,但在修法生效後,不需要「致危害人體健康」的要件,只要有「攙偽、假冒」的行為就屬犯罪行為。 不過按照今日彰化地院的新聞稿,法院仍然著重在檢察官於二○一四年十月十日、廿三日採樣的油品中,重金屬是否可於精煉程序去除,也就是還在審酌「是否致危害人體健康」,法院顯然忽略了在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生效後到頂新遭查獲的這段期間,頂新有沒有任何「攙偽、假冒」的行為?假使有,按照大統案二審法院的見解,不需要討論重金屬的問題,就是犯罪行為,為什麼頂新這次無罪?假使根本沒有查,法院的判決理由就必須對此提出完整說明。 (作者為永社公關委員會副主委)
李彥賦 2015-11-28
何忍消費關廠工人

何忍消費關廠工人

  前勞委會主委、同時是婦運出身的王如玄,出任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後曾公開表示,「關廠工人是心中最掛念的案件」,而這週,在廿三日率北市立委登記與廿五日登記參選時,都遇到國道收費員與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組成的「關廠工人」聯合抗議,王如玄卻回應,「我是出來承擔的」。 在廿三日的激烈推擠中,一名女性聲援者遭警察甩出摔倒在地,王如玄蹲下關切的影像及當下的「承擔說」廣為流傳,但我們只要簡單的檢驗她的所作所為,就會發現這些全是謊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勞委會以超過兩千萬的預算聘請八十位律師向關廠工人提告,最後訴訟纏身的工人艱辛抗爭、甚至臥軌,才終於爭回公道,前幾日王如玄卻說:「告工人是情非得已。」 二○一五年十一月廿五日,絕大多數由女性組成、因國道BOT給遠通,而被關廠的國道收費員來找登記參選的王如玄表達訴求,卻被拒之在蛇籠拒馬外,而事後王如玄也未對相隔僅僅一道牆的勞工抗爭做任何回應。 一路從「告工人」到「當副手」,王如玄依然不願承認向工人興訟的錯誤,而且面對收費員抗爭,她同樣選擇了漠視「關廠工人」的訴求;與其說王如玄是為了承擔照顧弱勢勞工與基層女性的責任而出線,不如說她是受黨徵召承擔黨的責任,並且成全個人利益爬上副總統候選人的高位!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與國道關廠案的收費員,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已經看多了像王如玄這樣的人:鎂光燈前操弄著華麗的演講稿,心裡想的卻是自己的政治生涯,在選前尤其是如此。我們必須認清政客爭的與勞工爭的必然不同,勞工上街頭抗爭要的從來不多,他們只是要靠團結的力量鬥回被剝奪的權益!相信全台灣各行各業的受僱者也早看破政治人物的各種神話和謊話,正如王如玄從未掛念過「關廠工人」案,即使真的有,也是掛念案件對她自己的影響,而非案件中受壓迫的工人。 (作者為台大大新社成員)
吳俊奇 2015-11-28
黨產新玩法

黨產新玩法

  國民黨竟在二○一六年前,利用「黨產」成立民族、民權及國家發展等三個基金會(其他尚有未曝光者),引發外界質疑涉出脫黨產。而朱立倫居然回應媒體,是要「做公益」!還說因是黨捐贈的基金會,自然由黨務幹部負責擔任董監事,簡直令人瞠目結舌! 「黨產歸公」的處理過程,長期未符社會期待,爭議性又高(像國發院土地買賣、三中等的黑箱作業),甚至主其事者還一再踐踏承諾,猶反其道而行,每年尚有達廿餘億元收益,而且從未見國民黨運用黨產作重大的急難救助或伸援弱勢團體等,遑言現在才來「做公益」,唬弄國人,誰會相信!? 台灣自民主化後,早已非「黨國」政治型態。但自二○○八年國民黨國會過半,加上「雙首長」制,竟使得總統的權力,遠超過總統制的民主國家。反使馬英九「完全執政」,透過黨政平台運作,讓「黨產歸公」淪為「泡影」。像比較公開的價值兩百數十億的中投公司標售,以老K政商關係,竟然可以一再流標,簡直匪夷所思!結果卻藉此又每年多賺了廿多億元(紅利)。其他政黨根本難望其項背! 如今更神奇的是,把具有爭議及訴訟中的黨產劃歸到欣裕台名下,居然還能另成立民族、民權及國家發展等三個基金會。根據國民黨去年十一月公布的黨產調查說明報告,欣裕台的總資產有五十二.七六億元,總負債○.一二億元,淨值為五十二.六四億元。 其實,國民黨所屬的基金會,名目繁多,有的還屬不同類的智庫,即便二○一六年換黨執政,或國會三讀通過「政黨法」或依法處理國民黨黨產等,而選舉也大敗特敗,但馬朱核心人物照樣擁有黨產鑰匙,況且敗選可諉責「罪在黨員不團結」!因此,只要有糧草在,照樣能招兵買馬,另起爐灶,兩岸的「國共論壇」,就是最好的靠山,豈能奈何! 諸此,若用「民主」看待老K核心,完全是不搭調的,他們只是「利益共同體」,重「利益分贓」罷了。只要黨產在二○一六前「安藏」妥當,國民黨核心還是照樣能「有吃有喝」,照樣能豢養一群「黨奴」,照樣能重建山頭,與老共交往。 是以,若在二○一六年前不能嚴格監督「黨產」,輿論把關,旦旦而伐之,或追查去處,那麼到了二○一六年就更難處理了。 (作者曾任國民黨代表)
董森霖 2015-11-28
勉從政者以民為先以蒼生為念

