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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波頓倡議的「美軍駐台」

談波頓倡議的「美軍駐台」

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波頓(John Bolton)四月十六日表示,建議美軍駐台,以防中國入侵。相較於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密利(Mark Milley)七日表示,美國可循烏克蘭模式協助台灣,波頓的主張顯然更有助於避免中國入侵台灣。 美國前白宮國安顧問波頓(John Bolton)16日在「海內外台灣國是會議」發表專題演講。(擷取自海內外台灣國是會議)     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美國在台灣成立了軍事顧問團(Military Assistance Advisory Group, MAAG),以軍事援助的方式,協防韓戰後台灣面臨的軍事威脅。此一顧問團不只在台、澎,更在金、馬地區設有分組,絲毫不受美國是否介入中國領土衝突的影響。而在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定後,更以美軍協防台灣司令部(United States Taiwan Defense Command, USTDC)來擔負作戰角色。 MAAG主要任務係為台灣國防部提供諮詢協助,協助軍事訓練及新式武器裝備的使用做教導訓練;USTDC是協防條約下台、澎地區遭遇戰爭行動時,擔負作戰角色。換言之,關於軍事援助及訓練的部分,只要台灣軍隊駐守的地區,皆可以看到顧問團的角色;但是若要美軍直接出兵擔負作戰任務,將僅限於台、澎地區。 從美軍協防期間的幾次台海危機來看,即便美軍在台灣成立軍事顧問團,解放軍仍然不斷發動戰役,但也由於直接駐軍台、澎協防的緣故,解放軍僅能將戰役侷限在防禦條約下沒有協防的金門、馬祖等中國沿海島嶼,不敢在台、澎與美軍正面衝突。 再對照此次烏克蘭戰役,戰爭爆發前,即便美、烏之間自克里米亞戰爭以來已經有協助軍事訓練跟軍事合作的計畫,但由於不用直接面對美軍作戰,俄國最終仍有恃無恐地採取入侵行動;相較之下有美軍駐守的北約鄰國就成了俄軍不敢跨越的紅線。是若台海爆發衝突,雖然美國可以烏克蘭模式支援台灣,但相較於直接駐軍,其威嚇力將有顯著差異。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去年底已表示「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也是日美同盟有事」,因此台海若發生戰役,其複雜程度將遠勝於烏克蘭。若美軍能事先駐軍,無論在美日安保條約或者美英澳三方安全夥伴關係(AUKUS)下,對於台海危機,將能更快速反應解放軍的侵略行動。 蔡總統先前接受CNN專訪時,雖已證實有美軍駐台協訓,但若要給予中國「攻擊台灣是極難實現的目標」的訊息,從烏克蘭經驗來看,美軍駐台應是最有效的方式。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歐瑋群 2022-04-24
美國示範了新型態戰爭模式

