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柯文昌判九年,魏應充無罪?

「創投教父」柯文昌被控內線交易案上周遭最高法院判處9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元。昨天還有四位股市大戶連袂保他..

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內線交易案被判有罪定讞,今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台達電子創辦人鄭崇華、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4人聯袂召開記者會,聲援柯文昌

這四個大咖說,他們「不知紅線在哪裡?」來表達產業界與財經界對「法律不清,入人於罪」的恐慌。我認為內線交易的紅線,其實畫得很清楚,舉世皆然,只要你在事前得到消息賣出股票,使得你獲利或減少損失,這就是內線交易了。

那麼為什麼這四大咖會分不清紅線在哪裡呢?我想先插播一下剛看到中時電子報建議把柯文昌重罰就能嚇阻犯罪,不必抓去關,顯然中時也對人性或心理學認識不清,殊不知有錢人不怕罰只怕關,好多有錢人一被關,就會乖乖把犯罪所得交出來了,一點都不需要去罰他。

言歸正傳,新聞也說,

法界:內線交易定義模糊,陷爭議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法界人士表示,檢察官偵辦內線交易案的案源,因受限於專業,通常是依據金管會移送的資料為基礎展開偵辦,由於先天不良,加上後天失調,以致於內線交易案的維持率普遍不高,最後有罪定讞者並不多,柯文昌案是其中一例。

這是事實,我隨便就能舉出一大堆內線交易,但是不用關的例子,像是勁永案的檢察官也還沒關,還有高國華炒股案,炒到身家敗光(從前他可是超有錢的補教大咖,還扶植窮苦孩子打籃球,揚威國際不遺餘力,籃球博士鄭志龍就曾受過他的栽培),像他這樣的內線交易,交易到現在只能賣牛肉麵糊口的,要關一年八個月,可是同案的董事長與黑道也都不用關。近一點的來說,就屬小S的胖達人案了,公公要關,先生卻不用關?異哉!因為有這麼多要關不要關,奇形怪狀的情事,記者只好用自我指涉的方式做例子,他說

內線交易案的維持率普遍不高,最後有罪定讞者並不多,柯文昌案是其中一例。

這篇新聞不就是報導柯文昌有罪定讞案麼?可以用自己當成舉例嗎?別怪記者報導的這麼落漆,連四大咖也搞不懂內線交易的紅線畫在哪裡,雖說國際上是有條公認的紅線,我舉美國生活大師瑪莎史都華為例好了..

二○○一年英克隆生物科技公司(ImClone)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准許上市一種抗直腸癌新藥。但是瑪莎涉嫌藉著證券經紀人巴卡諾維透過助手法諾耶傳遞的內線消息,在英克隆公司的申請案遭駁回的前一天,拋售所持有該公司將近四千股股票。共賣得二十二萬八千美元,超過七百六十萬元台幣,避免了超過美金五萬一千元,約一百七十萬台幣的損失。經過一年半的調查,瑪莎於二○○三年六月四日遭到起訴。瑪莎辯稱,她出脫持股並非內線交易的結果,而是她與經紀人共同協商,若股價低於美金六十元時就賣出。不過,事後成為檢方證人的法諾耶卻提出強而有力的反證,指出所謂六十美元的停損約定,根本是瑪莎和巴卡諾維為脫罪而編派的說詞。其中一名陪審員哈瑞奇表示:「或許這是小人物的勝利,他們因為這種(內線)交易才會在市場上賠錢。」

美國家喻戶曉的生活大師兼企業家瑪莎史都華,六日被控妨礙司法、偽造供詞等罪名成立後,她隻手打造、擁有六成一股權的「瑪莎史都華生活全媒體」公司,股票單日跌幅達兩成三,每股掉了三塊多美元,成為十點八六美元,合台幣三百六十二元。總計瑪莎個人資產一天內劇減超過二十八億台幣,僅剩一百一十二億台幣。

