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TikTok?政院:關注美國立法進度

美國眾議院表決通過法案,限期中國「字節跳動」公司在立法後6個月自短影音平台TikTok撤資。(法新社)

 

〔記者鍾麗華、徐子苓、吳柏軒/台北報導〕美國眾議院通過立法「保護美國免受外國對手控制之應用程式侵害法案」,要求中國公司「字節跳動」從TikTok(抖音國際版)撤資,否則將祭禁令。對於台灣是否禁用?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昨表示,會持續關注美國國會立法進度,綜合考量各界意見。

國科會主委吳政忠昨在立法院指出,對於TikTok,行政院、數位部可能會提出新建議,看看如何與民主自由國家一起阻止假訊息傳播。數位部則說,涉及適法性與可行性等影響因素評估,將持續關注美國立法進度,並由行政院決定。

林子倫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回應,威權專制國家經常利用自由民主國家言論自由,例如透過社群網路等平台,操弄民主國家選舉,影響選舉結果。TikTok實際上已經變成某些國家認知作戰平台,政府已提高警覺,在二○一九年就禁止公部門使用。

數位部次長李懷仁表示,數位部已經要求TikTok比照國內其他跨境大型平台的做法,也就是爭議和危害訊息必須快速下架,並與他們建立快速聯絡機制;TikTok新加坡總部高層二月曾親自來台拜訪數位部,雙方會保持密切聯絡,也會協助其他部會跟TikTok總部建立直接的溝通管道。

數位部發布聲明說,我國二○一九年起已將TikTok列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禁止政府部門使用,國安系統近日也公開表示,TikTok資安風險已經連動到國安問題。

數位部指出,已要求TikTok比照其他跨境大型平台業者(例如Meta、Google、LINE、X等),與我國政府建立跨部會直接溝通管道,針對TikTok平台上的違法行為,以快速通道機制進行即時通報與處理。

數位部強調,是否禁止民眾使用TikTok是重大政策,也涉及適法性與可行性等影響因素評估,數位部會持續關注美國國會立法進度,並參與行政院跨部會會議,由行政院綜合考量各界意見決定。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