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戰火 別再燒向下次選舉

挽救破敗的高教誠信

南投縣長候選人許淑華的碩士論文抄襲案,抄襲跡證十分確鑿,逢甲大學學倫會審議結果卻是:「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程度,不必撤銷學位」,各界譁然!

許淑華論文涉抄襲案,逢甲大學審定結果出爐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之程度。(圖:擷自逢甲大學臉書)

 

 

回顧之前擬參選桃園市長的林智堅,接連被台大及中華大學撤銷學位,各校之間的審議標準落差竟如此之大,令人難以理解;而這兩個學校對於校內其他學倫案件的審議結果,與林智堅案相較,亦出現明顯雙標。

對於國內高等學校學倫會如此漫無標準的黑箱審議,教育部之前的法令不彰,實難辭其咎!而現職的潘部長、廖主秘、高教司官員等主其事者,在這陣子論文抄襲引發的學倫事件中毫無主動積極作為,亦有失職守。

亡羊補牢,筆者提出以下數點建議,期冀教育部能認真審度並積極辦理:

一、立即修訂「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審議委員名單無須保密,並須各有一位教育部指派的委員及該校校教評會委員代表,同時審議結果亦須公開。理由很簡單,只舉即將實施的國民法官為例,難道出庭審理時國民法官需戴著面具,以避免當事人或旁聽者認出而遭事後挾怨報復?而且可以不公布判決書全文,只告訴當事人最後判決結果嗎?

二、檢舉人或當事人若不服審議結果,應均可向教育部直接提出申訴,而非向學校重新檢舉;教育部在審視相關證據後應另組覆議會審議,並以覆審結果定案且副知學校依照辦理即可,並籌設一常態性的學倫覆議會因應。

三、立即提撥經費成立專案,要求各大專校院對該校自成立在職專班以來,所產出的所有碩博士論文,半年之內進行比對完成,再半年之內將之前所有非在職專班的碩博士論文亦比對完成,依比對結果進行公正處理,並分別函報教育部審查處理結果,避免明年的大選再出現類似案件,嚴重斲傷高教威信。

四、積極檢討回流教育制度,若在職碩士專班仍有辦理需求,應速修訂「學位授予法」,授權各校決定是否保留撰寫碩士論文的規定,一勞永逸。

(作者為彰化師大兼任教授,彰化師大附工前校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