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打著民主反民主

 

周泓旭、王炳忠等嫌疑犯要感激他們是在台灣涉案,受台灣司法相對細膩的審判;若像倒楣鬼李明哲,或像在海外被押解至中國受審的台灣詐騙集團,就算沒有死罪,活罪至少脫層皮。

為落後制度作倀

目前出現對王炳忠等的證據已遠遠超過李明哲「顛覆國家」的罪證,若在中國早已判決。事實上,李明哲只在言論上企圖民主化中國,沒有行動,屬於言論自由範疇;而周泓旭、王炳忠等的發展組織證據遠多於李,法界和輿論卻還要檢審充實證據,也讓王炳忠等嫌疑犯可以在社會上哇啦哇啦喊冤硬拗。在中國有這些人權保障嗎?為什麼要打著民主反民主?利用台灣法治人權的制度保障,去為落後嚴酷的制度作倀,消滅這種好制度呢? 

根據《聯合報》昨天的報導,調查局透露查扣的王炳忠私人手札內容表示,「黨政局今年500萬,下修350萬」;請問所指為何?是如王所辯稱的在中國出書的稿費嗎?天下有這麼高的稿費嗎?原來台灣有諾貝爾文學獎級的大文豪,一本書稿費數百萬,可否請在台灣也出版,讓我們開開眼界,啟我蒙昧,頂禮膜拜一番。 

該報導還指出,調查局也在還原王炳忠的手機後發現,2017年7月17日,王在手機記事本寫了篇「旭案因應策略」,指周泓旭翻供不認罪,「就長遠大局來看是好事,保留他政治受害的清白形象,統派可藉此議題批判獨派侵害人權。」此內容若為真,多麼卑鄙啊。

報導指,記事本內容還說:「既然閃不了關押,此犧牲不能白費,應製造輿論壓力,凸顯民進黨綠色恐怖,升高兩岸對立局勢,營造打壓統派氛圍。」多麼下作啊。 

檢調應嚴謹蒐證

王炳忠等本來不承認有拿中國官方的錢,可是王爸爸說溜嘴說王炳忠給他一包錢,他搞丟了2萬美金,露了餡。王辯稱錢是中國給他的稿費,又拿不出作品讓大家恭讀。對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在王等東窗事發後,恐嚇台灣不得迫害統派人士,已洩露了王等確實與中方相關官員有關係。

張志軍批評台灣「只許台獨份子放火,不許主張和平統一的人點燈,什麼道理?豈有此理。」被台灣人士諷刺:「為什麼中國只准許主張統一的人放火,不許主張台獨的人點燈?」

口水戰歸口水戰,我們檢調仍要嚴謹蒐集證據、講究刑事人權並合乎程序正義,不要授人以柄,給周泓旭、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聯合報》同篇報導指出,林明正戶頭有定期匯入2萬5千元台幣)轉移及模糊焦點的機會。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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