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二二八事件的台籍死亡人數



近年來,郝柏村及朱浤源等統派人士,以台灣人申請二二八賠償的人數不到一千人,來斷定台籍的死亡人數,強奪二二八事件的詮釋權,更以此駁斥台北二二八紀念碑文中「死傷逾萬」為不實記載。顯然郝柏村等人依然毫無悔過道歉的誠意。

1947年二二八發生時,當年的三月二十一日陳儀政府即公佈外省籍受害人可申請賠償,隔天3月22日, 就有外省人 (福建省林一鶴,男,校長,36歲)提 出私人損失賠償申請。但反觀台灣人,在二二八事件後接著清鄉及白色恐怖,這是蔣介石有計劃屠殺台灣菁英的手段:凡是家族中有人牽涉到二二八事件,哪怕是被 亂槍打死的,往往整個家族像肉粽串般的被誅連。被嚇破膽的台灣人為求自保,只好將家族中的二二八受難者其相關的生存證據一律燒毀,就當作這個二二八受難者 從來就不曾活過一樣。在1987年7月15日解嚴之前,二二八一直是最禁忌的話題,政府也從未針對二二八有任何賠償條例。

直到1995年10月 7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實施,台灣人才得以申請二二八受難者賠償,申請條件很嚴格,需提出具體事證。在經歷半世紀後,人事已非,相關資料或已燒 毀或已遺失,嚴重闕如。知情的長一輩不是已故,就是怕惹禍上身而不再相信政府;當時中國軍隊無分別的濫殺再棄屍,罹難者大多數屬失踪。且死亡者很多是未婚 年輕人,五十年後已經沒有近親,不可能有人出來為他們申請。故台灣人要申請二二八賠償,難如登天。

此外,亦有間接死於二二八的冤魂。陳儀來接收後,台灣的檢疫工作、公共衛生因嚴重的貪污腐敗而全面崩潰:檢疫設備被盜賣,檢疫經費被貪污,抗瘧劑等醫療藥品變成私人發財品,導致1917年以後已經絕跡的霍亂、鼠疫(黑死病)、瘧疾、天花全都「光復」了。根據聯合國救濟總署至1946年11月1日止的記錄,全台發生2690名霍亂病例,死亡1460人。光是澎湖就有兩百例的霍亂,死亡170人。再根據涂醒哲的〈二二八事件期間台灣與中國衛生之落差〉(2008年2月)一文指出:1946年天花有1561病例,死亡315人;1947年5193人發病,1725人死亡;結核病在1946年死亡人數共計18533人。還有因糧食被大量運出台灣,導致1946年2月11日高雄一戶四口人家,在僅剩的最後一鍋粥中放入毒藥,全家自殺;3月1日新竹一家六口因無食物而全家上吊,1946年是台灣自殺潮達最高峰的一年。這些都應算是二二八台籍的死難者。

另有五名沖繩人在二二八中遭到殺害。如沖繩漁民青山惠先正要進基隆港補給,卻被中國軍隊打死。這些沖繩漁民根本沒有叛亂的動機,顯然,二二八是無分別的見人就殺的屠殺。罹難的日本人亦無得到任何賠償。故郝、朱等統派人士以台灣人求償人數當成台灣人的死亡人數,實是嚴重違背史實。

(作者:黃招榮 國小教師  台灣南社社員 國立台南大學台灣文化所碩士)

< 資料來源:鯨魚網站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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