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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選務機關中立、可信嗎?
○二一四罷免投票率未過門檻,中選會官員居然說出「票數雷同,罷免蔡正元應是綠營基本盤」,更讓外界懷疑選務的中立性與可信度。依據選務工作進行程序表完成各項選舉事務,是選委會的職權;而「罷免門檻高低」因為是立法院訂的、「選政」也是歸內政部所管轄,故選委會只是「選務」執行的機關,它僅是應依法中立超然的執行選務機關,其他的不該怪到他頭上。但,回顧蔡正元罷免案,一路走來,選委會故意干擾罷免行動甚為明顯:一、投票前,於連署階段時,其連署書的格式由「七人一張」,同意改成「一人一張」,之後又反悔。規定反覆,意在干擾連署進行甚明。二、連署後,於完成第一與第二階段的連署人數後,卻又針對投開票所之設置故意「減半」,由一百九十七所減為九十九所;經各界揭發其陰謀後,始酌增到一百三十所。三、開票後,因該罷免案之投票率僅二十四.九八%,未達雙二一的罷免門檻,故罷免案不成立。中選會官員卻公然對媒體說出「去投票的多為民進黨基本盤」。原本應該中立的選務單位,卻有上述諸多干擾罷免行動的荒謬行徑,難怪外界會懷疑「選委會是藍的在操縱」。(作者為退休教師,台中市民)
汪周銘
2015-02-17
用違憲的法律起訴太陽花
北署對太陽花學運的三大案件起訴一一九人次,即便不論這些行為,能否以和平抵抗權來為阻卻違法之事由,但關於起訴罪名,恐皆有商榷之餘地。尤以去年四一一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來說,檢察官主要以集會未經許可經命令解散而不解散罪來起訴主事者。惟問題是,針對此等集會須事前許可之規定,早經大法官宣告違憲,檢方以之為起訴依據,實有濫權訴追之嫌。依集遊法第八條第一項,針對室外的集會遊行,不僅須於事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且依據同法第十一條,竟列有六款不得許可的事由,如第二款的「有明顯事實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或者第三款的「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者」等,凡此用語,既模糊且空泛,就易造成主管機關的恣意與專斷。更值注意的是,根據集遊法第三條,如此重大的許可權限,竟是賦予警察機關來行使,更易讓人與警察國家相聯想。尤其在遇有緊急性、偶發性集會遊行之場合,根本不可能為事前申請。而像四一一事件,其抗議對象就是有許可權的中正一分局,則於此時,就算有時間申請,也肯定遭否決,致更暴露出許可制的荒謬性。故於去年三一八學運期間,大法官所做出的釋字第七一八號裡,針對集遊法未將緊急性、偶發性集會排除於事前申請許可之部分,就宣告為違憲,並限期於二○一五年一月一日失效。而大法官限期失效的宣告,原本是避免法律立即失效所帶來的法律空窗期,以讓立法與行政機關能為完整的修法與配套。只是如此的緩衝期,卻被司法實務者解讀為修法前仍屬有效的詭異見解,實讓人莫名所以,也促使大法官在去年十月,做出釋字第七二五號解釋來否定此種謬誤。故於現今,立法院完全不理會大法官的違憲宣告,致未對集遊法進行任何的修正,已屬嚴重的立法怠惰。惟既然大法官宣告限期失效的時間已過,不管有無修法,集遊法中的違憲條文就確定是無效且不存在的法律。則檢察官以之為起訴依據,不僅有違罪刑法定,也等同讓惡法繼續來箝制人民的集會結社權。(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台灣永社理事)
吳景欽
2015-02-17
從太陽花大審 看外來政權殖民台灣
殖民的特徵是人民受外來者統治,而外來者「屬於」或「心繫」另一國家…宗主國。殖民者制定法律,但這些法(包括憲法),多是為統治及宗主國利益而存在。不願受殖民的人民,若起身反抗(註:如公民不服從),即依「法」處治,稱為「法治」,美麗島事件即是其代表作(註:遠者有228事件)。當時美麗島的一批人挑戰戒嚴法,結果被扣以暴民,交軍法審判,若無國際聲援與壓力,那些參與者可能早已是殖民統治者的刀下亡魂。35年的歲月過去了,台灣也進行了一段民主化改革,政權也已輪替過,但殖民統治的大架構與餘黨仍在。2008年趁陳水扁總統之失政,中國國民黨復辟。復辟後的中國國民黨,「黨就是國、國就是黨」的黨性沒有絲毫改變。明知與大經濟體(中國)的結合,只有利於一小撮財團與政商,不利於小經濟體的台灣,仍貫徹黨意,迎合北京意旨,與中國簽署包括ECFA、服貿在內的十九項協議。影響所及,使台灣的資產、技術、人才逐年加速流向中國,留下台灣22K悶經濟,台灣勞工薪資退回至十六年前水準,房價、物價卻年年高漲,民不聊生。ECFA是以經濟交流互利為幌子,實則是透過「大經濟體(中國)吸納小經濟體(台灣)」的市場原理,完成「中樞(中國)-邊陲(台灣)」的經濟殖民架構協議,終極目標是以經濟併吞台灣。服貿協議即是ECFA協議的補全版,只要生效,中國就可憑其龐大人口及資本入島入戶,建立綿密的樁腳組織系統,掌控台灣的政治命脈。是以服貿不只是經濟議題,而是七分政治三分經濟的政治議題,經濟上它是國共的「弱台」政策,政治上更是「滅台」政策。(註:服貿問題不僅是「黑箱作業」而已,它大不利於台灣人民及台灣經濟,國人必須注意此點)馬政府為實現馬習會完成「終極統一」的施政目標(註:這就是殖民統治的表徵),不惜踐踏民主憲政的常規,傷害台灣人民共同的未來,以黨意用30秒強行通過「弱台、滅台」的服貿協議,激起了一群青年做出捍衛台灣核心價值,救己圖存的行動。這毋寧是義舉,應予讚許與褒獎(註:學運擋下服貿後,台灣經濟雖然緩慢但顯已復甦中,外資對台亦信心大增,買超台股4577億,可以明證),但馬政府竟然將青年學生衛國的行為,視為犯罪,稱之為暴民,此種做法不但令人不齒,其思維幾與三十五年前的美麗島事件如出一轍。突顯了台灣仍處與外來政權統治的次殖民時代,也證明了馬政權雖然名義上是民選,實質仍然不脫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的本質。(作者曾任第一銀行總經理、董事長及總統府國策顧問)
黃天麟
2015-02-17
蘇起「文攻武嚇」蔡英文
