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學會占用國產逾半世紀 綠委批黨國遺毒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李麗芬7日召開「至聖先師欠房租?孔孟學會占國產?」記者會,質疑孔孟學會無償佔用國有財產,應邀出席的教育廣播電臺副台長李方琪說明處理方式。(記者張嘉明攝)

2016-11-07  11:42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李麗芬今早召開記者會指出,中華民國孔孟學會自白1960年代無償占用教育部房舍至今超過半世紀,期間也未繳水電費,據查首任榮譽理事長為時任總統蔣介石,歷任理事長多為黨國大老,根本為黨國時代遺毒,要求孔孟學會立即歸還國產。

中國孔孟學會位於台北市南海路45號,占地約600平公尺,土地為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所有,地上物以往為教育部財產;行政院於2015年決議將土地撥給教育部附屬單位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何欣純列舉孔孟學會歷任理事長名單,指出孔孟學會成立時的首任名譽理事長為時任總統蔣介石,現在名譽會長是馬英九,現任會長為前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學會裡面有很多國民黨系統的人馬與學者專家,根本為黨國不分的時代產物。

李麗芬也指出,建築為國有財產,但一、二樓長期遭到孔孟學會無償占用,連水電費都由全民繳交,房產稅等都由國家買單,並要求教育部應盡快排除占用。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郭淑芳回應,現已啟動追討步驟,但個案涉及歷史因素難以立刻搬走。教育廣播電台副台長李方琪補充說明,已列入今年排占進度,也發函給孔孟學會要求年底前排占,現一樓空間已清空完成排占。

雖然如此,何欣純進一步指出,一般民眾占用國有財產,依照國產法處理程序,管理單位可追討五年占用補償金,並進行行政訴訟追討國產;但孔孟學會占用國產,教育電台僅發函要求學會歸還建物,未提起法律追討程序,明顯差別待遇。

教育電台僅回,由於孔孟學會自去年開始有繳電費,依法可不用追討5年占用補償金;若建物今年未能成功收回,才會進行訴訟處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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