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神惡煞,暗夜抄家:白色恐怖搜索實錄

 

凶神惡煞,暗夜抄家:白色恐怖搜索實錄
憲兵非法搜索案,引起軒然大波,被視為白色恐怖重演。不過真和白色恐怖的搜索相比,本案還算小case。(中央社20160307)

 

3月6日,軍方驚傳憲兵對魏姓平民非法搜索、扣押、偵訊的事件,被外界解讀為「白色恐怖」。這解讀沒有錯,不過和台灣白色恐怖時代真正的搜索、扣押、偵訊相比,還算是小巫見大巫。

1949年5月,史明出逃中國,從青島坐船到基隆,回到士林的家。當時剛戒嚴不久,史明即親身經歷恐怖的搜索。最近出版的《史明回憶錄》描述他的遭遇:「有一天半夜,來了二十幾個人,前面是憲兵,後頭跟著警察和便衣特務,對著我們家的木門猛踹,來查戶口了。他們踹門時,已經弄得大家心驚膽跳了;一進門,就翻箱倒櫃,把每個抽屜都拉開,裡面的東西全都甩出來,連床下都用槍上的刺刀去探一探,看是不是有人躲在裡面。」

這是白色恐怖搜索民宅的經典場面。在那個年代,特務隨時都可侵門踏戶,搜索民宅,而且《刑事訴訟法》關於搜索的規定:1.報請檢察官許可;2.出示搜索票;3.不得於夜間搜索;4.製作筆錄;5.扣押物品,必須開立收據,詳載名目,付與持有人或保管人;6.扣押物品若無留存必要,不待案件終結,即須發還。這六點,在白色恐怖全部反過來做,反映國家暴力對人民隱私權、財產權的侵犯,隨心所欲,無法可制。

在白色恐怖年代,真正指揮搜索的,不是檢察官,而是特務。這些特務大部分是保密局、保安司令部、警總的系統,都是軍人;一部分是調查局系統。調查局表面上是文職機關,其實也被移植了「軍特靈魂」;特別是在迫害人權最烈的沈之岳時代(1964-1978),調查局全被軍統主導,因而偵辦政治案件的手段特別兇狠。其後接任的阮成章(1978-1984)也是軍特出身。阮是1950年代海軍白色恐怖案的要角之一,當時對海軍政治犯進行洗腦和勞改的「反共先鋒營」,就是由阮成章主持。

白色恐怖年代,搜索可以獨立為之,也可作為逮捕和戶口檢查的附帶動作。特別是逮捕,往往伴隨搜索(隨捕隨搜,或先捕後搜);而搜索,也往往伴隨扣押。為了偵辦需要,特務必扣的是文字或影像物件。例如1950年6月27日晚,兩名憲兵直闖台南工學院(成大前身)教員黃祖權的宿舍,逕自拉開門,拿槍抵著他,並將他的日記、書籍、圖片、照片、習作、劇本悉數搜去,然後把他帶走。

《刑事訴訟法》第146條規定,除非有急迫情形,不得於夜間搜索或扣押。但特務最喜歡在夜間、特別是三更半夜抓人,因此夜間搜索是家常便飯。這時最常用的藉口就是「查戶口」,騙對方開門,然後衝進去逮捕搜索。由此也可看出,戒嚴年代的「查戶口」包含多少政治算計。例如1952年9月22日清晨約4點,當時宜蘭四結下大雨,水深及膝。一群特務突然來到農夫游國明的家,大喊「查戶口」,隨即衝入民宅,在滂沱大雨中,帶走游國明和他的女兒游阿蔭。

游阿蔭再回家時,已經是5年半以後了,她的父親游國明被關了近2年,姑姑游阿梨被關1年半,哥哥游祥枋被判死刑,公公陳阿井也被判死刑。陳阿井收容逃亡的游陳川,游陳川也被判死刑。這就是宜蘭著名的「羅東紙廠案」,那個特務搜家的「雨夜物語」,是本案充滿悲劇性隱喻和象徵的一幕場景。

同樣的,1978年6月15日半夜三、四點,警總特務也是以「查戶口」為名,進入陳菊位於台北市青田街的住處。一進去,即喝令屋內每個人(除陳菊外)回房去,不准動。陳菊眼睜睜看著特務闖進她的房間,翻箱倒櫃,大肆搜索。最後將她的信札、文件、禁書,和她所蒐集的政治犯資料扣押帶走。8天後,陳菊第一次被捕。

搜索真的能搜到「罪證」嗎?不見得,有時要看特務的水準。例如1973年的台大哲學系事件,台大研究生黃道琳被捕,警總特務把他房間的抽屜與垃圾桶都翻過一遍,也把他書架整齊排列的藏書搜得散落滿地,最後把馬克吐溫的書全部帶走(特務認為該書有馬克思嫌疑),卻把真正左派的馬庫色(Herbert Marcuse)的書留了下來。

從上述諸例可以看出,特務搜索民宅,儼然蝗蟲過境,不僅製造恐怖,也製造混亂。這就出現一個重要問題:特務到底是搜、收(沒收),還是偷?由於特務不開立收據,也不發還(至少就筆者所見的口述史,沒有提到特務歸還搜索品的例子),儼然國家機器公然侵入民宅偷搶。被帶走的人,因為人在獄中,對於他有哪些物品被搜走,全不知情;而家屬也不一定知道,即使知道,也不敢聲張,這就形成今日研究和追究上的一大死角。而特務必搜相簿、日記、筆記而且不歸還,更導致幾乎所有政治犯的早期影像和文字資料付之闕如,形成白色恐怖研究無可彌補的缺憾。

這種情形,在外省人的死刑案尤其明顯。特別是隻身來台的外省人,你永遠不知道這人死後,他的財產哪裡去了?著名藝術家黃榮燦就是一個例子。官方檔案記載,他有「226件反動木刻書籍」被沒收。筆者仔細衡酌,這10字應該解讀成「226件反動木刻、書籍」,也就是包括他的木刻(版畫)。黃榮燦的版畫品質極高,加上其歷史價值,如今已是無價之寶。這些被沒收的版畫,下落成謎,恐怕已成劫灰,也是台灣藝術界永遠無法彌補的損失!

搜索也不限於白色恐怖。1947年二二八的搜索一樣驚心動魄。《和平日報》記者蔡鐵城,二二八時第一次被捕。其妹蔡敏回憶,當時警察來家裡搜索:「那些警察很兇,來了二話不說,什麼東西都打開來看。他們要的拿走,不要的丟在地上,還要踩個幾腳、踢幾下,跟土匪一樣。」蔡鐵城兩年半後出獄,1952年第二次被捕,他的家又被翻箱倒櫃搜索一遍。隔年,蔡鐵城被判死刑。

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人權侵害是全方位的,堪稱鉅細靡遺。和逮捕、偵訊、刑求、審判、監禁、屠殺等充滿暴力的環節相比,「搜索」這一項還算是小咖的;而這次憲兵搜索民宅,和二二八及白色恐怖的搜索民宅相比,又算是小咖的。難怪憲兵聲稱他們「沒有搜索」,因為以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標準來看,實在不算什麼。然而,這種「不算搜索的搜索」,已經讓受害的魏先生擔驚受怕,每晚必須靠安眠藥才能入睡,那麼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搜索,對被害人造成的恐懼與傷痛,我們能測得它的深度嗎?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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