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民怎麼辦?

 

二○二二年十一月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在選前紛爭不斷之下,仍以九萬八千一百廿一票擊敗對手而當選新竹市長,這完全是新竹人的「賭爛票」所致,但這不是沒有代價的。

果不其然,高虹安上任一百天,新竹市長期規劃的重大政策,包括新竹輕軌、新竹大車站計畫、「○到六歲市府養」,高虹安竟然一事無成。其次,每年超過廿萬人次到訪新竹市,極受家長好評的「風的運動場」,高虹安直接停辦而且沒有其他對應方案。再者,新竹市光復高中以優異的成績取得HBL(高中籃球聯賽)二連霸,身為HBL冠軍隊城市的市長高虹安卻沒有提供給球員更好的獎勵。非但如此,高虹安選前承諾關埔地區家長將優先以「就近入學」做為學區重劃原則,但在學區劃分協調會,竟然還是維持與往年相同的學區劃分,讓關埔地區家長在網路群組痛批政治人物選前騙選票,選後就推說要尊重家長自由選擇權。

筆者衡平而論,高虹安「最大的政績」就是到新竹棒球場挖呀挖,假設林智堅十二億的新竹棒球場,從招標到施工到驗收,有任何一個環節貪污舞弊,則高虹安主政之下,只要調閱卷宗就可直接移送法辦了,試問市長上任到現在九個月,除了一直挖一直挖之外,到底找到林智堅哪個貪瀆事項?到底查到新竹市前政府什麼弊端?

高虹安「最大的政績」就是請美國場務專家開挖新竹棒球場。(資料照)

 

八月十四日高虹安被台北地檢署以她涉嫌詐領擔任立委期間的助理費四十六餘萬元依貪污等罪起訴,接下來,從起訴那一刻起,直到一審判決前,這位去年底選出的市長將窮於準備台北地院的審理過程,以及檢察官對她貪污等罪的指控,則新竹市勢必曝露市長實質空缺的狀態,市民權益如何得到照顧?

後續的審理結果可能如下:情況一,高虹安獲判無罪,檢方勢必上訴,高虹安將進入漫長第二審甚至第三審,如何專心於市政?情況二,高虹安被判有罪,此時高虹安須依地方制度法停職,無論上述何種情境,新竹市民都必須面對市長來來回回一至四年的打個人官司而市政虛耗,這所有的風波只是因為高虹安在立委任內自己捅出來的個人官司,卻由全體新竹市民承受苦果,人民還願意給她機會嗎?新竹市民願意等她官司平安後「到新竹找安」嗎?身為新竹市民該是考慮罷免高虹安的時候了。

(作者從事自由業,新竹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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