美國示範了新型態戰爭模式

  俄烏戰爭以來,美國未派兵直接介入烏克蘭戰場,引發部分台灣民眾對於美國是否保衛台灣的疑慮?總統馬英九甚至聲稱「美國會賣武器、不會出兵」。值此烽火之際,拜登總統指派前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穆倫(Michael Glenn Mullen)率團訪台,表達美國對台灣的支持。 事實上,美軍介入國際戰事並非如自身國土防衛作戰一樣,一遭攻擊就馬上反射性反擊。更多的作法是用外交折衝與政策運作以控制戰爭規模,而投射軍力進入戰場已是戰事發展到一定程度後才會有的作為。從歷史經驗上來看,二戰參戰前,美國係以租借法案協助盟國獲得軍事物資與裝備,再藉由實施禁運作為弱化敵人的手段。 而更近的波灣戰爭,一九九零年八月二日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後,美國首先實施的是要求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六六零、六六一號決議,聯合阿拉伯聯盟譴責,並實施經濟制裁。再以「沙漠之盾行動」進駐沙烏地防止伊拉克入侵盟國,直到第六七八號決議授權出兵後,才以「沙漠風暴行動」組織聯軍出兵。綜觀整個過程,從一九九零年八月二日到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五日正式出兵,將近半年的時間,美國都是以防禦盟國為優先的軍事行動為主。也因此俄烏開戰首週可以看到美國主要策略仍是以防衛北約盟國為主。 但從美國全球之鷹的情報提供,高達三點五億美金的軍事援助及各盟國提供武器、物資,開放人民志願參戰鬥皆可以看出,一種結合租借法案、志願軍、情報分享的複合型戰法正在進行。再從美軍協訓的特種部隊戰法,烏國軍人可以即時操作標槍、刺針飛彈美式武器,等種種作戰態樣,亦隱約透露出新軍事合作型態—安全合作據點(Cooperative Security Location , CSL)的影子。這展現了美國不須參戰,也不須駐軍就可達到支援作戰的目的。 問題回到台灣,較之烏克蘭非北約成員,美軍無法直接介入外,臺灣關係法、美日安保條約已經提供了美日等盟國介入台海的法律基礎。美軍更已協訓台灣特種部隊多年,並透過「州夥伴專案」(State Partnership Program,SPP)將軍事合作由常備延伸到後備部隊。一旦戰事開打,過去「陳納德模式」的方案更是可以隨時上手。因此縱使開戰第一時間美軍無法現身台灣,但只要民心不潰散,台灣沒有悲觀的理由。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歐瑋群 2022-03-03
美軍重返高雄港,時機成熟?

美軍重返高雄港,時機成熟?

六月十六日早上美國國防部長艾斯培發了一則推文,提及美國將持續和東亞盟友與其他太平洋島國建立更緊密關係,並維持對民主台灣承諾。筆者認為,從五角大廈的立場來看,相較於印太區域國家的軍事聯防,台灣更像是一個被保護的戰略要地、關鍵衝突點。 以戰略要地而言,位居第一島鏈核心的台灣,扼住了中國進攻第二島鏈的咽喉;而就關鍵衝突點而言,二○一七年蘭德報告中,美中衝突的三大引爆點:台海、南海、朝鮮半島,與台灣相關的就佔了兩個。因此近半年來,中、美兩軍機艦繞經台灣的次數已多不勝數,美軍更不避諱地在六月九日直接將軍機穿越台灣領空,由台南外海離去,頗有中美防禦條約尚未廢除前的態勢。 事實上美國《二○一八財年國防授權法》中早已允許美國海軍將可定期停靠高雄港。既然美國軍艦可以停靠高雄港,軍機穿越台灣領空又有何難度?更值得玩味的是,美國參議院接著運作的《台灣防衛法》,將實際賦予美軍作戰所必要的法律授權,草案中甚至提及「核武保護傘的評估」。一旦通過,將與台灣旅行法、台北法、台灣保證法等一系列法案一次補足了台灣關係法(脫胎自中美防禦條約)中關於是否防禦台灣的模糊規定。 若如此,美軍是否駐台勢必成為焦點的話題。相較於有長期駐守人員和家庭的主要作戰基地 (Main Operating Bases, MOB),美軍近年來的軍事計畫更傾向於建立僅須少部分人員的安全合作據點 (Cooperative Security Locations, CSL)及前進作戰據點 (Forward Operating Locations, FOL)。前者如只做為補給、訓練、演習和與當地區域伙伴的軍事互動場所,預備重返的蘇比克灣、金蘭灣;後者如針對北京執行情報、電子、網路任務,將在台灣東方島嶼設置的特殊部隊。 由於美軍已不在香港補給,考量地理特性,一旦駐台,最可能的方式將是採取CSL的方式進駐高雄港,配合蘇比克灣、金蘭灣、新加坡,成為包圍南海的東西南北四大出口。同時高雄港又能與蘇比克灣、美軍新設FOL基地三角監視巴士海峽,戰略價值非常顯著。 參與韓戰的韓國將領白善燁在其回憶錄中曾說:「聯合國軍領袖若熟悉甲午戰史,今天朝鮮半島局勢就會完全不一樣。」這理論套用在高雄港何嘗不是如此?對此,熟悉韓戰、二戰史的五角大廈應該不陌生才是。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歐瑋群 2020-06-18
國民黨需要這樣詆毀國軍戰訓?