這個內線交易案,就是瑪莎證券經紀人偷告訴他英克隆股票要跌,瑪莎就出脫持股,因此規避一百多萬台幣的損失,並讓她坐牢繳罰金(看到沒?人家億萬富婆照樣要關,罰金也要照繳,沒有那種只罰不關的啦),身價跌掉數十億。

既然內線交易的紅線這麼明確,四大咖怎麼會說看不懂呢?我認為是因為在台灣這個世所公認,馬笨伯(Bumbler),馬魯蛇(Loser)到馬史佛(Cipher),人渣治國的這八年,民主落後法治退步,讓大家(有錢人也一樣)價值觀錯亂所造成的,因為我還忘了提一個內線交易的案子

頂新攀權貴 讓連勝文買TDR
退佣政商7000萬 網諷帝寶一家親
承銷商永豐金證券..找人頭低賣高買四檔興櫃股票,再將七千五百萬元差價以現金捧還魏家...《壹週刊》指魏應交應訊時爆料,指券商退費除透過立法院長王金平捐給國民黨高雄縣黨部五百二十五萬元,其餘七千萬元全退給他引薦的二百六十一名圈購人,包括認購一百七十二張的連勝文及江丙坤、徐立德等政商聞人或名嘴、記者..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政治醜聞啊,拿來當馬英九就是收過頂新骯髒政治獻金的證據也行,很抱歉喔,這是一個內線交易案啦..

康師傅6年前回台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爆發承銷商永豐金證券做假帳,支付頂新老闆魏應交索討的手續費,一審認定永豐金證券前總經理、現任永豐金投資長莊銘福不知情,判莊罪,檢察官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莊確沒有任何參與或指示,日前再判莊無罪;本案仍可上訴。但永豐金證券2副總戴家偉、莊英明以不實名目做假帳,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台高院仍判2人徒刑各1年,均緩刑3年...永豐金證券找人頭低賣高買4檔興櫃股票做價,退還魏家8000萬元手續費,事後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莊銘福等3人被起訴,魏應交等9人則不起訴。(胡守得/台北報導)

我承認這段我看不懂,「找人頭低賣高買4檔興櫃股票做價,退還魏家8000萬元手續費」,這段是甚麼意思?如果這是公司的錢,就是對上市股東成立證交法的背信罪,而且..找人頭低賣高買,這..這不叫內線交易炒股?甚麼才叫?

從這裡我們就明白,原來這又是馬英九這個頂新大門神的大顯神威,吳思在潛規則一書提到一個廝羅的觀念,談的是古時候刑獄的怪事,他說有錢人也會犯法,也會被關,如果犯的是殺頭的罪,只要使錢,劊子手就能一刀給個痛快,那要是犯人沒錢呢?那就找家裡人要。要是家人也沒錢呢?那就看看犯人身上有沒有啥值錢的東西,新衣新褲或新鞋子都行。要..要是這些都沒有,怎麼辦?難道還能把頭砍一半嗎?答對了,這個叫「執其首」,一刀不砍死你,要砍個十刀八刀才讓你人頭落地。

為什麼要這麼殘忍啊?

這你就不明白了,因為一旦不這樣嚴格執法,日後哪個犯人肯乖乖給錢?還有喔,有錢人甚至可以抓交替,隨便找個死囚,叫他把有錢人的罪認一認,叫做「斬白鴨」,有錢人就能放出來了。是以當我看到頂新案,不但可以把賣飼料油掉包成食用油,把魏應充判無罪,斬全台灣人的白鴨,這裡我又看到,甚至連頂新案外案的炒股案,法官都能把人判成無罪或免關,回頭卻把沒有找大門神,有錢人之間的窮鬼

雖然柯文昌個人沒有獲利,而是由普訊旗下8家公司獲利4.7億元

判刑九年。所謂千線萬線不如一條內線,那麼內線要關或不關,哪裡在甚麼紅線?端視你平日賺黑心錢時有沒有冰敬炭敬,燒香拜拜,求不求得到大門神的護持與保庇罷了。

< 資料來源:天地有政氣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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