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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柯P說句公道話
今天台北市議會開議,國民黨議員們看到柯P最近民調較低就全力猛攻,明眼人都知道是政治操作,只是趁機落井下石,為了兩年後的六都選舉鋪梗而已;不過這種搞法不會讓市政更為進步,只是浪費納稅人的金錢與時間,讓議會淪為國民黨議員的秀場而已! 為何如此?很簡單,因為國民黨拿了一些媒體的錯誤訊息出來痛批,如果是出於無知也就算了,但如故意不就是只問鬥爭不問是非?例如國民黨議員痛批柯P「五大案不了了之」? 請問柯P有檢調或司法權嗎?如果有,這些財團還亂得下去?明明之前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就羅列了很多問題,但馬政府的檢調連「看報辦案」都不願主動偵辦,請問這五大案如何了結?難道就照之前馬郝給財團的許多好處繼續下去? 就算這五大案在司法上暫時無法解決,但許多案子的權利金不是提高了嗎?不是也為市庫節省了許多納稅人的血汗?這些功績絕對是馬郝十六年做不到的事,不知道國民黨市議員有何資格指責柯P?當初馬郝在浪費市庫時,為何不見國民黨議員們如此痛批?請問這如果不是政治操作,什麼才是政治操作? 又例如大巨蛋,問題的根源是馬政府的檢調不願偵辦,否則遠雄還敢囂張?國民黨議員不打企圖暴利的遠雄,反而去打阻止財團的柯P?這樣的議員是在幫誰把關?又是誰的門神? 就是國民黨的檢調故意不辦大巨蛋案,讓欲阻止財團暴利的柯P失去支柱,因此才會尋求市民或議員的支援,否則柯P怎會想用i-Voting或以議員的民調來當成與遠雄談判的籌碼?如果議員們站在阻止財團暴利的立場,不是應該支持?為何怕到說什麼「幫市府背書」?議員幫市府背書錯了嗎?難道要幫財團背書? 當然柯市府沒有先跟議員商量絕對是有錯在先,但議員為何不從為市民把關的大格局來理解?反而憤怒痛批?試問這看在遠雄眼裡,市府日後如何與之談判?再強調一次,市府沒有事先與議會打招乎絕對有錯,但議員們也不該如此反應吧?畢竟府會一家一致對外,才能為市民爭取最大的利益! 此外,柯P大嘴巴是該收斂,但議員如果理性問政,是否不該以言廢人,抓著語病窮追猛打,反而讓忽略市政?例如國民黨議員痛批柯P愛當皇帝又亂嗆人,導致北市府離職率偏高,引發跳船潮!但議員們有沒想過,這些爽日子過慣的米虫如果留下,對市政的危害不是更大? 國民黨議員將焦點放在「雍正」,卻放過市府的前朝「和珅」?這樣的批法會讓市政進步?當然一些離職者是柯P遴選面試,但誰能保證幾次面試就能認清員工?不適任者離職越多,難道不是最好的正向淘汰? 至於塞車與漲價的問題,更是應該理性討論,難道亂罵一通就能解決?為何馬英九在油電亂漲時,不見國民黨議員們如此激動?昨是今非意欲為何?國民黨議員們一面說要理性問政,但表現出來的卻是抓狂亂批?是心口不一還是別有用心? 最後給柯P兩句話,第一句是小英說的:「謙卑、謙卑、再謙卑」,第二句是:「為政不在言多」!也希望議員們先拿前朝的馬郝比一比再來批判,並且站在與市府共同為市民爭取權益的立場理性監督,市政才會更好,也才是市民之福。 修法後當然也適用於即將上任的蔡總統,不過這正是小英展現氣魄的時候,總之怕熱就不要進廚房,要賺錢就不要當總統!
路懷宣
2016-04-13
中國人在中國犯法由台灣偵辦?
所謂的「肯亞台灣人被中國強行帶走」事件,是指有一些台灣人在肯亞疑似涉入電話詐騙的犯罪行為,雖然肯亞法院認定無罪,但中國警方認為應該帶回中國偵訊,而非遣返台灣,所引發的爭議。 按照中國的觀點,究竟他們有沒有權利把台灣人帶回中國?中國刑法規定,犯罪結果地在中國,中國就有管轄權。因為電話詐騙的受害人是中國人,所以對於中國警方而言,他們認為這些台灣人有可能是共同正犯,即便肯亞法院認為無罪,他們也還是有權利要求肯亞官方將台灣人交給中國法院審判。更何況這件案件,中肯兩國原本就有合作,也有共同打擊詐騙的計畫與行動。兩國的關係密切,中國還是肯亞的第一大投資國,因此肯亞政府大概很難拒絕中方請求。 所以,就中國國內的法源,他們有權利抓犯人。這也是台灣法務部的見解,與中國一致。 問題是,這些台灣人在肯亞法院獲得無罪判決。 司法權是一個國家主權的重要彰顯,換言之,當肯亞司法當局肯定這些台灣人並沒有犯法,肯亞當局就不能將這些「犯人」交給中國,因為這些人不是有罪之人,而是在肯亞旅遊或活動的台灣公民。台灣公民在肯亞,又沒有犯法,憑什麼要交付給中國偵辦案件? 然而中國認為這是詐欺案,犯罪結果地在中國,所以應該交給中國司法單位審理,不是這樣嗎? 好的,從事台灣獨立活動,也是違反中國刑法與反國家分裂法,中國也認為有罪,犯罪結果地也在中國,你覺得世界各國的政府會不會把台獨份子交給中國?答案當然是不會。原因是,從事台獨活動在世界各國都不犯法,這是言論自由與政治主張,只有在中國犯法。沒有一個正常的國家會把不違反自己國家法令的外國人,交給另一個國家。不然的話,北韓有污辱金正恩罪,那麼南韓人在台灣侮辱金正恩,難道台灣政府就會把南韓人逮捕後,交給小胖子犬決? 可以理解了嗎?引渡,是在兩國政府都認定有罪的情況,而且簽訂有引渡協定,才能引渡。基本上,這些人既然無罪,就不符合引渡的規定,而且中國與肯亞也並沒有簽署引渡協定;遑論,這些人是台灣人,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這件事情當然與政治有關,但絕對不是泛政治化。為什麼中國警方可以在國外任意決定拘束台灣人的人身自由,並且帶回中國審理?如果這樣的說法可以成立,那麼往後只要與中國公民或政府有關的刑事案件,中國政府豈不是可以任意在國外逮捕台灣人? 不過,我們不要生氣。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5條的規定,「在大陸地區或在大陸船艦、航空器內犯罪,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所以,以後只要有中國人在大陸犯罪,我們就可以依法把這些人逮捕,交給台灣法院審理。 什麼?我們台灣法律有這種條文,台灣的司法單位竟然可以管中國人犯罪?這樣的解釋當然是可笑的說法。我們當然不會因為這條文而真的認為台灣的司法單位會去管中國人在中國犯法。然而,這條文剛好突顯出台灣對於中國態度的荒謬,因為根據這條文的規定,台灣人在中國犯法,視為在台灣犯法,同樣要接受台灣司法的管轄,但是在其他國家並不會如此(除非是重罪)。 要報復嗎?既然這條文沒有主詞,那麼我們不妨擴張解釋,只要是中國人犯法,即使在中國,也直接由台灣司法單位偵辦如何? 我不敢想。但是,基於兩岸一家親,軟弱的法務部,應該不會反對。
呂秋遠
2016-04-13
保障國民權益是正常國家的義務
報載臺籍人士赴肯亞涉及刑事案件獲判無罪後,竟被強制遣送至中國,而統治臺灣的「中華民國」只能喊著不知所云的「92共識」無計可施。若這樣的事件成為慣例,任何臺灣人一到海外,隨時都可能惹上麻煩被交到中國手上。 而在日本統治時期的1936年,曾發生這樣的事件:當時臺灣人在廈門因故遭中國警逮捕,由日領事館交涉飭回。(1937臺灣日日新報) 當時臺灣人國籍就是日本,當然和對岸的中華民國不一樣。在國外出了事,當然是自己的領事館出面交涉保護國民。 臺灣長期被不被世界承認的流亡政權統治,似乎早已忘了一個正常國家該給人民什麼樣的保障。這類事件日後恐怕只會不斷頻繁的發生,這也是臺灣遲早該面對的問題 – 我們該怎麼做,才能建立一個真正能保障自己權益的國家? #保障國民權益難道不是正常國家最基本的義務? 延伸閱讀: 台灣人在肯亞被中國帶走 馬英九今早仍暢談「九二共識」 http://www.peoplenews.tw/news/9b0ee8e4-5988-43b3-a02f-c91abc2f7c2c 歡迎加入Facebook台灣回憶探險團,一起來一場回憶探險吧!