勉從政者以民為先以蒼生為念

  朝野政黨先後完成正副總統參選登記,不分區立委名單、區域立委候選人也各就各位,明年一月十六日投開票的大選即將開跑。民主選舉,堪稱政治的期末考,用功的不愁過不了關,不用功的可能緊張兮兮。過去七年多來,執政的國民黨政績奇慘,國計民生一落千丈,國內外都預料政黨輪替可能性高。執政者競選承諾嚴重跳票,重大政策與民意背道而馳,結果把台灣英明領導成黯淡無光。日前,他還想藉由馬習會的重藥挽救選情,但不僅無助於執政黨換柱後的沉淪聲勢,甚且招致美日等盟友「一中暴衝」的質疑,不啻是雪上加霜。 二○○八年,同樣執政兩屆的扁政府,爆發重大弊案,引起民意憤怒。因此,雖然扁政府執政期間,台灣經濟表現,民眾就業所得,各方面都優於當今景況,依舊讓馬英九獲得壓倒性的勝利。在民心思變之際,馬英九高喊「我們準備好了」、「馬上好」,給人民六三三的美麗憧憬。然而,上任不到一年,這些吹漲的氣球全都消風了,整個台灣從此向下墜落,至今還見不到底。可見,馬英九根本沒有準備好,國民黨最有能力拚經濟也是畫虎爛,而他七年來霸凌民意的言行,尤其凸顯這個人沒有資格從事公共事務! 一九九六年以來的總統直選,一再說明有志從事公共事務者,絕對不能僅靠時勢造英雄,而是需要長期的自我磨練,包括道德操守的自我要求,對民之所欲的深入體察。有了充分的準備,一旦受到民意付託,也才能陳力就列服務人民,為國家社會注入正向力量。假使從政之前,缺乏這樣的自覺要求,隨波逐流爭名奪利,突然有一天莫名其妙天降大任,那麼,偶然性的暴起極可能接著是破壞性的暴落。更可能的是,過去隨波逐流爭名奪利的作為,被攤在陽光下之後禁不起起碼的檢驗,於是人格破敗,無法獲得民意信賴。 眼前便有一個例子。王如玄的投資理財,最近一一浮出來。朱立倫認為,王如玄的投資,就一般市民來說,「真的無可厚非」,法律上也允許。王如玄說,自己是一名律師,對自己的要求,以前都是用法律來判斷。他們都同意,現在要選副總統,要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看,必須受到更高的道德標準檢驗。可惜,這樣的說詞,等於自曝沒有做好準備之短。言下之意,朱王似乎都認為,從政之前,競逐大位之前,只要最低限度做到不違法,也就無可厚非了;一旦從事公共事務,為了社會觀感,才需要講求道德標準? 老實說,持有這種心態的人,本來就不適合承擔公共事務!一個學有專精的專業人士,投資理財到垂涎國家照顧弱勢之政策標的,幾乎可以稱之為現代版的「國之賊也」,這樣的人後來鑽進政府部門,會突然變成勤政愛民照顧弱勢嗎?這比駱駝穿針還要難吧!這麼多年來,許多從政者把隨波逐流爭名奪利的習性帶進官場、議場,很少考慮到為國為民興利除弊,反倒是利用職權、資訊、實質影響力,將「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發揮得淋漓盡致。那些人,幾曾因為身為公僕而就提高了操守? 扁政府、馬政府如過眼雲煙,明年的新政府、新國會,能夠面目一新嗎?能夠真的把人民看做主人嗎?我們希望,新政府、新國會能夠有志一同,完善台灣的民主法治,讓陽光穿透社會與國家。特別是,身為領導人,既要以身作則,也要嚴格選才,組成「人民優先」的團隊。在社會上便已崇尚正義者,進入國家比較可能無欲則剛、公而忘私,站在服務人民的角度看問題。在社會上便知法玩法狗苟蠅營者,如果手握國家公權力,往往是小人窮斯濫矣。於是,執政再度失敗。此一教訓,愈有機會執政者,愈應該自我警惕。
自由時報社論 2015-11-28
王如玄的待罪之身?

王如玄的待罪之身?

  朱立倫的反攻大業佈局,讓人摸不著頭緒,棄柱應該也沒有打算要贏,但明明是必輸之局,按理副手應該打安全牌,怎麼會千挑萬選找出一位最凶險的搭檔? 朱立倫不是政壇小白兔,再不濟也是馬英九之後國民黨最耀眼的權力繼承人。不料去年底國民黨大敗後,朱卻整個「走鐘」,在幾次關鍵佈局中,手段拙劣,動機可議,引發黨內大反彈,甚至民眾也看不下去,注定國民黨崩解的命運。 王如玄被一路追殺,民調崩盤,但朱立倫仍維護到底,「瑕不掩瑜」都說得出口,令人不得不懷疑,王如玄之所以入選副手,會不會只是承擔敗選責任的代罪羔羊?讓朱避過了選後的清算,保留實力謀取黨主席與二○二○大選。尤其,國民黨立委選情若未如預期悲慘,朱便還是國民黨唯一希望所在。 不過政局發展往往出人意料。選後國民黨主席之爭,一般認為馬習會後,馬重新奪回黨權,乃順理成章。卻忽略了馬任內的劣政與無能已是定論,再回鍋任主席無異請鬼拿藥單?而王金平既無膽參選總統,又為了不分區第一名折腰,性格柔弱,欠缺開創格局,更是黨內鐵衛軍黃復興的頭號要犯,黨主席之位,根本不用多費心思。另外,朱則無論如何巧辯,仍無法洗刷敗軍之將的罪名,再謀黨主席之位,名不正言不順。 反倒是那位韜光養晦的吳先生,在大選後可說毫髮無傷,如果打著勤王,收拾殘局的大旗,黨主席之位落入掌中,並非不可想像。只是,國民黨政情變化已是茶壺裡的風暴,再也影響不了大局,無論何人奪權成功,也像是困在紫禁城裡的後清小朝廷,終究只是自爽而已。﹙蘇多﹚
蘇多 2015-11-28
馬英九的殺戮戰場

