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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院士會議在演哪齣

中研院院士會議在演哪齣

  Sans les mœurs fortes et pures, c’est en vain que les institutions les plus idéales se posent dans les chartes, et que les lois les plus parfaites s’inscrivent dans les codes […] 若無堅強且純淨的心態,定制於規章的種種極其理想的機構、以及記載於法典的諸項完美無瑕的法律都是枉然〔…〕 Jacques Matter (1791-1864) 兩年一度的中研院院士會議在7月3日通過一個脫序的議案:「請教育部遵照大學法規定及精神,執行校長聘任事宜」(中央社同日報導)。   多年來,似乎從沒人問過這個既簡單且基本的問題:中研院院士會議的目的是什麼? 要回答這問題,不必學富五車,亦無需長篇大論,因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會議規則》第四條寫得一清二楚: 院士會議時,根據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八條之規定,執行下列任務: (一)選舉院士及名譽院士。 (二)選舉評議員。 (三)籌議國家學術研究方針。 (四)受政府及有關單位委託,辦理學術設計、調查、審查及研究事項。 請問各位院士:各位費了不少時間唇舌才議決的「請教育部遵照大學法規定及精神,執行校長聘任事宜」屬於以上哪一項? 第一項、第二項?這些都屬中研院自家事務,與任何大學無關。 第三項嗎?往昔曾在院士會議中提出的「建立台灣實驗動物管理制度」(2002)、「儘速整合臨床精神病理的研究工作,包括分子遺傳學,以建立認知神經科學研究基礎架構」(2002)、設立「國家農業研究院」(2002與2012)、「成立以學者為主體之『人口數據諮詢委員會』」、乃至於被打回票的「力學研究所」(2010)都可算是「國家學術研究方針」,亦即未來的研究計畫方向。今年這個「請教育部遵照大學法規定及精神,執行校長聘任事宜」呢?它針對的是現在的政府作為,當然不能算是「國家學術研究方針」。 第四項「受政府及有關單位委託」囉?提此案的是院士會議人文及社會科學組。再說,現在這政府還沒笨到沒事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所以,我們不得不作此結論:中研院院士會議通過了一個於法無據、逾越職權的決議案。 大學法是國會訂立的;教育部遵守與否,上有行政院監管、更須面對國會的問責(所有民主國家皆如此啊)。此外,在我們這個特殊的國家體制中,另有監察院虎視眈眈,隨時準備秋後算帳(別忘了,監察院去年針對陽明大學校長案,開始調查教育部是否未盡督管之責)。中研院則是外於這套監督制衡機制的「學術研究機關」(《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二條)。在整個國家體制中,本身也是個機關的中研院無權干涉任何政府部會的作為。 相信多數人皆樂見學者關心公共事務。不論所針對的問題是大學校長人事或其它議題,若院士以個人名義或串連連署的方式提出,那完全屬於個人言論自由範疇,別人管不著。但若以院士會議之名而行之,就算是全票通過的議案,也都不該悖離國家制度。既然中研院是國家機關,而且院士與院士會議之職權均受法規明文規範,每位院士就都該照章行事。要教育部「遵照大學法規定及精神」的院士們自己總該守法吧?!更何況,該守的法規條文總共才一百字而已! 當然,政策研究亦屬學術領域。實際上,中研院早已在做這種智庫的工作,例如由前院長翁啟惠召集院內院外多領域之學者專家共同研擬的《醫療保健政策建議書》(2009)。此報告主要的建議對象是當時尚未升格的衛生署;其內容則包括健保制度、醫療人力養成、醫藥保健知識之普及等方面的改革之道,而非對醫藥、公衛等領域的研究下指導棋。換言之,建議書內容並非「研究方針」,而是「研究結果」。此項研究其實是院士會議決議案的直接產物:院士會議於2006年針對第六項一般提案「全民健保對國民健康有重大貢獻,但醫事人員之養成及醫療品質已發生重大負面影響,應予檢討並設法積極改進」議決,由中研院「邀集國內外院士、專家組成小組,研議改進方案」。這整個過程是《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八條第三款的具體實踐:先由院士會議「籌議國家學術研究方針」,繼而由學界生產實際研究成果。 反之,「請〔總統府出面協調〕加速修法使醫療糾紛去刑化」(2012)之類的提案則是直接了當的法律修正建議,立意雖佳,但畢竟不是個「研究方針」,也不是個政府委託事項。 十年前,中研院院士會議曾有人主張「本院可以更積極的發揮協助政府制定政策的功能」。院士們若亟欲藉由院士會議向總統與政府建言(像或不像1970、1980年代的「海外學人國家建設會議」那般),正確的作法是請國會修訂《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八條,例如增列一項「為國家政策提供建議」,然後像過去那樣,由中研院評議會將國會增訂的新條文複製到《中央研究院院士會議規則》第四條。如此一來,院士會議對國家政府施政的建言才合乎法理、名正言順。不過,如果院士們所提的是像2008年院士會議的那個「呼籲政府及社會各界重視『公民社會』之特質,建立『富而好禮』之社會」之類的隔靴搔癢之議,那還是免了吧!
慕容理深 2018-07-13
公告:撤出臉書

公告:撤出臉書

  敝人已於昨日午夜關閉個人臉書。   昨日下午,我於臉書上預告此事,引起許多朋友的關切。驚擾各位了!真是不好意思! 由於時間等因素,我十多年來只能有一搭沒一搭地寫這個部落格,至今只寫了四百多篇文。個人在網路上的公民參與以這個部落格為主;在社群網站的活動多是發佈新作,平常疏於跟大家互動,難免有失禮之處,順此致歉。 紐約時報前天的那篇報導促使我終於做出撤出臉書的決定。鑑於臉書不失為一個溝通、傳播的互動平台,我不鼓勵朋友做同樣的決定——當然,已出走的我也不反對。 像我這樣的幾個小小咖使用者出走,臉書的利益幾乎不受影響。但這種舉動畢竟是一個信號,而且歐美在劍橋分析案被揭露後已有眾多先例,其中包括Elon Musk這種A咖的退出。如果這些大大小小的信號能使臉書與其它世界級企業多為人類鋪設走向光明的道路,而非反此而行,我們這種負面式反應的效果就是正面的。 光明一直都存在。在即將關閉個人的臉書時,我在跟一位朋友對談中提到,親友合照在過去的白色恐怖也可以是入人於罪的材料;如今,科技使統治者更強大,更容易施行威權統治,所以世人更應努力阻止這種倒退。這位年輕朋友的正面反應質樸得很可愛,直讓我感受到一種企盼光明未來的強大力量,直讓本不想再按讚的我按了最後的一次讚。 人類之所以能從野蠻狀態走到今天的格局,不只是因為技術的進步,更重要的是這種本在人心深處、希求群體趨善的意志。這種意志是希望的源頭:歷史是一條蜿蜒漫長的路,總是有籠罩陰霾的時刻,總難免有令人氣餒、甚至絕望的境地;柳暗花明的契機所需要的等待與改變都需要這種意志提供動力——即使有天降良機,也要有這種趨善的心來承接。 雖然有朋友們的正向力量推動,但天性疏懶等因素還是會使我繼續以沒有節奏的步調發文。只要能力許可,我會繼續維持這個部落格,也會持續透過Twitter與Google+發佈新貼文的消息。不慣使用這兩個平台的讀者不妨用電子郵件訂閱這個部落格(放心!我的發文不頻繁,不可能灌爆任何人的電子信箱)。 此外,在跟Boeliao Hai 、Eddie Hung 、KT Lee、徐德章討論後,我益覺得自己應該考慮增闢其它發佈管道。但這尚待進一步研究評估… 由於關閉刪除帳號,個人無法繼續在臉書上回應。敬請各位以後直接在本部落格留言區賜教。 感謝各位朋友多年來在臉書上的支持與指教!感恩!
慕容理深 2018-06-08
昔日換柱者焉有資格干涉管案

昔日換柱者焉有資格干涉管案

An evil heart can coexist with a will which in the abstract is good. Immanuel Kant 原則上,台灣公民皆有權利議論管案,檯面上這一幫國民黨政治人物也不例外。然而,有原則就難免有例外。兩年半前「換柱」的國民黨人如今何來資格顏面跳出來反對所謂的「拔管」?!   遊戲規則 洪秀柱在2015年7月19日經由國民黨全國黨代表大會的認可,合乎程序、名正言順地代表該黨參選總統;該黨卻在同年10月17日召開臨時黨代表大會,翻臉不認帳,取消了她的參選資格。試問,在這九十天之間,洪秀柱犯了什麼滔天大錯,足以使該黨八百多名黨代表理直氣壯地出爾反爾,推翻自己早先的決定?沒有吧?!如今,即使教育部對台大校長人事案的處置有違失之處,中國國民黨其實只有當年的苦主洪秀柱可以臉不紅氣不喘地出面抗議啊! 更何況,教育部這次的決定並非明顯絕對地違反法理(相關的專家意見之一:林佳和,〈大學自治神聖不可侵犯嗎?〉)。管中閔並非校內投票產生而當選校長,而是由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明言「並非屬於學校」的遴選委員會挑選出來、繼而報請教育部聘任的人。林憲同律師近日為文提醒健忘的大學校長們: 民國九十一年大學法第六條第二項明定:大學校長之產生,由各校遴選二至三人報請教育部擇聘之。 按照2005年以前的大學法,教育部拿到的是一道選擇題,而且教育部不只一次地挑了人選名單中的第二名。問題來了:2005年修訂後的大學法第九條,遴選委員會送到教育部的是一道是非題,抑或一紙通知書?法律解釋的爭議點在此。毫無爭議的是:國民黨人的「換柱」就像是把已交出去的考卷拿回去修改答案。 文化傳統 自家賽局明明已結束,卻更改遊戲規則,然後說:比賽重來。不到三年,這家人竟擺出正義凜然的臉孔,跳進去一場遊戲規則爭議之中,指責其中的某一方。中國國民黨這是在演哪齣?二十一世紀的「儒林歪史」? 只許自己放火,不准別人點燈:這種心態絕不只是「虛偽」而已。中國在兩千多年前就產生了層次頗高的倫理道德論述,但這些所謂的「經書」不但淪為教條,而且往往被用作「任何人不得逾越,除了我以外」的利己工具。不待西方列強侵門踏戶,此一文明早就陷於自我崩壞的惡性循環之中。西方列強早就收手了,但這種古老的文明病毒依然代代相傳,其複製繁殖不僅在中國,亦存在於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幾個社會。 餘論管風 回過頭來看「柱與管」的故事。管中閔曾在2015年嗆聲說「國民黨膽敢做掉洪秀柱,我就帶大家衝中央黨部」。「換柱」成功的翌日,眾家媒體可沒忘記管爺這番盪氣迴腸、感天地、泣鬼神、繞樑三月而不止的誓言: 數月前曾堅定「護柱」的氣象主播李富城和管中閔,前者在臉書痛批「我心已死」,甚至推動「廢票聯盟」呼籲國民黨支持者投廢票,而後者則神隱。(〈你不是要衝國民黨?翟神問管爺…〉,《自由電子報》,2015年10月18日,16:08) 啊…神隱!年初以來,管中閔面對一波波質疑檢舉的基本反應不也是「神隱」嗎?總之,自從國民黨換柱後,管爺至今仍未去衝國民黨中央黨部。倒是,現在有一小批人為了他去衝闖學府官堂… 管爺是全國知名的公眾人物。此人性格,大家早就看在眼裡。他在去年十二月台大校務會議的「推薦投票」中得到的「不推薦」票比「推薦」多。學界中人應該不會因此而覺得意外。今年年初,遴選委員會的選擇結果公開後,想必有不少台大師生的第一個反應跟我相同:訝異。歷史上,有很多發現是從訝異開始的。嗯…順便推薦這本書:《為什麼他能看到你沒看到的?洞察的藝術》。報告完畢。
慕容理深 2018-05-06
台灣大哥大學校徽

台灣大哥大學校徽

    Les grands cèdent à la honte, et les petits à la peur. 大人屈服於羞恥,小人屈服於恐懼。 馬達加斯加諺語 夫復何言?!   延伸閱讀 王曉玟,〈那一年,我們選出的台大校長〉。 金恒煒,〈台大〉遴委會且遴委會≠台大〉。
慕容理深 2018-02-04
Passion: 慕容理深のblog 更名:For All and None