台北論壇董事長蘇起表示,以他對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了解,中共正等待民進黨掀牌,一旦總統候選人掀牌,確定走台獨路線,影響台海穩定,習絕不會被動因應,一定會在「選前」,「主動」出手,且讓台灣「有感」,華府也會有動作。至於軟或硬?軟中帶硬或硬中帶軟?蘇起說很難預料,可能單方行為,也可能透過美國或其他方式。最後總結:「對蔡英文是不利的」。蔡英文才剛宣布參加總統黨內初選,馬上就接獲「文攻武嚇」的警告,而且是來自曾擔任中華民國陸委會主委及國安會秘書長,還因自行定義創設「九二共識」,引發多年爭議的蘇起,令人匪夷所思。「主動出擊且讓台灣有感」,聽起來真的讓人「很害怕」。不知蘇起的發言是「有所本」或只是個人政治上的想法?如果是後者,應該是想利用中共打壓台灣不同聲音,充其量屬於低劣及反效果的選戰伎倆之一,不值得一提。如屬於前者,恐怕就有進一步討論的餘地。台灣本來就有多元的聲音及主張,連馬總統也曾表示,「台獨」也可作為未來選項之一。現在才只是初選階段,候選人尚未提出新的兩岸政策,蘇起憑什麼先發制人,是否獲得中共的暗示?如果台灣人寧願充當中共的傳聲筒或打手,無風掀起波浪,如何期待兩岸和平發展?(作者為公務員,新北市民)
陳安文
2015-02-17
抗跛腳 先從反擊自己做起
去年九合一選舉後,彷彿自此被全國人民在政治鍵盤上delete(刪除)掉的馬總統,最近上媒體自我宣達:「上任至今改善兩岸與國際關係,只要身為中華民國總統一天,沒有跛腳或看守問題。」面對執政頹勢,「我會反擊,我會讓情勢變好!」聽到國家元首要在所餘一年三個月最後任期努力奮起,大家理應擊節鼓掌才對,不料連國民黨高級幹部都驚呼:不要再下指導棋;言下之意似乎:與其困獸猶鬥,不如「混吃等死」少些禍害?馬英九是國民黨在二○○八年推出來的提名人,過去七年,負有連帶保證責任的國民黨人,對於當權者,不僅幾未善盡規勸直諫的義務,甚至惡聲幫腔、在國會淪為舉手部隊,現在民心盡失、執政失敗,國民黨卻以為採取切割法,就可以一刀卸責?天底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就如馬英九強調的,他現在還是總統,我們願意秉於一貫的立場勸告:民選首長在主政後期令不出宮門就是跛腳(lame duck)的開始,待新總統選出尚未就任前,依照國內外憲政運作的慣例即進入看守(caretaker government)狀態,因此這是很大的問題,並非沒有問題。這些問題可以解決,但是要先認清問題的本質,才不會搞錯「反擊」的對象。馬英九的核心問題是什麼?可以從其總愛標榜「上任至今『改善』兩岸與國際關係」來找答案。過完農曆年假後的元宵節,對岸的中國馬上就要把M503航路片面劃到海峽中線來了,這個侵略性行動到現在馬政府拿不出辦法,也成為剛交接的陸委會新主委夏立言上任後的頭條考驗。昨天中國國台辦的「中國台灣網」甚至對羊年的兩岸關係指手畫腳,所謂的「推動和平發展」,竟然是把「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稱為「底線」,還教訓台灣朝野「任何時候都不能踩到」。以兩岸對峙六十多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打破默契中線,進而在兩岸交流互動上擅畫政治底線的實況看來,雙方的關係當然是惡化,何來改善?至於國際關係中最關鍵的對美工作,也走到了政經雙重挑戰的深水區,不僅前陣子的雙橡園升旗事件暫時將成「絕響」,美國牛豬叩關與TPP掛鉤引發的國內消費者意識反抗的難題。如何遊說美國牛豬業者與國會議員分開考量,增加台灣在國際經貿戰略布局中的比重,在在都在嚴峻挑戰馬政府的周旋能耐,同樣讓人不知改善何在?按照過去這些年的實證經驗,馬先生恐怕是把所謂對中、對美關係的「改善」誤認為「投降」與「讓步」的同義詞,以為只要讓交涉的對方滿意,彼此的關係即可舒緩,就是和平。這種營造假象的手法,讓其個人在兩次大選中獲利,但是卻令國家主權與全民經濟成為國共紅利的典當品,也讓台美兩國無法在擴大雙方利益交集、減少利益衝突的正面循環中找到理解的基礎,反致台灣淪落為一種類似殖民式地位的聽命角色,稍有國家意志流露,即幾度橫遭公開掌臉給老共洩慾,真正展示了蘇起「兩大之間難為小」的流亡出息。如果馬總統今後誠心要做到「我會讓情勢變好!」那麼不只要「我會反擊」而已,而且要知道究竟要反擊什麼?按照以上的清點,馬先生最該反擊的是自己。由於不再兼任執政黨主席,內政並非目前憲法所規範的元首權,因此開年後,主政者顯然必須重新理順安全、對等與尊嚴的對外關係,至少先得妥善因應中國M503航路的出招,也要智慧化解美國貿易談判的強勁攻防,以建立「兩大之間游刃有餘」的建設性小國觀。果若如此,歷史平反不是不可能。
自由時報社論
2015-02-17
台灣教育中看不見的手
這一篇要來談談學生需求的問題,雖說是大哉問,但筆者想根據自己的經驗來談談。主要是因為多半的人都沒意識到,自己大聲拿著數據檢驗的事實,往往忽略太多社會文化因素之複雜。筆者在這邊就把問題簡化一下,把學生依照升學制度,分為升學型跟技職型兩種,比較容易讓在台灣的讀者有點體會。升學型的學生有很多特點,諸如對知識的熱忱與成績的追求,平均來說求學態度也比較好,對老師來說是比較好帶的。技職型的學生在目前的國中階段正巧相反,對知識學習興趣缺缺,成績好壞並不在意,重點是態度很差,反抗性強。到這邊讀者是否有發現一個大問題,為何在國中階段就可以區分出這麼顯著的界線?這明顯是制度造成的現象,而制度不單是教育本身,還有經濟文化等相關因素在。舉兩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公教社區成長的小孩,在耳濡目染下已經養成讀書的習慣,早早得知怎樣適應學校制度,而當一個學生在郊區外勞工較多的集合住宅區成長,他接觸到的是完全不同的環境,對於學校生活之適應也有困難。把問題更加簡化一點,就是升學型跟技職型兩種學生,在他們很小的時候,對於成就感的獲得來源就已經不同了。而不巧的是,我們的教育制度打一開始就只是依照成績篩選學生,對於技職型的培養早就不合時宜。所謂的不合時宜,不光是教材本身跟不跟得上時代,最大的重點是需求不同。升學型的學生早就可以從學校成績中獲得成就感,可以透過不斷的回饋加強,此時重點應該放在教材本身是否適合,例如最近的歷史教綱爭議,就足夠讓我們去思考,究竟是要訓練學生對歷史的思維還是洗腦就好。但技職型的學生呢?不巧筆者這幾年帶這種學生最多,他們都有一些共同的特質,絕對不是天生討厭讀書這種偏見。共同的特質就是基礎數學不好,打從小學中年級就爆了,由於這階段的數學延伸到高年級數理科學習,所以這邊一旦沒學好,又沒遇到好的老師慢慢帶,父母也沒送去安親班惡補,那就真的完蛋。