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出軌懲處6人 台鐵局長坦承:人為疏失

台鐵307車次DMU柴聯自強號昨經過富源站北端富源國中前面,後方第7、8列車出軌、第9車翻覆。(記者花孟璟攝)

2016-06-23  12:22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台鐵月內發生兩起火車在東部出軌事故,昨在富源與光復間出軌更造成兩人受傷,台鐵局長周永暉表示,確認昨出軌與軌溫無關,主要原因在當天該處有工程進行,「養護標準不夠到位」,屬人為疏失,包含總工程司申誡一次、工務處長記過一次、花蓮工務段段長記過一次、台東工務段段長調非主管加申誡兩次、兩位分駐所主任各申誡兩次,共6人遭行政處分。

周永暉接受訪問表示,事發當天凌晨,附近進行平交道降道工程,距離出軌地點僅10多公尺,初判養護工程沒有落實是出軌主因,包括總工程司徐仁財、處長李永昌以及台東、花蓮工務段段長、分駐所兩名主任等共6人因督導不周將行政處分。

周永暉說,相關軌道養護過程中,「標準不夠到位」,並未落實酷暑養護規定,相關人員沒有確實督導,因此在中午通車後行政處分,昨天事故的報告會在10天內完成送交通部。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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