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羅友志爆侯友宜搓賄案

侯友宜遭羅友志爆料涉嫌五百萬搓湯圓案;何博文隨即向地檢署告發侯友宜涉及賄選;檢方應對此案積極偵辦。

參選民進黨新北市第1選區立委的何博文(圖左)今日在律師陪同下,赴新北地檢署告發新北市長侯友宜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記者王定傳攝)

 

 

媒體人羅友志爆料,他在二○一四年想投入新北市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區的議員初選,被侯友宜要求轉戰汐止區,還稱可以給羅五百萬元資金。

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何博文,隨即前往新北地檢署告發侯友宜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羅友志指控侯友宜的涉賄疑案,雖然爆發在二○一四年(將近十年前),但從歷屆檢調高層(廖正豪、盧仁發、施茂林、與陳定南)均一再強調偵辦賄選與暴力「沒有底線、沒有上限、也沒有時限」。亦即,查辦賄選不因「過時」而不追究。

涉「黨內公職初選」之搓湯圓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七條、第一○一條(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併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以下罰金)。侯友宜喬黨內初選,疑涉犯上面法條。

黨內初選涉「搓湯圓」,歷屆檢調高層一再宣示「查賄沒有時限」;選罷法對查賄有明文規定。既然羅友志已爆料、何博文也告發,檢調應該放手積極查辦此案。

(作者為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著有《買票政治學》)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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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洲明

王洲明
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台中市選委會監察小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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