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晚了法國233年

 

法國是世界上最早成立國家檔案館的國家,早自一七九○年即已成立世界上第一所國家檔案館。法國國家檔案館成立對於世界上其他國家的檔案事業產生深遠影響,包括:國家檔案館典藏該國中央政府的檔案、建置全國的檔案館網絡、檔案是屬於全民所共有,應開放全民使用。這些關於檔案典藏與應用的概念可說是開風氣之先,影響世界各國的檔案事業甚鉅。

台灣的國家檔案館建置一直受到各種因素所牽連,時至今日才剛通過將於新北市林口區成立國家檔案館,將於二○二三年興建完成。如與法國的國家檔案館相較,足足晚了二三三年之久。世界各國在獨立之初都是優先成立各國的國家檔案館,由於檔案是各國的立國根本,唯有透過檔案的唯一性與憑證性質方足以證實各國政府的存在。

未來台灣的國家檔案館期望以典藏中央政府機關為主的國家檔案。由於中央政府機關所產生的檔案關係著台灣的整體發展歷程,無論是政治、經濟、財政、軍事、外交等事務,都是由中央政府機關所主導與產生,因而國家檔案館層級應典藏由中央政府機關所產生的檔案為主。雖然國家檔案館規劃將可典藏一百公里長度的檔案容量,但目前檔案管理局已有卅公里長的檔案,僅餘七十公里的檔案容量是否足以典藏未來二十至三十年所產生中央政府機關的檔案。如果未能區分中央或地方政府所產生檔案,很快國家檔案館館藏空間又將面臨典藏空間不足困境。根本之計是預先籌劃,以中央政府機關所產生重要檔案優先典藏於國家檔案館。

至於各縣市政府的檔案並非不重要,但並非典藏在國家檔案館,而是需典藏在各縣市自行成立的縣市立層級檔案館。目前國內六都應成立院轄市層級的檔案館,六都的市民在查閱與使用與當地居民有關的檔案較為方便。如果將屏東縣政府所產生檔案存放在新北市的國家檔案館,屏東縣民如需使用有關檔案還需大老遠到台北來調閱檔案,對於當地民眾而言並不方便。因而在歐美等國,由各地方政府所產生檔案大都是直接存放於當地的公共檔案館,而非存放於國家檔案館。

(作者為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兼任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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