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識國法的國防部到底在查什麼?

整個國防部都不認識「國法」兩個字怎麼寫嗎?!(國防部影片翻攝)

雖然說穿越劇近來很盛行,但是大家也沒想到時光機原來這麼普及,連國防部都有。台北憲兵總隊在農曆年後因為釣魚查案,違法搜索民宅,造成受騷擾民眾驚恐,更讓國人質疑憲兵隊根本走錯時代,重演白色恐怖!

引發事件開端的文件全是民國50年代,舉發共諜的白色恐怖機密資料,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規定:「核定國家機密等級時,應併予核定其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之條件。前項保密期限之核定,於絕對機密,不得逾三十年;於極機密,不得逾二十年;於機密,不得逾十年。其期限自核定之日起算。」憲兵隊為了50年前的檢舉文件就大動作釣魚抓人,並且違法侵入民宅搜查,在520政權交接前的敏感時刻,自然會有「國民黨又想幹什麼?」的聯想。

難道是要在政權交接之前,進行銷毀白色恐怖時期資料的秘密行動?或者,憲兵指揮部以為自己就是小警總?想重回戒嚴時期的美好時光?

妙的是事隔多日之後,軍方再次聯繫當事人,要給他一筆15000元的封口費,喔!抱歉!國防部說是「保防安全處獎金」,並希望當事人簽具切結書,不要對外洩漏此事。這個案子讓人疑竇叢生之處在於國防部相關人員從開始便不顧法制,未與地檢署聯繫或報請檢察官指揮,更別說申請搜索票了,事後又沒在3日內向法院及檢察署提出報告,還打算給「犯罪嫌疑人」封口費,呃,獎金。看來這案子根本從一開始,國防部就是一副打算私下了結的樣子!

國防部為什麼要冒「侵犯人權」這等大罪找回這三份文件?

國防部法律司處長金甌洩漏了些意圖,「當初是想了解當事人從哪裡取得相關資料,如果當事人願意轉為證人的話,會給他一筆獎勵金。」

事實上,依據2013年第4屆監委馬秀如與葛永光的調查報告,指國防部在20019年後的三年內,遺失公文或未經核准而銷毀案件高達13案74件。其中,未經核准而銷毀文件有3案6件,屬機密類即有1案2件;至於遺失文件有10案68件,其中屬機密類有4案26件。其中,「2009年12月網路蒐獲陸軍21及58砲指部產製之「固安作戰計畫94年修訂本附件」等21件公務資料。」屬機密等級為「機密」之國家機密,亦屬軍事機密文件,而花蓮憲兵隊遺失第二作戰區固安作戰計劃,屬於「極機密」的國家機密文件。而且,國軍掉的資料可多了,還包括「拱北反空降應變作戰概要圖」、陸軍航空601旅產製之「航路緊急落地圖」等等軍事機密文件。

就這些已知外流機密資料來看,國防部可能真的想找到國防機密外流的管道,而且機密外流情況比起監察委員的報告可能嚴重許多,讓人不禁想問,國防部究竟還有多少機密檔案流出、是誰流出、流到哪個國家去(還會到哪個國家)?國家安全問題讓人擔憂啊!

但是,即使如此,國防部也不應該違法搜索、侵犯人權,更不應該在沒有檢察官指揮的情況下,違法將人押回訊問!

整個國防部都不認識「國法」兩個字怎麼寫嗎?!

< 資料來源:只是個大叔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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