台灣回憶探險團
2016-04-13
馬迷記者講故事!
台灣賦格
2016-04-12
來自北京的綁票通緝令
火星登陸即將實現的今天,這趟來自北京的綁票令,硬是往人類文明的胳肢窩上惡狠狠的插上了一刀。(翻攝影片) 說到「綁票」這回事,在「兩岸」的刑法裡,都管叫「擄人勒贖」,大抵就是以「勒索財物」或是「意圖獲取某種利益」為目的,而用暴力、違背當事人意願的方式而強行綁架為人質。因為這是嚴重侵害人身自由的行為,在地球上大部分國家這都是明載於刑事法典上的重罪,國家會動用公權力來處罰這樣的罪行,中國的刑法(第239條)就規定,犯了這罪的人,至少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如果造成當事人死亡的,則是唯一死刑,還得沒收財產。可見得這罪的嚴重。 但是,如果犯了這樣罪行的是「國家」,那麼又是怎樣的光景?! 「國家」或者「政府」犯上這種擄人勒贖、綁票換賞金的事,歷史上可不是新聞,例如16到19世紀的「大西洋奴隸貿易」,幾乎就是在歐西各國政府的縱容下,非洲人被大量的綁架,送到美洲大陸或其他地方當做奴隸,將近四百年的期間,超過1200萬人被這些廣義上的「綁匪」迫害,直到1814年的巴黎和約之後,這樣的行為逐漸被視為「與自然法為敵」的一種犯罪,最後終於消失。 接著到了19世紀末,大抵歐西諸國多半成了民主國家,人權慢慢的被當作「普世價值」,這種有國家默許甚至是執行的「綁架」到底是少了許多。剩下的,有名的例子大概則多半來自像中國這樣的威權國家,例如孫文的「倫敦蒙難」,當年中國政府為了打壓蓬勃的革命運動,大老遠的要把孫文從英國綁架回北京受死,後來還好有他在學醫時的英國老師連日奔走,終於讓英國首相出手,逼著中國大使館放走孫文,這項政府主導的跨國綁架,當年要不是這個結果,現在被尊稱為「國父」的,可就是其他人了。 上頭說的這些都是歷史。不過,歷史也通常只給有智慧的民族記取教訓,又或者叫做「文明」。就當民主自由已然是天條的這個時代,國家自己涉入綁架這回事在地球上幾乎是絕跡了,文明的現代國家沒例外的歡迎不同意見包括對當政者的批評挑戰,縱然不悅耳,但都得歡喜接受,更不要說還拿綁架人身自由來換取某些其他的利益。 唯獨中國就特別了一點,例如最近接連傳出來的,許多發行政論刊物的香港書商莫名的被綁走,最後還「被認罪」,擺明民主自由不受歡迎,而按照中國外交部的說法,是為了「落實一個中國」,這兩天二十多位台灣人硬是被從遙遠的肯亞給綁架到了中國,沒當你人權、國際規範是一回事。 火星登陸即將實現的今天,這趟來自北京的綁票令,硬是往人類文明的胳肢窩上惡狠狠的插上了一刀。
黃重諺
2016-04-13
絕口不提中國不可以嗎?