馬英九的殺戮戰場

  除非精神科醫生診斷馬英九有病,否則我們只能推定他指鹿為馬的惡習是別有用心。最新的例證:他露了口風,曾跟習近平提到一個中國原則,「一國兩制」,並指馬習會是「另一種形式的和平協議」。 這不會是口誤,因為「一個中國」是他的主張,編造是他的慣技。 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兩制」是現實,只是台灣不接受「一國」。馬英九去「確認」捏造的「九二共識」,接受「一個中國」,使「一國兩制」成局。 不但如此,他還加碼把馬習會從「搭橋」變成「另一種形式的和平協議」,更證實他並非口誤,而是仿照虛構的「九二共識」,在事後硬說有「另一種形式的和平協議」。 他自我吹噓的「搭橋」文藝腔,學舌尼克森破冰之旅,屈膝接受中國的條件;他把馬習會比為一九四五年毛澤東由美國特使赫爾利陪同,搭專機接到重慶見「蔣主席」,恐怕蔣介石也要跳出來鞭打如此比喻不倫的不肖黨棍。 為恐嚇人民,凸顯自己,馬英九從二○○八年開始,便像失憶的老人,碎碎唸他執政已使「台海」從「殺戮戰場」變成和平大道。 「殺戮戰場」是電影(The Killing Fields)的譯名,描述柬埔寨共黨波帕當權後,學毛澤東進行血腥「改造」與清洗,殺人遍野,但「台海」雖有過對抗與緊張,何來殺戮戰場?有過兩次大砲戰的金門,並不在「台海」,而且是不折不扣的中國領土。 台灣有民主,台海無戰事,歸功於美國的預防外交與軍事嚇阻,不是因為馬英九接受被「和平併吞」。馬不知臉長,只會虛構或誇大過去情勢的嚴重,膨脹自己執政的結果,卻隱瞞付出的代價。(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景弘 2015-11-28
國民黨的淪亡絕配

國民黨的淪亡絕配

氣勢低到不行的朱立倫,在受盡「馬習會」衝擊之後,好像還嫌選票太多。現在又千挑萬選的找了一個「一屁股膿瘡的女人」做他的競選搭檔,按自由時報民調結果顯示,淪亡配的支持度只剩下13.87%,比洪秀柱的支持度還低,不知他心滿意足了沒有。  令藍營更擔憂的是,洪秀柱不甘一無所有,嚥不下被當成「磚頭」這口氣,已經在考慮出來參選區域立委。另外一條魯蛇羅淑蕾也做了同樣表示。兩個女人這一攪和,直接衝擊國民黨的立委選情,可能使國民黨在立院的席次再被壓縮,王金平想當院長的機會則更為渺茫。  值得注意的是,淪亡配的支持度既然跌落到13.87%,投票那天有多少鐵票老人會嘆息「這還投個X?」而懶得去投票,數字難以估計。所以,一但票開出來後淪亡配的得票率不到10趴,也不會令人意外。    團結為重?吃人夠夠?  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26日被問到是否參與永和選區立委?她回應時故意賣關子,表示明天登記截止日就會知道了,對此,立法院長王金平下午受訪時則表示,不清楚,大家要以團結為重。【ETtoday 新聞雲】  好個「團結為重」。  兩週前國民黨高層傳出有人反對將王金平放在不分區第一名,王金平聞之立即取消了所有的輔選行程,在家裡等候了兩天,逼得朱立倫不得不排除萬難大力挺他,將他排在第一名,還因此害黃復興的頭頭憤而請辭。請問,王金平那時候有沒有想到「團結為重」。  國民黨以正式黨內程序推舉洪秀柱為總統候選人,然後在朱立倫主導下,一陣鼓掌就通過換柱,把她拉下馬,隨後不分區又沒有安插她,活生生的逼她喝陽春西北風。現在又以「團結為重」為由勸阻她出來參選區域立委。王金平自己有得吃就好,不管他人餓死,這是不是「吃人夠夠」?   除了洪秀柱,國民黨還有幾個朱立倫口中的「遺珠之憾」羅淑蕾、蔡正元、以及邱毅,外加被勸退的現任藍委新竹市呂學樟,嘉義的翁重鈞。這些人輕則消極抵抗,拒絕輔選,嚴重起來則可能變成「恐怖情人」,得不到妳就毀了妳。羅淑蕾這兩天大炒王如玄非法購買南庄山坡地,就令人聞到一股濃濃的煙硝味。    國民黨在強盛時期,一切由領導人說了算,說你有你就有,說你無你就無,誰也不敢吭氣。但如今的國民黨已經中衰,領導人權威盡失,上下一片你爭我奪,誰也不肯吃虧。領導人手忙腳亂,給了這個得罪那個,怎麼做也擺不平。偏偏又挑了這個毛病一大堆的搭檔王如玄,無異給那些不滿的「恐怖情人」一個活生生的標靶,看來這齣爛戲還有得演,大家拭目以待可也。  附錄:王如玄的百孔千瘡: 擁有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學位。  靠炒房變22000K身價,卻說百姓領22K不少了。被封為「22K之母」【新頭殼】  號稱人權律師,卻擔任黃世銘洩密案的辯護律師。  身為勞委會主委,卻告關廠工人【奇摩】  被指是無薪假推手【民報】  不是軍人,卻購買五戶軍宅轉售圖利【風傳媒】  不只軍宅!還有礁溪溫泉小套房【ETtoday】  有5棟軍宅,卻霸占住600元房租的法務部宿舍。【民視】  購買南庄山坡地並逼迫賣主高價買回【民視】     你如果票投淪亡配,這個女人就有機會成為台灣總統。  END
coapman 2015-11-27
軍宅是一種很玄的東西

