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修憲 國民黨別胡鬧了

   
作者:葉大華(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發起人)

立法院昨日舉行最後一場修憲委員會,對修憲案進行總結並完成審查。整個審查過程只見國民黨團不斷緊咬著:不能修改憲法本文、不在籍投票是十八歲投票權的必要配套措施。原本共識最高的18歲投票權,歷經多次折騰才分案後送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但以今日國民黨團質詢時再三訴求:閣揆同意權、十八歲投票權、不在籍投票必須包裹修憲的表現,此案恐怕變數甚大。

這場台灣憲政史上第一次交付人民公投複決的修憲工程,如果最後仍被綁架處理成國民黨團要的三合一包裹式修憲,則無異於侵害人民獨立表達意見與剝奪人民修憲權利。

以近年來歐洲各國的修憲公投經驗來看,前周甫結束的愛爾蘭修憲公投,當各界聚焦於愛爾蘭以62%比例順利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案時,事實上尚有另一項公投案:「總統候選人資格年齡門檻從現今35歲降至21歲」。此外位於西歐的盧森堡也於日前完成全國性修憲公投,其三大公投題目為:「盧森堡投票年齡是否從18歲下修到16歲?」、「外籍人士是否享有國家選舉投票權?」,以及「限制盧森堡總理的任期須在10年之內?」

以愛爾蘭修憲公投為例,只有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案通過,但總統候選人資格21歲年齡門檻公投案,卻有高達73%的公民反對而未能通過,這兩案議題類型與價值取向迥異,如果要放在同一張選票包裹同意或反對,不僅不利呈現人民真實態度,且在邏輯上也會十分荒謬,並會因議題的複雜性而降低投票意願。

台灣的修憲工程陷入僵局,正是因為國民黨喊出怪異的「包裹式修憲」、民進黨也有其堅持卡住了修憲進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日前甚至強烈表示:「修憲包裹出院,缺一不可,不要拉倒。」因此5月20日的修憲委員會歷經超過十三個小時的討論,在主席呂學樟無預警片面宣布散會後,導致該案無法單獨審查完竣送出委員會。

國民黨團上演以「不在籍投票」綁架「十八歲投票權」的戲碼。但眾所皆知「不在籍投票」屬於一般法律層次的修正案,毋須動用修憲處理,且該案仍牽涉投票秘密及選舉公平性尚有爭議,縱使全世界有92個國家採取不在籍投票,但也未達半數。相較於全世界98%國家投票權為十八歲以下,哪一個提案更具普世價值且更具迫切性?況且該案也是臨時綁入審查會才提出來,政治算計之心路人皆知。
   
降低投票年齡涉及投票門檻與權利,不在籍投票涉及投票技術與公平性,兩個議題價值取向未必相同或接近,說是配套措施也未免過於牽強,若真要說配套也應該是一併處理降低被選舉年齡才是。包裹式修憲有違人民參與修憲複決的權利,造成投票的複雜度,真的奉勸國民黨立委,拿出修憲專業,別再胡鬧了!

呼籲各政黨及立委諸公們「展現修憲誠意、拒絕包裹表決」,修憲案不該採包裹審查與表決,應該一提案一審議、共識高的修憲案應優先通過、且多議題的公投應單獨成案複決,不該將仍有歧見或尚未通盤審議之修憲提案彼此牽制或拉扯,以免拖延進度。並參考民間舉辦的各式公民憲政審議會議的共識決議,於明年交付人民公投複決完成第一階段修憲任務,讓第八次修憲公投留下:「憲法解凍」、「擴大青年參政」、「回應世代正義」的歷史定位!。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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