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解釋一百遍還是謊言!

民進黨政策會在自由廣場由其研究員刊登民進黨支持參審制的原因,文中試圖解釋民進黨從支持陪審團的立場,髮夾彎改變為不支持的原因。但是該文的解釋越描越黑,更坐實民團質疑其違反誠信的指控。

民進黨在一九九九年黨綱明文主張陪審,行動綱領第二十八條明文規定:「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建立陪審制度;涉及內亂外患罪之案件,應成立包括各政黨代表、國會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所組成之陪審團,公開審判之。」

而柯建銘總召在二○一二年也在立法院公開提出陪審團法草案,當時柯建銘(第八屆第二會期)在司法法制委員會的發言為:「今天本席代表民進黨團提出了『陪審制』,尤美女委員也是共同提案人,而坐在台下的吳育昇委員提出的是『參審制』。我們希望各種不同制度在立法院能夠好好討論。」而柯建銘代表民進黨團提出陪審團的立場到了二○一九年仍未見改變。

因此,該文試圖以「民進黨的行動綱領自一九九九年提出後就沒有修正過,而社會情勢發展變化快速」為理由,實在是牽強。

至於該黨鄭運鵬說他在二○一五年簽名支持陪審團時,不知道有參審。但是這種辯解是真的嗎?

從上引柯建銘在二○一二提出陪審團法草案時,就明白說是要與國民黨的參審制抗衡,怎麼可能不知道有參審,可見鄭運鵬的說法是一種無理的狡辯。

民主政治的發展,靠的就是誠信。民進黨從在野黨打拚成最大的執政黨,人民用選票支持,無非是希望其秉持誠信,信守承諾為社會進行司法改革,以福國利民。今天如果食言而肥,從白紙黑字的黨綱,及其簽名的承諾書都膽敢公然違反,嗣後再飾詞狡辯,將成為民主政治的叛徒,人民將用選票制裁。

(作者為律師,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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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鄭文龍

鄭文龍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灣永社發起人,法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曾擔任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崔媽媽基金會法律義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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