軍宅是一種很玄的東西

             最近軍宅是個很熱門的話題,我就來說明一下軍宅的買賣手法好了。首先,軍宅是以低於市價的優惠價格出售給軍人,目的是為了照顧當時軍中的一些弱勢族群,之所以會定一個五年條款,不允許取得者(軍人或軍眷)在五年內賣出,就是希望不要有人在申請到軍宅後馬上賣掉套利賺價差,而是要把這個社會福利留給真正需要的自住者,這是立這條法律的用意。                 然而,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對懂法律的人來說更是如此,手法是這樣的:                首先,想買軍宅的人會先去和軍眷屋主打好房屋買賣契約,並且將過戶日壓在五年後,雖然法律上的規定是五年內「不能買賣」,並非僅是「不能過戶」,然而實務上,購屋者和軍眷私下打好的買賣契約,只要沒有辦理過戶,主管機關根本無從知悉。這是第一步。                  再來,買軍宅的人未必會想等到五年後才搬進去,或許他隔天就想裝潢新家,一個月後就想搬進去住,因此買軍宅的人會再跟賣屋的軍眷打一份租賃合約,向軍眷屋主承租這間房子,藉以取得在閉鎖期間內房子的使用權,這是第二步。                 然而,買方也會擔心隔五年才過戶交屋,萬一這段期間軍眷屋主拿這間房子去跟銀行借款,或是偷偷背地裡再把房子賣給其他人(俗稱一屋多賣),那對買方來講會是很大的風險,因此,買方會跟軍眷屋主再打一個借貸契約,由軍眷屋主以尚未過戶的房子作為抵押品向買方「借款」,借款金額等於購屋價款,如此一來,軍眷屋主可以在當下立刻拿到錢,而由於房子已經抵押給買方,軍眷屋主喪失了對房子的處分權,買方也因此獲得保障。這是第三步。                  最後,五年閉鎖期一過,房子過戶給買方,買方支付的購屋款則用來抵償(剛剛第三步提到的)軍眷屋主的借款,交易就此完成。                  透過上面的說明,就不難瞭解為什麼有人買了軍宅後不但沒背債務,反倒還會擁有債權。此外,從實質面來看,上述三項契約訂定後,軍眷屋主可以馬上拿到錢,而買方也立即獲得房屋使用權並剝奪了屋主對房子的處分權,如此一來,實質上就與立即的買賣斷交易幾乎沒有差異,不但五年的閉鎖條款被架空,也失去了當初立法的美意。                至於這套手法有沒有違法的問題,這就是個很大的學問了,從條文上來看,既然規定五年內不得買賣,那在閉鎖期內簽定買賣契約當然是違法,問題是根本抓不到,經年累月下來,類似的交易早已多不勝數,如果今時今日法院認定這種期約交易違法,買賣契約係屬無效的話,那麼會有很多當年賣得便宜的軍眷屋主會跳出來主張當時的交易契約無效,想把房子要回來,而那間房子恐怕則已經轉了好幾手,現在的持有人也極可能已非當年的購屋人。如此,勢必造成相當大的動亂,也將付出極大的社會成本,於是當法律面對到現實時,低頭的自然只能是法律。                  本來,軍宅申購價與市價間的價差乃是政府對弱勢者的補貼,然而價差的利益卻也免不了招來盤旋的禿鷹,或許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的投機者可以大聲宣稱自己沒有違法,然則我想說的是:不把選票投給妳,我也絕對沒有違法。
antibluer 2015-11-27
看看台生到中國是保什麼險

