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願返國受罪嗎?

監獄自古就有,脫獄亦是。之所以要脫獄,因為受不了獄中生活的痛苦,或自信清白冤枉,要伸張正義。現代社會複雜化,入獄脫獄都不簡單。司法制度建立,入獄要經過控訴、檢察、起訴、審判、上訴等程序,時間漫長(最近有「前教授」性侵外傭,花十數年才定讞入獄;陳水扁案十年爭議未斷)。

前立委馮滬祥涉性侵菲傭,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定讞,日前稱病延後發監,今送往北監。(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前立委馮滬祥涉性侵菲傭,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定讞,日前稱病延後發監,今送往北監。(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現代監獄戒備重重,脫獄不易。從前是入獄以後才想脫出,「事後脫獄」;現在是當事人看到入獄難免,於司法程序還在進行中,「事前脫獄」。幸好台灣隔壁,有一叢林兼黑洞的怪奇獨裁國家,這在民主人士眼中的地獄,成為「事後」和「事前」脫獄者的天堂,台灣貪污大官和不肖巨富,爭先恐後,偷渡那裡,避免在台入獄,但過的是看人眉睫的放逐生活。較少數者,尤其有綠卡或美國籍的,則逃去美國,美國不會引渡送回,可以安心生活。

報載馬英九身負民事、刑事案件上百,最近得到允許出國。他踏上美國,不管有無綠卡或美國籍,將面臨一重大抉擇:是否返回台灣?如果返台,其刑事案件嚴重者近十,都極複雜,每一件要定案至少會拖十年,其間恐難免入獄幾年,且也不准其再出境,想要近十件重要刑事案全都完審,恐怕至少要三十年,加上其他民事,要打完全部官司,至少要四十年。他今六十七歲,身體保養健康,活到一百歲沒有問題,惟要打官司打到一百歲,一部份時間在獄中,願意嗎?

如果滯美不返,美國政府絕不會送回台灣,挾其財力可以悠悠自適,快樂餘生。他或自認清白不願「事前脫獄」,願回台做「烈士」,但在一般凡人眼中,將不過是「貪污入獄的前總統」而已。

親愛的讀者們,假若您是馬英九,會做何選擇?

(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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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明敏

彭明敏
建國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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