為何筆者說這些人智力水準並沒有比較差?多虧現在多元教育的功勞,有很多機會可以從其他方面評估學生的能耐。好比工藝家政課,有些技職型學生明顯有極佳的立體空間觀念,對於掌握烹飪與裁縫上的技巧也明顯很好,這扣除他們家庭本身可能從事相關職業,結果也是一樣。相對的,升學型學生在此的表現是相同的,在這種沒有可以反覆練習操作的項目上,筆者看不出能力在兩種學生上有差別。要說有最大的差別,在筆者個人遇到的例子中,就是對學習的熱忱,更應該說是面對挫折的容忍度,有著天差地遠的不同。筆者思考過這些問題,也與很多家長溝通過,翻過國內外的案例跟書籍,其實這找不出一個明顯的答案。但很清楚的是,在台灣這邊,低成就的學生最後多半成為技職型,他們不知道自己要幹嘛,覺得人生得過且過就好。言歸正傳,目前當今台灣教育界普遍認知的事實是,學生原生家庭的教育程度,對於決定子女教育程度的影響極大,相關因素還有經濟狀況、家庭背景、地區文化等等。但大體上來說,父母親的學歷對於子女學歷有著正相關的因素在,至於為何會是這麼有關,一般咸認是對父母教育的認知,高學歷的父母對於台灣社會重視學歷的程度,有較為清楚的認識,而且也比較知道怎樣有效率地投入資源在子女教育上。為何低成就的學生,往往家庭背景都是父母低學歷居多,這些家長就算為了孩子的成績著急,也很明顯不知所措。為何有高度學習熱忱的學生,爹娘有大學學歷以上的比例超高。這難道是智商造成的?別鬧了,任何一個在基層待過幾年的教師,都會知道不管哪一型的學生,其智力程度不會有太過巨大的差別,差別在於他們在哪些項目上有過努力。高成就的學生是早早適應學校制度的那批人,家裡也最有資源找到方法處理的那種。低成就的學生與其說是他們早就放棄學習,不如說「我的一生充滿挫折」,從小到大遇到課業困難,父母幫不上忙,就算要送安親班也不見得有錢,有錢也不見得可以找到會教的,連鼓勵小孩繼續前進都沒辦法。筆者就見到很多家長,認為這些學生本性不好,不應該花時間在他們身上,應該把資源投入到升學班之類的項目。兩造結果比較之下就是,高學歷父母的小孩,除了很誇張的以外,大部分都可以救到水準之上。低學歷家庭的除了很聰明過人的以外,大部分的都會掉到水準之下。正好就是我們現在用升學成績決定你未來的高中與技職兩大體系類型。 等等,這講了一圈好像是循環論證?是的,一點都沒錯,只要我們的制度不加以修正調整,沒去想清楚低成就學生到底為何發生,就會持續出現用智商跟基因這種腦殘理論去論證的人。這篇循環論證本身就在證明,我們的制度是在重複複製相同問題,沒有解決的方案,光是討論對錯,救不了任何小朋友。
王立
2015-02-17
蔡英文的小故事
翁翁(資深媒體工作者) 2015-02-16 21:18九合一選舉期間,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前往屏東關心新住民。(民進黨提供)蔡英文是屏東縣枋山鄉楓港人,這是恆春落山風的起點,往東就是台東、往南就是恆春半島,許多要外出打拚的人就是在此與家鄉道別,楓港早年的名氣要比枋山來得大。當然,「楓港」將來的名氣可能更大,因為這個地方可能要誕生台灣第一個女總統了。蔡英文雖然說是「屏東楓港人」,但她是在屏東出生,她的父親蔡潔生來自楓港望族,雖然早年就外出打拚,不過蔡潔生始終飲水思源,就算生意愈做愈大,卻也未曾遺忘在南方海角的那個偏郊家鄉。楓港當地人就說,過去每逢清明掃墓、過年過節,常會看到蔡家父親子帶著兒女回鄉祭祖。蔡潔生這種飲水思源不忘祖的個性,深深影響著女兒,使得蔡英文從小就時常回到楓港,對這個距離台北有三四百公里的在家鄉並不陌生。蔡家始終不忘家鄉的栽培之恩,這可以從兩個小故事略見端霓。1979年,蔡潔生曾捐贈了一座圖書館給母校楓港國小,即取名「潔生圖書館」,一直到過世前,蔡潔生都還特別交代子女要照顧家鄉的學校,蔡家子女們迄今都牢牢記住。7年前紙風車劇團啟動319藝術工程,蔡英文就曾率先捐款,邀請紙風車到故鄉枋山表演,去年紙風車再度啟動368藝術工程,小英基金會再度捐款一百萬元,邀請紙風車到恆春半島表演。「希望民進黨的綠色執政,能隨著太平洋的風向北方吹送…」這是2014年底,蔡英文風塵樸樸到屏東助選,在故鄉屏東許下的心願,選舉結果揭曉,果然太平洋的風一舉把綠色執政吹向基隆河、淡水河,讓民進黨繳出了有史以來最亮麗的成績。最南端的屏東曾是蔡英文的家鄉,也是綠色執政重要的力量,這股力量正隨著太平洋的風向北吹送。(本文原載於民報文化雜誌第四期)翁翁(資深媒體工作者) 2015-02-16 21:18
翁翁
2015-02-17
蔡主席說:民進黨的初選,不是民主
民進黨總統初選,已成「選」而不「競」的局面;黨主席蔡英文一人出線,一人獨尊,造成「同額競選」的結果。「同額競選」是不是如辜寬敏先生所痛訾的「可恥」那麼嚴重,當然能夠討論,但「同額競選」違反「民主」、「進步」的招牌,則是可以肯定的。連中國國民黨這樣的「黨國」,在第一次選總統時,都認為同額競選不足訓。一九四八年桂系軍頭李宗仁宣佈參加副總統選舉,與蔣介石欽定的孫科競爭,當時北京大學校長胡適聞訊,馬上寫信給李宗仁,表示讚同。胡適的信是這樣寫的:「前天看報上記的先生願作副總統候選人的消息,我很高興。從前我曾做〔作〕〈中國公學運動會歌〉,其第一章說:『健兒們!大家上前,只一人第一,要個個爭先,勝固可喜,敗也欣然』,…此中『只一人第一,要個個爭先』,此意出於《新約》『保羅遺札』,第一個雖只有一個,還得大家加入賽跑,那個第一才是第一」云云。李宗仁的回信,除致謝外,並「以其道還治其身」,主張胡適也應參加大總統的選舉。那次大選的曲折先不必論,胡適強調的「那個第一才是第一」,則楬櫫了「競選」的真義。真的「第一」,不只具「公平競選」的形式意義,而且有實質意義;也就是透過初選的論辯、選舉的運動以及支持者的說服…,讓出線者成為眾望所屬的「第一」,從而養成民主實踐下的選舉文化。蔡英文之所以形成「一人」現象,拜兩個「助緣」之賜:一個是在黨中央主導下,把「初選時程」大幅提前。台南市長賴清德即使有意披掛、有意角逐,也因為時間太短、無法造勢,終而在民調上大吃其虧,只好打退堂鼓;第二個就是中執會一日廿八日通過所謂「五百萬條款」的行政命令,榮總醫生郭正典有意初選,但在銀行借貸及公開募款都來不及下,只好含恨退出。蔡英文祭出「選舉儘早佈局」當「提早」的法寶,然而卻在副手人選上露了餡;蔡英文說:「現在談副手還太早」。難道所謂「佈局」,只佈「正」不必佈「副」?藍營為勝選,已在「正」、「副」上配對,可見「副」的重要;那麼「正」為何「儘早」、「副」為何「太早」?不矛盾嗎?至於登記費五百萬,郭正典抨擊民進黨是權貴黨,只有有錢人才能加入賽局。區區醫生而已,時間又短,花錢又多,誰能與高高在上的黨主席爭鋒?更且初選要大撒鈔票,也與蔡主席競選宣言所標榜的新時代的「公民社會」,背道而馳。這兩個關卡,無論是不是黨主席/黨中央刻意的技術杯葛,確實卡住了賴清德與郭正典二人。蔡英文說:「一場選舉有輸有贏,才是民主。」至少民進黨的初選,「不是民主」。(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金恒煒