Passion: 慕容理深のblog 更名:For All and None

  Raphael, Scuola di Atene (The School of Athens), 1511, detail. Die stillsten Worte sind es, welche den Sturm bringen. Gedanken, die mit Taubenfüßen kommen, lenken die Welt. (It is the stillest words that bring on the storm. Thoughts that come on doves’ feet guide the world.) Friedrich Nietzsche 這個部落格自始以「Passion」為主要名稱,十一年來未曾改變。去年,在美國獨立紀念日,我改採「作者+標題」的格式,並將標題改為「For All and None」。   原標題有個壞處:網路世界有些閒逛者(尤其不識漢字者)可能會誤以為這是個婚友網站,甚或覺得它是情色產業的一部份。(笑) 當年選用那個字時,我著眼於某種雙重的雙重性。除了其一般意義以外,「passion」尚指「受苦」,尤其是耶穌基督之受難(亦延伸指殉道者之受難)。這個字源自於拉丁文動詞pati(受苦),繼而先後出現於法文、英文。此部落格問世之初,即有一位本身是基督教徒的讀者看出這第二層意義。 在造訪過本站的人,基督教徒、古典音樂愛好者、或對西歐語文或西方文化史下過功夫的人較可能猜想到我的用意。不過,這只是我的猜想,因為從沒人問過我為何要選用此字。 或許,許多人根本沒想過這問題。這其實很正常:(網)路上的招牌那麼多,你我都沒那麼多閒工夫去探究這個或那個名稱背後的「為什麼」;更何況,不值得玩這種mind game的名稱比比皆是。在這個資訊大爆炸的時代,曩昔即已大行其道的空洞辭藻、夢話囈語、鸚鵡複誦以等比級數之姿而變本加厲,是以大多數人(包括我在內)常常埋首於快速滑動的資訊流中,試著盡量有效率地撈取有價值的「東西」(算是「符指」〔signifiés〕)。停格、定睛於signifiants,這已變成一種奢侈,甚至被視為一種害人「落伍」的絆腳石。嗯…容我插句話,於此提問:您是「讀」到這裡?抑或只是「滑」到這一句?若是第一類,恭喜您!您沒走錯地方:這個部落格主要是為了您這種少數異類而寫。 這裡的每篇文字是為了大家(精確而言,不特定的讀者)而寫,亦是為了自己而寫。在台灣社會的峻嶺深谷、在世界歷史的悠悠長河、乃至於我個人微不足道的生命光影中,「passion」一字是諸多線條的輻輳點,這些線條或蜿蜒、或扭曲、或糾結——其中亦間或穿插著以凌厲之姿而拉出的直線。當初正是基於這樣的認知,我特意選用此字來作為本站的「書名」。 常與變相倚。即使那個渾號日不落的帝國也曾隨著時勢變遷而更換名稱,何況這麼一個小小的部落格。 為何採用「For All and None」作為新標題?既然舊名在此次改名時才被解釋,那麼,就等到下次更換招牌時才來闡說新名吧!或許,我不必為此而多言,因為自古至今,總是有些話語是如此。
慕容理深 2018-01-03
不只是習大大的數學習題

不只是習大大的數學習題

    老師說,每年的今天都要複習一遍喔…
慕容理深 2017-06-04
2016年台北最後的彩虹

2016年台北最後的彩虹

台北市,2016年12月31日17:08。 When I bring clouds over the earth, and the bow appears in the clouds, I will recall the covenant I have made between me and you and all living beings, so that the waters shall never again become a flood to destroy all mortal beings. Genesis 9:14-15 對很多人而言,2016是驚奇連連的一年。不作如此想的人似乎也多的是。不論如何,在台北,此年最後的落日演出有這麼一件沒人料想得到的bonus。   在今年首日貼出彩虹,就只是為了分享一個偶然的發現,不是要表態支持LGBT運動。彩虹並非專屬於這個社會運動。 Joseph Anton Koch, Landschaft mit dem Dankopfer Noahs (Landscape with Noah’s Thank Offering, circa 1803), 除非拿得出專利權或智慧財產權證明,任何人或任何團體對於普遍存在的事物皆無所有權,亦無獨享的詮釋權。
慕容理深 2017-01-01
安德魯?安卓斯?此賊姓啥名啥?

安德魯?安卓斯?此賊姓啥名啥?

三立新聞,2016年7月18日 Irène Brice : “Non, non, pas de merci et pas de madame ! Il faudra m’appeler Irène si vous voulez qu’on devienne amies !” (Irène Brice:「不,不,不要說謝謝,不要說夫人!您若希望我們成為朋友,就應該叫我 Irène。」) L’Accompagnatrice (1992) 包括官方的中央社在內,絕大多數的台灣媒體說,因一銀盜領案而在宜蘭被捕的那個拉脫維亞人是「安德魯」。《自由時報》在18日的頭版上則寫:「安卓斯(另譯安德魯)」。這個廣泛被採用的「另譯」也是台北市刑警大隊所採用的譯法。《蘋果日報》網站在7月14日首度報導此人時,在照片下方註明「安德列斯(PEREGUDOVS ANDREJS)」。歷史悠久的台灣英文報紙China Post的寫法是Peregudovs Andrejs,而我所認識的在台歐美人士們首選的Taipei Times則是寫「Andrejs Peregudovs」。哈哈!一個盜賊,各自表述。   這些「安XX」顯然皆譯自「Andrejs」。這個字到底怎麼唸? 不同的語文有不同的字音對應原則。如果老是照著自己所通曉的語言去唸各國的專有名詞,難免鬧出糗事。以下故事純屬道聽途說,無不敬之意:曾有某位(可能學過英文的)法國記者唸Chien Foo(錢復),雖把名字唸對了,但卻按照法文習慣把「Chien」的「Ch」讀為「西」,因而把我們這位前外交部長的姓名唸成跟法語的「chien fou」一模一樣!以其修養,錢復對這種事應該會一笑置之;但若這種事的「苦主」來自玻璃心大國,那就可能演成一場外交災難囉。 台灣國內有沒有人會拉脫維亞語?就算有,想必屈指可數(旁話:國家總該有個常常更新的特殊人才資料庫啊)。如果沒人,好歹可透過外交部找到幫手(我國在拉脫維亞有派駐大使喔)。 即使在歐洲,會拉脫維亞語的人也不超過歐盟人口的0.6%,而且大多數居住於拉脫維亞境內。歐洲議會所使用的正式語言多達二十四種,其中包括更少人使用的愛沙尼亞語。在這個多語環境中,專有名詞的讀音是個常會遇到的頭痛問題。他們很聰明地利用現代科技,在議員個人資料網頁提供聲音檔,由真人發音,先唸出姓,然後唸出名。碰巧,在拉脫維亞所選出的歐洲議會議員當中,就有一位Andrejs Mamikins。我們可從而得知,拉脫維亞語的「Andrejs」讀音接近「昂德瑞」。在見諸台灣媒體的譯名之中,《蘋果日報》最初採用、後來放棄的「安德列斯」最接近原音。(註) 拉脫維亞語的「Andrejs」與英語的「Andrew」同源,所以「安德魯」的譯法難謂錯誤。這種翻譯方式存在已久(超過一百年),其最典型的例子之一是英文的「John」:這個單音節名字通常被譯為「約翰」,而「約翰」可能是在十七世紀或十八世紀時音譯自於拉丁文的Iohannes。不過,在實際操作上,「安德魯」的譯名有個壞處:追捕通緝犯的員警有時會出其不意地逕呼其名,而譯名與原字的讀音若差別太大,就難以產生效果。 從「理論」層次來看,這種譯法跟其它人名漢譯一樣,都是譯者在無SOP可循的情況下各顯神通的產物(所以有層出不窮的「另譯」,無藥可救)。此處所謂的「理論」並非象牙塔的專利,連警察業務也會遇到它。拉脫維亞男子名「Andris」也跟英語的「Andrew」系出同源,而且名喚Andrejs與Andris的拉脫維亞人目前各約有兩萬多人。假如這批盜領者之中既有個Andrejs,還有個Andris,怎麼辦?都稱他們是「安德魯」?還是按年齡或體型分別稱他們為「大安德魯」、「小安德魯」? 假如此案共犯不是Andrejs,就是Andris呢?稱呼他們「安德魯一號」、「安德魯二號」、「安德魯三號」…? 這個問題的另一面是:在宜蘭落網的這個人到底姓什麼、名什麼?在刑事警察局公佈於7月17日的資料上,此人為「Peregudovs Andrejs(佩脫里多瓦斯)」 刑事警察局,〈0711一銀竊案已知嫌犯〉,新聞稿,2016年7月17日08:14:20。 大家都知道,歐洲的姓名排列順序跟我們相反。多數記者可能因而以為此人姓Andrejs。對嗎?錯誤機率應達99.99%。 常見的歐洲人的名字往往是某些人的傳家姓氏,例子多到可以玩接龍:Warren Christopher、Christopher Andrew、Andrew Neil… 不過,大家也都知道,歐裔人士遇到同名者的機率遠高於遇到同姓者。名為Andrejs的人肯定是姓Andrejs者的N倍。 另一個線索是「Peregudovs」。看過這個字嗎?常看到?這個字較常出現在名,而非姓?有沒有歐洲人的名字拼寫方式與它相似?如果這些問題的答案多數為「否」,它就比較可能是個姓。事實上,若把字尾的s去掉,它就等於俄文姓氏Перегудов羅馬化後的「Peregudov」。Peregudov這個姓氏出過不少名人,例如蘇聯第一艘核能潛艦的首席設計師Vladimir Nikolayevich Peregudov,演員Sergey Peregudov等等。 依照常識與經驗來研判,被台灣警察逮到的那個傢伙姓Andrejs、名Peregudovs的機率微乎其微。 所以,刑事警察局將那個人的姓名錯置囉?非也!基本上,台灣刑警的書寫方式跟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緝佈告一樣,先列出姓氏,後寫上名字: 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緝佈告先寫姓後寫名,各國護照的格式也是如此。這兩套系統理當然地互相配合。如果刑事警察局也在姓名之間加上逗點,多少可以避免記者的誤讀。(台灣的護照上在姓名羅馬拼音裡就有這麼個用以區別姓與名的逗號) 其實,刑事警察局新聞稿上的「佩脫里多瓦斯」就已提示了那個人應該是姓Peregudovs。不過,我左看右看、正著看、反著看、甚至把字母順序倒著唸,還是無法理解為何Peregudovs會被譯成「佩脫里多瓦斯」。刑警可能在抄寫或剪貼時弄錯了吧?!這很有可能,既然同一新聞稿還將「拉脫維亞」寫成「拉股維亞」。我猜,承辦人員可能過於勞累。(蠻牛的廣告商照過來,這裡有個好題材^^) 話說回來,台灣的媒體往往不太在乎歐美人士的姓名區分,在報導中只寫人家的名字而不寫姓氏。這種現象多出現於國內社會新聞,少見於國際新聞版。不過,我們幾乎天天看到這個始自1990年代的怪象異例: 中央社:電郵事件影響 新民調:希拉蕊川普平手。 自由時報:仿Pokemon GO自製動畫川普諷希拉蕊不老實。 蘋果日報:女性問鼎白宮 希拉蕊創歷史。 聯合報:希拉蕊面試 副手四選一。 對照組: BBC: US election 2016: Bernie Sanders endorses Hillary Clinton. CNN: New Clinton ad paints Trump as unsteady on foreign policy. The Guardian: Who will be Hillary Clinton‘s running mate? New York Times: Hillary Clinton Rejects F.B.I. Claim That She Was ‘Careless’ With Emails. Wall Street Journal:Where Hillary Clinton and Donald Trump Stand on Economic Issues. 從標題到內文,以上幾篇在指稱這位民主黨候選人時,不是寫「Hillary Clinton」,就是只寫「Clinton」。 日文主流媒體的寫法基本上符合英文的原則,或寫「ヒラリー・クリントン」( Hillary Clinton),或只寫「クリントン氏」(尤其在標題): NHK:民主党クリントン氏 指名確実に 讀賣新聞:クリントン氏メール問題、捜査終結…立件見送り 朝日新聞:トランプ氏は米国民を分断、クリントン氏が厳しく批判 在歐語(含英語)的正式(formal)用法中,若被指稱者是成人,不可只稱名而不稱姓。一般而言,只稱名而不稱姓的稱謂僅限定於:1. 對象是小孩;2. 彼此是親友或共處於一個小團體(如辦公室、球隊等等);3. 被如此指稱者同意或主動作此要求(年輕人之間往往如此,包括在PUB初遇的陌生人)。此外,新聞記者有時會為了避免給被報導的對象帶來困擾,而姑隱其「姓」,僅寫出名字(通常是「菜市場名」)。貫穿這些規則的是「姓/名」與「人際關係遠/近」之間的對應關係。英文在台灣教育體系中早就是人人必學的科目,老師應該有教過這些使用規則吧(?) 在台灣指稱使用漢語姓名的人時,我們所遵循的某些規則其實跟歐美大同小異。試想,在報導白曉燕案時,會有記者說「警方全力緝捕進興」嗎?同理,財經記者在報導台積電的新聞時會說「張忠謀」、「張董事長」、或「張先生」,沒有人會蠢到寫出「在股東會上,忠謀說,去年算是蠻成功的一年」之類的語句。 不過,如果台灣有很多記者跟那位「安德魯」頗熟,那就另當別論了… 比較明顯可見的是,咱們的警方跟國際刑警組織不熟。中央社在7月12日已告訴我們: 2名俄羅斯籍男子8日入境台灣後,盜領第一銀行ATM約新台幣7000萬元,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與刑事局今天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將透過國際刑警組織通報逮捕這2名嫌犯。(游凱翔,〈第一銀行遇駭 檢警請國際刑警組織協助〉,中央社,2016年7月12日 18:49) 一星期過去了,對方似乎「只讀不回」: 我方已將涉案十七名洋嫌及關係人資料,以「紫色通報」轉給國際刑警組織,要求轉至他們潛逃出境的相關國家,對方國已收悉,惜尚無回應。(姚岳宏,〈歐美各國來取經? 刑事局說沒這回事〉,《自由時報》,2016年7月20日) 國際刑警組織網站上亦無任何台灣發出的通緝資訊: 國際刑警組織的網頁稱我國是「Taiwan, china」,真是奇怪:警察竟然怕惡勢力。(苦笑) 既然每年有可觀的人與貨物流經台灣,台灣只要採取不合作政策,絕對有條件成為國際治安網上的一個大漏洞。有鑑於此,草民我斗膽建議警政署發函給國際刑警組織,告訴他們:「由於台灣警察迄今未能加入貴組織,而且我國被貴組織粗魯地冠上一個欠缺尊重的名稱,我國員警因而心情欠佳,歉難有效率地協助貴組織監視緝捕國際逃犯」。看看他們怎們辦!
慕容理深 2016-07-21
觀英國脫歐,憶急救後重返辯論場的密特朗總統(上)