國民黨需要這樣詆毀國軍戰訓?

海軍武漢肺炎確診當下,相較於多數國人關心的醫療通報疏失究責與補救,國民黨似乎更聚焦於秘密任務細節如何放大公開?陳學聖甚至不惜以「娃娃兵」嘲諷軍隊的戰場經營與實戰訓練,彷彿認為訓練遠航就如同郵輪旅行一樣,上傳吃喝玩樂,隨時喊停就停。 或許記者出身的陳改變不了追議題熱度的慣性,但號稱擁有軍系立委的國民黨若真的想要答案,實在用不著大張旗鼓的把防疫行動當作政治議題炒作,只要問一下吳斯懷或許就知道:為何訓練支隊回程時間多於去程時間?為何官兵感染都集中於磐石艦上?同時間航行海域執行戰備演練的國家有誰?答案就呼之欲出。 事實上,磐石艦登上國際新聞已經不是第一次。2017年就曾與美軍在吉里巴斯共同執行任務;2018年在美國智庫CSIS主任葛來儀(Bonnie Glaser)的高調公開下,參與美國在索羅門群島的軍事演習,甚至宣稱雖然這不是第一次,但現在正式公開宣布;同年底更到美軍「仁慈號」見習海上醫療與救援機制。 再從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1257條:「國防部長與國務卿協商後,須在法案頒布一年內,向國會相關委員會提交總體評估,報告美方評估與建議,以及美國的計畫,包括擴大美台高階軍事交流與聯合軍事訓練」;第1258條:「國防部長應推動加強與台灣的安全交流政策,包括與台灣進行實地訓練與軍演的機會」,同時也指示美台應當擴大人道主義援助與救災合作。條文並建議,美國國防部長應考慮支持美國醫療船前往台灣訪問,作為年度「太平洋夥伴」(Pacific Partnership)任務的一部分,以改善救災計畫與準備工作,強化美台間合作。依此來看,作為美軍西太平洋夥伴的台灣,現階段聯合演練著重在人道救援與醫療救災,已不言而喻。 自王委員揭露消息開始,由國防部長到總統沒人否認訓練支隊秘密任務的存在,而這也是台灣面臨中國武力侵台威脅下不得不的必要手段,但不代表就應該鉅細靡遺的公開。國人要認清的是,防疫疏失究責是一回事,但也不必全然抹殺戰備任務訓練的需求。至於為何需要就近調動防疫隔離中的戰艦負擔監控戰備任務?相信任職過參謀本部作計次長的吳斯懷應該最清楚,娃娃兵這種口水就免了!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台南市民)
歐瑋群 2020-04-23
原來韓國瑜很懂法律!

原來韓國瑜很懂法律!