2015-02-17
國恥蔡正元
蔡正元委員罷免案,總投票人數為79303人,同意票數為76737票,而不同意票為2196票,投票率僅24.98%,罷免結果為否決。由於罷免失敗,所以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蔡正元委員到明年立委改選前享有「免死金牌」。作者以明末清初思想家顧炎武一句話作為蔡正元(見圖)罷免案後態度的註解,所謂「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蔡正元委員對此回應「今天這是一場民主與法治的偉大勝利,政治詐騙集團和職業學生所推動的罷免案已被人民徹底唾棄......」。看到這,我則想以明末清初思想家顧炎武一句話作為註解「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以孟子說的話奉勸蔡正元委員,距離下次改選的戰役不遠了,「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蔡正元委員怎不想想身為民意代表會做得這麼差,差到成為台灣史上第一個在高門檻罷免下,成功通過提案、連署的立法委員?不反省就算了,罷免案失敗卻還可以大言不慚的痛罵站出來的公民?我們這樣想好了,在沒有合併選舉、無法正大光明宣傳罷免、沒有政黨奧援、里長與基層反動員,這樣的情形下,還有將近2成5的人出來投票,且有7萬6千多人站出來表態你該走了,是不是你自己該反省?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人民的參政權。如今我們的民主僅靠選舉維繫,現今的罷免與公投一樣,被50%投票率的高門檻限制,代表只要不出來投票,就是反對。所以在這次蔡正元委員罷免中站出來投票的大多是同意票,這也反應在開票結果上。但這就造成鄰居會互相注意誰今天去投票,猜測鄰居的立場,於是就算很想去投票支持罷免案也覺得算了。但這真的是民主嗎?廢除50%投票門檻,讓贊成與反對雙方各自動員,投票率自然就會提高,如果蔡正元委員真的做的這麼好,對內湖、南港的居民來說真的缺他不可,那就不要以投票門檻當靠山,否則光看數字同意罷免為76737票,不同意罷免為2196票,蔡正元委員真的對得起內湖、南港的居民?就讓沉默的多數站出來投票表態,直接用數字對決數字。另外,就是廢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明明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人民的參政權,但選舉各政黨候選人可以託播廣告、租賃宣傳車宣傳,那為什麼罷免就只能偷偷摸摸躲在檯面下進行?否則,如果今天投票題目改為「您支持蔡正元繼續擔任立法委員嗎?」,蔡正元委員現在還笑得出來嗎?選前還能故作鎮定嗎?讓我們回想第七次修憲時,當時修憲必須靠國大代表表決,而那次投票率只有23.36%,但選出來的任務型國大卻可以修憲。而這次罷免蔡正元委員投票率為24.98%,你/妳會發現23.36%可以修憲,24.98%卻不能罷免立委?(新北市民)
劉哲瑋
2015-02-16
有沒有中國時報許素惠的八卦?
作者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有沒有中國時報雲嘉南特派記者許素惠的八時間Sun Feb 15 19:56:22 2015[問卦] 有沒有中國時報地方新聞中心,雲嘉南特派記者 許素惠的八卦?? 之前雲林縣斗南鎮國二黃姓少年,幫朋友家的大人搬稻秧,連續搬了三天,結果朋友家長看他工作認真,給了他一千塊的打工費。 結果錢掉了,這位黃同學到斗南派出所去報案,一邊說一邊哭,聽得員警都覺得難過,所以給了他八百元作為補償。 結果同樣的故事,在中國時報地方新聞中心,雲嘉南特派記者 許素惠的筆下,又多出了一個所謂的警察,又多出了一個所謂的警察轉述的一個所謂的學校老師,這個所謂的學校老師,又莫名其妙地告訴警察這位黃同學是個滿嘴謊言的騙子,要警察查証一下是否真有打工領錢這件事。 先不說中國時報地方新聞中心,雲嘉南特派記者 許素惠,在未經查証,連這戶給同學錢的農家都沒查訪過,連這件事情是真是假都懶得查,就寫了這篇新聞;先不說老師將學生狀況資料告訴警察,但是警察卻告訴記者是否侵犯他人隱私;先不說記者擅自將老師與警察的談話,寫在報導内公諸於世,完全沒有考慮到當事人是個十四歲的孩子,而他家會因為這篇報導受到多少傷害, 我在前面這幾個前提之前,甚至懷疑整篇中國時報的報導,當中有多少個字有可信度,畢竟是以無恥造假,移花接木,加油添醋,指鹿為馬出名的旺中集團,旗下記者所寫的報導,我甚至懷疑是否真的有這麼一個警察,是否真的有這麼一個老師,是否真的有過這麼一段對話。 結果最後真相大白,原來黃同學真的是到朋友家扛稻秧,真的一連扛了三天,而且真的收到了朋友家長的一千元。 可笑的是,把這件事情查証出來的,不是偉大的中國時報地方新聞中心,雲嘉南特派記者 許素惠,而是雲林縣的社工。 結果這件事情一澄清,所有鄉民的怒火跟指控,幾乎都集中在一個根本連個實體都沒有的"所謂的老師"上,在一個莫須有的,似乎大家童年都受過其傷害的"老師"的形象上。甚至有人指摘另一個莫須有,虛無縹緲的警察,結果把整篇報導寫出來的中國時報地方新聞中心,雲嘉南特派記者 許素惠,好像沒事一樣,大家罵也只是罵旺中,沒人在幹譙她的。 結果事發後,中國時報地方新聞中心,雲嘉南特派記者 許素惠,偷偷把她那篇,信誓旦旦指證黃同學滿口謊言的新聞給刪除了,結果該給黃同學的公道,依然沒給,黃同學在社工訪問的時候,全家人因為那篇報導而受到莫大的傷害,對於拜訪的人,還處於莫名的恐懼中,社工還指出,引起這麼大的騷動,黃家母子三人都怕死了,希望大家讓他們的生活歸於平靜。 可能是傷害別人傷害習慣了,中國時報地方新聞中心,雲嘉南特派記者 許素惠,在刪除新聞之後,並沒有,可能也覺得完全沒有需要,針對這件事情作出澄清與道歉,彷彿刪文就是她最大的恩典了。 請問有沒有中國時報地方新聞中心,雲嘉南特派記者 許素惠 的八卦??????