觀英國脫歐,憶急救後重返辯論場的密特朗總統(上)

法國總統密特朗(左)與西德總理柯爾(右)聯袂出席兩國聯合軍事演習,Manching,1987年9月24日。CC BY Engelbert Reineke, provided by Deutsches Bundesarchiv/Wikimedia Commons. We beat the Germans twice, and now they’re back. Margaret Thatcher, 1989年12月8日 A Socialist United States of Europe seems to me the only worth-while political objective today. George Orwell, 1947年 在2014年的歐盟(European Union)大選前不久,我看了當時新推出的紀錄片Le roman de l’Euro(歐元傳奇),動念撰寫此文,但未完成。英國脫歐公投讓我想起這個第N件未完成稿,將它拿出來,加以修改、補寫。 該紀錄片從柏林圍牆倒塌開始,一路敘述到歐債危機的(暫時?)化解,可謂一部關於歐元的影像版政治經濟簡史。在片中,多位曾於1990年前後在法國權力核心參與運作的人士受訪,披露或證實了一些鮮為人知的細節與內幕。較令我驚訝的是發生在當年眾所矚目的一場辯論會的一段電視直播鏡頭外的插曲。那可不是只配作為茶餘飯後閑磕牙的軼事。那場辯論攸關馬斯垂克條約在法國的命運。假如此條約當年在法國被否決,歐盟可能至今仍處於藍圖狀態或被建構成另一種樣子,而歐元可能延遲多年才出現、甚至胎死腹中,如此一來,日後的歐元危機與英國脫歐的故事可能都不會發生,或各照不同的劇本、在別的時間點上演。 以下綜合整理我對那段歷史的認識,不盡然是該紀錄片的內容。 且讓我們先回到柏林圍牆,這段歐洲故事的開頭。   歷史陰影 柏林圍牆的倒塌敲響了東德、乃至整個蘇聯東歐集團的第一記喪鐘。從冷戰邏輯來推想,絕大多數的人會認為:西歐的自由民主國家必定額手稱慶。的確如此,但事情沒那麼簡單。法、英的政治領袖立即明白,這個突發事件意味著德國分裂開始走向結束,一個歐陸大國即將重生,而小學生都知道,這個大塊頭在二十世紀跟法英聯盟打了兩次慘烈的戰爭。另一個惡夢的開始?如果是,法國比英國更有理由緊張,因為德法相鄰,因為德法之間的舊帳最起碼從普法戰爭算起。 的確,在普法戰爭近一百二十年後,在1980年代即將結束時,眼前看不到另一場歐陸大戰的可能性。但即使沒戰爭,在世界各國經濟排名僅次美、日的西德一旦加上東德的土地與人口,這還得了?!法、英兩國恐怕遲早活在德國霸權的陰影之下。誰能預言說,這個地緣政治新結構不會是下一個火藥庫? 不必往他那豐富的歷史知識中尋覓照亮未來的明燈,密特朗可沒忘記自己曾親身經歷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他也知道,世人往往會忘記歷史的教訓。是以,他在198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七十週年)刻意在Verdun拉著西德總理柯爾演出那個手牽手的場面。 如果兩國真的上上下下完全盡棄前嫌,何必如此地強調友好關係?當年針對這個場景的 一些諷刺漫畫多少揭示了歷史的陰影仍潛藏在許多人的意識之中。正因如此,這個兩國領袖牽手的畫面是個重大的政治宣示。 政經奇謀 五年後,眼見通往兩德合併的大門被打開,權謀家密特朗隨即構想出一套安天下的妙計:以統一對付統一。德國大?沒關係,咱們創造一個更大的,把它放進去。具體而言,即:加速戰後以來走走停停的歐洲整合工程,邀集歐洲大國訂定條約,在限期內將現有的構造如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升級,打造一個類國家的多國組織(亦即日後的歐盟),而且實施共同貨幣(日後的歐元)。最後這項最重要。為什麼? 因為政治組織這種東西,參與國說退出就退出;但若被共同貨幣綁在一起,各國就極難輕言出走(沒採用歐元的英國如今以行動證明,密特朗的政治算盤夠正確)。在德國問題上,這一招尤其有效。德國馬克是西德經濟的關鍵工具與重要象徵。由於歷史因素(特別是威瑪共和時代的通貨膨脹惡夢),西德人民非常重視、信賴他們所擁有的穩健貨幣。使德國加入歐洲共同貨幣結構,這不只使西德經濟所倚重的貨幣改由歐洲央行發行,也會馬克在集體心理所扮演的角色改由新貨幣擔任。 簡言之,這個策略即:使德國因共同貨幣而深深地嵌在歐洲體系內。要達成這個目的,新貨幣必須夠像馬克,好讓德國人接受。後來歐元的運作模式基本上仿效德國馬克,甚至連歐洲央行都跟德國央行一樣設在法蘭克福,除了因為西德經濟的強大與德國馬克的聲譽,亦緣於這一層政治考量。 早在密特朗如此盤算之前,歐洲共同貨幣計劃的紙面作業早已在布魯塞爾進行了一段時日。但是這種技術官僚設計、且茲事體大的規劃若無政治力的強力支持,只能躺在抽屜裡沈睡。密特朗決定踢這臨門一腳,除了緣於政治考量外,也有經濟層次上的盤算。 根據當年的法國總理Édith Cresson在Le roman de l’Euro這部紀錄片中受訪時所言,密特朗曾對她說:「德國人就只有馬克而已」。這句話不無開玩笑的性質。重點是,它可以如此倒過來解讀:貨幣是法國之一大弱點。尤其在1980年代,法郎在面對美元的持續走升與走貶時,常陷於升貶兩難的窘境,甚至數度成為國際金融炒作的對象。對此問題,密特朗感受尤深:從掌權以來,他飽嚐法郎暴貶暴漲的苦頭。 面對美元的橫行霸道以及國際金融市場流動規模的快速增長,西歐(尤其深受其害的法國)有些財經決策者認為有必要促使諸國聯手,共創歐洲共同貨幣與組成單一市場。 在歐洲委員會主席Jacques Delors(他曾是密特朗主政時代的首位財政部長)親自主持下,一個專案小組於1988年開始研擬實現這個目標的計劃,後於1989年4月公開提出報告書。這份報告書指出,為了保有各國在經濟、社會、文化、政治上的特性,這個架構的創造不可能依循聯邦國家的範式,而必須發展出一種創新、獨特的途徑(英文版,頁13)。 既然史無前例,如何讓各國放心加入?法國顯然有意願,經濟規模較小的義大利與西班牙也容易被說服。英國的態度就完全相反,他們非常堅持保有主導本國貨幣的權力——直到今天,英鎊仍然存在,英國仍外於歐元區。God save the Queen! 西德呢?既然德國馬克在國際上「走路有風」,為什麼要放棄?柏林圍牆在同年的十一月被突破。這個突發事件改變了一切。密特朗趁機要求德國加入歐元區,以此作為法國支持兩德合併的條件。等一下!德國統一,這需要法國人的支持嗎?有沒有搞錯啊? 沒錯,的確如此!根據先後簽署於1952年與1954年的「波昂—巴黎協定」(The Bonn–Paris conventions)第二條,德國統一不僅需要經過法國點頭,也需要英、美的同意: In view of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which has so far revented the re-unification of Germany and the conclusion of a peace settlement, the Three Powers [= USA, UK and the France]retain the rights and the responsibilities, heretofore exercised or held by them, relating to Berlin and to Germany as a whole,including the re-unification of Germany and a peace settlement. 藉由這份協定,這三國結束戰後在德國的軍事佔領,使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得以「完全」行使其主權(第一條)。所謂的「完全」其實有但書,亦即第二條的規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簽署了這紙協定,使自己得以獨立存在於國際社會,同使也被套上這道緊箍咒。 多方角力 逕自違約?西德恐怕玩不起。從國際法的角度看,此舉等於撕毀讓自己得以獨立存在的法律文件。在實質層面,這樣做等於公然藐視美、英、法三個「大哥」。何況,要跟東德談統一,也還得看蘇聯的臉色;而蘇聯那廂,有待山姆大叔去跟戈巴契夫磋商。美國應該樂見東德的消失,但也需要顧及倫敦與巴黎的疑慮。所以,西德總理首先需爭取到英法的支持。如此一來,還是又回到「波昂—巴黎協定」的框架內。 眾所周知,柴契爾夫人的反對立場相當明確。她認為此事就算終將成真,也應該拖延數年。柏林圍牆於1989年11月9日晚間被突破後,她於翌日早上在唐寧街十號門口接受媒體採訪,對某記者所問的「Are there dangers in a possible reunification of the Germanys?」,她如此回答: I think you are going much too fast, much too fast! You have to take these things step-by-step and handle them very wisely. They say now that they want a genuine democracy in East Germany. It is one thing to say it, but you really have to apply yourself to build it. You have to build up the parties, you have to build up an election system and bring it into effect. […] The task now is to build a genuine democracy in East Germany. […] 等到東德民主化以後再說?柯爾可不這麼想。他從1982年開始擔任西德總理,在1987年大選後第三度組閣,理論上將於1991年再度由選民決定他的去留。如果要等東德民主化後再談合併,屆時恐怕已是二十一世紀。相反地,如果在下次大選前談成一切,他不但可以順利連莊,甚至很可能是統一後的首位德國總理。他當然不願放棄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老狐狸密特朗看準這一點,藉此誘使(或說迫使)柯爾接受他的規劃。柯爾別無選擇,只能接受,包括接受歐洲共同貨幣。統一後的德國將被納入歐盟框架中:拿到這張牌的密特朗以此來遊說英國同意兩德合併,並接受歐洲共同貨幣。最後,英國同意了第一項,但始終拒絕第二項。歷經曾瀕臨破局(英國與丹麥都堅拒歐元)的漫長談判後,十二國共同敲定歐盟架構與歐元體制的馬斯垂克條約終於在1992年2月7日簽訂。 此時,德國已經統一,柯爾亦已如願成為首任總理;柴契爾夫人已下台,但其繼任者仍捍衛英鎊的存在;戈巴契夫也已不在其位,連蘇聯都宣告瓦解。至於密特朗總統,在1988年開始第二任期(七年)的他依然穩坐寶座,他跟柯爾聯手形成的德法軸心主導著歐盟的初期建構。 這一幕故事本應到此結束,但是密特朗的一項決定卻在法國內部掀起驚濤駭浪,險些使歐元與歐盟尚未出港就都翻船沈沒。(待續)
慕容理深 2016-06-24
難民一詞無貶義,歧視全然由心生