看看台生到中國是保什麼險

  字級: 作者:林弘展(大學兼任講師、臺大博士生)     陸生納入健保問題,近日成為朝野攻防的重要議題!陸生帶給筆者的印象,普遍都是乖巧且認真,他們有奮發向上的理想及向學精神,是值得老師疼愛、同學敬愛的好孩子!     身為大學兼任講師,我真心關懷這群陸生孩子,但我更堅持真理與對等及尊嚴!因此,將陸生納入台灣的保險制度實施對象,我力挺到底!但若將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實施對象,除非,中方也用相同的條件對待台生,否則這不是台灣這群立委想要透過立法強制處理該走的路。     兩岸之間,一直強調的平衡點叫「對等」與「尊嚴」,所以,在此大前提下,我們從「對等」與「尊嚴」的立場,來看看台生與陸生面臨醫療保險問題。     我們先來看台生在中國求學面臨的醫療保險問題!中方在2013年宣佈,自該年9月起,開放所有在大陸就讀大學、研究所的台灣學生,都可自費享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這種「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專為無業人士、老幼殘病和學生量身打造的「醫保」,繳的錢雖少,但限制卻很多,是中方從A到E五檔次醫療保險中,最陽春的醫療保險。     台生適用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屬於重症才會給付的醫保,也就是重大傷病制的醫療保險。因為此類醫保採「超出門檻支付制」,亦即在規定門檻內的醫藥費,由患者自付,醫療費用超出門檻者,由醫保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至於小病就得由患者自掏腰包付錢。     台生在中國適用的醫保,剛發病需要就診時,必須到社區型醫療院所進行初診治療,如有轉診必要,得由該初診醫療院所開具轉診證明,才能到更高一級的醫院就診;若病情好轉,又得回初診醫院就醫。     在境外醫療支出給付方面,中方的「城鎮居民醫保」沒這個機制,但台灣全民健保卻可核銷境外醫療費用。     台生面臨的就是這類的陽春醫保,也因為這類醫保與台灣全民健保的「福利」相較之下,落差太大,許多台生在中國求學,寧可投保商業保險,以求生病時自保,也不願去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那麼看到這裡,國人是不是秒懂了,我們台灣的子弟到對岸去所面對的是這類的醫療保險待遇,那大陸學生來台就讀,為何我們就得動用立法讓他們能享受台灣的全民健保機制。     筆者認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行政部門要擬定相關的權利義務都要透過立法,既然政府想照顧陸生的人道立場,又要兼顧讓國人能認同的公平正義原則,那何不由政府擬定陸生團體保險實施方案,替陸生在台醫療問題,弄一套比照台生在中國受到中方「照顧」的「陸生版的醫保」,再送立法院通過,這不就沒爭議了,就讓立委諸公婆們好好去處理「泡麵何處買?」選民服務就好,為何得要勞駕他們去搞陸生納入台灣健保的強行闖關行動呢?     「對等、尊嚴」是我們在處理兩岸事務念茲在茲的防線,台生在中國面臨什麼樣的醫保待遇?陸生在台灣就比照辦理,在台生與陸生就醫保險權益上,堅持「向中看齊」,這就是「對等」,「對等」做到了,那才叫「尊嚴」。 人家拿「陽春麵」搪塞我們的台生,我們卻想要送「豪華Buffet」伺候陸生,這種「吃不好也吃不飽的陽春麵VS吃到飽的豪華Buffet」概念,我們可玩不起!畢竟,現在可沒那種「吃人一口、還人一斗」的好事,要是有這等好事,也是強國「讓利」給我們,怎會是我們替強國子民謀「福利」呢?
林弘展 2015-11-27
解放軍赤化台媒,東森電視淪陷?

解放軍赤化台媒,東森電視淪陷?