KingKingCold
2015-02-16
併選玩明的 投票日玩陰的
中選會日昨緊急宣布:「中華民國第十四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於二○一六年(民國一○五年)一月十六日與立委選舉同時舉行。」看似平常無奇的新聞,除了極有可能發生的政黨輪替導致冗長空窗期的憲政危機外,似乎尚符合多數國人的預期,但其實這背後隱藏了中選會巨大的陰謀:該選舉日正值各大學期末考的前一週末,年輕學子返鄉投票的人數將大為降低,這對執政倒行逆施、為多數年輕人唾棄的國民黨將是相對有利的。圖為學生返鄉投票。(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以筆者服務的學校為例,一○二學年度上學期的開學日為一○二年九月十六日,期末考日期為一○三年一月十三至十七日,下學期開學日為一○三年二月十七日;一○三學年度上學期的開學日為一○三年九月十五日,期末考日期為一○四年一月十二至十六日,雖與一○二學年度相近,但因為農曆年的關係,下學期的開學日為一○四年二月廿四日,比一○二學年度慢了整整一週。以此類推,一○四學年度上學期的開學日將順延一週至一○四年九月廿二或廿三日,學期結束的期末考週將落在一○五年一月十九至廿三日,因此總統綁立委大選日的一月十六日,大多數莘莘學子還在為期末考廢寢忘食,回鄉投票的意願必然缺缺,而這也正是二○一二年第十三任總統綁立委選舉時中選會(主委為張博雅)無恥的鬼詐伎倆的翻版?在此呼籲中選會知錯能改,將大選日期延後一週。若中選會委員們仍執意為特定政黨服務,則國人應亟思破解之道;例如,各大學下一學年度的行事曆通常會在最近訂定,公立學校更會在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中列為報告事項,在此呼籲各大學行政人員或會議代表(校務會議通常會有學生代表)能秉持良心與正義感,將一○四學年度上學期的開學日定在一○四年九月十五日,則該學期自然提前一週結束,讓大多數學生能快樂返鄉,投下他們神聖的一票。至於暑假減少的一週,可以在該學年度寒假補放,未違反教育部的任何規定,亦不至於對老師、學生或行政人員造成任何不公平或福利受損的情事。(作者為彰化師大教授)
黃榮文
2015-02-15
論蔡正元的歷史功績
割闌尾計劃沒成功,蔡正元委員穩坐立委寶座,之前敗選的晦氣一掃而空,蔡委員的得意之態可歌可泣。另一邊,發起罷免的公民組織氣氛低迷,甚至有鄉民要集資斬蔡,對其恨之入骨自不待言。然而,如果平心靜氣想想,蔡委員也是有他的歷史功績的。那些因為割闌尾沒有成功就難過落淚的人,其實不必灰心喪氣,多想想蔡委員的歷史功績,可能更有助於跟他說掰掰的那一天早日到來。 我個人認為,蔡正元的歷史功績有三: 首先,他讓更多的人對臺灣的民主發展有更深刻的認識。大家想想看,如果不是蔡正元委員的罷免案進入最後關頭,有多少人會了解,原來在1994年的時候,選罷法到第三階段的門檻曾經只是三分之一,是國民黨在立法院提出修法,才把門檻提高到了現在的二分之一,同時要求罷免投票不能跟其他選舉一併舉行,這當然會降低民眾的投票意願。這說明了什麼呢?這說明,民主發展從來不是一帆風順的,我們往往比較注意民主進步的部分,但是往往忽略了民主也會有退步的部分。此外,民主制度一旦開始進入軌道,所謂民主建設就不再是宏大工程,而是一點一滴的細節上的爭取,例如從二分之一門檻重新降低回去。這些細節上的進步,才是民主鞏固的核心所在。感謝蔡正元,讓人們看到了下一階段民主工程的重點。 其次,他給公民力量的提升提供了寶貴的機會。這次對蔡正元的罷免活動,即使有政黨和政治人物的支持,但是具體工作都是由自發組織起來的公民自己完成的,這批人原本是上班族,對政治,尤其是繁細的法規了解不多,政治行動能力也有限。是要有怎樣的動力,才能把這些人團結在一起,打一場幾乎明知不可能勝利的仗呢?是什麼樣的決心,使得他們開始學會用“工作坊”的方式凝聚共識,用網絡整合意見,因而創造了進入罷免第三階段的奇蹟呢?還不都是蔡委員把他們氣得?!這樣的氣憤,使得很多的人開始了參與,學會了行動。而參與和行動,正是公民社會最重要的特質。臺灣公民社會的成長,怎能忘記蔡正元的功績呢? 第三,罷免行動失敗,對於新興公民力量,按理說,應當是一個挫敗,本來會使得部分人心情沮喪,對行動的意義喪失信心。歷史上進步無法持續,很多都是因為努力受挫的結果。然而,正當我這麼擔心的時候,可敬的蔡委員站出來了,他發表了一篇令人非常傻眼的勝利宣言,尖酸,刻薄,得意忘形,一丁點的風度都沒有,完全是刻意羞辱反對他的人。據我的了解,他的這篇講話實在是太刺激了,刺激到很多年輕人和鄉民咬牙切齒。結果就是,他們的斗志更加昂揚了,非但沒有沮喪,反倒更加強了行動和參與的決心。讓挫敗的人更有斗志,這不算是歷史功績,什麼是歷史功績啊?! 當然了,蔡委員的歷史功績罄竹難書,出任連勝文競選總部的總幹事,結果一舉把柯文哲推上了市長寶座,就是經典之舉。不過,比起這一舉,我上述的三條歷史功績雖然不是那麼轟轟烈烈,但是其實也意義深遠。蔡委員已經因其言行護送了柯文哲當上市長。現在,又如此這般地激發出社會的正能量。正元兄,你還真是再接再厲啊!