難民一詞無貶義,歧視全然由心生

愛因斯坦,二十世紀的著名政治難民之一。圖為他於1940年向美國政府提交的歸化申請文件中所附的照片。Source: The U.S.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Declaration of Intention for Albert Einstein Only in America could a refugee girl from Central Europe become Secretary of State. 唯有在美國,一個來自中歐的難民女孩能成為國務卿。 Madeleine Albright Les mots qui vont surgir savent de nous des choses que nous ignorons d’eux. 即將冒出來的那些字知道一些關於我們、卻不為我們所知的事。 René Char 看到一些關於「素珠之亂」的報導與言論,我不禁苦笑:唉!名詞「難民」並無貶義啊!   根據《國語日報辭典》,「難民」意指「在水旱災或戰爭中受災的民眾」;《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解釋加則為「由於天災、戰禍、種族和宗教迫害、政治避難等因素流離失所的人」。按照這些定義,「某某人是難民」並不構成侮辱。 古代漢文已有這個名詞,例如《明史‧列傳第一百六十三》:「遼東難民多渡海聚登州,招練副使劉國縉請帑金十萬振之〔…〕」。此事發生在1622年(明熹宗天啟二年)。是時,努爾哈赤揮軍攻打遼東都指揮使司地境,許多當地居民乃搭船逃至山東,是為後世史家筆下的「遼東難民」。 另舉一例,它出現於十九世紀中葉。清軍從太平軍手中奪回杭州之後,左宗棠在給皇帝的奏褶中寫道: 「臣於三月初二日進駐省垣〔…〕現已遴派官紳,設立賑撫局,收養難民」(《欽定剿平粵匪方略‧卷三百六十九》) 印行於1920年代末的《清史稿》則有這麼一句:「諭左宗棠收養杭州難民」(本紀二十一)。頭殼壞掉者不算,所有的明清史專家都不會在「遼東難民」或「杭州難民」讀出貶抑或辱罵的意思。 現代漢語中的「難民」也一樣。中國國民黨的黨報《中央日報》在1949年5月29日有這麼一則報導:「難民擁塞基隆,街頭風餐露宿」。 哪來的難民?這篇發自基隆的電訊內文如是說: 日來榕穗等地湧來大批疏散人員,本市各旅館均告客滿,很多人無地安身,便在招商局邊及愛四路等熱鬧區馬路人行道上,掛帳睡覺,起爐煮飯,一片流亡景象。 早在5月20日,從上海來台的「船舶難民」(這也是中央日報之用語)即已塞爆基隆港。這波來自福州(榕)與廣州(穗)的「難民」晚到一步,只好露宿街頭。(另按:當時已近五月底,上海甫於5月27日淪陷,但要再過一個半月,共軍才拿下江西宜昌。福州與廣州則分別在八月中旬與十月中旬失守,但這兩個地方在五月底就已開始有大批人撤離。由此可見當時中國國民黨政權的崩垮態勢。) 我特別將「流亡」兩字著色。洪素珠口出「難民」,蔡正元見獵心喜,趕緊跟著提到「流亡」,企圖想利用洪素珠來把蔡總統拖下水。生於1953年的蔡正元一定不知道,中國國民黨的黨報在他出生前的那幾年大量使用「難民」、「流亡」,而且動輒大剌剌地寫在標題上。例句甚多,不勝枚舉。信手拈來,區區幾例: 〈中興載客抵基,戰火中通過吳淞口,船舶難民擁塞基〔隆〕港 〉(1949年5月21日) 〈裝甲兵部歡迎流亡青年參加〉(1949年8月4日) 〈妥善安置來臺難民,疏移農墾介紹職業〉(1949年8月19日) 〈救濟難民,社處擬就辦法,來臺難民約二千人〉(1949年8月28日) 〈流亡資金傾注香港〉(1949年9月16日) 〈流亡學生集訓,教部擬訂計劃〉(1949年12月25日) 〈安置來臺流亡學生,青年服務團正趕辦開訓〉(1950年1月19日) 〈九死一生離匪區,反共報國恨無路:流亡在港難民的呼籲〉(1950年6月7日) 〈港當局商覓辦法,遣留港難民來臺〉(1950年7月20日) 〈調景嶺難民營殘廢軍人籲請來臺效命黨國,立院會議今列入議程〉(1951年4月20日) 〈大陸難民逃港 匪幹包庇出口〉(1951年4月21日) 〈救濟流亡難胞,本月娛樂加捐〉(1952年5月3日) 〈救濟流亡難胞,苗栗籌募捐款〉(1952年10月22日) 〈援助流亡知識份子,實際工作開始,援助會昨集會決定徵求漁農專業人才〉(1952年12月3日) 「難民」、「流亡」簡直可以說是當時相關敘述的「標準用詞」。在這些例子裡,它們也毫無貶義。 直到二十一世紀,也沒有人會認為常出現於新聞報導中的「難民」一詞具有侮辱的意思,否則這些新聞報導的撰寫者就都該被譴責: 慈濟舊金山支會所於2月26日在該所舉辦花展義賣﹐為南亞海嘯難民賑災﹐幫助其重建家園。(《大紀元》,2005年3月3日) 教宗方濟各6日呼籲,歐洲每個天主教教區收容1個難民家庭,並表示梵蒂岡的兩個教區將以身作則,以協助因應數以萬計難民湧入歐洲逃避戰禍的問題。(中央社,2015年9月6日) 希臘港口警察11日表示在9日和10日分別救起兩組共六名難民,試圖從希臘希俄斯島(Chios)游泳返回土耳其,因為不堪忍受在希臘難民營的生活,決定游回土耳其。(《蘋果日報》,2016年05月14日) 在譯自英文的新聞報導中,英文的「refugee」幾乎都被譯為「難民」。以前引的第二則新聞為例,The Guardian關於同一件事的報導即在其標題中使用「refugee」(“Vatican to take in two refugee families as Pope calls for ‘every religion’ to help”)。 英文的refugee(或法文的réfugié、德文的Flüchtling等等)亦無貶義,連歐洲的極右派也不會將這個字眼當作罵人的話(至少就我見聞過的論述而言)。極右派排外,當然反對接納難民。他們在言語上會加油添醋或拐彎抹角地把人家講得黑影幢幢,而這種論述方式恰好反證了「refugee」本身是個不帶有評價的中性名詞。法國的Front National發佈於今年5月21日的新聞稿就是個好例子。為了激發厭惡與恐懼,他們在文中一再地以「clandestins」(偷渡者)、「l’immigration massive」(大量的入境移民)來替代「難民」(réfugiés),而且打從標題開始,他們就寫道:「政府對待偷渡者比對待法國人還積極」。 為什麼極右派要玩文字遊戲來迴避這個字眼?因為在社會共識中,難民是應該受到保護救濟的人,大多數國家承諾保障其基本權利。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收容保護難民廣泛地被國際社會視為理所當然(實際作為則視國家與時空背景等因素而異)。目前有一百四十多國簽署了1951年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難民地位公約),而且聯合國早在此公約正式制訂之前就已成立了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或聯合國難民署)。為了順應這個成形於半個世紀前的國際趨勢,我國內政部在十年前曾向國會提出「難民法草案」(未在國會通過)。「難民」、「refugee」若是罵人的字眼,豈會被放在國內外諸多的正式名稱之中? 經過這番穿越時空的考察後,讓我們來看兩段奇怪的言語(均以顏色標示)。其一,出自聯合報編輯室: 近日自稱公民記者的台灣民政府成員洪素珠,斥辱外省榮民是「中國難民」,挑起族群對立的偏激言論,引起軒然大波〔…〕(王慧瑛,〈撕掉歧視標籤 讓新住民發光〉,《聯合報》,2016年6月13日) 其二,出自蔡正元之手筆: 假「公民記者」身分 藉訪問老外省人 羞辱「外省人」為「中國難民」 (蔡正元於Facebook,2016年6月10日12:16pm) 有不少人附和這種言論,甚至還有從政者利用這種言論要求政敵表態,所以我們不宜等閑視之。 在加以解析之前,我先分三點作些釐清。 首先是對於戰後台灣政治史及族群關係的一項基本認知。雖說是基本認知,但至今仍有不少人在歷史迷霧裡打轉。由於並非本文重點,我不擬在這方面多談,敬請讀者參閱雲程之精闢解析:〈美國官方文件 從中國難民到台灣住民【說明邏輯錯謬之加強版】〉。雲程在文中指出:洪素珠與那些趁「素珠之亂」來進行政治操弄的人都犯了「時間的謬誤」,渾然不知「時代不會,也不應被凍結在1949年」。 其次,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解,我宜說明自己看待相關議題時的立場。因為我很懶,所以還是請讀者撥冗參閱前引之雲程大作,包括「不應被凍結在1949年」以下的部份。若非要我用自己的話來講,請容我繼續堅持懶惰主義,只用一句話來表達:我百分之三百挺大聲說「我是自由民主的台灣人」的周玉蔻。 第三點是洪素珠的辱人意圖。當她公然說人家「不要臉」時,她當然是侮辱人。對方只要就這三個字提告,她絕對敗訴,而且整個台灣社會都會認為法官判得好。 接著回到本文所欲探討的問題:為什麼「中國難民」一詞會被認為構成「斥辱」、「羞辱」呢? 或許,洪素珠認為這是個用來羞辱人的名詞,或許她不這麼認為。如果她認為是,其他人呢?要順著她的想法,跟她一般見識?不論如何,她並非本文所要關注的。台灣社會的確該嚴正制止她那種騷擾行為與言語攻擊,但不必亦不該浪費精神陪著這樣的人起舞。 真正值得推敲的是出現在記者與政治人物筆下的「斥辱外省榮民是『中國難民』」、「羞辱『外省人』為『中國難民』」。 如前所述,「難民」一詞自古至今未曾包含貶義。所以,構成「辱」的是「中國」一詞囉?不會吧?!我們引用的兩個例子分別來自《聯合報》與蔡正元之臉書。《聯合報》編輯認為冠上「中國」即構成「辱」???不可能啦!倘若如此,這樣的一百八十度的立場改變就是個大新聞,不僅足以佔據台灣各大媒體頭版,還值得各報社緊急發行號外。至於蔡正元,他也不可能如此看待中國,既然他是中國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 莫非…「中國」加上「難民」以後就起了化學變化,變成負面名詞。喔!不!這毫無道理可言,這種變化比傑克的豌豆還神奇。 歧視心態的投射 推論至此,只剩一個可能因素:在「羞辱『外省人』為『中國難民』」之類的言論底層,有著某種蔑視難民的心態。由於受到這種(自覺或不自覺的)心態的投射,原本不具負面意義的「難民」變成了一個被認為足以羞辱他人的名詞。我們若把目光轉而觀察某些名詞如「同性戀」,即會觀察到類似的現象。 【特別註解】足令Kertbeny傻眼的「罵人同性戀損尊嚴」 「同性戀」一詞的源頭是Karl-Maria Kertbeny於十九世紀中葉創造的德文字「Homosexual」。當時的德語(以及其它西歐語言)並非沒有指稱同性戀的字詞,但它們不僅因歷史變遷而多義重疊,而且在當時幾乎都具有負面意涵(例如德文的Päderastie)。為了破除世人對同性戀的歧視,Kertbeny仿效自然科學名詞常用的造字方式,將「Homo-」與「sexual」結合為一字。這個符合學院習慣的新字在十九世紀末開始被西歐科學社群使用,後來不僅成為一般用字,而且傳到東亞,被譯為方塊字。Kertbeny始料未及的是,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不乏有這樣的新聞:「罵人同性戀損尊嚴」、「飆罵超車女『同性戀』 男挨被告妨害名譽」,「〔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在他人面前指摘張女為同性戀,即有誹謗之意」、「台南地方法院認為「同性戀」係負面名詞〔…〕而在派出所內謾罵陳女係同性戀、不正經,則構成公然侮辱罪」。 歧視難民?咦?!這似乎有違我們對於一般台灣人的印象:近年來,一次又一次的國內外重大災難發生後,不是有許多台灣人慷慨解囊,甚至親赴現場去救助賑濟嗎?的確。易受天災地變侵襲的台灣人將心比心,對災民特別有感,可是我們不宜天真地以為台灣人皆如此。其實,我們通常稱遭逢災難而需要幫助的人為「災民」。在實際的使用上,災民有時會被稱為難民(例如我們先前看到的「南亞海嘯難民」);至於因戰爭或迫害而遷徙、尋求庇護的人,他們被稱為「難民」,有時會被特稱為「政治難民」,而絕對不會被稱為災民。近來沸沸揚揚的輿論所言的「難民」是第二種。 台灣上一次接納大批政治難民的經驗距今已三十多年。當年有一百六十萬的越南人逃離被赤化的南越,台灣前前後後收容的人數其實相當有限(我記得只有數千)。當時政府收容難民的決定不無「反共政宣」的色彩,此是另話。接納的人數有限,且收容所設於澎湖,其中有些難民後來轉往第三國,所以當時在台灣本島的居民大多僅從新聞報導得知這項救援行動,大概只有少數人有緣認識幸運逃難成功的越南人(華僑與否)——其中像我那樣有機會當場聽到難民淚訴心緒的人更是少之又少。那一段歷時約十一年的「越南難民與台灣」的故事結尾很可惜地出現血腥的「三七事件」。該事件發生在金門,政府當時極力隱瞞,所以至今未出現於多數台灣人的視野。可能因為選擇定居台灣的越南難民融入本地社會中的情況相當良好,少有台灣人注意到他們的辛酸來時路。總之,在台灣人的集體記憶中,這整段「越南難民與台灣」的往事近乎船過水無痕。不過,四十五歲以上的台灣人應該都還記得,中國國民黨政府當年偽造所謂的《南海血書》,並反覆向人民放送這一句:「今日不為自由鬥士,明天將為海上難民!」 今天在台灣,曾親自見識過難民狀態的人只佔七十歲以下人口的一小部份;除了曾在澎湖見過越南難民的人之外,不外乎曾擔任國際志工、屈指可數的幾位記者、或旅居國外時有機會接觸難民的人;我們頂多還可計入曾被國民黨列為黑名單而流亡海外的人(他們當時可被稱為「台灣難民」)其家人親友、以及當年曾跟他們有所接觸的人。至於屬大多數的其他人,他們對難民的認知都只來自於媒體報導,而且那些難民大多在離台灣很遠很遠的地方。在多數台灣人現在的認知中,「難民」可謂一個「實體感薄弱」的名詞。就像一只沒裝滿的瓶子,它可以被塞進別的意念,例如歧視。問題來了:何以置入其中的不是同情,而是歧視呢?這有幾種可能。 以下這種意念置入屬於「臨時觸發型」:某些人聽到洪素珠的飆罵,即不分青紅皂白地轉而將她的歧視也灌進「難民」這個詞。若然,我奉勸這樣的人多保重,並注意自己會不會(已)變為「洪素珠」的鏡像。 另一種意念置入屬於「原生型」:有人本來就瞧不起處於劣勢的人(例如社經地位較低者),所以他們蔑視通常處於劣勢的「難民」,雖然他們幾乎不可能承認自己的歧視心態,甚且對自己的這種心態欠缺自覺。我無法斷定這個人或那個人是如此,也沒立場、沒辦法要求這個人或那個人捫心自問,但至少我對人性的瞭解、對這個社會的觀察告訴我:這種意識的存在不足為奇,且會流露於字裡行間或行為表現。 「羞辱『外省人』為『中國難民』」一語即蘊含著對「難民」的歧視。這樣的言語之所以會在社會中被某些人接受、複製、甚或進而加以衍伸,其部份因素在於人云亦云、籠統混沌的「思考」習慣(說不定有些抱持這種習慣的人會覺得本文的分析只是在咬文嚼字)。這種型態可歸類為「感染型」。易受感染,因為自己的習慣。受這種習慣左右的人越多,「素珠之亂連續劇」之類的爛戲碼越容易一再上演。 延伸閱讀   王景弘,〈「避秦」與「逃難」的人〉。 林炳炎,〈Chinese 難民〉。 雲程,〈美國官方文件 從中國難民到台灣住民【說明邏輯錯謬之加強版】〉。 管仁健,〈國軍屠殺越南難民的三七事件〉。 慕容理深,〈老兵(不)能唱,小英不能講〉。
慕容理深 2016-06-18
桃園機場水患紀錄(1979年3月-2016年6月3日)

