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的謝國樑「貪污邏輯」

 

基隆東岸廣場爭議持續延燒,前基隆市長林右昌質疑,東岸廣場的固定權利金,以前是每年五○五○萬元,超過權利金的利潤,市府可再抽一半,如今謝國樑市府卻將權利金降為一五○○萬元。林右昌批評現任市長謝國樑,金雞母的重新招商淪為賤價委商。

面對爭議及新約內容的叢叢疑竇,謝國樑開直播辯稱:「我是一個很快樂的成年人,家裡經濟穩定,我不須做對社會不利,但對自己有利的事。」,話鋒一轉,居然說「你認為林右昌需不需要?我跟你講他絕對有需要。」謝言下之意,是說自己家財萬貫,不會貪汙,而林右昌財力相對薄弱,所以會貪汙。這種以財力多寡做為是否會貪汙的鑑定標準充滿貧富歧視,極其荒謬!

(謝國樑臉書)

 

大清帝國雍正皇帝創立養廉銀制度,本意是藉由高薪來培養及鼓勵官員廉潔的習性,結果清朝的貪腐卻是史上之最。天下第一貪和珅即使家財萬貫,照貪不誤,而且胃口更大。足見會不會貪汙,繫乎個人道德修養與價值觀,其次是外在環境因素,例如「家學淵源」及「族群文化」…等等。至於個人財力及家族財富多寡,與貪不貪並無絕對關連。舉例來說,謝國樑的胞兄謝國棟曾因利用內線交易圖利三○○多萬,就是經典案例。反觀貧困人家拾金不昧的社會新聞,倒是時有所聞。

謝國樑要自證清白,就應拿出前任市長林右昌與謝國樑與廠家簽訂合約的異同來向社會釋疑,而不是拿私人財力多寡來說嘴,如此反予人避實就虛、閃爍其詞的印象。

(作者從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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