九合一選舉、總統大選結果,以及各種民調充分證明台灣絕對多數人民:(一)反對馬政權的傾中媚中政策。(二)自認為獨立主權的國家,有不可否認的主體性。(三)對民主自由人權,有堅定的信心,要共同繼續追求此理想。(四)認同台灣未來應由台灣人民自己來決定。 新總統正受著來自中美的強大壓力,中國要強迫其接受不存在的所謂「九二共識」,使台灣失去國際地位;美國力促其不要太堅持,要與中國達成某種妥協。但要請新總統不要忘記,儘管中美壓力大,來自選民無形的壓力實遠大於中美。新總統所以當選,因為選民相信並期待其將基於上述四點共識,實現其所作諾言「將改變台灣人的命運」,勇敢實現改革和轉型正義。萬一新總統背離上述承諾和人民的期望,即其當選的基礎崩潰,難再有理由任職了。 多年來中國不斷耀武揚威恐嚇,近有將領放言「打台灣會打到剩下一草也要實現統一」,要以所謂「九二共識」將台灣綁手捆腳,糾纏不休,這是台灣人所受的詛咒。 五月二十日新總統就職演說,對於來自各方的強大壓力如何因應,屆時全世界會屏息傾耳聆聽。 此有一建議,乍聽或許會感太唐突,但請稍作靜思,相信會覺得值得考慮。 總統就任演說應保持高度的理想性、前瞻性、啟發性,不受區區喋喋雜音(如「九二共識」)的污染而超越之,絕口不提中國,嚴肅宣示台灣人民的憧憬與遠望,強調我們站在地球的一角,直接與世界接軌,不隸屬於任何國家,作為國際社會的平等份子,享受其權利,履行其義務,願與所有國家和平共存,通商、交流,基於自由民主人權的信念,共謀人類的和平福祉及國民的幸福。如與他國有爭議(如「九二共識」)則交由政府有關機關談判,和平解決。 若果演講內容客觀、理性、有力、動人,必會博得廣泛肯定和認同。 (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彭明敏
2016-04-12
中國為何敢這樣強擄台灣人
作者: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所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有八名台籍人士,因涉及電話詐欺被肯亞法院判決無罪後,卻被遣返至中國,再勾起敏感的一中議題,致讓人聯想是否在給新政府下馬威。惟在相關事實與證據尚未釐清前,此種論斷也只能是猜測,或許更該思考的是,中國對台灣人於第三地犯罪的管轄權,於法理上是否站得住腳。 由於整起事件,犯罪行為地與行為人皆在肯亞,其當然有最優先的屬地管轄權。又因詐欺的對象在對岸,故中國亦可基於犯罪結果地來取得屬地管轄權,而具有對所有人犯的刑罰權。相對於此,由於台灣並無被害人存在,就僅能主張效力最弱的屬人管轄權,甚且根據我國刑法第7條,針對域外犯罪,必須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才為刑罰效力所及。則如詐欺罪,法定刑上限僅為五年,即便查有犯罪事實且遣送回台,也無法對此等犯行為訴追與處罰。 所以,不管是從管轄權競合的順序,還是從犯罪防制的觀點來看,對於台籍人士的遣返爭議,台灣皆處於劣勢,若再加上對岸與肯亞有邦交關係,以及多數國家不承認台灣的現實,造成目前的結果,雖令我方感到錯愕與憤怒,卻也反應出某種程度的國際現實。 惟中方即便對此事件擁有管轄權,但在肯亞法院已經判決無罪下,基於雙重處罰禁止與一事不再理(ne bis in idem)的國際法原則,中國實無權要求肯亞遣送台籍人士至大陸受審。只是國際法總缺乏實質的規範效力,且基於主權獨立,外國判決對他國,亦不可能產生任何的拘束力,更何況,中方亦可以有犯他案之嫌疑來作為遣送的正當化理由。所以在無罪判決後,中國強行遣送包括台灣人在內的被告,多少顯示中方不相信肯亞司法的一面,亦突顯出四年前菲律賓事件後,兩岸所發展出「第三地犯罪、各自帶回人犯」的東南亞模式,掌控權實完全掌握在中方,而非我方手中。 而如今,台灣人被遣送至大陸受偵審,已是既成事實,基於本國人權益之保護,我方自應藉由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要求中國遣返八名台籍人士。只是根據中國刑法第266條,若詐財數額特別巨大,可處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惟此等域外不法,就算查有犯罪事證,依據我國刑法第7條,亦不能加以處罰。故在兩岸刑罰不一下,若中方以須起訴、重判為遣返條件,我方也加以同意,就會使司法權受到最嚴重的干預,也等同承認台灣屬於中國,致又落入一中魔咒。 總之,當初宣稱拋開主權爭執且基於平等互惠所簽訂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於肯亞事件看來,不僅虛幻,恐也顯得虛假。
吳景欽
2016-04-13
人,台灣人,台灣國民,世界公民
小英準總統已提名林全組閣,行政院部會首長名單逐漸出爐。有許多關心國事的先進賢達對一些浮現人選有論見,可見社會的期待。 教育部門,被指向著重與企業人才的關聯。似乎教育與社會脫節,或企業人才的養成不符要求,成為問題。人文派和科技派各有論點,重經濟輕文化的社會,務實論常輕薄化。 台灣,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仍無法從中國意理脫困。教育裡,特別是國民養成過程,太多的泥古陳舊包袱,成為枷鎖。我們的國民養成教育,太多的虛偽、不真實。 因為體制的困境,我們的國民養成教育常常作繭自縛。馬政府時期試圖經由改變文史課綱,硬要把台灣的新新世代再教育成中國人,就是一種限制而非啟發。這種問題仍然沒有從發展之路排除。 二十世紀末,世界許多國家都在教育,導向新世紀的課題、因應和憧憬。只有台灣的中華黨國體制包袱,不斷地想把台灣拉回到「中國」,拉回「過去」。如果,台灣還有新氣息,是人民自力救濟的成果。 二十一世紀,已經歷扁八年、馬八年,即將進入小英的新時代。走過進步、反動拉扯的十六年,台灣應該要有國民養成教育的新視野。當世界在前進,台灣不能後退。 人,台灣人,台灣國民,世界公民—應該是台灣國民養成的周延性課題,而不只是台灣人VS.中國人的相對差異形貌。 人,是從自然人的肉體和精神去審視,就如同社會的經濟和文化、體格和人格養成的重要視野;台灣人,有時間(歷史)和空間(地理)的場所意識;台灣國民,是人民在法條件的國家歸屬身分,這形成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的差異性;世界公民,是在全球化趨勢,國際關聯脈絡的認識論和視野。 國民養成教育,就請多多重視「人」、「台灣人」、「台灣國民」、「世界公民」的課題,要進步,也要提升。(作者李敏勇,詩人)
李敏勇
2016-04-13
詐騙共犯?
