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罷免寫歷史

人民有政治表意的自由。柯文哲因為臉書發文有藏頭詩:「罷免要過半」的字眼卻遭到檢舉,依據《選罷法》,最高可能罰到100萬元,這當然是違憲的條文與作法。如果中選會敢裁罰,那剛好就拿這個案子去憲法法庭打官司,讓這違法違憲的規定盡快銷聲匿跡。

幾乎是不可能任務

《選罷法》的荒謬規定不只在於「罷免不得宣傳」,更在於它高到完全不合理「雙二一」的門檻(即二分之一投票率,有效投票數必須有二分之一同意罷免);換言之,支持罷免者至少必須動員總選民數的二分之一出來投票才能成功,由於《選罷法》還規定罷免案不得與其他選舉合併舉行,如果對照上周各地立委補選僅有3成左右的投票率,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不滿執政者的宣洩

上次針對中央公職人員的罷免投票已要遠溯到1994年了,當時台灣環境保護聯盟針對4名擁核立委啟動罷免,嚇壞了執政的國民黨,因此啟動修法,將投票率門檻從三分之一調到二分之一。也因此,這次的蔡正元罷免案能連闖兩關,進入第三輪投票,更顯彌足珍貴;這是20多年來第一次,台北港湖居民正在寫歷史。

其實,罷免是針對人的負面動員,為杜絕冤冤相報,它適度地與選舉當選門檻做區隔是可被接受的。但這次的「割闌尾」行動之所以風起雲湧,甚至在地處深藍的台北港湖區能夠推到第三輪投票,已不只是蔡正元個人的問題,而是人民對執政者輕忽民意集體不滿的展現,罷免案不過是個出口。

反饋系統全面失靈

民主不是只有選舉,它還包括這依法組成的政治系統對外部壓力(民意)的適時反應與回饋,過去兩年台灣政治的問題就在於這反饋的系統已全部失靈。馬英九固然是依法選出的總統,但9%的民調也代表他也是個不具正當性的總統;當不具正當性的總統一意孤行,現行的政治系統又無法透過改選或解散國會來調控內部的政治壓力,類似太陽花學運這種「體制外」政治動員,與以往難以想像的割闌尾行動自然就應運而生。而司法行政系統對太陽花的追訴,代表執政者對外部民意的變化依舊冥頑不靈。

不管最後成敗,這場推到第三輪的罷免投票已寫下歷史,而這場投票也預告了目前執政者在未來選舉的進一步失敗。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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