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慶安到管中閔


圖為台灣大學總圖書館( 攝影者為peellden, 翻攝自維基百科)

還記得李慶安的雙重國籍事件嗎?

​根據相關法令規定,我國的民意代表是不允許擁有雙重國籍的!白紙黑字,那有妥協迴轉的空間?臺灣政治人物具雙國籍者,為了怕兩頭都落空(既喪失好不容易到手的外國籍身分又選舉失利),往往不是選前就先放棄外國國籍,而是當選後才緊急申請註銷外國籍的伎倆,其實是通不過程序合法的檢驗的!

1999年2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已三連任(第4、5、6屆)立法委員的李慶安,第7屆又順利當選,並於2008年2月1日上任。

2008年3月12日,台灣《壹週刊》報導指稱李慶安擁有雙重國籍一事,李慶安則出面強調「美國公民只要在其他國家擔任公職,就會『被動喪失』美國公民資格」,所以「從1994擔任台北市議員時起,就喪失美國國籍」云云──這和美國國務院官員指稱的「美國公民若要放棄國籍,必須前往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在官員面前宣誓放棄」顯然不符。

另外,在美國擔任律師的前立委邱彰表示,李慶安以及其丈夫陸續於2008年2月使用過美國社會安全號碼行使美國公民權;壹週刊則再次提出新證據指李慶安曾經在2000年向美國申請換發護照。由於紙真的包不住火,李慶安終於2009年1月8日被迫去職,成為第一位遭查出擁有且隱瞞美國國籍,並遭到註銷當選資格的立法委員!

之所以不惜娓娓道來這段陳年往事,實在是因為:這跟沸沸揚揚一百多天的管中閔事件有極相類似的紋理與相關的對照!

相同的是:(1)兩人當選的背後(或者更精準地說是在競選的起跑點),都隱藏了違法情事──李慶安隱藏美國籍身分,管中閔隱藏台哥大獨董、中國兼職兼課身分,依法講,連候選人資格都成問題,遑論當選與否了!(2)李慶安的美國籍與管中閔的中國兼職兼課被揭發後,雖有否認與神隱拒答之別,敢做不敢當心態則一!

差別是:李慶安在雙重國籍違法情事被揭露而黯然去職之前,已快樂逍遙得逞十餘年,違法情事無法在第一時間就被揭發處理,當然讓人扼腕;管中閔則在正式走馬上任前,一干違法犯紀情事已東窗事發而台大校長夢碎!

跟渾水摸魚十幾年的李慶安比,管爺或許可惜心疼煮熟的鴨子都還沒吃上任何一口就眼睜睜給飛了,還平白賠上台哥大獨董的豐厚酬勞,還讓違法中國兼職兼課的「隱私」給公告週知,但是,吾人認為,盜壘被判封殺出局,對大動作幫忙掩護的台大行政當局、對不按規則跑壘的管爺,其實都是最好的結局!管中閔如果落得像李慶安被依法拔除國會席位般被從台大校長室逐出,那對台大、對管爺,傷害才更大吧? 

管中閔的聘任風波,教育部當然是錯失了斷然處置的第一時間,但是,晚處理總勝過不處理。由李慶安案的事後處理變成管中閔案的事中處理,雖然離事前處理還有段距離,好歹也算是進步吧!?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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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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