桃園機場水患紀錄(1979年3月-2016年6月3日)

多數外國人對台灣的實際接觸始於桃園機場。攝於桃園機場,2014年。 桃園機場在蔣經國執政時代啟用,是所謂的「十大建設」之一。它當時命名為「中正機場」,只有現在的第一航廈。現在很少人知道,它在啟用之初即出現漏水。   第二航廈興建於上個世紀末,在陳水扁擔任總統後不久啟用。它一開始也有漏水問題。 在馬英九任內,整個航空站改制為公司(2010),第一航廈歷經一場多災多難的改建,第二航廈內內外外也在馬英九時代末期被大幅改造。 以下是該機場開幕以來見諸報端的水患記錄。初步查找後,我發現民進黨首度執政時期的紀錄較少。我因此特地再利用幾組關鍵字,鎖定向來對該黨不友善的媒體反覆搜尋,結果還是如此。文獻足矣,就不必由我多加評論了。 見報日期 記事 1979年3月3日 中正機場啟用四天,出境大廳遇雨漏水。 1988年3月23日 南北兩端二十二座空橋「年久失修」,紛紛發生破裂、漏水、機件故障,三分之一無法使用。 1999年6月21日 於1984年落成、啟用的過境旅館「只要颱風大一點,五百多間客房就有一百多間會漏水,大門口積水的情景則見怪不怪」(《聯合報》)。 2000年7月9日 第二航廈啟用,部分區域漏水未解決。 2001年9月18日 納莉颱風,二期航廈行李處理中心積水。 2007年10月7日 第一航廈昨天到處漏水。 2009年8月8日 莫拉克颱風,第一航廈出境大廳屋頂嚴重漏水。 2010年8月16日 一航廈男廁溢水,天花板冷氣出風口持續漏水三天。 2010年8月24日 第一航廈污水幹管破裂,造成一樓廁所污水溢出,流入地下室行李處理區,影響範圍超過百坪。 2010年9月9日 進行「拉皮」改善工程中的第一航廈第三次發生漏水。 2010年9月11日 大雨,第一航廈地下一樓之行李處理區淹水。 2010年10月22日 梅姬颱風,第一航廈漏水。 2010年12月26日 第一航廈南側施工,兩家餐廳天花板漏水。 2011年4月18日 第二航廈D3機坪第二空橋頂,昨天中午大量漏水。 2011年12月13日 第一航廈地下室通廊上方空調冷卻水管止水閥爆裂,大量漏水。 2012年5月4日 第一航廈整修工程意外,地下室通往一樓出境大廳之通道淹水。 2012年6月12日 埔心溪因豪雨暴漲,倒灌入機場的過夜機坪,以及鄰近滑行道的一條勤務車輛通道。日本航空一架過夜停放的波音737型客機被淹。 2014年5月16日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停車場因大雨淹水。 2014年5月20日 桃園機場本月連環發生四起管線漏水、廁所冒糞水、場區淹水。 2014年5月22日 「二號機場國道涵洞地下道,每逢大雨淹水,昨天清晨淹水最深達60公分」。「大園鄉長呂水田表示,2號機場國道當年施工沒有做排水系統,每逢大雨,水量無法宣洩,道路及涵洞嚴重積水。」(《聯合報》;另按:2號機場國道在1980年11月啟用) 2016年6月3日 第二航廈地下室淹水並造成停電;聯外道路淹水,無法通行。 延伸閱讀   「足下」的基本功夫
慕容理深 2016-06-03
沖之鳥X?報告徐榛蔚委員:請洽詢教育部長

沖之鳥X?報告徐榛蔚委員:請洽詢教育部長

  沖之鳥,日本國土。Original svg file: CC BY-SA 3.0TUBS. 在台灣,搞笑脫口秀頗難經營,因為這塊市場有幾個產量可觀的強勁對手:國會與各地議會。   昨日在國會,就有這麼一段質詢問答: 立法委員徐榛蔚:沖之鳥「礁」?還是沖之鳥「島」?我們內政部應該要有個立場吧?你只要給我礁還是島,一個立場就好。 內政部長葉俊榮:這個基本上不是內政部的業務啦。我想,我們,我們這個… 立委委員徐榛蔚:內政部掌管國土的範疇,要確立,怎麼不會是我們內政部的業務呢?! 內政部長葉俊榮:沖之鳥,呃,我想,這個,基本上它是一個,它是一個礁呃(徐榛蔚應聲:「是」),它是一個礁,這是沒有問題〔…〕 似乎,首次備詢的葉俊榮有點緊張。或許,他希望從一開始就跟立委們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不論如何,他最後的回答成了他人渲染「政府內部不同調」的題材。葉教授不論答說島或礁,都算是扣分。 其實,他大可以在徐榛蔚追問時反問她:「請教委員,沖之鳥是不是我國領土?」既然答案不可能是Yes,「掌理全國內務行政事務」的內政部部長即可繼續以「不屬內政部業務」而避答。不論是否有其它的政治考量,這樣的迴避在本質上是一種對國家體制的尊重。 附帶一提:聯合報系的udn tv報導此事之影片在1分33秒、1分34秒之間跳接,省略了徐榛蔚委員的妙語(即前引文的第三段)。不過,udn tv倒是在其報導的後段納入了立委莊瑞雄的發言。早先是律師的莊瑞雄常常一針見血地直指問題所在。這次,他不改其幽默風格,對同在內政委員會的某些立委那種不著邊際的質詢揶揄一番。此即三立新聞相關報導的主軸(「質詢搞錯戰場」)。三立的報導可謂抓到重點,因為不論在國內或在國外,台灣內政部長關於沖之鳥的發言都無足輕重。 適逢報稅時節,這種質詢場景尤令納稅人如我者不滿:我們付高薪給國會議員,是要他們好好地制訂法律、監督政府,不是要他們纏著政府官員一起虛耗公務時間。這位可敬的立委是哪個選區選出來的?答案是:沒有任何選區可因她而受矚目,因為她是中國國民黨推薦的不分區立委,亦即從全國的政黨票票選出來的。 在台灣,從小學到研究所,哪本教科書把沖之鳥列為我國領土?沒有吧?!在台灣,中學畢業生應該都知道,內政部完完全全不管他國領土。既然如此,怎會有昨天的這一齣國會怪譚? 依我淺見,徐榛蔚進錯了委員會:她該進的是教育委員會。教育部長或許能幫她找到昔日教過她的地理老師與公民老師。不過,如果徐榛蔚主張台日同屬一國,因而認為日本領土自動屬於台灣「內政部掌管國土的範疇」,那就另當別論了。 延伸閱讀   雲程,〈沖之鳥:《舊金山和約》下小笠原的美國託管〉。 姜皇池,〈沖之鳥是新政府的問題嗎?〉。
慕容理深 2016-06-01
「足下」的基本功夫