希望之聲電台節目主持人靜汝 近日自海外媒體爆出準備收購台灣最大的電視平台之一《東森電視》的美國公司有中共軍方背景的合伙人後,引起了海內外和台灣輿論界的一片嘩然。旅美政論家曹長青先生在接受希望之聲國際電台記者靜汝採訪時,就此發表了看法。 記者:美國DMG娛樂公司執行長敏茨(Dan Mintz)要以6億美元收購台灣「東森電視」,引發爭議。雖然出資人是公司總裁個人,然而外界多懷疑這是中共意欲進一步掌控台灣媒體。你怎麼看外界的這種質疑? 曹長青:首先,敏茨跟北京當局關係相當好,美國彭博社談到他的公司,曾以「中國的」DMG來形容。美國重要商業雜誌《富比士》則以「好萊塢的中國先生」來描述敏茨。可見這位美國投資人的中國背景之深厚。 二是敏茨的好萊塢娛樂公司是中國大陸公司的海外分支。敏茨和中國解放軍背景的肖文閣(原名肖文革)等人在中國共同創辦「DMG控股娛樂集團」,這個公司的官方意識形態色彩濃厚,曾為慶祝中共建政60周年拍攝的知名影片《建國大業》的主要投資和出品人。這部影片配合共產黨的宣傳,詆毀國民黨,是一部扭曲歷史的宣傳品。這個公司的董事長肖文閣還在影片中客串飾演了國民黨將領何應欽。另外,肖文閣和敏茨的公司還參與了《建黨偉業》的影片,直接歌頌共產黨。這樣濃厚的中共宣傳背景的公司主要合伙人要收購台灣媒體,當然其政治背景令人質疑。 三是這個公司的中方主要創辦人肖文閣解放軍的背景已被他本人證實:就《建國大業》接受採訪時,他說,因為自己的部隊背景,所以對愛國主義有特殊感情,把這部影片作為祖國母親的獻禮。當然實質是對中共建政的獻禮。 四是肖文閣的經歷模糊,背景非常神秘。2014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上肖文閣排名第313位,淨資產為8億多美元。但這樣一個大富豪,網上卻無法查到他的資料,不要說他的解放軍背景,連他是畢業於那所大學都是空白,被網民稱為中國最神秘的富人,在今天可以網絡人肉搜索時代,肖文閣的歷史居然可以一不清二不白。但因肖文閣的公司上市,從《新浪股票》的網頁可查到,肖文閣原為北京華泰通網絡通訊公司副董事長、北京泰門投資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肖文閣的公司後來被周永康主控的中國石油化系統(勝利油田大明集團)收購。「勝利油田大明集團」是中石化的龍頭公司之一,由12家公司組成,資產幾十億,員工數千人。熟悉中國政情的都知道,中石化不僅是大貪官周永康的領地,還跟解放軍有密切關係。 記者:東森電視如果被收購,是否意味著中共滲透台灣媒體的情況更加嚴重? 曹長青:東森電視是台灣最大的私有中文電視集團,(據維基百科)在台灣有8個頻道,海外包括美國等國家有11個頻道,加起來有19個頻道,涵蓋新聞、體育、戲劇節目等。觀眾遍及美洲,亞洲、香港、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等。東森電視最主要的是新聞台,中共可能是想通過收購新聞評論台,來進一步影響台灣的輿論。 中共統戰台灣的最重要一個步驟就是滲透媒體。早在2003年,也就是12年前,台灣的《財經文化周刊》就發表文章指出,台灣有17家媒體有巨額中資介入,其中包括平面媒體8家、電子媒體4家、雜誌和出版社5家。2003年還是民進黨執政,之後馬英九上台,傾向國共合作,給中共滲透台灣媒體更提供了方便。而且中共利用兩岸經貿,更加明目張膽地滲透台灣媒體,像2008年通過紅頂商人收購了台灣的著名大報《中國時報》,隨後中國時報的社論和言論等調子,很多像是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的呼應版。 記者:在目前外界高度關注下,你認為DMG以外國總裁個人身份購買一家大型電視網,能夠通過台灣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審查而通過嗎? 曹長青:按規定,先要經過NCC審查,然後還要報請中華民國經濟部審核,審核期最長90天。但在目前輿論嘩然、爭議紛紜的情況下,NCC已表示,要從嚴審核。其實這裡不僅有法律審核問題,更有政治問題,就看台灣的審核機構是不是認識到中共推行的「大外宣」計劃,即通過收購境外媒體等擴大中共勢力,尤其對台灣進行「一國兩制」的統戰宣傳。所以不僅是法律審核,更是政治審核。如果現在馬英九政府批準東森電視收購案,可能會引起更大輿論反彈,對一個多月後的就要進行的總統大選、國民黨的選情會有不利影響,因為這更會被認為是國共聯手出賣台灣,所以這個問題最後可能還得政治決定。 記者:現在又傳出中國阿里巴巴集團董事長馬雲將收購香港《南華早報》,這跟上面談到的要收購台灣的東森電視,是巧合,還是有共同的企圖? 曹長青:中共對境外媒體的滲透已是公開的秘密。尤其對台灣和香港。根據幾年前的統計,香港媒體界的老板有七位是中共全國政協委員。《南華早報》是馬來西亞的華裔富豪郭鶴年的家族擁有控制的,據報道郭鶴年家族在中國內地有大量的房地產和酒店業務。但關注香港媒體的會注意到,去年香港雨傘運動時,《南華早報》仍給予了密集報道,畢竟這是一份英文報紙,很多編輯記者是外國人,他們不可能完全做中共的宣傳喉舌,隨後據報道,該報的編輯等遭到撤換,現在《南華早報》已經不像之前那麼多地批評北京政府。這次如果馬雲收購了這家報紙,但等於香港的媒體獨立更加淪喪,自由度更小。因為馬雲是中國富豪中不多見的公開支持六四屠殺的,他曾說,中共動用坦克軍隊在北京大開殺戒,在當時是「最正確的決定」,可見他跟中共當局的一致。連動用軍隊殺害平民甚至學生孩子,都是最正確的決定,馬雲說這種話,真是毫無人性。這樣的人收購了《南華早報》,標志香港的新聞自由進一步淪喪。 去年台灣太陽花學運阻止了國共熱衷的《兩岸服貿協議》,等於阻止了中共的出版等傳媒機構大舉進入台灣。現在紅頂商人馬雲要收購香港《南華早報》,中國紅頂公司(並且是軍方出身)的下屬要收購台灣東森電視,無論是否是偶然,都跟中共新一輪的「大外宣」有關。 2015年11月26日 ——原載「希望之聲電台」 點擊收聽:http://www.soundofhope.org/node/673837  
曹長青 2015-11-27
國民黨炒房賺錢超開心,民眾低薪好傷心!

國民黨炒房賺錢超開心,民眾低薪好傷心!

【國民黨炒房賺錢超開心,民眾低薪好傷心!】 根據主計總處最新統計104年人力運用調查統計結果,有高達335.2萬人月薪不到3萬元,對比軍宅女王玄過頭,光靠買賣軍宅就可以賺飽荷包,還真的是身為小老百姓的小編好羨慕啊! --- 窮忙!335.2萬人月薪不到3萬元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1520749 主計總處104年人力運用調查統計結果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38807&ctNode=5624 王如玄財產申報 不動產大增存款2859萬餘元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19627 朱立倫財產申報 不到1年財產增加4千萬 http://www.storm.mg/article/74612
台灣賦格 2015-11-27
被爆料還講不清楚

