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亂的政府荒謬的團隊


台灣人在肯亞,被帶回了中國,陸委會外交部法務部各方有事,這些人是不是真的涉及詐騙還不確定,有沒有真的是去旅遊也被誤抓的也不確定,總之人是都被帶走了。之後在台灣引發的論戰,有各種不同的切入點,從司法管轄權的屬地屬人主義、一個中國的國際認知、台灣的詐騙刑度太輕、無罪推定原則,通通被拿出來討論。但有件很妙的事,就是我們政府各部會到底有沒有統一的觀點?他們究竟是不是一個團隊? 

為什麼這樣問,是因為外交部和陸委會非常堅定的說,他們的立場是中國非法搶人,這些台灣人是一定要帶回來的。先帶回來,接下來要是涉及了詐騙案,再依照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來處理。但是法務部可就不這麼認為,法務部對外釋放的消息是這些人被帶往中國,是符合國際管轄原則的。 


妙的地方在於,如果政府是一個團隊,那麼應該目標一致:努力把人帶回來,或者直接把人送給中國。結果這個團隊中,有部會要把人帶回來,有部會要把人送出去,左手堅定的往左走,右手堅定的往右走,那還能稱做是一個「團隊」嗎?

當外交部陸委會法務部分別把自己的內部評估意見往上呈,行政院難道沒有一個人看出左手打右手的矛盾之處嗎?難道行政院裡沒有人想到要馬上開個會,整合一下各部會的意見嗎?讓各部會商討出個統一的法律見解、再依此行事,有這麼難嗎? 

沒有,完全沒有。於是各部會依照自己本位的立場和自以為專業的判斷,在立法院的詢答中做出南轅北轍的態度,大家互相扯後腿,你要救人,我要送人。 

這是肯亞事件中暴露出的荒謬,如果一個團隊彼此互打,怎麼能要求政府這輛車持續往前開?如果政府這個團隊沒有一個一致的目標,怎麼能要求底下各部會有前進的方向呢? 

這個案子裡,法務部花了好大的功夫去解釋,肯亞把台灣人交給中國、中國強行把台灣人帶走,這些都是有道理的。以往最喜歡表現得像是「司法硬漢」的法務部,這次在中國面前表現得像是「乖巧順民」,為什麼會這樣,目前還是個謎。

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羅瑩雪部長去了中國一趟剛回來,心中的敬畏感還沒有褪去;另一個可能性是,法務部覺得從中國把人交涉回來的難度太高了,乾脆就自我合理化了這個現實,這樣就什麼義務責任都沒有了。 

中國在國際很威很霸、台灣對外處境艱難,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很難做到的事情,並不表示你可以不必去做;不容易實踐的主張,也不表示你可以放棄主張。就算做不到,人民也並非不能被理解,但還沒去做就先投降,這也太孬了! 

犯罪當然要予以懲治,但這不表示一個國家可以輕易放棄自己管轄的權力,把犯罪的國民交由別的國家認意處置。一碼歸一碼,先爭取人回來,再從兩岸司法互助機制來處理,這才是正辦。法務部自斷手腳、行政團隊各行其是,只是讓其他國家看到台灣真是好欺負,不欺負一下實在對不起自己。

< 資料來源:Yahoo!奇摩新聞 | 社會觀察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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