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判刑2年10月定讞 確定入獄

立委傅崐萁凱聚炒股案判刑2年10月定讞 確定入獄

無黨籍區域立委傅崐萁。(資料照)

無黨籍區域立委傅崐萁。(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曾有「花蓮王」封稱的花蓮縣無黨籍區域立委傅崐萁,前年9月因合機炒股案被判8月定讞入獄,去年4月18日出獄後選上立委,但他另案被控炒作凱聚、華隆等上市公司股票案,纏訟20年後,高等法院更三審去年判傅2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傅確定要關2年10月,近日必須入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判決指出,綽號「小傅」的傅崐萁,於1997、98年間以投資股票為業,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黃宗宏另被控炒作台鳳股票。

傅崐萁與黃宗宏歷審都被判有罪,2013年高院更二審認定此案審理已13年,符合速審法「審理超過8年」的可減刑規定,改輕判黃宗宏4年徒刑、傅崐萁3年。

最高法院2015年8月駁回黃宗宏的上訴案定讞,但認為更二審只認定傅崐萁炒作凱聚、昱成、長億股票構成犯罪,但華隆的部分卻漏未裁判,因此將傅的部分撤銷發回高院更審,更三審判傅有罪,依證卷交易法操縱股價罪,判刑2年10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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