王丹
2015-02-16
高院與北檢揭發馬英九構陷陳水扁龍潭冤案
在 今年2月,高等法院於12日的黃世銘洩密判決與台北地檢署在13日的辜成允不起訴處分,正好揭發馬英九構陷陳水扁龍潭購地冤案的手法。首先,儘管北檢故意掩護馬,不去釐清,他在8月31日之前,是否頻頻打電話、下令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調查王金平關說案,高院仍然判決黃涉洩密等案,有期徒刑1年3個月定讞。高院的判決,就是認定,馬為教唆犯(見下表的教唆事實);下表還列出案發後、馬黃的自爆,不難窺知兩者密集通聯,次數多到馬也數不清的地步。高院認定2013年8月31日馬英九將黃世銘報告之王金平關說案,洩密於江宜樺與羅智強2013年8月31日馬英九教唆黃世銘9月1日再來報告2013年9月4日馬英九教唆黃世銘要跟江宜樺報告王金平關說案黃世銘自爆2013年9月30日馬英九在9月6日特偵組開完記者會後,又再打電話給他馬英九自爆2013年10月2日1. 看到9月6日特偵組記者會報導,發現不是黃世銘親自開,再打電話要求黃對外說明。2. 除證實原本外界已知的「8月31日及9月1日」兩次官邸會面外,之後還通了幾次電話,但次數「沒有算、不記得」。以上為例,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馬英九如何「直接指揮」特偵組辦案及開記者會鍘王金平,特偵組成了馬鏟除政敵的東廠。我們更不禁恍然大悟,為何在2008年9月15日,陳雲南會突然率領特偵組所有檢察官,開記者會公開宣示,「扁案辦不好,就全體下台」?不就是馬下令的!其次,北檢不起訴辜成允,即認定「龍潭購地案涉洗錢」之4億元,非「重大犯罪所得之不法利益」,不符洗錢法構成要件;台泥公司也表示,「當年辜成允僅單純的售地,與陳水扁無涉,且為個人理財行為,與台泥無關」。但先前特偵組卻與辜仲諒達成構陷陳水扁的「交換條件」,在起訴時、捏造「龍潭購地案的佣金,是由辜仲諒於2003年11月與陳水扁密會後決定,是由辜仲諒主導,辜成允執行。」辜仲諒與其律師在「龍潭冤案」定讞後,才在高院四度坦承,依特偵組指示、配合作偽證。既然北檢認定辜成允拿出的4億元,非「重大犯罪所得之不法利益」,不符洗錢法構成要件,以不起訴處分,那麼陳水扁與吳淑珍在「龍潭案」與「龍潭案洗錢部份」被判重刑,豈不就是特偵組與各審判重刑法官們(見下表)所刻意製造出來的冤案?辜成允當初在各審的證詞,是否也是「交換條件」後、特偵組教唆下所做的偽證?龍潭案辜成允行賄4億元,陳水扁與吳淑珍收賄3億元(吳淑珍只承認收到2億元),其他共犯收賄1億元。一審2009年9月11日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陳水扁20年、罰金1.5億元;吳淑珍20年、罰金1.5億元。二審2010年6月11日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陳水扁12年、罰金1.5億元;吳淑珍12年、罰金1.5億元。三審定讞2010年11月11日判決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陳水扁有期徒刑11年、罰金1.5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11年、罰金1.5億元。 龍潭案洗錢部份扁家取得辜成允3億元賄款,透過人頭帳戶洗錢至海外。一審2009年9月11日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未判刑。二審2010年6月11日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未判刑。最高法院2010年11月11日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發回更審。更一審2011年8月26日判決99年矚上重更(一)字第3號審判長:沈宜生陳水扁2年、罰金3百萬元;吳淑珍2年、罰金3百萬元。三審定讞2012年7月26日判決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審判長:賴忠星陳水扁有期徒刑2年、罰金3百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2年、罰金3百萬元。再者,馬英九不僅直接指揮特偵組辦「扁案」,2010年因為周占春法官以《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大法官解釋的「總統法定職權」,宣判二次金改案,陳水扁無罪,馬竟然進一步施壓法院法官,用莫須有的「實質影響力」,做出符合馬旨意的政治判決,給予重判。我們可以來看看當年11月馬對「扁案」的施壓紀錄:2010年11月5日台北地院周占春法官宣判二次金改案,阿扁無罪。2010年11月7日馬英九參加中國國民黨大台南市長候選人郭添財永康市競選後援會成立大會時指出,「司法當然要獨立,但不能孤立於社會,更不能悖離人民合理的期待。」2010年11月9日馬英九宴請司法首長時,提到二次金改案,扁家及企業負責人一審全判無罪,不符合社會期待,他說:「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更不能悖離人民對司法正義的合理期待」,他一定會與相關單位攜手,力推人民高度期待的法案早日通過。2010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將龍潭購地案三審定讞,陳水扁夫婦必須入監服刑。備註最高法院法官吳信銘等5名認定:1. 雖然沒有證據可證明陳水扁知道收款的情事,但法院採信特偵組說法,認為陳水扁不會不知道吳淑珍有收受款項。2. 法院並且自創「實質影響力」說,認定總統對竹科管理局選擇收購土地之決定有「影響力」。最後,當法官不用「實質影響力」,判林益世借勢借端貪汙無罪,林還能拿回上千萬贓款,比較前述陳水扁遭受的待遇時,「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絕不用質疑。
pfge
2015-02-15
痞子不怕雷打
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資料照片罷免案未通過,是意料中事,但是蔡正元大喜過望,聲稱這是一場民主法治的偉大勝利,說他有金剛不壞之身,誰也打不倒,並影射民進黨是政治詐騙集團,太陽花是職業學生所領導,絲毫不改其痞子本色。割闌尾運動的目的,是要伸張民意,把那些言行乖張,不把民意當一回事的民代拉下馬,或至少給他們足夠教訓。但是,這一招對蔡正元根本沒用,他從頭到尾毫無反省悔過之意,反而以嬉皮笑臉的方式,嘲笑罷免案,把公民怒吼當作一件丑劇。在這種情況下,民進黨還宣稱,人民已透過這次行動,展現公民力量,這不是很阿Q嗎?罷免的門檻太高,又不准宣傳,這些不合理的規定,當然應該設法修改。但要對付不屑議員,最有效的辦法,還是推出人馬單挑,取而代之。只要有兩、三個成功案例,就很有教育作用。蔡正元的口才能力都不錯,多年來一直想要選首都巿長,但他亦正亦邪,爭議甚多,言辭辛辣刻薄,喜歡挑釁,有時令人牙歪齒冷,他偏偏以此為樂、為榮,更讓人火冒三丈,才會名列割闌尾之首席,但是他具有痞子個性,且已不打算選舉,罷免沒在怕。罷免不通過,反而長了他的志氣,使他更為搖擺,花了那麼大的力氣,動員那麼多人,結果他未得到教訓,還反過來嘲笑公民團體。要割其他闌尾,氣勢已消,更難成事。其實,以憤青方式,高舉公民團體的大旗,對付狡詐政客,即使降低罷免門檻,成功機會仍然甚微,這是代議制度之缺陷,不是台灣獨有。割闌尾運動,精神可佩,但是痞子終究不怕雷打。唯一有效的辦法是推人直接和他對決,這次,馮光遠準備向吳育昇單挑,吳立委立刻緊繃神經,言行謹慎,不敢再張狂。
江春男
2015-02-16
英國人馬英九?
