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宅賣賣又不違法,全民都要向玄女道歉


軍宅又不是不能買賣,只是有5年的閉鎖期,取得產權5年後可以轉讓,如果未滿5年想轉讓呢,當然也不是不行,就是用權利買賣的方式,就是一般商業上的期貨買賣,我買一間預售屋2千萬,三年才要完工,可是我半年後就用2200萬賣出,有違法嗎,當然沒有,我們都錯怪九天玄女了,難道不應該道歉嗎? 

買賣軍宅只要不是哄騙脅迫原配售戶賣出,只是道德觀感問題,一向標榜扶持弱勢的人權律師,居然大赚這種一般人沒有門路可以赚到的錢,這當然要幾方人馬共同以內神通外鬼的方式才有辦法進行,這好比大白天痛斥娼妓敗壞風俗,晚上自己卻偷偷跑去援交一樣的可笑。 

可是嚴重問題來了,上面的例子,我半年後轉讓預售屋赚了200萬,這200萬是要申報所得稅的啊,屬於所得稅法裡的財產交易所得,權利也是一種財產,玄女承認買賣軍宅有獲利,請問玄女有申報所得稅嗎?而且玄女取得軍宅後再賣出前,又出租赚取租金,請問玄女有申報租賃所得嗎? 

逃漏稅可是要比單純軍宅買賣獲利還要嚴重,這是有刑責的啊,中國人大法學博士,難道會不知道在中國,逃漏稅是可以判到死刑的嗎?一個逃漏稅就可以咬死她,這才是主要的點啊! 

柯P選市長,自曝買房子曾經向老爸借錢,我們效率超高的國稅局,幾度傳調柯爸親赴國稅局說明,還要檢具一大堆相關資料,要說明到底是贈與還是借款,有沒有申報贈與稅或是利息所得,我們偉大又敬業的國稅局,打起小市民來真是又快又狠,而面對陳由豪、曾正仁等一干欠稅大戶,確又是兩手一攤,好像沒我的事一樣。 

玄女都自己承認有買賣獲利了,也有出租收取租金的事實了,我們的國稅局大人們,你們在哪裡?幾度傳喚柯爸的那些稅官大人,你們還在國“睡”局上班嗎?

< 資料來源:外獨會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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