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欠民間社團一個道歉

中國清華海峽研究院,在清大校區內違法從事技術研發、攬才、投資,高度觸及國安疑慮,「再度」掀起輿論關注。雖然在第一時間,提供出租的自強基金會立刻提前中止與該單位租約,並宣稱「此機構不屬於清大,校方也未曾知悉或參與其中的業務運作」,但清大校方真能如此輕易卸責乎?

回想今年五月中旬,立法院在審議產學創新條例之際,經民連、台學聯等民間社團召開記者會,特別鎖定清華海峽研究院可能引起的國家關鍵技術外流課題,表達深刻疑慮。猶記當時清大校方不僅以「毫無事實根據」、「令人匪夷所思」回應,宣稱完全遵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令辦理,甚至放話請相關人士停止「亂戴帽子的抹紅指控」、必要時對民團提告「以捍衛大學受憲法保障的自主空間」云云,立場相當強硬。豈料時隔僅半年,經由國安單位調查結果,清大將校內空間提供給中方設立辦公處所,並未報請教育部核准,事涉違法運作等情事,才得以揭露世人。

經濟民主連合及台灣學生聯合會等團體,今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辦「產學條例不應急就章,百年大計將毀於一旦」聯合記者會。(記者叢昌瑾攝)

經濟民主連合及台灣學生聯合會等團體,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辦「產學條例不應急就章,百年大計將毀於一旦」聯合記者會。(記者叢昌瑾攝)

 

 

 

從危機處理角度來看,清大處理速度還算明快,但對照半年前直指清華海峽研究院營運疑慮卻遭威脅提告的民團,校方是不是欠這些勇敢的吹哨者們,一個誠心誠意的公開道歉呢?

(作者是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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