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菸文化園區的真面貌

誠品在松菸文創園區的案子中,其實也扮演很有趣的角色。為什麼呢?因為根據資料來看,其實早在民國94年1月10號的時候,馬英九市長執行下的台北市政府就徵求過「台北文化園區」的BOT案,當時在94年5月19日,曾經由誠品拿下「最優申請人」的資格(跟遠雄一樣)。最後,甄審期間搞了快一年,最後在95年11月29日第七次甄審會議的時候,「竟然」以「財務計畫不確定風險高」為由,廢止了誠品的最優申請人資格。但是現在,在松菸文創賺最大的就是誠品,年營業額高達十二億!可是這十二億,通通回饋不到台北市政府的營運權利金!誠品才是真正的大贏家!

為什麼用「竟然」呢?因為,無論是日勝生、遠雄,台北市政府對於財務問題向來都樂於幫廠商解決啊,特別是BOT案,從馬市府到郝市府都如此,何況甄審會議都走到第七次了,何以有機會促成的案子,竟然就這樣畫下休止符。

然而有趣的是,95年11月29日掛掉的案子。郝龍斌市政府才上台,96年就決定重起爐灶,繼續這個「台北文化園區BOT案」,推動的推手,就是當時的文化局局長李永萍。

而這個案子很有趣的是,在民國96年,由所謂的財務評估跟專案小組,走了一次又一次的流程,訂出了開發權利金最少15億、文化園區主體事業跟附屬事業(得標廠商拿來做生意、養活園區的可商業面積),是80%:20%。

沒想到,在97年拿出來亮相、郝斌斌市長還出來站台說明背書之後,也不過就97年4月到6月之間,也不過兩個月間,變更公告,竟然可以突然將開發權利金下降3億、變成12億,同時,主體事業跟附屬事業比例變成65%:35%。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

然後,來投標的廠商,誠品大神再臨,只是打頭陣的,變成是富邦。所以是富邦+誠品大神再臨「台北文化園區」BOT案,並且對甄審委員訴求「富邦建設、誠品營運」。

憑良心說,當時與富邦誠品大神競爭的,還有一家「漢洋建設」,這家公司的董事長,也是殺遍台北市聯開案很有名的樺福建設董事長張綱維。當年,富邦誠品的開發權利金寫下13億,漢洋可是16.5億。富邦錢給得少,要贏漢洋,至少計畫內容要贏人家。

但有趣的是,甄審委員擺明就比較喜歡富邦誠品的組合,看看當年甄審會議的紀錄,真是太妙了。

當年,漢洋的張綱維說,自己是清大化工出來的,出身科學園區,參加過育成中心,希望提供文創者資金、設備、空間,讓他們去蓬勃發展。結果,馬上被甄審委員劉維公打臉修理,劉維公說,他對富邦跟誠品的結合期待很高,他不認同把文化園區當作類似科學園區的育成中心平台來操作,然後攻訐漢洋的計畫書就是二房東的概念。

最後,在甄審委員明顯的支持下,案子給了富邦誠品戰隊。

可是,最後的事實證明是,誠品不就是那個不但是二房東、還是三房東的概念嗎?台北市把土地BOT給富邦,是大房東,結果富邦又包給誠品,變成二房東,誠品自己找了其他餐廳跟業者近來,變成三房東。這些甄審委員當年的質疑,不是自己大力的呼自己巴掌、打自己臉嗎?這計劃內容到底是贏什麼呢?

再想想那個文化園區的面積,一個號稱要支持多元文創的園區,「數位內容產業」竟然可以佔去57.14%的面積,讓台灣大哥大相關事業可以進駐這個園區高達9000多坪,佔台北文化園區三分之一的面積,這又是甚麼樣文化呢?

從頭到尾,不斷自欺欺人、自欺欺人、自欺欺人的假文化、真割地搞假政績,從一開始到最後,一直都是誠品,就是誠品,連文化園區的旅館都給了誠品,就是搞了十幾年的松菸文化園區的真面貌!

想知道松菸文化園區,誠品多有影響力嗎?去看看104人力銀行的資料吧(http://ppt.cc/T5jF)!「誠品行旅」,以「人文、藝術、創意、生活、自然」之概念,結合誠品生活於松菸文化創意園區內規畫的商場、書店、電影院、表演廳,還有旅館喔!也就是說,這個園區,辦公室給富邦跟台灣大哥大,其他的都給了誠品啦!

誠品靠這些賺多少呢?根據國稅局的資料,誠品商場去年開出十一億三千萬元發票,電影院開出四千萬元,音樂廳開出一千四百萬元,加起來共十二億元!

這些官、商後面的真相,繞了一大圈扯一些無關緊要的廢話。但有趣的是,對文化園區,富邦願意放,誠品願意放嗎?

(ps:當年的甄審委員名單,在文化局把資料上網後也公開了。一切可受公評,當然也要讓大眾檢驗,這樣的審查結果是否合理。

甄審委員名單:召集人李永萍、陳冠甫、劉維公、潘冀、李仁芳、郭瓊瑩、梁永興、馮正民、林建元、何依栖、許阿雪、李乾朗、洪滄浪、張光民、劉佳鈞

< 資料來源:徐嶔煌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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