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對殺警案憤怒 但別偷換概念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在臉書提及警察遭台南明德外役監脫逃犯人殺害,讓人揪心,而案發未滿一年,涉及夜店殺警案的女星之子易寶宏竟被調到外役監,並氣憤點名法務部長蔡清祥,「你到底做了什麼?」

平心而論,郭董的憤怒,偷換了幾個概念,試圖引發全民批判政府。

首先,去年八月發生的台南明德外役監逃犯殺警案讓人難過、悲憤,但不代表所有的外役監犯人都會殺警。

經典電影《刺激一九九五》中,負責監獄內圖書館的獄友布魯克斯,是一直受到大家尊敬的老人家,突然拿著刀架在獄友脖子上想要殺對方,大家認為布魯克斯瘋了,但同樣已經待在獄中很久的瑞德卻語重心長地說道,布魯克斯沒有發瘋,他只是被體制化。擔憂年老假釋後,無法走進社會,而布魯克斯也真在假釋後,選擇在安置的住所上吊自殺。正因為一個長期被監視、嚴格管理的人忽然得到完全的自由,反而可能會導致其難以管理自己的生活而無法融入社會,往往走回犯罪的老路。

「外役監」就是給予受刑人部分自由,使其習慣自我管理、做好回歸社會準備的地方。受刑人每個月可以有幾天與家人同住,經許可還能返家探視。不過,並非所有的受刑人都有機會到外役監,除了必須經過身心健康狀態的評估及獄中各項評量表現的考核以外,若曾犯脫逃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累犯、被撤銷假釋、另有保安處分待執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犯家庭暴力罪者,則不得申請外役監。

二○一四年九月發生的夜店殺警案,台北市警察薛貞國在執勤外時間身著便服前往關切,卻遭到黑道份子持棍棒及刀械圍毆長達三分鐘,最後送醫不治,宣告殉職。但易寶宏的犯案兇殘程度跟去年割喉殺警的林信吾一樣嗎?

警察於下班時間處理夜店糾紛卻遭圍毆而死,案件離奇。引爆聚眾鬥毆的主嫌是曾威豪、劉芯彤,主嫌與所有的共犯都被判處傷害致人於死,分別處以有期徒刑數個月至數年,其中的易寶宏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

正因為易寶宏的申請資格沒有牴觸外役監的相關規定,郭董應做的是提出易寶宏申請外役監是否存在人謀不臧的弊端,而非將殺警案的大帽子套在所有外役監犯人頭上。最後,每個受刑人都該為自己的過錯負責,法律就是依法審酌,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外役監的設計也是如此。

(作者是國小老師、台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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