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持有的中投、欣裕台公司股權屬不當取得財產,最高行政法院昨判國民黨敗訴確定,156億元資產確定須移轉為國有。(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最高行政法院昨天駁回國民黨上訴,確認黨產會針對中投、欣裕台兩家國民黨營事業156億元股權收歸國有處分,全案確定,對此,黨產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收歸國有後,將納入行政院促轉基金,作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之用。
黨產會說,昨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國國民黨上訴,確認黨產會針對中投、欣裕台兩家國民黨營事業股權收歸國有處分並無違誤。
黨產會指出,本案緣於2016年黨產會所做,認定國民黨營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所有股權皆屬不當黨產,令收歸國有之處分。纏訟7年至今,欣見行政法院贊同黨產會對於事實的詳實調查及法律見解,將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所有股權判定為不當黨產,收歸國有。促成大法官釋字793號解釋所示,追討不當黨產以確立憲法所彰顯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價值。
黨產會說,期待其餘審理中之案件,也能回應全民對轉型正義工程之期待,匡正威權時期的不公不義,將威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之財產,早日歸還全民與原權利人。
黨產會說,收歸國有的財產將用於全民,不會變成任何政黨的私產,依促轉條例第7條將納入行政院促轉基金,作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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