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負面表列」揪出「不適任師」

日前教育部完成《教師法》修法,論者期待,未來修法能夠對教學不力訂立明確的定義,加速學校處理的速度,並減少不必要的紛擾與爭辯。示意圖,非本文所指個案。資料照片

日前教育部完成《教師法》修法,論者期待,未來修法能夠對教學不力訂立明確的定義,加速學校處理的速度,並減少不必要的紛擾與爭辯。示意圖,非本文所指個案。資料照片

蔡志鏗/小學退休校長

台灣校園存在著不適任教師是鐵一般的實情,而處理不適任教師難如登天也是不爭的事實,不適任教師不但誤人子弟,而且玷污教師專業形象,但長期以來,校方和教育主管機關對不適任教師幾乎束手無策,何以致之?
原因就出在「師師相護」,學校教評會是處理不適任教師的主要職權單位,其成員未兼行政職的老師佔半數以上,在球員兼裁判的不良機制下,想當然耳行政單位會動彈不得,而不適任教師卻高枕無憂。

如今,在家長團體的強大壓力下,教育部終於跨出重要的一步,完成《教師法》修法工作,明令未來學校教評會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案時,未兼任行政職的「純教師」人數必須少於二分之一,這是終結「師師相護」的第一步,教育部這一步跨得很好但有點晚,就像家長團體的聲明:「沉痛接受這遲來的正義」,筆者以教育老兵的立場認為:教育部做對了!但還可以更好,應該再乘勝追擊,明確訂出「教學不力」的標準,如能負面表列的話,那就是完美的一百分。

《教師法》自民國84年公布以來,歷經了13次的修法,但從未針對不適任教師進行修法,這次教育部硬起來,不但完成修法,並明確宣示,要把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教師法》,列為本會期最優先法案,希望立法院能快速完成修法工作,讓台灣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邁入新的里程碑。

根據一份統計,全台灣25萬名中小學老師中,每年僅有10人左右,因教學不力被迫離開學校,這與專家學者估計不適任教師約佔十分之一相去甚遠,未來立法院一旦完成立法工作後,不適任教師失去同儕的掩護與支持,原形畢露下,被有效處理掉的機率將大幅提升,有效且積極地獎優汰劣更符合教師專業精神,也更有利於教師的專業形象。

這次修法,教育部聚焦在「教學不力」的不適任教師,但教學不力的概念很模糊,甚至言人人殊,教育部應該予以明確定義,最理想的情況是可以採用負面表列的方式,在積極面可以提供老師正向努力,避免觸犯錯誤的可能,消極層面還可以提供學校行政單位和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參考依據,建議教育部應該更積極謀求改善,讓不適任教師早日掃進歷史裡,家長和學生不再靠運氣上學,遇到好老師是上輩子燒好香有庇佑,遇到教學不力的壞老師只能自認倒楣。

我曾是學校第一線的教育主管,見識過形形色色的不適任教師,最離譜的甚至有被列為教學不力的老師,必須安排輔導老師先教他一遍,該老師再去教學生;還有教數學的老師,竟然連平行四邊形都不懂;又有躁鬱症的老師當場發飆,嗆聲要「把學生打個半死」。面對這些不合格的老師,行政就算有勇氣處理,卻常常遭致教評會的阻攔,無奈且憤慨的心情,實在不足為外人道也,很高興教育部開了第一槍,這真的是遲來的正義,寄望學校教育人員再接再厲,善用修法後的優勢,早日終結不適任教師危害學生、作亂學校和玷污教育的不名譽歷史。

看過國外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曾有一句名言說:讓不適任教師到加油站去打工都是一種錯誤。台灣過去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曾難如登天,前國教署長邱乾國形容過去校園師師相護的情況是一種「拿你沒辦法」的制度。

我是一介教育老兵,我始終認為老師才是所有教育改革最重要的因素,老師好了,教育一定好,學生和家長都受惠,但老師不好,一切的教育改革都白費、付諸流水,所以一切的教育改革,應該從教師優先。很欣喜教育部終於正視不適任教師問題,並且很有魄力和決心的調整了教評會的組成成員人數,這是有效終結師師相護的具體作為,希望未來能再接再厲,對教學不力訂立明確的定義,加速學校處理的速度,並減少不必要的紛擾與爭辯!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