肯亞政府讓中國強行擄走涉及電信詐騙案的台灣人民,陸委會的兩岸熱線電話又變冷線,法務部則稱:肯亞電信詐騙案中受害者都是中國人,沒有台灣人,基於這些理由被中國方面帶回去;詐欺案只要在境外犯罪,台灣並無管轄權,中國處理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的管轄原則。難道,這就是羅瑩雪日前到中國「交流」的結論?按照法務部的高見,陳由豪等一干窩藏中國的台灣要犯,不是早就應該遣返台灣?中國想抓就抓,不放就不放,這算甚麼兩岸司法互助? 其實,中國強行擄走台灣人民,固然涉及司法問題,弦外之音卻在主權,企圖落實兩岸同屬一中。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迫不及待地表示,肯亞案的具體情況有待了解,但各國政府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是值得肯定的。不僅法務部支持中國,網路上也有人樂見嫌犯送往中國嚴懲,回來台灣反而輕判。這反映了,台灣詐騙橫行,馬政府束手無策。但由中國來打擊犯罪,看似大快人心,司法管轄權因此奉送中國,未來中國在境外只要想抓它認定的台灣籍嫌犯,尤其是將「台獨份子」扣上其他罪名,也可以比照辦理了,那還得了! 在香港造成寒蟬效應的銅鑼灣書店事件,不就是這樣嗎?在香港經營合法事業者,只要中國認定是嫌犯,便可以到境外抓人到中國,書店股東、員工也只能「被同意」協助辦案,還得裝作感恩戴德。所謂一葉知秋,今天中國境外強行擄人,有人「心裡也有一絲絲終於看到正義的喜悅」,渾然無感於一旦中國藉此合理化其對台灣人民的司法管轄權,那麼以後台灣人民出國就隨時有被抓到中國的風險了,因為這是承認一個中國原則的國家所允許的,這有多恐怖? 主權再次遭辱,馬英九接見外賓仍在推銷「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沾沾自喜於兩岸簽訂了二十三項協議。可笑的是,其中不就有一項「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嗎?有甚麼路用?台灣要犯偷渡中國,受中國保護表揚,遣返回來幾個?現在,竟然在肯亞強行擄人,所謂的司法互助,難道只是證明中國對台灣人民有司法管轄權?一如所謂的一中各表,老共歡迎承認一中,卻絲毫不容許各表。說難聽一點,老共跟詐騙集團有何不同?而這個人也在自欺欺人,該不會他們根本是詐騙共犯吧? 另外,中國主導的亞投行,馬政府一向躍躍欲試。中國現在攤牌了:台灣想要加入亞投行,必須透過中國財政部申請!張盛和方才說,不會再提出申請了。然而,當年馬政府不就是透過秘密管道與中國協商,經由中國同意台灣以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實為中國的台北)觀察員,出席世界衛生大會的嗎?張盛和留下尾巴:是否加入亞投行,應該由新政府做決定。似乎,馬政府有意留個坑讓新政府去跳。將近八年來,這個人用一中繩索將台灣五花大綁,今年世衛大會新政府只能概括承受。如果無法掙脫這些中國緊身衣,恐怕就逃不出這個人的總路線,而台灣的民主也就虛有其表了。 再過一個多月,這個人即將卸任,但他把台灣籌碼送給中國不少,連太平島也不放過,難免讓未來的新政府綁手綁腳。而這也讓中國施壓新政府,手上徒增許多著力點;為了給新政府下馬威,也不再顧忌讓「各表」露出馬腳了。從周子瑜、甘比亞到肯亞、亞投行,就是這樣的路子。中國觀光客頻傳限縮,也是觀光旅遊相關產業連結中國,徒然送給對方來對付台灣的籌碼。於是乎,新政府宛如一出生便負債累累,對內對外都難有蜜月期的遐想,必須從經濟到外交振衰起敝,援引國際正面能量提振台灣,儘早恢復我國的總體自主能力,才能將這個人手中流失的籌碼一一找回來。
自由時報社論
2016-04-13
銘傳艦? 欺負原住民!
美國售台兩艘派里級軍艦,軍方透露,將以「銘傳、逢甲」為命名優先考量。這是國防部不識歷史的「馬屁風」!因馬英九任北市長時,即自許為劉銘傳的傳人,多次寫文章連結劉銘傳,因此北市府有「銘傳廳」,而總統府,又有一間「銘傳廳」。 劉銘傳接事之初,本由福建省撥款協助臺灣財政,然種種新政耗費鉅資,以致閩省協餉漸減,新政遂成臺灣財政上極大之負擔。他於是動腦筋到「清丈田賦」等措施,以期開拓財源。但官員貪污等問題,卻引發一八八八年彰化縣因清賦問題而爆發施九緞為首的(公道大王)的反抗事件。維基百科就有這麼一段話:「總結劉銘傳駐臺六年,始終未能建立游弋台海的海軍艦隊,而他為開拓財源而興辦的近代化實業,其深度、廣度也頗有限,未竟全功。」 但以「銘傳」為軍艦命名的最大不妥,在於劉銘傳在台最為人所詬病的,就是「開山撫番」(樟腦利益,可開拓財源)。一八八七年討伐卑南呂家望社之役(西拉雅、阿美、卑南族、客家墾民加入反清)。劉銘傳竟調遣北洋海軍的致遠、靖遠巡洋艦助陣,在海陸連番砲擊下,幾至夷平呂家望社。類似慘無人道的武力征討,或是欺詐誘殺不斷,原住民不是被滅族,就是逃離原本的活動領域。劉銘傳並將漢人移往原住民區域,導致原漢關係緊張。 胡適的父親胡傳就曾對劉銘傳「開山撫番」嚴厲的批評:「開山以來,剿則無功;撫則罔效;墾則並無尺土寸地報請升科;防則徒為富紳土豪保護,而不能禁兇番出草。每年虛糜防餉、撫墾費為數甚鉅。不悟、不悔;豈非咄咄怪事哉!」 (作者為城南文史工作室負責人,台北市民)
李道勇
2016-04-13
新閣的一大敗筆
記者鄒景雯/特稿 國發會是一個國家戰略性的重要單位,民進黨的新閣部署決定由協助馬政府建構「ECFA騙局」的陳添枝出掌,這意味著今後新政府在經貿發展這條路線上的差異何在?那麼今年一月全國選民完成政黨輪替的意義又在哪裡?這些疑惑,民進黨在昨天的發布記者會上絲毫沒有交代。 前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馬政府八年,經濟搞不好,導致下台,是一個確證的事實。經濟搞不好的原因出在傾中太嚴重,兩任下來,唯一的最大政策就是ECFA(以及後續的服貿、貨貿);過度迷信對中自由貿易的後果,導致對於國內產業的發展與投資環境的改善疏於心力,不僅經濟陷入低所得、低成長、分配不均的困境,甚至因此引發太陽花運動,繼失去地方版圖,又丟掉中央執政權。 在這樣的民意大氣候下,民進黨順利取得政權,國會並一舉過半,結果,民進黨現在決定晉用一個ECFA的捍衛者,這是僅對陳添枝個人表示「犧牲」、「不捨」可以匹配相襯的嗎? 過去八年,陳添枝先是經建會主委,短短一年多,只推了失敗的消費券,就匆促下台,而後以中經院顧問身分,長期參贊兩岸經貿決策,他在中經院的四人幫等黨羽給經濟部提出的影響評估報告GTAP模型,乃至於透過密集的媒體投書、筆戰論述,甚至私下疏通學界反對意見的身影,有沒有成功協助將台灣的經濟轉型至新經濟?此等舊官僚、舊腦袋,只因換了黨旗委身,就可以立刻推出有實效的新政策、做出比以前更好的成績? 民進黨所高度依賴的舊體系,長期與中國政府及財團往來密切,例如陳添枝曾經以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顧問身分,陪同蕭萬長出席博鰲論壇,過去關心過多少中小企業的生計和生存?提出過哪些台灣產業面對中國等後進國家追趕要何去何從的對策?或者陳添枝率領國發會的訊號,根本就是要來重新借屍還魂兩岸服貿和貨貿協議的?如果不是,那麼用陳添枝幹嘛?難道因為他善於看人出菜,可以立刻趕換新菜單? 最要者是,對於陳添枝與中經院等智庫在馬政府時期的鉅額研究經費使用,立法院必須徹查,以協助其清白上任,今後有關新政府發包給各智庫的經費適切度,也要嚴格監督,如果國會多數黨因「自己人」裝死,那麼社會的力量豈能坐視?
