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選擇 讓生活可以更好

劉依婷/銀行專員  

默默無聞的李明哲被中共判顛覆政權的莫須有罪名,生活在自由國度的年輕人,幾乎無法體會。像我是約35歲已婚上班族,在我這個歲數,早已經遠離在台灣曾經發生過的因言論入罪的白色恐怖時代,甚至連甚麼是政治案件都無法理解。

台灣跟中國這個鄰國最大差距,是我們有自由的選舉,可以選自己偏好的政治人物、有多元開放的電視節目,以及我覺得最重要的,是不用怕被抓去關的批評政府。李先生的事件,讓我更加確定中國遠遠落後台灣,不只是有形的媒體自由落後我們,而且這個時代因言論入罪,只會更加深台灣人對中國的隔閡。

台灣人不會被迫選所謂被欽定的政治人物,意義在於我們可以選擇更好的生活,這是中國民眾可能很羨慕的地方,很多從中國來的人回去都會說台灣很美好之類的,甚至還希望可以定居台灣。

夫家在嘉義市,我嫁去約6年多,因為可以自由選擇政治人物的方式,我發現到整座城市變得更人性化。比如婆婆受到嘉義長照管理中心的照顧,讓我上班不擔心婆婆獨自在家;市政府提供免費又詳細的醫院健康檢查,我在受檢的過程中,感受到政府在服務端的改變。

我對政治算是排斥,但是嘉義市這幾年確實出一位好市長,昨天新聞寫說他被正式提名,內心很支持他繼續做好事,因為他除了解決市區淹水問題外,也全部換裝環保路燈,晚上能安心運動;我住在嘉義公園旁,附近人性化的KANO園區和火車站廣場,多了很多休閒去處。我只能說,看到李明哲事件,反思生活在台灣,自由表達自己意見,讓生活更好,是一件幸福的事!

< 資料來源:《民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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