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要用回饋社會的心來完成大巨蛋

 

2015-01-22 09:37
魏德盛電影「海角七號」有一句台詞說,「飯店也BOT,山也BOT,現在連海也BOT」,道岀了恆春人對政商勾結,本地人沾不到好處,只能檢遊客垃圾的不滿。

國外BOT都是公益性高的公共設施,如道路、海底隧道、甚至監獄,台灣卻是連純商業性的3C賣場,都可以BOT,而半公益、半商業性的大巨蛋室內棒球場,也被BOT搞成巨型綜合商場,其中有無官商勾結?是現實世界的爭議焦點。

BOT(Build-Operate-Transfer)由政府提供土地,交給民間「興建」、「營運」,40、50年後「轉移」政府,政府省掉大筆興建及營運預算,引進民間投資到公共建設,而效率與品質比政府做得更好,民眾滿意度更高,創造的不只是投資商私人利益,也有公共的,甚至國家的利益在內,因此不能說它不好

以台灣高鐵來說,正由於它採用BOT,才能如期如質完工,否則由政府來蓋,可能國人到今天還在苦等它的完工,它的服務滿意度也很高,是國人驕傲的交通建設。它因為車站都蓋在荒郊野外,土地開發的利益還沒實現,致使賬面有虧損,但它由高品質服務所創造的巨大公共利益,遠超過這些虧損。

日本房價下跌至三分之一的時候,很多大銀行資產已經是低於負債,卻未見日本民眾擠兌,也未見日本中央銀行總裁岀來警告大眾「銀行會倒」。台灣高鐵明明擁有社會大眾的信賴,交通部葉匡時前部長偏偏要高喊「高鐵會倒」,難怪國會議員都不買他賬。不管這位蛋頭前部長怎麼說,高鐵BOT正面評價應多於負面。

大巨蛋BOT就另當別論,廣大的棒球迷嚷著要巨蛋棒球場,已嚷了20多年,它的公益性固無庸置疑,但它還可利用棒球季以外的檔期,岀租辦演唱會、展覽、家具賣場、大型餐會或集會,看台下方的寬廣空間,也可開設餐廳、商場及運動俱樂部,它又地處黃金地段,建築本身就具有極高的商業性、「自償性」。

在此條件下,台北市府只要小幅度放寬「附屬設施」樓地板面積,即可讓投資商保証賺錢,讓BOT成案,但市府前朝官員卻放寬過了頭,同意投資商在周圍空地蓋商場、影城、旅館及辦公大樓,以房價行情估算,「附屬設施」每增加一坪樓地板面積,即是替投資商多回收100萬台幣以上的投資,導致BOT私益性增加,公益性比例降低,環境及交通衝擊更為加重。大巨蛋變成巨型商場。

現在,大巨蛋BOT合約已決定重談,我們認為,未來談判重點在於,私益的附屬商業設施過大,政府讓利過多,必須縮小其總樓地板面積,或者提高投資商權利金。另一個重點是,公益的巨蛋棒球季或其他體育活動檔期,一定要用合約確保,不能讓大巨蛋淪為以家俱展及演唱會為主的商業場所。

我們建議,遠雄企業可以投資一支以大巨蛋為主場的職棒隊,藉以宣示它讓大巨蛋發揮功能的決心,台北大巨蛋只要能發揮它的公益性,讓廣大棒球迷滿意於它的服務,讓全體國人對它有信心,政府是不可能讓遠雄企業旗下的投資商「遠雄巨蛋」輕易倒閉的,台灣高鐵便是一個例子。遠雄企業要用回饋社會的心,來完成大巨蛋BOT 案,這是台灣第一個巨蛋棒球場,遠雄要改善企業形象,現在正是時候。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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