鄒景雯
2016-04-13
剝掉「中國」這層皮
這兩天中國公安在肯亞非法綁架台灣人民的事情越演越烈,但是從法務部、陸委會、馬總統等各方的表現來看,不是無知就是冷漠,更有在警大教書的教授放言「心有一絲絲正義喜悅」;有這樣的老師難怪台灣警察對迫於無奈走上街頭的人民從不手軟。 目前政府官員的心態非常明顯,只要厚著臉皮巴著地球一部分,一個多月後就等著看新政府的好戲。能在黨國體制內得占高位,不精修李宗吾厚黑學的幾希? 對這種人古波斯大詩人奧瑪開儼說過:「帶好細軟我走先,管他天邊戰鼓聲!」(Ah, take the Cash, and let the Credit go. Nor heed the rumble of a distant Drum!) 沒錯,就是戰鼓,即使現在還有些遙遠,細心的人已經隱約聽見了。 為何中國要如此蠻幹?因為他們知道,目前還在台上的政府會配合他們、會合理化他們的做法;再加上新政府上台後,這些台灣人又會變成人質,在媒體配合下,可以讓蔡總統民調上台一夜之後就不及格!可以想見,「九二共識一個中國」不再只是達摩克利斯之劍,而是眼前迫切的危機。 請大家想想,今天可以在肯亞擄人,如果我們繼續背負著「中國」之名,明天就會在松山機場擄人!我們唯一能做到的反擊,只有在國際上堅持台灣之名,剝掉「中國」這層皮。 台灣人,你還不覺醒嗎? (作者著有《爵士樂的故事》,台南市民)
黎時潮
2016-04-13
鬼祟中國和倀鬼老K
北韓因為過度玩火,被聯合國制裁,中國擔心美國因此在南韓部署薩斯防禦系統甚至「斬首」北韓,威脅到中國而支持制裁;此事激怒北韓。北韓官媒批「美帝」時也捎帶「愛講究體面和名分」的某大國,不惜拋棄用鮮血凝成的友誼,欲圖「鬼鬼祟祟」地達成「壓制正義和真理」的協議。 顯然,這大國就是中國。北韓與中國的確是超過一個甲子用鮮血凝成友誼的兄弟黨兄弟國家,所以對中國的講究體面和名分,對中國行事的鬼鬼祟祟更洞若觀火。看看中國近來對蔡英文的恐嚇,亦如是耳。 自從習近平警告如果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就要讓台灣「地動山搖」以後,來自不同方面的各種傳聞就接踵而來。最多的就是要刪減中國遊客,還有清空台灣邦交國等等。近日更有澳門計程車業聯會被取消來台灣,以「制裁」蔡英文的所謂文件。 類似計程車小團體,全中國可以找到幾百萬個,他們發出的文件固然是實,但是有多少價值?而問到國台辦相關制裁事宜,那些官員也是哼哼哈哈不承認也不否認。這就是標準的「鬼鬼祟祟」。中國與甘比亞建交,中國綁架肯亞的台灣人,是否涉及「制裁」,也是以哼哈來搪塞。 造成中國鬼鬼祟祟的原因,就是想做又「不願」或「不敢」做的心理在作怪。北韓是中國唯一意識形態最接近的老朋友,絕對不會放棄它,但是又怕美國動武,所以才鬼鬼祟祟同意制裁,但只是裝模作樣而「不願」真正制裁,否則北韓絕對活不到今天,還敢玩核武搗蛋。 中國要蔡英文接受「九二共識」也是因為「愛講究體面和名分」,卻「不敢」制裁,才不斷放話恐嚇,或者做出一些鬼鬼祟祟的小動作。因為動作一大,效果相反,自己也難以下台。當年中國遊客制裁高雄,高雄更綠!激怒了台灣人,一拍兩散,中國敢動武嗎?要不要看美國與日本的臉色? 中國大動作當然會傷到台灣,但這不是世界末日。台灣得道多助,在短痛之後,可以慢慢復原,而且得以拋棄「中華民國」這個包袱。中共內鬥則會升溫,進一步分崩離析。 最無恥的是國民黨的一些政客媒客,他們不與台灣人一起捍衛主權,卻把中國的鬼鬼祟祟動作加以「光明正大」化來恐嚇台灣人。這不就是為虎作倀的「倀鬼」嗎? 台灣人要認清中國的鬼鬼祟祟乃是心虛的表現,從而更有信心與更有策略的建立自己的新國家。如果被嚇到而犧牲原則,那麼就有永遠完不了的惡夢,包括走到世界各地都可能被共匪綁架。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林保華
2016-04-13
一中被表
八名涉嫌詐騙案的台灣人遭肯亞遣送中國,正當國人憤怒之際,警大教授葉毓蘭也直言老共到肯亞的拘留所裡直接押人,絲毫不給台灣留顏面,沒錯,但這顏面早已被馬英九政府視如敝屣,自己都不要了,老共還跟你客氣什麼? 至於所謂「有一絲絲正義的喜悅」,如果純粹是因罪犯被繩之以法,無可厚非;但問題是,這八名台灣人已被判決無罪,當然是遣返台灣。至於台灣人果真在國外詐騙了中國人,該如何管轄與論罪,自有一定的司法程序,絕對不是任憑中國直接把人帶走。身為警大教授,卻不知捍衛國家主權,也不懂尊重代表國家主權的司法,反而還言稱可以對中國的制裁額手稱慶,這心態有如殺人犯被任一路人當街打死並無不可一般,法治素養如此欠缺,也真的是給警界和學界丟了顏面! 此事件更值得探討一點,老共會這樣直接把人帶走,是因為認定只有一中,沒有各表,沒有馬的所謂互不否認治權這回事,這也再次證明了九二並沒有共識,因為,國民黨說共識就是一中各表,共產黨則告訴你,一中原則才能是共識,各表的共識就不是共識了。 老共的一中蠻橫無理、昧於現實,而馬英九和國民黨的各表則是自欺欺人、害人害己,要叫台灣人吞下九二共識之前,麻煩請先叫老共吃下一中各表再說。不過,非常遺憾的是,過了二○一六大選之後,一中各表已確定被台灣市場淘汰了,現在正夯、正大賣的是台獨與華獨這樣的獨立字號,統一就只能吹熄燈號了。 馬的掏心掏肺表了八年,結果竟在下台前又被表了,真是情何以堪,但又何嘗不是自作自受?台灣人應該好好看著,面對邪惡的中共政權,鄉愿、阿Q、求和絕無好下場。 (作者為基進側翼政團秘書長,高雄市民)
劉哲嘉
2016-04-13
Flawsome的政治學問
