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只查管爺兼職?

◎ 鄧鴻源

立委黃國書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如果教育部查明管中閔教授違法,教育部是不是會不予聘用?教育部長潘文忠首度表態,肯定表示:「是!」

潘文忠表示,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立大學教授不能赴中兼職,管中閔被具名檢舉赴中兼職有廿八項,當事人最清楚,說明是權利更是義務,但管中閔本身都沒有出面說明,教育部才需要跨部會非常辛苦地由任職機關整理相關資料而召開專案諮詢會議。

查明管中閔違法,所謂違法僅指赴中兼課部分而已?若僅此部分,一定查不到違法,因中共的大學已表明他們未聘管為兼任教師,也未給予薪水,難道教育部能拿出什麼有關管中閔違法事實的證明?

教育部長竟然對教授、校長最重要的學術倫理—抄襲與任人捉刀部分,以及選舉時資料沒有誠實填寫與利益迴避等,不敢表示意見,可說是悲哀,也是世界級笑話,因為法律沒管到這兩項,但這部分是全世界高教人員絕對要遵守的誠信規範。

全世界沒有大學或教授說研討會的論文非正式論文,師生可以彼此抄襲,也沒有人說校長選舉不用利益迴避,或無須誠實申報自己學經歷,畢竟各大學系所的教師升等,尚且知道要利益迴避,也須誠實申報自己的學經歷,然而台大校長選舉反而不用,試問,有道理嗎?

管中閔的問題比前任楊校長多很多,若讓他擔任校長,豈非有如找到一顆更爛的蘋果?台大還有前途嗎?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物理研究所博士,現任教職)

 

◎ 等待果陀

管中閔真的很無聊!你就開個記者會,把事情說清楚,讓大家評斷,把是非釐清。如果你講的內容禁得起檢驗,教育部能不讓你就任嗎?否則,社會普遍的看法就是你一定有不可告人之密,才會神隱,才會放任政治人物與媒體大打烏賊戰,硬要搞成藍綠鬥爭。網路時代,資訊流通,這一招早就不管用,若繼續歹戲拖棚,「爺們」變「小孬孬」,不好吧!

(作者就讀台灣大學戲劇學系,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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