正當庶民總統候選人傳出斥資七千兩百萬元購買南港豪宅吸引眾人目光,現又爆出以存證信函要求台肥借款房價兩成。相較於外界一向欽佩的發大財功力,眾人似乎低估了韓市長在法學造詣上其實也不遑多讓。雖如此,奇怪的是為何上市公司的台肥憑藉一紙存證信函就能做出放款給特定人的決策?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見圖)日前遭周刊爆料過去曾購買位於南港價值7200萬的豪宅,遭質疑庶民形象破裂。(資料照)   誠如金管會顧立雄主委所言:台肥並非金融機構,借款並不須金管會同意,一切回歸公司法規定。然而,既然為上市公司,尚須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依照證券交易法第卅六條之一,是否有依法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並載明法定事項?(參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八條、第九條) 公司制度的設計係以資本三原則來保護公司債權人及股東,以確保公司債權清償能力及避免股東承擔過多風險。也因此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公司之資金,除有下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四十%。換句話說,公司借款除了公司行號之間業務往來,就是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才可以借。 綜上,既然分拆成廿年的貸款已顯非短期融通資金(參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三條第二項:前項所稱短期,係指一年。但公司之營業週期長於一年者,以營業週期為準),不禁要問: 一、韓市長是以何項業務往來向台肥借款?登記的公司、行號又是什麼? 二、台肥資金貸與他人之必要性及合理性是什麼?對於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又是什麼? 之前雲林的違建農舍利用訴願的空檔轉賣,雖說非法律所不允許(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812號判例),已經讓人見識到韓市長的「法律經濟學」功力,此次個資法的答辯亦不遑多讓。不過台肥身為一家上市公司,對於公司營運風險資料本就有公開揭露義務,這些恐怕不是個資法可以搪塞過去。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歐瑋群 2019-11-10
美國承包台灣外交?

美國承包台灣外交?

  川普二十三日在聯合國發表演說,我駐紐約辦事處長受邀出席。這是UN2758號決議通過後,台灣官方首次公開出席在聯合國官方活動。對於一週內接連被北京搶走兩個邦交國的台北政府來講,這無疑是外交支持上的一劑強心針。 第74屆聯合國大會在美國紐約開議,美國總統川普23日主持呼籲保護宗教自由的演說,駐紐約辦事處處長徐儷文也獲邀出席。圖/翻攝自United Nations   相較以往,對於太平洋這個美國前院,各方討論的焦點除了兩岸間外交實力的此消彼長外,更多的是美中間的爭霸及戰略部署等議題,然而卻鮮少觸及到此區域不少國家特殊的戰略地位所帶來的特殊國際地位—以赤道為界,分別為美、澳勢力範圍,北方有美國的自治領及自由聯合協定國家,南方則有澳紐的自由聯繫邦。 若從美國戰略角度來看,無論是三大島鏈的預備防線,或是維繫亞太地區利益與安全基礎的繁榮之弧(第一島鏈),都有賴於美國本土—夏威夷—威克島—關島—密克羅尼西亞—東亞此一橫跨太平洋安全通道的暢通。也因此無論縱向的第一島鏈或者橫向安全通道,除了自身的領土,這兩條戰略線上不是簽署軍事協定的國家就是美國自由聯繫邦(FAS);換句話說,美國隨時可以透過軍事駐軍或國防外交代理的方式來確保西太平洋的秩序,不過唯一的例外是台灣。雖然台灣關係法跟四大法案盡可能的想要彌補這種漏洞,但台灣尷尬的國際地位已成了美國西太平洋防線上的破口,美國並無法以前述方式來介入。而這類外交行動的捉襟見肘在副總統彭斯面對索羅門群島打臉時已顯而易見。 既然北京已經厭倦了美國模糊的一中政策所創造出的彈性空間,並竭盡所能地要終結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的外交地位來破壞西太平洋穩定和平,美國何不放手讓台灣—事實上國家(自治邦)與安全通道上美國自由聯繫邦連成一防禦線,而事實上簽署自由聯合協定並不須以主權國家為限(如庫克群島與紐西蘭)。 因此當台灣代表與美國隊伍巧妙地同框出現在聯合國畫面中,台灣以什麼身分出席國際組織就很值得玩味。 美國官方與其一再的宣示:「美國全力支持台灣加入不需以國家為會員資格的國際組織,也鼓勵台灣有意義參與以國家為會員資格的國際組織。」不如透過自由聯合協定,由美國直接來代理台灣的外交。唯有如此才可能阻止中國咄咄逼人的戰略攻勢。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歐瑋群 2019-09-26
台澎與金馬 港九與新界