「足下」的基本功夫

寵豬舉灶,寵子不孝。 台灣諺語 近日在雨中的台北市瞥見這般景象。這排水系統是出了問題,還是被刻意設計成一種裝置藝術?   雨水難免會把樹葉、污泥、垃圾等等送進排水溝,沈積物可能在往後釀禍。颱風季節將至,各級政府最好持續檢查相關單位內是否有組織螺絲變鬆。千萬記得:行政機關並非恆動機。 記得蔡同榮生前曾說,他不要去競選市長,因為市長老是須管水溝、電線杆之類的東西。若我沒記錯,他認為那些東西會令人失志。壯哉斯言!可是,行政部門總要有人領導,且總有人想去執掌,而行政部門所管的泰半是攸關人民生命與生活的大小事,甚至包括瑣事。執政者督促屬下把這種基本事務做好,通常不會博得掌聲;但若出紕漏,尤其若造成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總難逃來自市民與議會的怨言斥責,甚至因而斷送自己的政治前途。這是通則;只要有通則,就難免有例外。 當年納莉颱風讓台北成為水都,且斷送九十四條人命。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不僅全身而退且高票連任,更在日後入主總統府。後來的故事到今天依仍是現在進行式,而大眾的嘆息也不會在五月二十日當天就劃下句點。 2001年台北市納莉水災。Photo: CC BY-SA tenz1225 現在,許多許多的人已學乖。現在,已沒有任何政治人物有層層的媒體金鐘罩護身。奉勸各級政府首長:你們沒那麼好命,把神經繃緊吧!
慕容理深 2016-05-17
新舊總統交接等待期的長度:台灣 vs. 世界各國

新舊總統交接等待期的長度:台灣 vs. 世界各國

於2012年5月6日當選法國總統的 François Hollande 在同年的5月15日就職。這張照片拍攝於當天上午10點39分:輔卸任的 Nicholas Sarkozy 與其妻即將離開總統府。cba Cyclotron. Life sometimes moves slowly in Mexico, and the handover of power is no exception. The Economist, August 18, 2012 台灣的新總統已在兩個多月前由選民們指定,但她仍須再等五十多天才能就職。世界上有沒有別的國家讓新舊總統在選後第一百多天才交接?以下的調查告訴您。   為了跟台灣比較,此處的調查鎖定實施總統直選的國家,換言之,排除那些採間接選舉的國家如德國、義大利。 原則上,我們觀察的是現任者與其前任的交接。如果現任者是連任,則以他首度當選的那一次為準,例如美國,就以歐巴馬2008年初次當選總統的那一次來計算。 有些國家的總統首次(或恢復)舉行總統直選前就已經在位,而且一直連任到現在(例如哈薩克的 Nazarbayev);另外有些國家的總統最初即位時是遞補,繼而通過選舉而在位至今(例如土庫曼的 Berdimuhamedow):此處排除這兩類案例,因為這些人的首次就職均非透過選舉。最後還有一種情況也不列入:現任者雖經過選舉,但選舉或就職的時程受該國的特殊狀況(戰爭)影響,例如阿富汗(2014)與象牙海岸(2010)。因以上種種原因而不列入比較的國家共有21個。 篩選後,可供比較的有92國。 交接等待期的終點當然是新總統就職日。至於起點,我們一律以投票日為準。若有第二回合的投票(如2012年的法國),則採計第二回合的投票日,因為那才是決定最後勝負的時間點。 某些國家開票動作比較慢、或出現選舉爭議,因而在投票日之後才產生新總統,甚至拖延數週才正式確認誰輸誰贏。儘管如此,我們仍以投票日為起點,因為我們在這類案例中往往看到「初步結果」、「正式公告」、甚至還有「法院裁定」等日期,而不論我們採計這其中的哪個日期,都會衍生出種種問題。事實上,這些國家雖在投票日之後才確定誰勝選,但很少因選舉結果晚出爐而拖延新舊總統的交接(對照先前幾屆的就職日,便可得知)。總而言之,投票日是最簡單、一致的指標。 美國是個特例。台灣媒體每四年就會介紹一次,今年也不會例外:美國總統由人民投票選出;但在實際操作上,人民投票所產生的是「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然後才由選舉人團投票選出白宮的主人。某些州不禁止選舉人團成員跑票,跑票在理論上可能翻轉普選結果,即使其可能性微乎其微。美國2008年的大選日是11月4日,選舉人團的投票日是12月15日,當選總統的歐巴馬在翌年的1月20日就職。從大選日開始算,他等了77天才登基;但若從選舉人團投票的那一天起算,則只有36天。 有鑑於美國的這個特異制度,此處在處理美國的資料時雖仍以普選日為主,但在三幅統計圖上均加裝切換按鈕。點選以下的「選舉人團投票」按鈕,地圖上的美國顏色就會變得更異於墨西哥(免得讓川普不開心^^)。 USA: 選舉人團投票 USA: 普選 新舊總統交接等待期+-04080120160elysii.net | Basic map: © Natural Earth 在此地圖上,墨西哥是墨綠色。哪國的顏色比這更深?答案是:沒有。從2012年7月1日的投票到2012年12月1日就職,墨西哥的現任總統 Enrique Peña Nieto 足足等了五個月。別人(經濟學人與否)可以說他們慢,但台灣人不行:除非馬英九識相地提前下台,我們今年創下的紀錄是125天,所以沒資格就這件事來對墨西哥指指點點,否則就是八十步笑百步。 台灣並非世界第二名。第二名是位於馬達加斯加北方的島國 Comoros(葛摩)在2010-2011年的紀錄(151天)。該國在2010年12月26日舉辦第二輪投票,初步的投票結果在12月29日才出爐,最後才在翌年1月13日確認當選人為 Ikililou Dhoinine。不過,人家目前正在進行總統選舉,預定於4月18日舉行第二輪投票。若無意外,無法參選的現任總統將在5月下旬跟新總統交接。如此一來,人家就把第二名讓給台灣啦! 不論如何,台灣是亞洲第一名。離台灣最近的菲律賓是51天;次近的、且常被台灣人視為競爭對手的南韓也不過68天。 印尼倒是慢上許多(103天)。人家的領土包括一萬四千多個島嶼,很多事情難免會被這樣的地理空間拖慢。(試問:台灣的總統統治一萬五千個島嶼嗎?) 以下把列入比較的92國按天數多寡一一列出。由此圖可以看到,緊追在台灣後面的三國剛好是亞、美、非各一國:巴勒斯坦、巴拉圭、納米比亞。加上印尼,超過百日的總共有七個國家。 USA: 選舉人團投票 USA: 普選 從總統選舉結束到權力轉移(天數)塞席爾塞浦路斯、北塞浦路斯、尚比亞吉里巴斯、葉門法國、獅子山埃及、馬拉威、蒙地內哥羅、塞爾維亞、South Ossetia、坦尚尼亞烏克蘭阿根廷、貝南、茅利塔尼亞、土耳其斯洛維尼亞馬利尼日布吉納法索、吉布地冰島玻利維亞、羅馬尼亞馬其頓中非幾內亞迦彭亞美尼亞、厄瓜多、伊朗、Nagorno-Karabakh秘魯海地奈及利亞宏都拉斯、俄國南韓帛琉美國瓜地馬拉智利烏拉圭印尼巴拉圭台灣墨西哥馬爾地夫、斯里蘭卡南非迦納、新加坡、委內瑞拉塞內加爾多哥、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亞塞拜然維德角喬治亞芬蘭、蒙古聖多美哥斯大黎加、吉爾吉斯東帝汶幾內亞比索、肯亞、馬達加斯加克羅埃西亞捷克葡萄牙哥倫比亞菲律賓立陶宛巴拿馬巴西尼加拉瓜賴比瑞亞奧地利、波蘭斯洛伐克保加利亞、薩爾瓦多多明尼加莫三比克納米比亞巴勒斯坦葛摩0100255075125150175200 這92國的平均值是42日,中位數為34.5日。百分之七十的國家在兩個月內交接完畢。台灣在2000年、2004年、2008年,選舉日與交接日都相距約兩個月,好歹還位處這個70%的邊緣;但從2012年選舉開始,就變調走樣,向墨西哥靠攏。這首先要歸「功」於剛從畢業旅行歸來的馬英九。 最後,我們不妨將這些數字跟《經濟學人》的民主指數最新版(2015)交叉比對: USA: 選舉人團投票 USA: 普選 等待期 (日)民主指數新舊總統交接等待期 vs. 民主指數(2016年3月資料)AlgeriaArgentinaAMAustriaAZBJBoliviaBrazilBGBFCVCentral African RepublicChileCOComorosCRHRCzechDjiboutiDOEcuadorEgyptFinlandFranceGHGuatemalaGuineaGuinea-BissauIcelandIndonesiaKenyaLRMGMLMexicoMongoliaMontenegroMozambiqueNANINigerNigeriaPalestinePEPolandRussiaSierra LeoneS. KoreaLKTaiwanTZTurkeyUruguayVEYemen025507510012515017512345678910elysii.net 這張圖好像有點複雜,但其實我們只消以位於右上方的台灣為中心,往兩個方向看。首先往右下方看:只要是總統交接等待期比台灣長的國家,民主程度皆遠遜於台灣。 然後往左上方看:凡是民主指數優於台灣的國家,其總統交接等待期都比台灣的短。其中最長的是烏拉圭(91天),最短的是法國(9天);民主程度最高的那兩個北歐國家則都是一個月左右。 今年總統大選後,有些人援引所謂的「法國左右共治」來主張由民進黨在二月組閣。其實,若要效法憲政體制似乎跟台灣有點像的法國,根本不必那麼囉唆。直接學人家讓新舊總統在十日內就交接完畢,不就能快速甩掉過渡期的一大堆問題了嗎?!法國的人口是台灣的2.8倍,其領土不僅是台灣的17.8倍,而且有些部份位於南美洲、印度洋、太平洋。在這樣的國家,新總統產生後,不到十天就上任,而且還要跟舊總統拿核彈密碼。台灣不像法國有航空母艦,更不像他們內有專屬總統的狩獵特區,外有好幾個總是有待「特別關愛」的前殖民地,蔡英文卻須等120天以上才能進入總統府辦公!法國有五百多萬個公務人員,難不成咱們台灣的公務員人數超過六千萬??? 延伸閱讀 慕容理深,〈待退市長數饅頭的日子:台美英法日韓之比較〉。
慕容理深 2016-03-22
罷免馬英九,怎麼算都划算