被爆料還講不清楚

  因為「房市投資」(炒房?)大大打擊總統大選選情,這是台灣第一遭,真的要做個紀錄。 政府為了照顧軍眷,在民國85年2月5日制定國軍老舊眷村改制條例。同年11月4日核定眷村改建計畫,並編列預算5167億3907萬元,設置眷改基金,預定興建住宅解決老舊眷村問題。一度錢不夠,國防部還要融資借錢,計畫跟中長期資金、勞退基金、退撫基金借2122億元。所以,眷村改建,還有許多個「億」的利息錢要還的。 有土斯有財的想法,很多台灣人都有,沒甚麼錯;但是,觸碰到的是軍宅的買賣,很自然就會有爭議。畢竟,這可是編列人民的錢,還跟人民的基金借錢啊! 軍宅買賣,訪談過幾位房仲,就會知道軍宅真的太特殊,好地段的軍宅,大家都很哈。比如仁愛路上的仁愛新城,一戶的價格可以從1500萬漲到今年的5900萬,就可以知道台北軍宅的搶手程度。 想靠軍宅賺錢的仲介,理所當然知道軍宅有五年內不能買賣的規定(除了繼承之外),為了避免賣方反悔,尤其是看到房市上漲的時候,1500萬、變成1800萬、變成2300萬,心癢的受不了,一定要找律師、代書合作,用盡各種手段約束,也要避免賣方反悔的後遺症。 找買家之前,首先要有賣家名。有資格承購軍宅的「賣家」名單哪裡來?當然就是一門學問。如果不是國防部承辦人員、或是跟軍宅興建的相關人員,誰會先知道有資格承購軍宅的相關名單、聯絡地址,好讓軍宅仲介可以去開發這些人,將軍宅拋出來賣呢? 接著,想玩軍宅的仲介,開發軍宅後,尋找買方接手,然後,把軍宅的權利當作股票或是房市紅單一樣的轉賣,在房子過戶前,可能就玩了不只一手。A把權利賣給B、B把權利賣給C的過程,軍宅的價格就一路飆漲了。 無論房子在五年閉鎖期過後有沒有過戶。如同前陣子建商很流行的紅單權利變換一般,如果這樣的軍宅玩法不是炒房、甚麼才是炒房呢?投資客也都沒有職權可以利用來施壓,但投資客就是投資客啊! 這種炒房,不只是佔眷戶便宜,更是占國家與納稅人便宜啊! 截至今晚王如玄在華視的訪問一直鎖定在自己勞委會主委上任後,說自己不「違法、沒有道德瑕疵。上任前,她的投資理財是個人行為」,也就是說,上任前的軍宅買賣,她並不想談。 如果這不是刻意避談,甚麼才是刻意避談呢? 要選正副總統大位的人被爆料不是悲哀,日本首相、美國總統,被爆料的多的是;真正的悲哀不是被爆料,而是被爆料還講不清楚、說不明白吧!  
徐嶔煌 2015-11-27
三軍「統」帥姑息共諜案?

三軍「統」帥姑息共諜案?

  台灣前國防部軍情局上校羅奇正,日前因「匪諜罪」被判十八年徒刑定讞,對照美國盟邦以色列間諜波拉德,被關卅年才得以假釋,令人感嘆台灣的司法真是「仁慈」,但真相是如此嗎? 先看美國以色列間諜波拉德,只是約僱的美國海軍情報署情報分析員,由於是猶太裔,認同以色列為他另個祖國,提供情報給以色列,額外「月薪」也只約兩千美元,可見不是什麼「大咖」間諜,但被破獲後,被處無期徒刑,關了卅年,日前才在長期政治運作下獲假釋,但仍不得去以色列當「凱旋英雄」,而要在美國繼續坐「電子監」。 而台灣的羅奇正是軍情局上校,被共軍吸收為匪諜後,交付的情報,居然包括軍情局派赴中國情報員名單,這等於要陷我方軍事情報員於死地,也等於要把軍情局「拆解焚毀」,是情報界前所未有嚴重的叛國事件。依「陸海空軍刑法」非死刑即無期徒刑,而軍院歷審均判無期徒刑,轉移一般法院亦然,但在高等法院更二審時,考量他有「自白」犯罪過程及「犯後態度良好」,改處十八年徒刑,得到最高法院支持而定讞。 比較美台兩間諜案,波拉德是洩密給美國最好的盟國以色列,內容無甚了了;羅奇正是出賣軍情局派往敵國中國佈建的情報員名單,根本是把我方軍事情報員「往死裡打」,判幾個死刑都不為過,居然還可先判無期徒刑,再以「犯後態度良好」抽象理由,改判十八年徒刑定讞,關九年即可假釋。 綜觀近年台灣軍人或退伍將校,涉及共諜案,均獲輕判結案,司法的輕縱,是否反映三軍統帥姑息的立場態度?或是真的「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果如此,國防部可以解散,也不用大費周章搞募兵徵兵和爭取軍購了。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伯仁 2015-11-27
國民親財聯手 全民荷包失血

國民親財聯手 全民荷包失血

  歷經兩屆國會八年時間的「廣電三法」,昨天立法院朝野協商破局。王院長裁示,好幾個黨團(其實就是民進黨與親民黨)都主張交由下屆的新民意處理,所以本屆立法院不再協商。 廣電三法並非意識形態之爭,而是攸關財團利益分配與人民收視權益的民生法案。長期以來有線電視品質低落,全國五百多萬用戶卻被迫每月付五、六百元高額費用,購買許多根本不想看的頻道節目,早已累積改革的殷殷期待。 三年多來,「廣電三法」修正草案歷經委員會公聽會、審查會、四次召集委員協商及王院長五次黨團協商,審查程序絕非草率。尚未達成共識的僅剩黨政軍條款、分組付費及無線免費必載三議題。上一次協商結論更說好,無法達成共識的部分,以表決方式處理,對人民負責。無奈卻在最後關頭,硬是推翻先前協商所累積的共識,讓過去三年多的努力付諸流水,令人深感遺憾與憤怒。 遺憾的是,原本應為人民權益把關的政黨與立委,卻向資本家低頭,企圖讓黨政軍借屍還魂,回到廣電媒體;更抵抗分級付費制度,將法案拖到下屆國會,讓全民荷包繼續失血。憤怒的是,多位過去從未參加過朝野協商的立委,昨日竟不約而同出席,頤指氣使,唱作俱佳,假協商,真杯葛。 向來以「喬功」著稱的王院長及柯總召,亦順水推舟,有志一同「破功」,讓協商破裂。總的來說,協商結論就是讓全國五百多萬收視戶繼續付全餐的錢,卻只吃B餐,成全電視業者繼續收取暴利。 回顧過去一段時間,本應扮演媒體公器角色,應利益迴避的衛星電視業者,頻頻透過少數公民團體放話,阻擾法案;再對照今年6月初,媒體大亨在晶華酒店夜宴政黨人士來看,廣電三法背後,政商運作之痕跡斧鑿斑斑。台聯三位委員終究敵不過國、民、親、財四個團體之聯手。 本屆立法院屆期還有兩個多月,職司監督行政院的立法院,在國會改革聲中,不再協商廣電三法,卻急著協商大選前停會。王院長所領導的立法院如果不能「做好、做滿」,形同自我限縮立法權,浪費民脂民膏,成為立法怠惰的看守國會,如何對全民交代。 廣電三法一路走來,就像一場已經打到第九局的職棒冠軍賽,眼看就要有結果,怕球賽結束,損失龐大利益的人,便找人鬧場,主張下個球季,雙方換新球員重新比賽;而裁判竟然同意,裁示下個球季換人重賽,還要觀眾重新付錢買票。 此時此刻,我們以沉痛的心情要求,立法院應依職權行使法第七十條第四項之規定,公布11月25日黨團協商全程錄影、錄音、及文字記錄,讓全民看看政黨與立委在為誰服務。 我們也謙卑的要求,蔡、朱、宋三黨總統候選人,正視電子媒體產業壟斷現象,公布自己的廣電政策,向人民說明為何要阻擋延宕多年的廣電三法修法。更呼籲民眾,用選票打破立院兩大黨分贓的局面,將政黨票投給第三黨候選人,讓多元力量在立法院爭取全民利益。 (作者為前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員兼組長)
王元廷 2015-11-27
 玄之又玄 玄過頭