最近有人投書《自由時報》,再度將香港出生的馬英九總統的英籍問題揭出來。筆者長期投身香港英籍人士平權運動,爭取香港所有持英國護照人士均可取得英國公民(British Citizen)身份,對英國國籍法(British Nationality Act)甚有認識,可以在此向各位剖析一下,馬英九會否仍是一個英國人。馬英九在一九五零年出生於香港界限街以南的廣華醫院,根據一九四九年元旦生效的《一九四八年英國國籍法》(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48),由於馬英九並非中華民國駐香港外交人員的子弟,他出生時不論他願意還是不願意,都會得到聯合王國及其屬地公民(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簡稱CUKC)身份。在1961年前,香港的CUKC與英國CUKC在權利上並無分別,包括可以定居英國。由於香港有可能因新界租約屆滿而交還中國,因此英國在1981年修改國籍法,將因香港出生或於香港歸化而得到CUKC人士劃入沒有英國本土居留權英國屬土公民(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s,簡稱BDTC),而在中國和英國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後,由於香港不像新加坡經公投而離開英帝國,故此讓願意保留英籍人士,於一九九七年後保留英籍,英國國會於一九八五年通過《一九八五年香港法》(Hong Kong Act 1985),除聲明英女皇不再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行使對香港主權外,亦創建了英國國民(海外)(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簡稱BN(O))這種國籍。只有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換取這種護照的人,才可保留英籍。而馬英九有沒有在一九九七年前申領這種護照,這是馬英九必須向公眾交代。就算馬英九沒有申領過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不代表他現在不是英國人,因為香港有一批單憑與香港關係而取得英國國籍的人,由於種族上不是華裔,或受中國與印尼、馬來西亞東南亞國家所簽的雙重國籍協議影響,而不能取得中國國籍的華裔人士,他們因當不了中國人,就算沒領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都自動成為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甚至可以根據《一九九七年英國國籍(香港)法》(British Nationality (Hong Kong) Act 1997)或2009年修訂的《一九八一年英國國籍法》第四條B款,登記成為英國公民(British Citizen),具英國和歐洲居留權。英國不承認中華民國,理論上台灣人都是無國籍的,那馬英九會否有權可以引用此款成為英國人?而更大問題在於,由於香港未經公投便交給中國,香港英籍人士被迫雙手奉送中國,而且無英國公民權,明顯是霸王硬上弓,所以英國不給予香港英籍人士居留權是有違人權,有平權的政治及法律壓力;而因父母阻撓緣故未能取得英籍的九十年代未成年的香港人,他們不少都爭取在沒領過英國國民(海外)情況下,直接成為英國公民。萬一英國通過法令平權,馬英九突然變成了英國人,卻仍是中華民國總統,這是何等尷尬局面。雖然英國短期內通過平權法令的機會不大,但並不代表完全沒此可能性。馬英九若對台灣人誠實的話,他有責任填妥放棄英國國籍的表格,聲明放棄一切英國國籍,這樣才能徹底去當他的中華民國國民。若馬英九一天不填妥相關表格,並得英國內政部書面答覆,他的隱藏英籍問題,將成台灣人揮之不去的疑問。(作者為居港英籍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2015-02-16
張顯耀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陳為廷/島國前進發起人、清大研究生在宣布起訴參與太陽花運動的一一一名抗爭者的同時,北檢也同時宣布張顯耀案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王郁琦黯然下台。輿論視之為馬政府又一次的政爭失敗,而鼓掌叫好。但張顯耀到底有沒有洩密、有沒有危害國家安全?從檢方的不起訴理由,和近日報導來看,仍然疑點重重。從不起訴理由中可確知的是,張顯耀確實有將若干文件透過台商轉交給中國政府。但檢方認定,一方面這些文件本身只是「普通」等級,並非「機密」,比對監聽譯文與陸委會官員的證詞,也「無以斷定」張顯耀所揭露的內容是否屬於「機密」事項,難以證成調查局移送之初所指控的「通敵罪」事實;另方面,依據前國安局長蔡得勝的證詞,國安單位監聽、關注張顯耀赴中行動五年,但都沒有發現異狀,國安單位也沒有進一步偵辦,顯見張顯耀沒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但就在不起訴隔日,不具名的「國安人士」卻透過媒體有系統地放話:蔡得勝之所以做出「沒有異狀」的證詞,是因為蔡得勝「自以為」張顯耀的行動有得到馬英九的授權,因此在職期間並未將資料上呈給國安會,直到金溥聰接任國安會秘書長,調閱相關資料,才發現異狀,認為張顯耀「真的有問題」。馬英九在接受專訪時,也加碼表示對蔡得勝的「自以為」,感到「非常訝異」。應約談蔡得勝金溥聰 案情走到這裡,關鍵聚焦在:那個讓馬金覺得「真的有問題」的「相關資料」到底是什麼?蔡得勝「自以為」馬英九授意張顯耀去執行,而不向上呈報、甚至不向檢方透露「秘密行動」又是什麼?依據不起訴書,蔡得勝曾向檢方表示,呈遞給檢方的監聽譯文,就是他所得到的「所有資料」。與現在報導出來的「還有其他相關資料」,顯有出入。這可能涉及偽證罪的問題。檢方應該進一步約談蔡得勝、金溥聰釐清。 在進一步釐清之前,張顯耀案的真相,仍然卡在「國安黑箱」裡。公民只能看著蔡得勝的「自以為」、與馬金的一再「震驚」,而困惑傻眼。但不管張顯耀到底有沒有問題,我們都可以確知,兩岸協商的監督機制,是真的非常、非常有問題。回顧去年太陽花運動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訴求時,行政院提出的對應方案,就是要再加上「國安審查機制」,在簽訂兩岸協議前,先經過行政院會審查、再送交國安會進行國安審查。馬政府當時一再保證,如此便能杜絕社會提出的國安憂慮。但自張顯耀案爆發以來,這套說詞就已經被證實是馬政府的自打嘴巴──如果這套過去執行已久的「國安審查機制」這麼有效,為什麼還會讓一個你們自己口中的「洩密者」成為談判前線官員,而不察?案情發展至今,我們更可以進一步追問,若「國安人士」的說法為真,那麼,為什麼一個國安首長,還可以僅憑「自以為」,就能選擇性地呈報、偵辦案件,而總統事先毫不知情,要等到事發後,才「非常訝異」?無論如何,馬政府對自己提出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版本所做的保證,都已經不攻自破。事實證明,行政權獨大、黑箱的國安審查,必將伴隨「政治利益」凌駕「國安」的隱憂。太陽花運動將滿一年。即使經過一番震盪,新任行政院長毛治國仍表示不願撤回政院版的監督條例,將其列為下會期的「優先法案」。國民黨新共主朱立倫則至今未置一詞。月底立院開議、加上大選提名在即,監督條例預料將成為下一輪的決戰點。我們必須力推民間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確保資訊公開、國會監督、公民參與、人權保障、政府有責等基本原則。因為唯有民主,才是真正的國安。
陳為廷
2015-02-16
我和蔡正元見過兩次面
