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給趙藤雄的耶誕禮物


法官大人,您知道您在聖誕節送趙藤雄的溫馨小禮物,代價是什麼嗎?是在頂新案之後,人民對司法殘留的最後那一點點信任!

 

趙藤雄在在高等法院開庭時,承認林口A7與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等標案中,行賄曾任營建署長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2000萬元,連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標案,趙藤雄也承認有期約行賄葉世文2200萬元,一再賄賂官員的趙藤雄最後在高等法院判決中,獲判2年徒刑,緩刑5年,並捐國庫2億元定讞。

多次行賄官員的趙藤雄,居然不用關了!

先不論頂新的判決檢察官與法官互推責任的狀況,頂新案起碼弄了個「無罪判決」。趙藤雄承認「多次行賄」,賄賂得標案件所得獲利難以計算,手上還有個台北市大巨蛋還準備跟市政府槓到底,高等法院庭長周盈文居然說:「本件的犯罪,是屬於刑法上刑度比較輕的犯罪,另外審酌趙藤雄已經年紀超過70歲,他的長子身罹重病,有賴親情的支持。」、「過去不曾犯罪」、「支付公庫2億元…對社會做出正面、積極補償」所以判他五年緩刑!

趙藤雄的長子身罹重病成為緩刑理由,讓人非常不能接受,有病該看的是醫生,以趙藤雄身價難不成還會親自餵藥?難不成趙藤雄除了蓋房子之外還有醫師執照?相較之下,布農族獵人王光祿上有92歲老母,下有2歲孫女,也沒見到法官考量「親情支持」,比起行賄官員破壞國家體制,上山打獵才是難以饒恕的罪責嗎?

2億元對趙藤雄是什麼樣的概念?我們以A7合宜住宅這個案子來看好了,除了廠商合理獲利之外,據段宜康委員分析,廠商還企圖利用其中照顧弱勢的225戶出租戶轉取暴利,這225戶都是大坪數且位於視野良好的高樓層,按規定五年後廠商可以自由轉售,如果6個月內租不出去,廠商還可以直接出售,而且不受合宜住宅一坪15萬元的限制。

這案子業界估計遠雄集團獲利超過200億,趙藤雄自己也承認這是行賄所得的標案,光是獲利超過200億的案子,以捐款2億就可以緩刑五年不用關,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問題?趙藤雄本人承認的賄賂案就有三起,請問法官大人,您說的「過去不曾犯罪」究竟是怎麼得出的結論?難不成他是三個案子同一次送錢嗎?難不成三個案子同日開標嗎?

況且,將照顧弱勢的住戶蓋在「高樓層」還是「大坪數」,請問有哪些弱勢租的起?怎麼看都像是豪宅吧?將政府釋出土地要照顧弱勢的住宅政策蓋到讓弱勢租不起,請問法官,您究竟期待未來他們能對社會做出什麼正面積極補償?

這個判決讓很多民眾從此認定,台灣法院真的有「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件事情,法官大人,您知道您在聖誕節送趙藤雄的溫馨小禮物,代價是什麼嗎?

是在頂新案之後,人民對司法殘留的最後那一點點信任!

< 資料來源:只是個大叔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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