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高福利,先課萬萬稅

 

國民黨之前完成總統候選人初選的政見發表會,兩個最紅火的候選人信口開河;一人說當選總統後要政府公費養出生到六歲的孩子,一個要高雄和台灣發大財的,更誇張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由國家養。是否觸犯到中選會選舉罷免法的「期約賄選罪」,歸中央機關調查賄選單位管理,這裡不提。

日前有旅加台僑投書媒體說,在加國年收入十萬元,要扣四成多的稅,但退休後享有完美的社會福利,不愁兒女不孝,退休金足夠過舒服的生活,醫藥費全免。我四十三歲以前在台灣納稅,四十四歲後以政治受難者身分承蒙加拿大政治庇護,爾後夫婦工作作生意繳納高額房地稅、所得稅,退休後才能享受無憂無鬱的生活。

兒子是室內設計師,年薪六萬多加幣(加幣對台幣一乘二十三),妻妹的女兒在多倫多大醫院外科手術房任開刀助手,年薪更高達八萬加幣,但加國所得稅率高達四成以上,而且每月先扣繳;她兩個兒子都是足科專科醫生,在公家醫院上班,每個月定額扣除稅款後,隔三個月還要繳納三千元的補稅額,在加國領高薪的專業人士,真是一毛稅金不漏(低薪者也一樣先扣稅,每年報稅時退回)。

加拿大的抽稅多元化,除牛奶、未經過料理烹煮的食物不扣納消費稅外,連洗衣、郵票、租金、上餐廳都要課上十三%的交易稅,如果沒有課那麼多稅,何來財源支付龐大的健保費、老人福利金,以及照顧十八歲以下孩童的牛奶金和心身殘障福利。

我有兩位認識的友人,先後中風住院,急救後半身癱瘓,因配偶離異,也無房產存款,雖然尚未滿六十五歲,但社會福利局負起照顧全責;送專門療養中心,派專人治療和復健,不分先後移民或種族,這些周全的社會福利措施全部來自高額的稅收。

每次回台探視親友,他們都會羨慕我們的退休生活,但我告訴他們人家的政府早就國會立法,年輕時要先繳所得稅以及退休計畫稅,沒有充沛稅收,怎能讓老人和心身殘障者安逸生活(有教會朋友三十多歲就患躁鬱症,經專門醫生診斷後,四十年來迄今每月領福利金生活)。因為加國有上軌道的社會福利制度,年輕工作時該繳的稅,我們都繳了,年老時輪到年輕朋友納稅,這就是現代化國家世代交替良好的傳承現象,對年輕孩子們的辛苦付出,我們要心存感恩的謝意。

台灣在K黨數十年專制獨裁統治下,只知取之於民照顧黨內鷹犬爪牙,沒有絲毫體會國民的年老病痛生死,如果沒有黨外和民進黨前輩提倡的健保、老人年金、農保勞保,現今的台灣老人更要哀聲載道。

(作者為政治受難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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