我們都知道自己不完美,卻追求完美,而且愚蠢的希望別人完美;這裡的「別人」可以填進任何人,包括另一半、父母、子女、主管或政治人物。另一方面,現代人卻也更能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成為另一種形式的完美,就像一場力拚之後輸掉的比賽,卻可以是「完美的球賽」一樣。 Flawsome=flaw+awesome(來源:泰拉班克斯Google+) 英文中有一個字最能解釋這個看來有些矛盾和衝突的觀念。許多報導指出,超級名模泰拉班克斯(Tyra Banks)在2012年發明了「flawsome」這個新字。Flawsome是由「缺點」flaw和在英語世界中已經接近濫用程度的「很棒」awesome兩個字結合,意思是「雖然有缺點,卻不妨礙一個人(或一家企業,或隨便什麼東西)的優秀」。班克斯以自己為例解釋,她有個大額頭,但仍可以是名模。 Flawsome後來成為流行語,而且被認為改變了不少企業的行銷概念。有些企業不再強調自己是完美無瑕、無懈可擊的品牌,因為在網路傳播、消費者意識崛起和資訊愈來愈透明的多重背景下,那是不可能達到的境界。 事實上在2011年7月,美國Domino Pizza已提前以類似flawsome的手法跨出新企業行銷第一步,在紐約時代廣場設置和該公司推特同步連動的電子看板,「現場轉播」消費者所有的推特留言,無論好或壞,時間長達一個月。其中不乏消費者留下「有夠難吃」、「服務不好」之類的留言。 如何才能flawsome,什麼不是flawsome 專家認為,flawsome的心態,讓企業更有「人味」,因為企業就像人一樣會犯錯,也理應展現同情心、彈性、謙遜等人性特質,會和消費者更為接近。專家表示,人性天生無法接受他人「假裝沒有犯錯」。 要達到flawsome,必須在犯錯時誠意並不附加附帶條件的道歉,同時還要以超過錯誤幅度進行補救或賠償。例如蘋果最初手機地圖app效果奇差,CEO庫克(Tim Cook)馬上寫公開信道歉,還語帶自嘲的建議消費者在情況改善之前不如改用其他公司的app,就是最佳的flawsome展現。 對企業來說,最不flawsome的作法就是對錯誤視而不見,希望問題隨著時間消失,或是附帶條件的道歉,就像台灣不少政治人物喜歡用的「如果讓你感覺不舒服,我願意道歉」。 運動員和藝人也曾講求完美形象,但帶點缺點和弱點的flawsome,反而讓粉絲覺得他們「更像人」,反而對他們更加死忠,回過頭來為他們辯解。例如王建民、NBA的魔術強森和布萊恩(Kobe Bryant),雖然私生活曾經出過問題,但球迷並不以為意。又如前美國總統比爾柯林頓,雖然把白宮搞成春宮,但靠著任內政績仍贏得許多美國人讚賞。 打個比方,PTT上經常出現的祭品文,就是件很flawsome的事。為什麼?因為發文者一定是輸了打賭,才必須執行發祭品的承諾,無論是裸奔還是發雞排珍奶,重點都在履行承諾的霸氣。 但我們不能忘記,flawsome的前提必須要優秀才行,flaw的前提要建立在awesome的事實上。一個一點都不棒的人或作不出好產品的企業,就別提flawsome了。 Domino Pizza的時代廣場電子看板(來源:trendingwatch.com) 台灣政壇的flawsome 由此看來,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利用flawsome概念行銷最為成功的台灣政治人物。柯文哲儘管不時自稱多聰明多優秀,卻也承認自己有缺點,不是個完美的人,就因為這麼「人性化」,他得到大家喜愛和支持。但顯然flawsome不僅有使用年限,也不是萬用仙丹,柯文哲縱然一再展現出「有錯就改」的誠意,但是當他的flaws愈來愈多,看起來沒有那麼優秀,就實在稱不上是flawsome了。 馬英九顯然是flawsome的反證,因為無論是他的競選或執政團隊,都將他塑造為完美、沒有缺點(flawless)的領袖。他當然也曾道歉,但總是心不甘情不願,也有更多時候,他假裝錯誤沒有發生,或是硬撐著希望問題自然消失,例如他的中國政策,例如他的九二共識。這種特質,充分說明了他為何無法成為符合當下時代的領導人。 國民黨也有相同的問題,很有趣的是,它一直不肯承認自己的親中政策有錯誤,倒是經常回過頭來指責別人「你看,他這個作錯了!」另一方面,它卻又援用flawsome的精神來為蔣介石和蔣經國說項,解釋為什麼他們沒有那麼壞、「功大於過」、「瑕不掩瑜」,兩蔣仍是偉大的人物,同時也聲稱黨產是時代下的產物,不是那麼邪惡的東西。 可以說,台灣政壇完全誤用了flawsome的概念。Flawsome並不是說你的錯誤可以一而再的被原諒,所以即使一再犯錯也沒關係,也不是說用瑕不掩瑜和功大於過就可以瞞混過去。要在政壇打滾的人物,必須要深知flawsome其中三昧,充分掌握其中的巧妙和精髓才行,否則會玩火自焚。 不過從更嚴肅一點的角度來看,台灣現在真的容得下flawsome這個觀念和flawsome的政治人物嗎?答案恐怕是悲觀的。無論是我們自己或是媒體,是否太執著於近似於「種族臉譜化」(racial profiling)的「概化」(generalization),急於因為某某人犯了什麼小錯或是作了什麼小事,就將此人打入萬劫不復的地獄,直指他就是什麼樣的人?我們不妨問問自己,儘管我們都知道人不可能完美,是不是潛意識中仍在追尋完美的政治人物? Flawsome這個字其實很有學問,有朝一日,如果台灣政治人物能夠充分懂得flawsome奧妙,而選民和媒體都能知道如何去欣賞和面對一個flawsome、而非flawless的政治人物,台灣政治將可以走入另一個境界。
史努比
2016-04-12
真相是特赦扁的前提
作者:黃子維(公共服務業) 陳水扁前總統的特赦問題,隨著520政權交接在即,再度成為討論議題。然而,是否應該特赦,以及該由馬英九總統,或是未來的蔡英文總統進行特赦是一回事,到底要特赦什麼,則是另一件事。在一系列「扁案」的真相未獲釐清之前,貿然進行特赦,徒求表面的「鋸箭式療法」,不僅不符合法治精神,也會留下更多藍綠雙方日後的「相罵本」,反倒錯失了特赦所該實現,超越個人層次的藍綠和解與集體諒解等意義。 一系列的「扁案」,許多都還停留在司法階段,真相未明,即便是三審定讞者,大部分的國人也不甚了解其結論。導致陳水扁前總統及其家族成員到底有無「貪瀆」,還是坐了「冤獄」,仍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持續成為今天藍綠雙方互相質疑的話柄。 試想,假設最後證明「扁案」皆屬誣陷,那麼不僅不用討論特赦,不是還應該去檢視審判過程中,是否有個人或單位蓄意進行不實指控及栽贓抹黑,並予以進行追究,才能真正還其公道嗎? 其次,如果部分「扁案」確有違法,那麼也應該把內容完整公諸大眾,讓社會明白到底我們今天是要特赦哪個罪刑。倘若真相未能成為特赦的前提,那麼勢必引起特權與政治力量介入的質疑,反倒模糊了特赦所該展現出的真正價值。 其次,也要提醒即將執政的民進黨,不要忘了過去陳水扁前總統仍在牢內時,常被高呼的醫療人權與獄政改革。如果認為陳水扁前總統在獄時期未獲公平合理的對待,那麼也請想想當下還有成千上萬的受刑人,可能也面臨著相同的處境。 總結而言,還原事實應該先於討論特赦,以真相作為原諒的前提。這不僅可以作為台灣社會面對「扁案」的態度,也應該是未來處理轉型正義該有的方法。
黃子維
2016-04-12
「全面,澈底,而絕對的赦免」陳總統!