罷免馬英九,怎麼算都划算

道家之言「當斷不斷,反受其亂」,乃是也。 司馬遷,《史記》 不論票投哪一黨,絕大多數選民都希望選後政權順利交接。儘管新總統在選後四個月才能就職,大家也只好耐心等候。既然民意已選出新總統與新國會,準備下台的舊執政者就該扮演看守者的角色,自我約束,把重大的政策法案、人事調動、金錢支出都留給繼任者去決定。就算繼任者屬同黨,也該如此;何況現在的執政黨在這次的兩項選舉都遭遇重大挫敗。 今天聽到馬英九說「我的字典裡面沒有『看守』」,我發現這種最起碼、最簡單的期待可能落空。   馬英九這段話的原文逐字如下: 我們必須要全力以赴,在這裡我要特別向各位報告,我的任期還有4個月,不是只剩下零4個月,我的字典裡面沒有「看守」、沒有「懈怠」這個詞,政府一定會全力以赴,做到5月19日為止。(張德厚,〈總統:字典中無「看守」全力以赴做滿任期〉,中央廣播電台,2016年1月21日 11:08) 其字典裡面沒有「看守」的馬英九說了兩次「全力以赴」?他想做什麼??? 只要想到他過去對同黨黨員(王金平)、政府官員(張顯耀)突然發動的鬥爭,想到其任內一個又一個的黑箱,多數人都會搖頭說:不知道。 這種態勢不只會讓人覺得「心裡毛毛的」而已。它簡直令人毛骨悚然。 讓這個人趕快下台吧!越快越好! 呼籲他主動辭職的聲音此起彼落,但你我都知道,就算有五百萬人連署,他仍會硬著頭皮、厚著臉皮繼續死抓著權力。所以我們只剩一種解決方式:罷免他!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0條至第77條,如果立法院開議第一天就通過罷免案,而且中選會全力配合,選民至遲可在四月初投票;如果動作夠快,投票日可以訂在三月下旬,甚至三月中(只要罷免案在立法院成立,中選會在收件後六十天內須舉辦投票)。只要選民們出門一趟,投票通過,七天內就可以把馬吳兩人解職。 如此一來,不必等到五二○,我們至遲在四月中旬就可以跟馬英九說掰掰,讓新的執政團隊提早一個月上工,提早消除社會各界(與外資)的不確定感。 罷免馬英九,我們還可以縮短他在位的時間,減少他恣意妄為的機會。 罷免馬英九,納稅人至少可少付給他一個月的薪水。 罷免馬英九,全體國民在往後的八年期間內每月至少可省下須付給他的禮遇金新台幣二十五萬元(此金額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還可省下四千六百萬元的事務費,且不必幫他付保健醫療、安全護衛的費用。(請參閱「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 罷免馬英九之後,國會可以修法,甚或立個特別法,把2024年大選時間延到三月中旬,使政權改在四月中旬交接,避免國家機器空轉。(須訂在2024年,免得本屆立委被批評「自肥」) 跟以上所列出的這些效益相較,投票所需的經費是值得的。 只要民進黨、時代力量與親民黨在立法院通力合作,七十六票,剛好超過所需之席次總數三分之二。 此案不可由民進黨領銜發動。時代力量來做才夠力。 親民黨也可考慮跟時代力量聯手領銜提案。親民黨應該支持這個罷免案:假如沒有馬英九,現在準備卸任的總統應該就是宋楚瑜。親民黨這次的國會選舉成績還不錯,這除了因為宋先生與親民黨的努力之外,也因為大多數人民對馬英九與執政黨深感不滿。親民黨趁這個機會跟馬英九算總帳,也是剛好而已。 建議中國國民黨籍的立委也支持這個罷免案。這是各位跟馬英九切割的大好機會,恐怕也是唯一的機會。 越快罷免馬英九,越有利於人民。各位立委,新民意就在你們身上。動手吧! 附錄 一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章 罷免 第 70 條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前項罷免案宣告成立後十日內,立法院應將罷免案連同罷免理由書及被罷免人答辯書移送中央選舉委員會。 第 71 條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二十日內,就下列事項公告之: 一、罷免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 二、罷免理由書。 三、答辯書。 第 72 條 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任何人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 第 73 條 罷免案之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次日起六十日內為之。但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 第 74 條 總統、副總統罷免票,應分別印製。但立法院移送之罷免案,同案罷免總統、副總統時,罷免票應將總統、副總統聯名同列一組印製。 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由投票人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工具圈定之。 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 第 75 條 罷免案之投票人、投票人名冊及投票、開票,準用本法有關選舉人、選舉人名冊及投票、開票之規定。 第 76 條 罷免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第 77 條 罷免案經投票後,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 第 78 條 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其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辭職者,亦同。 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附錄 二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 第 2 條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八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七百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幣六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五百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八人至十二人,必要時得加派之。 前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第 3 條 卸任副總統享有下列禮遇: 一、邀請參加國家大典。 二、按月致送新臺幣十八萬元禮遇金,並隨同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之。 三、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每年新臺幣四百萬元,但第二年遞減為新臺幣三百五十萬元,第三年遞減為新臺 幣三百萬元,第四年遞減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第五年以後不再遞減。 四、供應保健醫療。 五、供應安全護衛四人至八人,必要時得加派之。 〔…〕 第一項第五款禮遇,由國家安全局提供。 第一項禮遇除第一款外,其餘各款禮遇之有效期間與其任職期間相同,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 第 5 條 總統、副總統因罷免、彈劾或判刑確定解職者,不適用本條例之禮遇。 卸任總統、副總統被彈劾確定者,適用前項之規定。
慕容理深 2016-01-22
林郁方應該學林昶佐留長頭髮

林郁方應該學林昶佐留長頭髮

耶穌。Carl Heinrich Bloch, Bjergprædiken (The Sermon On the Mount, 1877), detail. 中國國民黨籍的立委林郁方指競選對手林昶佐「頭髮比女人長」。這是不折不扣的人身攻擊,林郁方沒啥好辯解的。 扣分之處不止於此。 林郁方的選區有不少基督徒,而基督徒都知道:畫過耶穌的畫家數也數不清;在他們的筆下,成年後的耶穌總是長髮披肩。   其實,在許多人類社會,男性蓄留長髮的歷史頗長。 以下這一張是達文西肖像,郵票的出版國是前東德: 共產國家特愛管這管那、管東管西;但至少在這個例子上,東德共產黨不至於沒水準到去在意藝術家頭上的長髮(按:達文西並非德國人,且跟德國的淵源淺,東德不必執著於出版這麼一張紀念郵票)。 講個地理上比較近的例子吧。很多人會背的一首詩:杜甫的《春望》。 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 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 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 簪是一種用來固定頭髮或頭冠的物品,長條狀。如果頭髮不夠多、不夠長,「簪」就難以使用。許多古代漢人男性的帽子(冕、冠等等)有相當的高度,其中有些在偏後的部份特別隆凸,例如明神宗的這頂「翼善冠」: 明神宗之金絲翼善冠,仿製品。Photo by Mlogic, 2009. 這並不是因為他們愛戴「高帽子」,而是為了把有夠長的頭髮塞進去。就我粗淺的瞭解,突出的部份不是為了裝饅頭,而是用來容納「髻」。長髮才可能被挽成髻。 除了某些例外(例如和尚),古代漢人男性的主流髮式是長髮,而這個傳統的歷史長達一千年以上。世上竟有持續這麼久的流行時尚?!其實,這不是流行時尚,而是道德教條的產物: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林郁方先生可能不知道這句話吧…(笑) 正因為「不敢毀傷」,所以必須讓頭髮一直長,一直長,一直長。按照這個千年傳統標準,蓄留長髮的林昶佐遠比林郁方遵守孝道啊! 頭髮是很平常的東西。從本文所論的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林郁方之流其實不太瞭解他們所認同的那個「文化悠久的中國」。他們看到的世界不大,也沒讀懂傳統所謂的「聖賢書」。不過,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啦! 孔子曰:「見賢思齊」。賢者本身就是一部活生生的書。聖賢之道,貴在實踐。所以在下不才我斗膽建議林郁方趕緊學林昶佐蓄留長髮。由於深怕林郁方先生忘記,所以我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他一遍:「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延伸閱讀 金恒煒,〈這樣的林郁方非落選不可〉。
慕容理深 2016-01-15
軍裝cosplay:馬英九一秀再秀,麥當勞卻被追究