台澎與金馬 港九與新界

  日前陳儀深館長從歷史文獻的角度,帶出「所謂台澎金馬命運共同體」的台灣主體史觀。但從法理面來看,可能會是另一種角度。 陳儀深主張,領土範圍應及於台澎金馬。(記者鄭鴻達攝)   自從UN2758號決議通過後,中華台北幾乎成了台灣在國際上的稱呼,但就國際法而言,實際上最能看出其中端倪的反而是WTO的「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這個名稱。這是唯一將金馬與台澎兩個不同國際法地位並列在國際組織名稱中的特例。前者屬於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後者屬於盟軍委託代管狀態,但現階段同屬於一個政府—無論它的名稱是「中華民國憲法」的中華民國,或者「台灣關係法」的台灣當局—管轄之下。 一個政府轄下有兩種不同法律地位的領土,國際上可以簡單對照的地方就是九七前的香港—新界屬於中國領土,九龍半島及港島屬於英國,但同歸一個港英政府管轄之下(香港一直以來同樣在WTO中有席次)。 香港反送中的爭端延續至今,甚至出現了香港獨立的呼聲,他們指出若非一九七一年北京政府重返聯合國後,翌年要求在殖民地名單內剔除香港,一九六○年代本來賦予香港殖民地公投的權利早就實現。不過實情是英國以新界必須歸還中國為由,表明香港獨立不可行,因而拒絕承認或代爭取港人公投權利。可見新界尷尬的領土地位確實影響了香港後來的走向。 問題回到台灣,過往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將防禦的範圍限縮在台澎,以避免美軍協防介入中國領土爭議。但一九五五年一月,美國國會通過了「福爾摩沙決議」,賦予總統完全保衛台灣和離岸島嶼的權力。美國政府隨後宣布決心保衛台灣免遭共產主義襲擊,儘管它沒有指明其防禦範圍內的領土。 假設沒有這號決議,今日會不會有「台澎金馬命運共同體」這個命題? 也因為那號決議,美國用盟軍代管政府實際佔領的領土概念解套了干涉中國內政的爭議:台澎金馬這個領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的中華民國也不等於一九四九年前的中國。 直到今日,美國更以台灣關係法及四大法案落實該決議的精神。除了軍事防衛,更擴大到各種面向。 繁榮穩定與風雨飄搖是過去香港與台灣的對照,今日卻成了爭求民主與守護民主的強烈對比。幸與不幸,或許真的只是歷史運會。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
歐瑋群 2019-08-31
金銀河·月津港·大鵬灣

金銀河·月津港·大鵬灣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元宵燈會成了各縣市最爭奇鬥艷的時刻,但從來沒有像今年如此多口水,甚至成了國民美學之爭。 實際走訪了幾個燈會,除了傳統的燈區,燈飾結合地景創造出的多樣性與藝術性可謂這幾年最大的變化,除了各類的主題,甚至多了互動與藝術表演。正因為如此,以消費性夜市為主打的「金銀河」才引起如此大的爭議。韓市長不也說:「一個城市滿腦子都想賺錢,慢慢這個城市的文化會改變,可能走向粗俗化、拜金主義,這不是我們要的!」可惜的是面對大家的指正,高雄官方將蓮花燈搪塞給了宗教。更拜潘局長所賜,鄰近的府城普濟殿與月津港因而被推上了版面做對比。 美學對比只是視覺表面,普濟殿與月津港背後深層的意義是社區營造集合起來的在地向心力與國際交流引進的民間外交。由在地居民親手彩繪的每盞燈籠,聚集在信仰中心的廟埕下感受祝福,更將這股幸福連續兩年送到了「大阪光之盛宴」;緣起水岸整治的月津港燈節,替鹽水小鎮在蜂炮之外帶起了另一波文化景觀,藉由著名「京都東山花燈路」的交換策展,也將文化交流帶到了海外,更不用說不少主動提案的外國團隊。換句話說,沒有了這些人文創作背景就沒有這些盛典,當然這裡面也有宗教元素。 台南鹽水的「月津港燈節」。中央社記者鄭景雯攝  再走進台灣燈會大鵬灣主燈區,除了節慶歡愉的氣氛,更多了些奇幻超現實感,不愧被外媒讚為沒有雲霄飛車的迪士尼樂園。走在當地特產蓮霧化身的祈福燈下,遠眺黑鮪魚主燈,實在有別於以往的大紅燈籠及值年生肖侷限;更難能可貴的是,海之女神主題燈是由新住民以在地蚵殼創作而成,內部布置了東南亞元素迷宮,展現了新住民女性文化,落地生根的特性。 這些細節的變化,與文化主體的闡述,既有人文素養又與當地特色結合,這種就是真創意。不是完全精緻的那種上層美學,也不是粗魯的叫賣美學,而是有生命的庶民在力爭上游。 從金銀河、月津港到大鵬灣,感受最深的不是視覺衝突,而是文化衝擊,一種台灣生命力的拉扯,一種文明價值體系的對比。 文化即國力,無論如何,美學可以成為國民話題焦點,總是好事。 (作者為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歐瑋群 2019-02-19
陸官黨軍 自動降格為叛亂軍閥

