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不談核心價值?

 

黃煌雄先生將出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主委一職,不僅受到許多長期關注轉型正義學者的質疑,甚至還有人因此婉拒擔任促轉會委員。從此人事任命爭議,可觀察出蔡政府對轉型正義的理解究竟是什麼,以及其提出的人選與作法是否符合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應有的核心價值。

一九八○年代以來,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面臨轉型正義的相關問題,台灣也不例外,在解嚴後同樣面對這個難題。而為什麼叫做「轉型」?國家在擺脫過去長期的專制獨裁統治後,走向重建的道路,肯定民主、自由、人權是社會的核心價值,這個轉變是革命性的,「轉型」(Transition)指的便是此種巨大的過渡。而處理轉型正義的國家往往會面臨到兩個問題:第一是如何面對處理前一政權的負面遺產和壓迫的紀錄;第二是如何塑造人權、法律原則和民主的文化制度。台灣也同樣面臨此兩個問題,然而,由於台灣所謂「寧靜革命」(抑或稱為「分期付款式革命」)的性質,在處理此兩個問題上,並沒有真正達成轉型正義應該實現的目標(如對加害者刑事責任的追究、對過去歷史的釐清和重建、行政領域的改革和肅清等)。

而轉型正義的本質除了回顧過去的歷史記憶外,更重要的是必定要確立「防止再度發生」的機制。眾所皆知,現代民主國家都會有一部根本大法的憲法,而憲法的核心便是人民的權利,政府組織皆圍繞這個核心而設計運作,因此民主國家至少在形式上會是一個受法律節制的「有限國家」(Limited State)。然而,在民主轉型後,若法律沒有進行一個正義觀念的「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形成一個「轉型期法律」(Transformative Law)典範的話,那麼所謂政治轉型/民主化(Democratization)就容易淪為單純地政權更替。

而今天,促轉會在背負如此重要的歷史責任之下,竟找了一個在監察委員任內對黃世銘檢察總長彈劾案投下反對票,並曾說馬英九主席是歷任國民黨主席中對黨產議題「最有決心來徹底處理」的黃煌雄來擔任主委。我很好奇,蔡政府究竟要如何落實轉型正義應有的價值?

(作者為國立成功大學台文系學生)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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