「扁案」是馬英九指使下的政治誅殺案件,他馬的早在二○○六年就公開宣佈:「槍已上膛,陳總統會死得很難看」。果然,司法誅殺一路下來,檢、院完全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破壞程序正義原則並違反罪刑法定主義。所謂扁案,乃是集所有司法之惡於一身的政治誅殺案件;換句話說,為達成誅扁的目的,馬英九寧可閹割司法,置司法於廠衛地位而不顧。洪英花法官論斷:「扁案自始無效」,一槌定音了。 民進黨把轉型正義掛在口中,當成全面執政的大旗,那麼近在眼前的扁案,正屬首要翻轉的正義!如果連扁案,民進黨都可用「有爭議」當藉口,不動如山,哪還有正義可說。 「特赦」陳總統成為重大的議題,因為「赦免」是目前唯一可以稍還陳總統於正義的法門。且引美國大法官A.Scalia在Herrera v. Collins案中的兩段話:一個確實沒有犯罪的人遭到判刑,在法律程序走完,即使提出新證據也不能翻案下,只有赦免了。又說,一旦出現有說服力可證實其無辜的證據,但法律已無救濟之途,在此情形下,要行政權坐視不問,是極不可能的。(按,非逐字逐句譯出)把「無辜」換成「為司法誅殺」,這個論述即完全適用於扁案;扁案也只有依行政權的赦免一途了。 赦免屬憲法層次的總統特權,載於我們目前憲法第四十條。美國憲法也有;福特於赦免尼克森的聲明演講中表示,他用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二款所賦予的赦免權:「全面,澈底,而絕對的赦免理查.尼克森…所犯下或可能犯下或參與的所有罪刑。」用我們目前的憲法與法條來說,那就是「大赦」。 「大赦」見於〈赦免法〉第二條,只有兩項:一、已受罪刑之宣告者,其宣告無效。二、未受罪刑宣告者,其追訴權消滅。簡單明瞭,清清楚楚。注意,此條文完全沒有範圍、對象的限縮,也完全適用於扁案。許多人看到「大赦」,就想到中國封建王朝的「大赦天下」,連林紀東這樣的憲法學者也犯錯,把「大赦」當成「全國性的」、「普遍性」的赦免,錯。〈赦免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全國性之減刑,得依總統大赦程序辦理」,所以大赦包含「全國性」,而不受「全國性」限制。大赦既了無限制,自不能排除「個人」於外,其作用一如福特之赦免尼克森。 大赦比特赦嚴格,依〈赦免法〉:總統下命令後,要過行政院會及立法院議決兩關,以此凸顯與特赦的不同。特赦見〈赦免法〉第三條:以「受罪刑宣告者」為要件;也就是尚未宣告結束的案子就不能特赦。陳總統還有案子在身,只有大赦可用。 最後說一句題外話。大赦是總統特權,屬憲法層次,立法院豈有通過〈赦免法〉規範憲法之權?恐有違憲之虞!由美國總統赦免權載於憲法即可知。所以小英依憲可以「全面,澈底,而絕對的赦免」陳總統!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金恒煒
2016-04-12
我曾是扁迷我反對特赦阿扁
秦靖(教師、時事評論者) 筆者大學時代剛到台北唸書時,適逢阿扁參選台北市長一役,阿扁市長造勢晚會無役不與,深深被其「有夢最美、快樂相隨」的理念吸引,阿扁動人的演講魅力更是令在場所有民眾為之瘋狂。選前最後一夜扁迷們遊街高喊『當選』口號,當遊行隊伍與趙少康先生的支持選民狹路相逢時,大家各擁其主,瘋狂吶喊,當年台北不夜城政治瘋狂的景象是年輕歲月永難忘懷的畫面。爾後筆者公費分發至阿扁總統的故鄉教書,那份光榮感深深引以為傲! 2008年11月11日,陳水扁卸任後被上手銬,他高舉雙手,大喊「政治迫害、台灣加油」時,許多台灣民眾堅信他的清白,相信阿扁遭到政治迫害。只不過,阿扁即使高舉帶著手鐐的雙手,聲稱無罪,他依舊無法與蘇治芬縣長相同,抬頭挺胸走出看守所。隨著阿扁家族涉及諸多的金權遊戲一一曝光,胡扯海角七億是台灣獨立建國基金時,大多數台灣人其實可以理性看待阿扁的功與過,是非曲直戰勝民眾心中那股對阿扁濃濃的崇拜信仰。 當陳菊市長高呼政治和解,呼籲馬總統特赦陳前總統時;當柯P市長首度明確表態,希望馬英九總統特赦阿扁,營造「藍綠和解」氣氛時;筆者遺憾,「政治和解」的意涵被政治人物扭曲。 緬甸執政的全國民主聯盟主席、國家顧問翁山蘇姬日前宣布,緬甸新政府將儘快釋放所有政治犯,因為釋放全部政治犯是政治和解的關鍵一步。緬甸在軍方支持的政府執政期間約有100名政治犯被關押,隨著緬甸政權的和平移轉,為了讓國家走向成熟,政黨間放下成見與偏執,理性和解,國家才能向前邁進。 但是,特赦阿扁就是藍綠和解嗎?阿扁是政治犯嗎?阿扁有遭受到含冤莫白的政治迫害嗎?阿扁口袋中那滿滿的海角七億,是國民黨政府栽贓嫁禍給他的嗎?藍綠歧異的最大爭執點在於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國家認同,無關阿扁,自然也就扯不上政治和解。 阿扁很幸福,台灣人始終沒忘記他!當阿扁於2015年1月5日以漏尿、神經功能退化的理由獲得保外就醫、在家休養的機會時,許多受刑人羨煞不已,藍綠政治人物更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來面對阿扁議題。現在陳菊或柯P市長要以藍綠和解之名,再度呼籲特赦阿扁,其實扭曲了是非價值。 死忠扁迷們深信阿扁遭受政治迫害,也有相當多綠營的政治人物聲援阿扁的司法人權,與其用「特赦」的有罪字眼來面對阿扁議題,為何不重啟調查,還給阿扁公平對待的司法人權。如果阿扁無罪,筆者與許多台灣人心中那份對阿扁的崇拜只會因誤解愧疚而益發強烈,昔日以扁為榮的光榮感將重新拾回;如果阿扁真的有罪,筆者期盼阿扁真誠道歉,繳回不法所得,而不是繼續用『政治迫害』的字眼來消費台灣人的情感,把自己塑造成一個悲情的政治犯。 南韓金大中總統在1997年底特赦了兩位卸任卻因為貪污服刑的前任總統全斗煥與盧泰愚,兩人均沒有高喊政治迫害,全斗煥更在服刑前在一座寺廟裏閉門思過兩年。 是非對錯彰顯,談特赦才有意義!罔顧是非對錯,高喊政治迫害,無助藍綠和解,台灣社會更將永遠走不出阿扁魔咒。
