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課綱環島學生的大愛

1957年,金恩博士曾以「非暴力與種族正義(“Nonviolence and Racial Justice”)」為標題,投書《Christian Century(一個開明的宗教週刊)》,文章中他截取了之前許多演講中的重點,梳理出一篇簡明扼要的、以非暴力對抗種族隔離的論述。

針對非暴力抗爭,他提出五個要點:

一,這不是為懦弱者所設計的方法。非暴力抗爭者雖然在肢體上採取被動,但是,他的情感與心靈是永遠主動的,不斷試著說服對手去認清其本身的謬誤。

二,非暴力抗爭者並沒有要打敗或者是羞辱他的對手,而是要贏得對方的友誼與理解。雖然必須採取不合作或者是杯葛的方式,但非暴力抗爭者知道那都只是為了喚醒對手道德羞恥感的手段,而非目標本身。真正的目標是救贖以及和解。非暴力之後所誕生的是一個相愛的社會,暴力的後果則是悲劇的苦澀。

三,非暴力抗爭所攻擊的對象是邪惡的力量,而非被邪惡力量所占據的人們;要打敗的是邪惡,而非深受邪惡之害的人們。致力於對抗族群不正義的我們必須認清最根本的張力並不存在族群之間,而是存在正義與不正義,光明與黑暗力量之間。(如果勝利了,也不會只是五萬名黑人的勝利,而是正義與光明力量的勝利。)

第四,非暴力不只是避免外在肢體的暴力,也避免內在靈魂的暴力。非暴力的核心原則是愛。受壓迫者在爭取人性尊嚴的過程中,絕對不可耽溺於苦澀或仇恨的鼓動。以苦澀和仇恨來報復,除了增強這個世界的仇恨之外,沒有任何用處。

此處,金恩博士特別強調,所謂的「愛」,是神的愛,不是情感上要被壓迫者去愛壓迫者,那根本是矯情的無稽之談。神的愛指的是對完全包容接納的悲憫,完全包容接納壓迫者對真愛的無能,包容接納不是縱容姑息,慈善不能取代正義(Charity is no substitute for justice),真的要少苦離苦,惟有訴諸正義的大愛(Justice as God’s Agape Love in action) ,這才是完全包容接納的悲憫。

希臘文中有四個字,都代表愛。

第一個字是Eros,在柏拉圖哲學中,其含義是:魂想要回到靈的渴望,古羅馬時代稱為丘比特(Cupid),專指有性吸引力的愛,新約時代對這個字略有壓縮與貶義,偏指感性肉體之愛,所以eros這個愛字並沒有出現在希臘文的新約聖經中。3000年前舊約時代所羅門王的《雅歌(Song-of-Solomon)》,歌頌的就是這種男女身心相許的愛情,現代人也用來形容那種具美感、浪漫的愛。

第二個希臘字是Storge,指的是親子間的愛。希臘文的新約聖經也沒採用這個字。

第三個希臘字是philia,指的是朋友間的友愛與情誼,是互惠的,甚至是親密的。一種交心交重的愛。

第四個希臘字是Agapé。它是老天賦予的,它不可能感情用事、不是對待式的相親相愛,它是理解,是對所有人釋出的救贖善意,是不求回報的滿溢的愛。

當我們說要「愛」抗爭的對手或犯人或敵人時,這個愛不可能是eros也不可能是philia,而是agapé。Agapé是神的愛在人的身上作工。當我們在Agapé的層次上愛,我們愛人不是因為我們喜歡他們,不是因為他們的態度或行事作風吸引我們,而是因為「我們都是人」,都同有上天給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悲憫(Mercy) 與大愛(Agapé) ,因為神愛我們。如此,才能到達一種高度,去愛那些行邪惡之舉的人,但是恨(God’s wrath)他們所犯下的罪行。

最後,第五點,非暴力的基礎來自於「宇宙站在正義一方」的堅信。因為這份堅信,非暴力抗爭者才能夠接受痛苦煎熬而不訴諸報復,他深知,在追求正義的路上,必然有宇宙的守護。神站在真理與正義的一方,是基督信仰的悠久傳統。

非暴力抗爭的方法,挑戰了正在追求正義與自由的所有人,以尊嚴和原則進行抗爭的權利,是神賦予我們的,願世上所有受壓迫之苦的人們,都有勇氣拒絕那會自我毀滅、報復性的暴力手段,選擇那尋求救贖的非暴力之道,配以智慧與勇氣,我們必然能夠從泯滅人性、反人類的絕望暗夜中,來到自由與正義的破曉。

讀這篇文章時,反課綱環島的學生,快要走回到起點了。這個世代的年輕人,面對國民黨政權,用的就是這樣一種非暴力抗爭的方式,而且,用得那麼純淨天然。他們不會把「縱容政府官員」當作愛,不會把「天朝主義」當作民族大義,他們要用對這塊土地最單純的愛,讓那些思考封建僵滯、情感扭曲的大人們,生出一些慚愧心來,他們要用行動展現對核心價值的堅持,讓大人們那些敷衍塞責、毫無原則、天怒人怨的暴政,原形畢露。

< 資料來源:三際信息站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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