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書香vs.清潔婦心血

一位不識字的李姓單親婦人,在網路書店龍頭博客來當了二十年清潔工後,公司決定明年清潔工作委外,婦人生計無著又有租屋壓力下,詢問律師為何一無所有,並把博客來內部看不下去的員工提供的資料給律師看,才發現博客來長期利用假承攬真僱傭去剝削底層勞工。

知名網路書店博客來的僱傭爭議引發眾怒,博客來的臉書粉專以及Google評論遭到網友留言怒嗆「欺負人」。(擷自官網)

 

這起引發全民共憤的剝削,真的是博客來膽大妄為,還是根本存在於現實世界職場多處呢?

勞基法第九條規定,李姓婦人連續工作二十年,早就是處於不定期僱用,非短期、季節、定期;上下班也打卡的出勤紀錄更證明勞資關係,也當有年資特休,根本不存承攬上條件。但何以到今日許多企業和人力派遣公司,仍用一年一約去用人,來規避不定期勞資關係?說穿了就是能省則省,省到賺到,就算被查獲罰款,也不痛不癢,所以跟勞動部皮到底!

現在年底,許多勞工都會碰上再續約或換約的情況要處理,但明明在工作上正常數年,上下班也都打卡,甚至國定假日出勤不是依法薪資加倍,就是事後補休,而且還計算年資,怎麼看都是不定期在雇用,卻要年年換約,這份契約是否違反勞基法,中央的勞動部和地方的勞工局處,真的是不知情,還是勞檢根本沒徹查落實?

李姓婦人被逼走後,博客來內部有些人看不下去而提供資料,這多少說明就算是用書香包裝抹粉的企業,內在若銅臭掛帥,員工沒吹哨,必是擔心勞檢單位能不能保護檢舉人的個資。從這角度觀察,李婦被博客來剝削二十年,都沒被發現,從中央到地方的勞動主管機關都該感到恥辱才對。

統一集團家大業大,又自稱公道、良心、正派經營,那博客來這次事件除了內部重懲,更當把勞動法令上所規應的給予,全都還給李姓婦人,包括年資特休、國定假日上班加倍、勞保、勞退、健保的雇主自付額,還有資遣費。若能適當聲明致歉,更能保全企業形象。而以此為例,政府勞動部門也該主動出擊,詳查那些非常有可能觸犯勞動法令的企業和公部門,把握「民氣可用」的機會大刀闊斧,導正歪風;否則,類似案例接連曝光只是遲早!

(作者曾任圖書館員,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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