秦靖
2016-04-12
中共自導自演「花蓮獨立」
中共國家安全部第四局(即為「台港澳局」),資助「白狼」每年至少500萬元人民幣,另通過其手,每年轉約3000萬人民幣經費給「竹聯幫」;從四月開始,下令「白狼」在「臉書」上發動「花蓮獨立—自決建國」,自台灣內部進行策反,擾亂台灣社會的正常秩序,促進中共對台灣的統一。好笑的是,台灣統媒《聯合報》還來個「裡應外合」,轉入《觀察者網》文章,藉以嘲笑台獨。而《觀察者網》與「上海社會科學院」及中共「組織部」,都有「無法分割」的關係。 「竹聯幫」幫眾Jack0 (傑克零)得意地在Disp上Po文,「[FB] 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花蓮讓台獨分子恐懼」,承認「這次我黨首先創立花蓮獨立臉書專頁,以及各縣市獨立專頁」(見上與下圖),又說「這些地區獨立專頁宣告從台灣獨立出來之後,之後都會表明要回歸大陸地區,讓台獨分子想要打著中華民國招牌,掛羊頭賣狗肉的陰謀徹底失敗」(見上圖);而所謂的「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見下圖),又是「白狼」成立的組織之一。 但因中共「國家安全部」人員「孟耘愷」為搶功,也在臉書開設同樣的「花蓮獨立」與使用同樣的logo(見下圖),而洩漏中共下令破壞台灣內部團結的圖謀。 除此之外,周日在凱道舉辦的「白玫瑰」集會,亦為「白狼」趁機炒作的造勢場合,充滿「竹聯幫」的年輕黑衣人(見下圖)。有幸「小燈泡」的母親非常冷靜,事前即聲明不支持任何相關的活動,「竹聯幫」只得以約500人收場,無法鬧大。 如果網友有興趣,也可在臉書發起「支那各省獨立—自決建國」活動,然後「聲明承認」「台灣國」,並形成「建交」網絡,Kuso回去,如下: 以下是支那各省獨立後的示意圖,已有網友剛剛成立「東三省獨立,民主建國」,我們期待其他省加入民主建國,記得「聲明承認」「台灣國」,而且一定要形成「建交」網絡,互相支援。
pfge
2016-04-12
總統須善用的雙翼
下個月,新總統與新政府就要正式就職上任,相信新的團隊在逐漸組建的過程,也同步在思考今後將如何接手、怎麼樣提振國民信心、什麼方法才能把國家帶領上軌道?要有效解答以上問題,就必須先認識:面對同樣一個龐大的國家機器,何以歷任的政府會有不同的治理績效與評價,關鍵在哪裡? 民進黨最近召開臨時全代會,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看來深刻理解民進黨第一次中央執政時的不足,因此對黨內喊話:「如果這一次民進黨還是沒做好,台灣人民將對政治徹底失望,黨的改革理念也將功虧一簣。」受命組閣的準行政院長林全則體認到:「台灣的經濟已面對低所得、低成長、所得分配不均、財政惡化、對外經貿關係等問題」,未來將非常艱鉅的現實,顯然這個政府想要努力做好,但恐怕是歷來最難做的政府。 對於這個時刻的國家主事者,我們仍須提醒,未來一定要極力避免淪為每日窮於應付眼前危機的短視政府,應當把眼光拉長到五年、十年後的台灣,想像那個時候可能的內外部挑戰,以及執政團隊可以預設的發展目標是什麼,而後再回過頭規劃這一任四年的每個步驟,這樣才有可能比較不受隨時的變數干擾,有方向有願景地帶領政府施政朝著目標篤定邁進。一旦主政者胸有成竹,並且有能力誠懇的向國人報告,並且接受補強修正意見,自然就容易匯聚社會共識,引領集體朝著美麗的藍圖一起使力。 一個具備遠見的政府,一定要了解政府現有的組織架構中,國安會與國發會就如總統進行長期布局的鳥之雙翼,前者是守望一切對外事務的重要諮詢機構,後者就是內部治理的戰略部門,這兩個單位不僅首長要慎選,主政者也要知道如何善用其運作功能,達到如臂使指的實踐與落實。過去的政府,凡所託非人或未能充分利用國安會與國發會執掌者,往往憑藉著總統一人之意志,單一的喜好,小圈圈的即時決策,下場屢屢因招致內外部反彈,而落入敗局,國家也因陷入內耗,付出不可挽回的代價。 以國安會為例,國家元首如果只把主持高層會議界定為由上而下宣達政令的場域,幕僚長不了解幕僚會議、跨部會會議等會前準備如何進行,或是誤解諮詢委員的設置目的,以致把國安會辦成靜態的學術研討,那麼這個關鍵機構就將形同虛設。再如國安會之下的國安局要有能力進行情蒐指導,否則由其統整的九個情報系統效能就會大打折扣,事實顯示,近年國安局的情報能量出現嚴重的警訊,既因總統不重視,也因領導問題,讓國家的外部防線非常脆弱。新政府必須記取教訓。 國發會,相對於經濟部,主司國家發展計畫以及行政院中長程的計畫制度,必須就台灣經濟發展的策略提出指導性建議,這樣的單位,也必然要以台灣人口的快速變遷為基礎,作為國家發展的重要關鍵,這些年,不論是政府舉債八五八億元發行消費券來振興經濟,或是在全國各縣市廣設自經區之議,都把國發會給徹底做小,然總統與閣揆亦絲毫不察,足見張善政院長都承認的經濟困境,除了大環境的因素之外,政府本身就法制的檢討、投資環境的改善、人口老化影響的對策,究竟做了哪些大幅度的變革,應該都得接受審視。同樣的,新政府不能再重蹈覆轍。 做為可能是歷來最困難的政府,上任前,有關國安會與國發會的安排部署,必得展示最高的專業;而後,新總統不妨在五二○就職演說時,好好把台灣的真實現況講清楚,同時具體表述這任政府要重做扎根基礎的長期工作,並爭取國人有耐心給時間,這比打任何包票都較能取信於民。
自由時報社論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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