陸官黨軍 自動降格為叛亂軍閥

  陸軍官校八日下午發布新聞稿拒絕將校歌中的「黨旗飛舞」句子進行修改還洋洋灑灑列出歷史傳承、大學自治、著作權法等幾大理由。身為公民當然不會懷疑國軍保家衛國的決心,但對於民主化後陸官高層的毫無國際法及國際政治常識甚感意外與憂心。 在現代國際法中,使用武力侵略他國已被嚴格禁止。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項也建立了對於武力使用的一般性禁止,更規定武力威脅也同樣是屬於禁止範圍內。既然如此,中國為何不畏國際制裁,敢冒天下大不韙也要以武力侵略台灣?關鍵點就在於國共內戰。 自一九四九年黃埔軍撤守台灣直到今天,中國都以內戰視野在定義兩岸間的戰爭,而非國與國間的爭端,因此在法律戰上也訂定了反分裂法賦予了出兵名義。但相反地,我方政府在民主化後為了避免陷入內戰國際法無法介入的窘況,在更早的一九九○年未雨綢繆在憲法層次就終止了動員戡亂時期,將兩岸從內戰狀態結束。 陸軍官校以歷史理由強烈捍衛黨軍的名號,在國際法上固然沒錯,因為國府軍確實是以具盟軍身分的中國境內一支軍隊(蔣軍)名義接受GHQ委託佔領管理台灣。但過去兩岸若生戰爭,一九七九年前有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限定防衛台灣、澎湖及其周圍)的護身符、一九七一年前更有UN席次的雙重保障,中國尚不敢輕舉妄動進犯本島。 今天即便有TRA及美國諸多法案的支持,只要台灣自願成為內戰的主體,自我宣示為黨軍就會自動降格為中國境內的一支叛亂軍閥。如何介入他國內戰,就會變成援台盟軍在國際法上難題。 國軍長期整軍備戰一方面尋求國際協助與合作,國防部更期待國際力量來遏止戰爭的發生。蔡總統與外交部近日更在面對習近平以武力進逼下捍衛國格獲得國人強烈支持。以國與國方式來面對戰爭威脅才是對台灣安全最大保障。 陸軍官校以校歌、校務會議自視黨軍為榮事小,但歷史記憶違反基本國策及國防政策,未來損害國家利益將無可估計。 孫子兵法:「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相信是每位中華民國軍官朗朗上口的格言,但培養國軍軍官的官校似乎忘光了?歷史記憶顯然比國家利益更重要。 (作者為預官,民間企業法務專員)
歐瑋群 2019-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