玄之又玄 玄過頭

  朱立倫和王如玄登記參選後,王提供財產申報資料給媒體,只說資料非常清楚就走人,獨留發言人說明軍宅及購地,閃答所謂經貿新城第六戶軍宅。 真的都是合法?自己買宅、地為什麼不自己澄清,開記者會,公布房地產買賣契約、稅單、借據,有這麼難嗎?發言人代為說明,不是當事人做的辯白,有公信力嗎?涉及違法炒房、逃漏稅與參選人道德檢驗,怎可用負面選舉來搪塞。 至少有以下三點質疑: 一、閉鎖期五年的軍宅買賣,已經違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買賣不動產獲利要課徵所得稅,即使房屋未過戶即轉手的權利移轉,也要按實際獲利申報所得繳稅;以家人名義購屋,出資者與登記者不同,僅以債權互抵,涉嫌逃漏贈與稅,柯P就因此遭國稅局查稅。 二、軍宅及購地一戶、三戶、五戶、六戶,像剝洋蔥式的爆出,只讓事實愈來愈難釐清。發言人說「王的公公具有農民身分,合法購買山坡地」,卻因王在《台灣勞工》專訪時曾提及打算退休後自住;板橋健華新城的軍宅也稱,那是他們夫妻兩人將來退休可居住的唯一不動產,明顯說謊。 三、炒房涉及爭議事情多,高獲利但也高風險,買賣若逼原地主以高價買回,王夫妻分別是律師、檢察官,會否利用職權知法犯法、藉勢藉端。 面對質疑的態度決定高度,領導人的危機處理可看出膽識,沒說謊不代表全真實;沒違法不代表合法合理,當事人愈想逃避,大眾愈想窺探,一直叫嚷對手抹黑,無法替自己澄清,唯有第一時間真誠以對,有錯就道歉求諒解,才是領導人的高度,柯P面對MG-149的質疑,馬上鉅細靡遺公布,贏得信任也贏得選戰。 (作者從事營建業)
林清淵 2015-11-27
中國打壓台灣藝人 台灣補貼陸生健保

中國打壓台灣藝人 台灣補貼陸生健保

  馬總統呼籲,希望陸生在台一樣享有健保,這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須經立院通過,國黨立委賴士葆表示:朝野無共識,就表決;吳育昇也說:民進黨若反對,就是反對人權普世價值。筆者不懂,不將陸生納入健保就是反人權?那請國黨立委諸公,看看中國人是如何在糟蹋我們台灣人的人權! 二○一三年歌手張懸在英國曼徹斯特演唱,見到來自台灣的學生拿著中華民國國旗,面對群眾說:這是來自我家鄉的國旗。就這麼一句話,張懸原計畫在北京的演唱會,就被取消了;今年十一月南韓女團「TWICE」台灣成員周子瑜,在南韓節目上拿著國旗,竟然被中國網友狂罵,引發南韓網友不滿回嗆:「她是台灣人,當然拿台灣國旗、426欠打嗎?」歌手盧廣仲原月底要在東莞音樂節演出,被那位過氣藝人舉報盧反服貿,支持台獨,中國網友就嗆要到場抗議,丟雞蛋、潑糞,就這樣演唱會也被迫取消了! 「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藝人在海外捍衛自己國家尊嚴,何錯之有!只因觸犯了中國禁忌,就封殺了他們的演藝生機,這不是在糟蹋台灣藝人的人權嗎?去年九月政大辦陸生迎新會,代表校方的學生說:歡迎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卻當場遭陸生嗆這樣介紹不得體,更有陸生對台生代表豎起中指,來台求學陸生竟如此囂張,如此目中無人,竟要將陸生納入健保,筆者就不服氣! 台灣健保原本入不敷出,行政院為了彌補黑洞,開徵了二%健保補充費,好不容易充裕了健保資金,行政院因而提高開徵門檻來減輕人民負擔,現國黨立委順著馬意,扛著人權普世價值大旗,要將陸生納入健保,陸生又沒繳過稅,憑什麼用我們納稅的血汗錢去補貼他們的醫藥費! (作者從事企管顧問業)
李明良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