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崇拜──孫安佐案的省思

 

左3為孫安佐, 左2為孫鵬 (中央社)

恐嚇要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開槍掃射的孫安佐,在法庭以「我說了一個很不成熟的笑話」向法官告解道歉,並稱「帶給父母很多的麻煩」,法官則義正詞嚴斥責「麻煩不是一個正確的用詞,你帶給父母的是極大蒙羞」。法官還勸戒他「未來一定要謹言慎行」,「回到卓越的國家然後重新做人」,「希望學到教訓」。

美國司法的一連串動作,其實凸顯了一個很基本的概念:即便在一個最講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有些「玩笑話」也絕對是禁忌!與其說連18歲小男生的一句「玩笑話」都如臨大敵的美國人太少見多怪、太小題大作、太庸人自擾、太反應過度了,還不如說極可能不會對同樣的「玩笑話」當回事的台灣人,是太麻木無知、太濫情理盲、根本沒有危機意識!?

在監牢裡蹲260天後,孫安佐經美國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宣判期滿獲釋,並於去年1211回到台灣。孫案至此看似告一段落,想不到,接下來卻有讓人傻眼的劇情演出!

同一個孫安佐,在美國是法官殷殷告誡要「謹言慎行」的階下囚,連昔日同窗或媒體也都對孫安佐的「危言聳聽」保持「謹言慎行」的態度;遞解回台後,卻瞬間彷彿由階下囚脫胎換骨成「英雄」,一舉手、一投足,一言、一語,都成為媒體關注、追逐的對象不說,甚至達有聞必報、有影必錄程度,儼然另類網紅。這樣的孫安佐,是在低調地謹言慎行,還是時時處處在高調地展現曝光率與發言權?台灣與美國「國情不同」竟然如此之大?

走筆至此,更想問:如果孫安佐當初不是在美國「恐嚇開槍掃射在賓州就讀的高中」,而是在台灣「恐嚇開槍掃射在台北市(或新北市)就讀的高中」,結果會怎樣?聽到恐嚇的同學會一笑置之、不以為意,還是向老師報告,再呈報校方?校方會「家醜不可外揚(請注意,不認為是意圖恐攻而只是家醜)」,私下解決?還是直接向警方舉報?據報的台灣警方,會像美國警方一樣,隔日「以涉嫌恐攻罪名逮捕孫安佐帶回警局詢查」並收押禁見?後續會有到孫安佐住處搜索的動作嗎?會慘遭八、九個月牢獄之災後才重獲自由嗎?

其實,孫安佐固然有錯,充斥不良示範的台灣社會又何嘗不然?在許多國人的DNA裡,似乎早存有對「玩笑話」容忍無上限的潛意識,總以為就不過一句「玩笑話」,何必當真?何必那麼正經看待?又或者,在成長過程中,耳濡目染了太多不但「完全不必負責任」,甚至於還會贏得一大群人追捧的漫天「玩笑話」(好比四年前看似正經八百嚷嚷「打五大弊案」、「推倒高牆」,四年後證實是「很不成熟的笑話」,仍可順利連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還有議會第一次接受質詢,就對一個個競選政見兩手一攤,許多粉絲還是毫不在意的高雄市長韓國瑜,諸如此類的),於是乎,有朝一日,也有樣學樣來個「很不成熟的笑話」,以為不但「完全不必負責任」,甚至於說不定還會贏得一大群人追捧?

踢到鐵板的孫安佐,自己付出260天的牢獄之災不說,更連累其父母荷包大失血,希望國人能因而深切省思:台灣人有必要對「玩笑話」拉出一條紅線,向跨越這條紅線、政見玩笑化的政客說不!向跨越這條紅線、恐攻玩笑化的市井小民說不!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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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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