林祖儀/割闌尾計畫志工、有納稅者、非社會邊緣人台灣歷史上第二次、立委改制成單一選區之後的第一次罷免投票,在二月十四日情人節上演。當天晚上九點多,在闌尾第一名蔡正元罷免總部的人潮漸漸散去,但是數十位熱情的志工們立刻手牽著手,於大型十字路口,在雙紅燈行人過馬路的時刻,衝到路中間,排兩列深深地與大家鞠躬大喊:謝謝您出來投票!謝謝您行使罷免權!明明經過疲累的一整天,但為何志工們還是那麼熱情?曾經有一位前輩對我們說,「我深度研究罷免第三階段的戰略後,發現打選舉戰跟打罷免戰完全不一樣,因為沒有利益分配。罷免成功沒有任何好處。」他說的沒錯,我們之中不會有人因為罷免成功而獲利,反倒是犧牲付出許多私人的時間、反而是下班下課之後過得更累的去宣講掃街、可能變成被罷免者的眼中釘。但是這群夥伴站出來,推動罷免權的過程之中,獲得的利益回歸到全民。讓政治人物知道如果他們表現得不好的話,民眾能使用記載在憲法裡七十年的「罷免權」,對不適任的代議士發起挑戰,進一步淘汰選錯的、變質的代議士,不用閉上眼睛等四年。為了推動沉睡七十年的罷免權,為了理念而戰,所以即使沒有得到任何報酬,志工夥伴們持續地熱情高漲。例如罷免投票之後熱情的夥伴們還是四處謝票。例如聖誕節數百名志工不過節,在各地詢問民眾對在地立委表現是否滿意,而簽下一張又一張的罷免連署書。例如過去三百天來,颳風下雨太陽酷暑,各地的小型大型推廣罷免權的活動從未缺席。例如我們在去年十一月廿九日,創下台灣罷免史上的奇蹟,一天內三區募集到六萬多份罷免連署書,其中蔡正元選區,一口氣達到進入罷免投票的門檻。一路走來,我們真的很努力。為的是推動「全民割闌尾(爛委),罷免爛立委;可割可棄,利大於弊」。二月十四日,是永遠會記在台灣民主歷史上面的一天。這是台灣第二次的立法委員罷免投票。當天有七九三○三人出來投票,其中贊成罷免票七六七三七票,出來投票的人,高達九十六.七六%,贊成罷免蔡正元。因為選罷法的規定,如果投票率沒有超過五十%,罷免案直接被否決,所以即使投票的人高達約九十七%贊成罷免,但闌尾第一名的蔡正元委員,沒有被罷免成功。因為工作之故,所以我曾經與蔡委員見過兩次面,兩次的印象都很深刻,覺得他是個很有強大實力的人。然而他高踞闌尾投票排行第一名,並且蔡委員出席率不高、質詢率很低(上次出來質詢還引起網友搶看直播,超新鮮的),罷免投票的結果,高達近九十七%的人支持罷免,他卻能在罷免門檻的保護傘下安然度過。投票率超過五十%罷免才能成案,是非常不合理的規定,因為選舉時無論投票率多少,票多者就能代表民意;並且選舉時是雙方或多方陣營動員,然而僅特定區域選舉時,投票率幾乎難以超過五成,例如二月七日立委補選的投票率僅三四成。更何況是僅由民眾自發性的推廣罷免,並且還受到「罷免不得宣傳」的法規箝制。推動下修罷免法這是罷免法規的失敗!割闌尾計畫的下一步,將與島國前進、1985行動聯盟、人民做主,發起了四一○還權於民,補正公投法、修改選罷法的行動,我們一起呼籲這個政府,推動修法,將完善的民主體制、直接民權還給人民。在二○一五年下半年,我們會邀請所有立委候選人簽署下修罷免法承諾書。二○一六年與二○一七年要求兌現。而二○一八年,甚至可以發起割闌尾計畫2.0,跟大家說三年後,再次發動對立委的期中考。推動罷免的過程與經驗,我們都會保留、分享給全民,這是台灣的資產,因為這個權利從來沒有被成功的行使。割闌尾計畫是一個理念的社群,各地的在地夥伴,都可以自行發起割闌尾計畫,對不適任的代議士發動挑戰。最終,藉由推動罷免權,讓我們人民不用把對政治的期待只放在幾位政治強人身上,而是可以透過完善的選舉和罷免制度,「選賢與能、罷不賢與無能」,使台灣的民主更往前進。接下來,就是我們一起的事情了,全民割闌尾,罷免爛立委,我們邀請你一起來推動罷免權。
林祖儀
2015-02-16
試解密台灣基改內幕
行政院科技會報表示要擬定「基因改造科技管理條例」,以放寬相關限制,鼓勵國內基改動植物研究及生產。新聞傳開後,義美高志明總經理公開質疑,認為「勢將台灣淪落為全世界基改商業霸權最佳的基改試驗場」。高先生的臉書引起熱烈討論,一面倒地認為行政院的政策有問題。行政院發言人立即聲明,制定法律目的在管理而非推廣,農委會也表示在農業基因改造科技發展上會秉持公開透明態度,慎選發展項目。然而官方的回覆並沒有消除高總的疑慮。據官方的說法,種植基改作物並非修法的目標,而是為了進行研發,所以需要法律上的管理。我國基改作物的研發在早期經費相當多,不過成就低落,農委會已經了解其侷限,除了極少數培育基改植物的科研仍在進行外,基本上重點已轉向以風險管控為主。這就奇怪了,行政院要研發基改生物,難道要農委會重起爐灶嗎?問題可能沒有這麼單純。全球基改作物的研究重鎮在夏威夷。夏威夷以生產基改木瓜聞名於世,這幾年來被基改大廠看上,紛紛在幾個島設置基改作物試驗場。由於美國本土廣種基改作物,已經發生嚴重的後遺症,種植耐除草劑基改作物廣施除草劑,導致產生了藥劑殺不死的超級雜草,殺蟲基改作物也讓超級害蟲出現,原來的基改作物已然失效。因此基改公司再度育成抗兩種以上除草劑,以及產生兩種以上毒蛋白的混合型基改作物。這趨勢讓夏威夷人民大為恐慌,認為基改試驗田的操作會影響人體與環境健康,因此積極立法禁止基改作物的種植,使得基改大廠相當頭痛。那麼,基改大廠會不會準備尋求移師台灣呢?我國與夏威夷一樣,一年可以種植三季作物,再加上各方面的基改建設優良,可說是試驗的好場所。再者,根據二○一○年維基解密,美國在台協會積極向國內各界遊說,要讓我國成為亞洲基改科技的跳板。因此合理推測,政府對基改研發的基改建設,恰好讓基改大公司藉機大舉進軍。若是這樣,高總的質疑豈不成真,那國人可以接受嗎?希望行政院能夠公開保證,不讓外國勢力進入本國基改試驗。(作者為台灣大學農藝學系教授)
郭華仁
2015-02-16
給林佳龍市長按個讚
情人節早上,偕妻經過忠明南路,霎時一陣惡臭撲鼻而來,路過行人也一個接一個的喊臭,原來是在清理路旁的麻園頭溪。這使我想起每天必開車經過的公益路最近也在整理路面,路面重鋪柏油真的跟以前不一樣,開起車來感覺順暢舒服,每次經過都覺得換人做果然不同。河川和道路是城市的生命,但台中市的河川卻始終惡臭髒亂,首推榜首綠川,其次是筏子溪,其他雖已做改善河床現狀,卻未做好疏浚整理的責任,如今開始動起來是百姓的福氣,我們真的期盼看到周遭的河川河水清澈、河床乾淨美化,而不是一直在河橋河邊做文章。台中市道路不平也是出了名的,但是多年就是不見市政府積極作為,不知因此枉送多少條人命、製造多少次意外傷害,如今終於開始重視道路安全問題,希望除做好施工品質外,更應廣編經費好好整修台中市的所有道路。市政改革多如牛毛,但一定是要從與人民最有關係的著手,什麼地標、什麼城市榮譽感,真的都可免了!筆者除感到市政府福利人民作為外,也要幫林市長按個讚拍拍手。(作者為退休校長,台中市民)
謝偉成
2015-02-16
明鄭? 看看鄭經怎麼說!
課綱微調不但被法院判決違法,其內容很多也不符史實,我們早已揭發。今主持人又強辯,是「明鄭」治台不是「鄭氏」,促統之心溢於言表。但鄭經親口說,自古台灣與中國無涉,不知這個中國人有何話說?典籍出處是「閩海記要」。一六六三年,鄭經復靖南王耿繼茂招降書:「東寧(台灣)偏隅,遠在海外,與中國版圖渺不相涉。」明遺老黃宗羲在《鄭成功傳》也說:「台自破荒,不載版圖。嘉靖末年,海寇林道乾作亂,遁入台;都督俞大猷追之,知水道紆曲,時哨鹿耳門外以歸。道乾既逸,顏思齊勾倭屯聚,芝龍附之。」可見鄭氏是海盜集團,那裡是「明鄭」?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英國報紙報導:「六百萬島民絕大多數是中國人,歡迎和中國合併。」英國外交部立刻糾正:「台灣人是中國人,這話是中國人說的。其實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是原住民,自明以來不被中國統治。」原文如下:only because the Chinese call them Chinese!The great majority are aboriginals over whom the Chinese administration even in Ming times had little or no control.(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https://www.facebook.com/TPGOF)
沈建德
20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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