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洗錢案!金正恩的感動與生氣

根據美國紐約州DFS(金融服務署)公佈的「同意裁決書 」,裡面清清楚楚說明,兆豐金紐約分行在2012年至2014年間,異乎尋常的匯款共了115億美元!折合台幣約3500億至3700億之間。

什麼級數的客戶,能擁有如此數額的資金?
什麼級數的客戶,能讓兆豐金的董座、分行經理,甘冒大險也要違規?
什麼級數的客戶,能讓兆豐金被抓包後,寧可被罰57億,也要捍衛客戶,拒絕提供資料給美國紐約的DFS?

這一切,看在朝鮮人民共和國獨裁者金正恩的眼裡,既感動,又生氣!感動的是,竟然有人可以不用靠專制獨裁的恐怖權力,就贏得兆豐從上到下的絕對效忠。生氣的也是,即使擁有專制獨裁的恐怖權力的他,竟然也無法享受如此等級的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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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匯過錢,國內匯款,超過3萬元就要查驗身份證並登記身份證字號,國外匯款超過50萬元,要填寫詳細的書面資料,如果拒絕填寫任何一項,銀行必定拒絕匯款。

銀行經手者稍有疏失,所承受的懲處更是非同小可,依金額與情節之輕重,下自第一線承辦人員,上至分行經理,絕對是沒有寬貸的空間。

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原任兆豐金總經理),面對媒體質疑是否替國民黨洗錢的問題,採取斷然否認的態度,強調「絕無此事」!

台灣媒體也很奇怪,為何只問到國民黨,未進一步再問更具體,更有「實質影響力」的個人,例如,馬英九、金溥聰、張盛和、曾銘宗之類的?

換言之,徐光曦斬釘截鐵說,絕對沒有替國民黨洗錢。但是,他敢不敢說,絕對沒有替馬英九(族繁不及備載)洗錢呢?他的答覆也會「絕無此事」嗎?

儘管,兆豐金在台灣開的記者會,辯駁說「沒有洗錢」,而是「認知不同」。

但是,看清楚了,兆豐金跟美國紐約州DFS(金融服務署)達成協議,進而簽署的 Consent Order(同意裁決書),明明白白寫的就是「承認洗錢罪嫌」,「同意接受1.8億美元罰款」。

DFS公佈涉嫌洗錢的手法,是從2010到2014,兆豐銀行紐約分行一而再,再而三,把錢匯到巴拿馬分行已經關閉兩個月的帳戶。

這種洗錢手法,總共重複一百多次,總共洗了115億美元!折合台幣約3500億至3700億之間。

被退匯之後,再以中間銀行批准支付進入帳戶。更明顯的是,匯錢的與收錢的帳戶,都是同一持有者!

換句話說,原來非法的黑錢,在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匯出,退回之後就漂白變成合法的錢進入帳戶。

這些書面報告,白紙黑字就寫在兆豐自已也簽字的同意裁決書裡面,徐光曦當著這麼多的媒體面前,還要辯說是「認知不同」。

如此異乎常態的匯出、退回,可以高達逾百次、逾3千5百億台幣,即使是金融白癡,也會警覺到這是很嚴重的洗錢,請問徐光曦,還有什麼樣的「認知」,可以解釋這不是洗錢?

更何況,這是自已都已經在「同意裁決書」裡承認洗錢的事實,記者會還敢說,「絕未洗錢」。如果,這不叫欺騙,那什麼才是呢?

根據「同意裁決書」的說明,DFS多次要求兆豐說明、澄清,但是兆豐一直「置之不理」,拒絕說明,也拒絕提供資料。而且,寧願繳交巨額罰款,也不願意停止他們不斷重複的可疑滙款活動。

還有什麼空間,可以說明,這不是系統性、計劃性的洗錢?

< 資料來源:手機懶人包IT·S FREE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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