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與顧立雄的「屁話」

昨天(27日)財政委員會是金管會顧立雄主委,與時力主席黃國昌第一次針鋒相對,爭議的主題是金管會的報告到底是不是「屁話」

屁話的爭執點很簡單,黃委員認為金管會的兆豐銀被美國罰款報告,沒有究責完整,尤其是在官員與董事的責任,所以是屁話。而顧主委則認為黃委員在臉書上說「金管會說的都是屁話」很不恰當,他的論述很簡單,美國政府裁罰可不可以拿來當民事求償的依據,要看有沒有因果關係,所以不能一概而論。黃委員隨後在其臉書繼續回擊,說「當兆豐銀的董事及經理人違法失職」,銀行當然可以民事求償來論述。

仔細看兩方的說法,就會發現其實沒有交集,因為黃委員的論證是站在「確信違法失職」的角度來看民事求償能不能告,顧主委則認為要看因果關係,也就是說要先看「是否確信違法失職」。

顧主委是長期執業的律師出身,而黃委員雖是律師、司法官考試合格,但其後選擇去美國留學,變成法律學者。在法的方面,兩個人各有專長,所以這個沒有交集的爭論,容易令一般人混淆,只知道顧主委跟黃委員槓上了,又是一條新聞熱點,甚至認為民進黨又在包庇或黃國昌又在作秀。

執政黨官員、執政黨立委,以及在野黨主席立委,在財政委員會對金管會的質詢,對於國內銀行授信與管理的問題,不是去討論長期低利率環境下,國內金融業受限於法規、政策,而沒有足夠的投資標的及管道的問題,正本清源;以及長期這種環境下,我們的公民營銀行變成香港跟新加坡同行的人才訓練所,導致各銀行的資金運用率低、投資報酬率低,以及金融商品開發能力低的三低結果,而是去斤斤計較一個法律訴訟爭點,這其實看得讓人驚心動魄。

財政委員會監督的政府機關有中央銀行、財政部、金管會、主計處與審計部等。中央銀行別說資產,一年光依法繳庫的錢就1800億元;財政部管稅收,一年台灣的總稅收近3兆元,主計及審計則負責這些錢的花用跟事後檢討;金管會管理的各級金融機構則影響約80兆元資金。

不是說58億罰款或說200多億聯貸的呆帳不重要,而是當這些都進入調查或司法程序後,政府財金政策的質詢,難道沒有更重要的事情了嗎?

這屆立法院開始直播,如果這種問政型態是財政委員會被關注的熱點,在以往,可以解釋成媒選擇的問題或哪個委員比較會操作媒體關係,而現在,如果這樣的新聞還是點閱率的焦點,那財政委員財金問政不專業問題將會持續下去,因為這是人民選擇的結果。

(作者為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台中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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