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亂犯談顛覆犯

 

我認識李凈瑜近十八年了,同在某立委辦公室相處數年,最後見到的李明哲是臃腫痴肥的,這次從電視上看他是精瘦一圈了。想起五十五年前我被自白認罪,倘若李明哲像我一樣在情治特務的疲勞訊問、恐嚇威脅,強烈燈光照射臉眼之下,還能肥胖起來?那時我抵抗不過兩夜三天,而今離鄉背井的李明哲卻歷經長達一七七天的失蹤。

想當年,國民政府轉進台灣,深怕共產黨份子滲透寶島、顛覆中華民國,特地制定「懲治叛亂條例」,重重牢牢箝制管控台、澎、金、馬地區人民言論思想行動的自由。我坐黑牢時,更有從美國、日本、馬來西亞、泰國,港澳抓回台灣的政治犯。

而今日的中國,在面對這個資訊科技發達、自由民主浪潮內外衝擊的危機下,香港回歸時,他們領導人還公開向世人承諾政體五十年絕不改變,但不到二十年就變了。想不到現在,也把一個紙上、網路上幾個人說來說去的「梅花公司」,當作能顛覆中國政權的(強大組織);更把一個關心世界和中國人權的台灣人李明哲,抓去關了一七七天才開個「被認罪」的審判,這就是中國數千年來慣有的文字獄,這是用來威脅嚇阻台灣人不可批評中國政情或社會體制的開端,更是對台灣人民自由民主的思想,做出管制迫害的審判。

規勸台灣同胞,前往中國旅行或洽商時,千萬要注意「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否在不知不覺中把你套牢,說不定爾後他們還可能開口要天價的保釋金,台灣人小心。

(作者為政治受難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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