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的七個常設委員會每個月都要召開例會,委員完成的調查報告依性質送到不同的委員會接受審查,通過後才能對外公佈,有時也召開記者會說明,讓社會知道這些監委有在辦事。幾個「生意興隆」的委員會例會都排在每月的上半月舉行,所以這星期有不少與政黨立場相關的調查案在不同的委員會提出,引發外界關注,而其中最值得討論的兩案,一是外交部「口譯哥」的任命案,另一是中央通訊社前記者黃肇珩的優存利息追討案。令人意外的是,這兩案的調查報告都提到一個〈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予處理條例〉(以下簡稱〈黨職不得併公職條例〉),條例裡所稱的「社團」,在第二條明言是指中國國民黨及其「附隨團體」,這個條例把當年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時代自頒的〈黨職併公職年資互相採計要點〉,徹底終結掉,所以是黨國遺緒的眼中釘。嗣後諸如連戰、關中、吳伯雄、胡志強等國民黨高官,不得不乖乖繳回溢領的退休金,歸還納稅人。所以這個條例可說是台灣「轉型正義」的一個勝利,對那些「連一個某(職務)都顧不好」的黨政「兩棲部隊」,做了有效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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