軍裝cosplay:馬英九一秀再秀,麥當勞卻被追究

徐沛緹、蔣志薇,〈軍服照搶手!馬就職明信片20萬張〉,TVBS,2008年4月15日。 由於「為了好玩」,麥當勞在台南新營的分店員工在跨年營業時穿著軍服。此一違法行為引起軍方抗議,台南憲兵隊且已針對此案進行蒐證(參閱:1月3日之新聞報導)。雖說違法就該處理,但只要將此案對照曾再三玩這種cosplay的馬英九,任誰都會覺得不公平。   根據TVBS之報導,在馬英九初次當選總統後,國民黨發行兩張紀念明信片,其中一張是「馬英九穿著海軍制服的獨照,而這張獨照發行的數量,是〔馬蕭〕兩人合照的10倍之多」。草民我請教國防部:馬英九與國民黨此舉符合「 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第七條的哪一項條件來著? 非現役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穿著本條例所定之制服: 一、退伍、除役軍人經國防部邀請參加慶典。 二、後備軍人依法晉任授階。 三、其他經國防部核准者。 馬英九這個案例無關國防部之慶典,亦非「晉任受階」儀式,所以,只剩第三項有可能。可是,有國防部的核准嗎?若有,公文在哪兒? 喔!先別急著去找那個(很可能壓根兒不存在的)公文!因為還有別的案例。 在擔任台北市長時,馬英九即曾數度穿著海軍軍官制服公開亮相。例如:2001年10月20日,台北市政府兵役處舉辦的「台北市役男入營前園遊會」。翌日的《聯合報》告訴我們: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身著海軍少校的白色軍服到場時更是引起一陣轟動。(王一中,〈入營役男園遊會 吸引數千人參觀〉,《聯合報》,2001年10月21日) 整整九個月後,台北市政府耗資七十七萬元於2002年7月20日舉辦「台北市政府九十一年役男入營前聯歡會」,酷愛此類場合的市長馬英九再度現身。北市府當天曾為此事發過新聞稿,但現在的市府網站上已不提供其全文,只剩標題。倒是馬迷甚多的中國有些網站為那場活動留存了圖文記錄: 電視新聞台記者若有興趣,不妨在自家公司的影音資料庫裡考古,說不定還可以挖出馬英九以同樣的打扮跟陳水扁總統同台的畫面喔… 敬請國防部翻查檔案,告訴我們,馬英九這些行為是否得到國防部具文核准。如果馬英九每次都提出申請,我就佩服他(機會很低啦);反之,如果這些cosplay都未經核准,他就是違反刑法第159條與陸海空軍服制條例 第7條的慣犯。 案外案:馬少尉如何變成馬少校 擔任市長時的馬英九屢屢穿著軍裝公開亮相,因而在2006年引起立委林國慶的注意。林先生當時發現一件怪事: 立委林國慶指控馬英九當兵時,只有當到少尉,但是退伍之後,官階三級跳,從少尉爬到少校,創下史上第一例,林國慶大罵軍方拍馬屁,馬英九和國防部則是異口同聲強調,一切依照規定辦理。 從民國78年,馬英九擔任研考會主委職務開始,一直到民國86年,8年間馬英九的官階連升三級,從少尉變少校。 (〈少尉變少校! 綠委控馬「官階三級跳」〉,TVBS,2006年12月6日) 當時馬英九的回應是:「我退伍時就是少尉啊,有人可以在1年內升少校?這哪一國的軍種啊?」(同上)。林國慶質疑的是發生於8年期間內的事,馬英九卻以「1年內」回應。這種回應方式透露出馬的心虛。曾有政治人物被問到是否在美國擁有五棟房子,他卻以「在夏威夷沒有五棟房子」回答。異曲同工、前後輝映。 軍方的解釋似乎比較實在,但其實是斷章取義、曲解法條: 後備司令部動管處處長邱志中:「馬英九先生的晉任的法令依據,是依據民國75年12月22日,行政院頒布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實行細則的第18條規定,少尉晉少校人員,具軍事的基礎教育,即可直接晉任。」(同上) 1986年修訂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實行細則」的第18條的確有這麼一行: 四、少校及尉官,以具有基礎教育或經核准視同基礎教育為準。 不過,這部「實行細則」的「第18條」就只是在界定母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七條第二款所指的「教育」而已: 當時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七條第二款條文至今仍未改變: 二、上尉晉少校、上校晉少將,除合於第一款外,並須於尉官或校官官等內,完成其所要之經歷及教育。 這一條規定「上尉晉少校」,那麼,從少尉到上尉的這一段呢?後備司令部沒提供解釋。更嚴重的是,不論是「上尉晉少校」、「中尉晉上尉」、「少尉晉中尉」,馬英九都不符規定。何以見得? 剛才引用之法條提到「除合於第一款外」,因此晉升者須同時符合第一款。第七條從開頭到第一款的條文如下: 軍官、士官之晉任,必須逐階遞晉,並應依照左列規定: 一、晉任必須考績合格,停年屆滿,且有上階官額者。 馬英九「上尉」的「考績」在哪裡?馬「中尉」的「考績」呢?國防部不必去找!如果根本沒有,也不必、更不該違法幫他事後編造。就算找得到,還是白搭,因為馬英九完全不符合「停年」的規定。 什麼是「停年」?許多人會一頭霧水,但中高階軍官不可能不知道: 軍官、士官各階晉任必須經過之實職年資,稱為停年,除晉任將官之各階停年,由國防部依官額實際需要另定外,其餘各階停年如左: 一、軍官: (一) 少尉一至二年。 (二) 中尉三年。 (三) 上尉四年。 (四) 少校四年。〔…〕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六條) 以白話來講,所謂的「實職年資」就是實際上擔任軍職的年數。馬英九曾實際擔任中尉與上尉的工作嗎?顯然沒有。 尉級軍官:不只是肩上的那幾條槓 軍人本是一種隨時待命的工作,每天都要有為處理突發狀況而半夜起床的心理準備,而且就算是休假,也可能被緊急召回。假如職業軍人是一種輕鬆工作,國防部根本不必花錢製作募兵廣告。 在職業軍官之中,尉官階層最是辛苦勞累。 大多數的尉官被分發至戰鬥部隊。在保險業者的眼中,這些人所從事的是高風險職業。陸軍戰鬥部隊的連長、副連長、排長幾乎都是尉官,他們每天須參加早晚點名,清點武器彈藥,管理來自三教九流的屬下,應付上級的督導檢查,執行種種例行的與臨時的任務,還要把長官訓斥當家常便飯。若遇到體能戰技測驗與實兵演習,他們必須跟士官兵一起全副武裝上陣。不打仗時,部隊絕非「英英美代子」:除了戰備訓練、保養裝備之外,還有一大堆軍事的與非軍事的差事。如果有辦法把上尉連長該做的以及實際上可能須處理的事務列出一張清單,這清單的長度恐怕不輸老太婆的裹腳布。 在戰鬥部隊中,往往被視為比較輕鬆的幕僚單位並非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的地方。除了定期必辦的業務,他們還得應付上級臨時交派的任務,並且三不五時須前往下級各單位進行督導檢查,而其上級長官也會來督導他們(除非爬到中將,軍官幾乎都是三明治的中間夾層)。 在前線,尉級軍官每隔幾天即須半夜起床去巡迴查哨(聽說曾有人因遇到過於緊張的衛兵而被射殺身亡);幕僚單位的軍官還須輪流進駐戰情室,這是須連續二十四小時保持清醒的工作——若運氣有夠差,一走出戰情室就遇到責無旁貸的任務,沒得立刻補眠。 只有相當少數尉官能從頭到尾都待在上下班制的單位。即使在這種單位,軍官還是有該擔負的工作與責任,而且一樣須受軍隊才有的一些約束。 我之所以要用這麼多篇幅談尉級軍官,因為就算是當過兵,多數人並沒有機會廣泛地接觸、瞭解這些軍官的工作與生活,而一般大眾從「軍教片」之類的影視敘事中所得的印象跟現實情況畢竟有不小的落差。我知道有不少人在當兵時遇到過惡劣的長官(我自己就有這種經驗),但那是另一碼子事。此處要談的是講軍官的職業生涯,所關注的是制度面,而非個別軍官的待人處事與工作表現。 志願役尉官在軍中渡過自己身心狀況最好的那幾年,一般而言,他們正式任官服役至少六年,而其中少數得以晉升至少校的那一些幾乎都在尉官階段紮紮實實地熬過八年。請國防部告訴國人,有誰像馬英九那樣,僅在軍中當過兩年少尉,就可以在法定的迴旋梯之外搭直昇機升官到少校??? 台灣所有的軍官晉任都受「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六條與第七條的規範,除非「於軍事上有特殊勳績」(同條例第八條)、或「對國家著有勳績或死事壯烈者,得於其身後追晉或追贈官階」(第十一條)。顯然還一直活著的馬英九當然不適用於第十一條。至於「於軍事上有特殊勳績」,馬英九有嗎?沒聽說過。假如有,早就在媒體上被大書特書、反覆歌頌啦! 濫權與特權 有時我們會聽到這麼一句話:「法律遇到某某人就會轉彎」。其實,法律不長眼睛;使法律轉彎的是人。換言之:法律之所以轉彎,是因為有人違法濫權,讓他人享有特權。 對組織內部的人而言,這種行為造成組織成員之間的不公平。當這種行為反覆發生,就會形成這麼個潛規則:人脈關係與出身背景比個人的實際成就重要。可想而知,其結果是反淘汰,然後就是組織本身的腐蝕。連鎖反應的下一步是:位處組織外的關係人因而降低對這個組織的信任。 像軍隊這種相對封閉的體系,濫權與特權很容易產生,進而形成一種結構、一種文化。要根除這種病症,固然有賴於組織內部的自覺自律;不過,組織的封閉程度越高、階層結構越嚴密,就越難自我改正,越需要來自外部的觀照與壓力。 洪仲丘案之所以令社會大眾激憤,主要是因為一個年輕人竟在國家機關中遭受凌虐、斷送生命。但還有別的因素,尤其是:人們不滿這個案子裡的違法濫權。同樣地,公眾厭惡濫權與特權,所以無法只對「阿帕契貴婦觀光團」、「戴阿帕契頭盔跑趴」等荒唐行徑一笑置之。對於不得不保持相當的封閉性、不得不保持嚴密階層結構的軍方而言,這些來自於社會的責難其實有助於淨化內部的組織文化,深具正面作用。 黨國不死,特權不止 以上所言僅基於普遍性原則,並未觸及台灣當代史留給我們的一個超級特權結構:黨國體制。 台灣民主化之動力最初有一部份來自於都市中產階級對黨國體制的反抗。在1980年代末以後才開始注意政治的人往往忽略一個歷史事實:黨外運動早期的成員與財源多來自於都市中產階級,而脫胎自「黨外」的民進黨在農業地區的札根是後來才發生的事。 在仍處戒嚴的1970年代,已有不少中小企業主暗中支持新興的黨外運動。為什麼?其中固然有歷史的、族群的因素,但此類因素無法完全解釋他們的選擇:一方面,黨外人士之中不乏所謂的「外省人」與大中國意識者;另方面,黨外運動的基本訴求就只是政治上的自由與平等——亦即民主。 這些中小企業主為什麼會被這種政治訴求吸引?當時台灣經濟如旭日東升,不是有錢賺就好了嗎? 當時的經濟體制中存在著諸多的管制(所以我們後來才會老是聽到「自由化」、「開放」、「鬆綁」等呼聲),而同時,就是有少數人在這重重的管制中享有特權。黨國體制是一部授予、分配利益與特權的巨大機器。紅包可以打通其中的許多關節;但越往裡面走,人脈就越重要(亦即「有關係,沒關係;沒關係,有關係」)。不過,一旦接近核心地帶,出身背景才是最好用的通行證(光是「外省人」還不夠——黨國系譜是一部無字天書,「外省人」在其中並非被一視同仁,而是被分類、再分類)。在核心地帶,金錢交換比較不重要,權力與影響力才是重點。所以黨國核心之核心看起來相當「清廉」。 對於當時中小企業主而言,經濟遊戲規則的公平性往往僅限於表面。「為什麼他的條件沒比我好,得標的卻老是他,而我卻老是碰壁」、「為什麼有人先知道這個消息」、「為什麼到最後關頭才多設定這個規格」…多聽、多看、多想之後,倒楣的企業主終於發現,問題的源頭在於政治。 會遇到類似問題的人不只是企業主。例如:背景好、有關係的人混張文憑就輕鬆愉快地變成副教授,而被他擠掉的人可能是個真正十年寒窗苦讀的「競爭」對手。越往公部門走,越容易發現怪象。所謂的「公部門」實際上很廣泛,包括農會、漁會、水利會也是。或者說,招牌上的「X」營、「X」立並非判準。號稱「人民團體」的機構背後可能是國民黨,而只要是那些須有政府特別許可的東西(如學校)幾乎都是黨國體制的零組件。 越來越多人希望有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另外還有些人就只是打抱不平。這些人散佈在社會裡面,而當有一批具有政治意識且敢挑戰體制的人站出來,「黨外」這個沒有黨名的政黨就像磁石一樣,自然而然地吸引了一顆顆希望改變的心。這種現象並非台灣的特產。在現代歐洲民主化的過程中,布爾喬亞階級興起,從貴族階級手中奪取權力。而推動這個變化的力量同樣既來自於利益衝突,也來自於「合理化」(rationalisation)的潮流。更正確地、按照時序來講:這套程式在台灣又run了一遍。 比起發生在一些歐洲國家的革命式改造,台灣的民主化實在相當平靜,或者說,溫溫吞吞。台灣的民主化幾乎沒動刀動槍,更從未砍舊勢力的人頭、充公其財產。相較於歐洲史那一幕幕血腥場面,咱們立法院裡面的那些拉扯推擠只能算是是家家酒等級。在民主化快速發展、架構出現有機制的1990年代,黨國結構並未因台灣民主化而被摧毀,反而被李登輝總統巧妙地利用,藉以鞏固其權力基礎;正因為李登輝能穩坐江山,台灣才能以穿著衣服改衣服的方式,漸進地建立民主機制。這是台灣民主化過程的弔詭之處。 看在黨國核心人士的眼中,李登輝就只是個外人。繼承大位之初的李登輝不是叱吒風雲的強人。他每次露臉時,都讓人覺得他活像是黨國體制的傀儡,或者,說得好聽些:蔣經國的代班。即便如此,許多黨國核心人士仍視之為眼中釘,開始試圖尋找他們理想中的新主子,取而代之。整個1990年代就是他們尋覓這個「救世主」的年代(這個「世」即「黨國」這個小小世界)。在這十年之間,郝柏村與宋楚瑜相繼成為這批人或那批人的希望所託。後來,我們看到,由於種種因素(包括因為當年的「主流vs.非主流」之爭而結下的樑子等等),這兩人終究未能坐上那個位置。 就在宋楚瑜越來越有希望成為名符其實的黨國集團領袖的時候,已有人開始壓寶在馬英九身上,大力扶植這個聲勢扶搖直上的新儲君。馬英九「上校」的故事是否與此有關?值得進一步探究。 連戰雖然在2000年選後逼走李登輝,取而代之,但他的出身背景與人格特質都難以讓黨國遺老遺少們真心臣服。2004年的連宋配是儲君馬英九邁向王位的最後一塊擋路石。由於連宋敗選、拆夥,由於兩人的優柔寡斷,更由於黨國遺老遺少們的心意所趨,馬英九得以在2005年黨主席改選輕輕鬆鬆地發動突襲,成為黨國集團的領袖。2008年是黨國集團的復興元年,也可能是這個勢力真正衰亡的開始。 近八年後的今天,黨國集團正焦慮地問:誰是下一個主子? 與此同時,歷史女神丟給台灣人的是另一個考題:你們究竟要不要終結那個濫權與特權的淵藪? 元月十六日收卷,逾時不候。 延伸閱讀 呂禮詩,〈軍服與「關係」〉。
慕容理深 2016-01-15
天啊!政黨票呢?!

天啊!政黨票呢?!

台聯曾經投注相當大的力量,企圖藉由公投來阻擋國民黨政府百般吹噓的ECFA。假如當年ECFA被擋下來,這些年輕人就不必走出教室,頂著烈日,要求退回服貿協議。 隨著選舉投票日的逼近,一個兼帶驚嘆號與問號的念頭困擾著百萬、甚至數百萬人:大小政黨都怕拿不到足夠的政黨票,而眾多選民徬徨猶豫,不知投哪一黨才好。 配票?集中選票?投給自己最支持的政黨就好?各式各樣的策略與呼籲不脛而走,使得一些希望讓手中那張政黨票發揮最大效果的人更加地一頭霧水,而國會改選的可能結果不僅依然混沌不明,甚至更難預期。   倒是朱立倫先開出了明牌:他在最後一場政見發表會上向蔡英文拋出「國會多數黨於2月1日組閣」的主張,企圖以一個對手不論答是答否都失分的題目來攻城掠地。蔡英文沒上當,而且直指朱立倫撈過界,侵犯馬總統的職權;宋楚瑜繼而加碼,當場揭穿朱立倫主張的先決條件:「國民黨已知無法在國會變多數黨!」。朱立倫以為兩面光的手法必使自己有賺無賠,殊不知自己使出的兩面刃雙鋒到頭來都砍到自己。機關算盡太聰明,聰明反被聰明誤。 該學的與不該學的 不令人意外地,某些附和「選後即由多數黨組閣」主張的人又搬出法國的「左右共治」來支持其主張。例如 只不過,小英是否接球?雙英如何協調、畫分權責?台灣的政治文化、民主素養,能否前進到類似法國密特朗執政時期「左右共治」模式,還有待考驗。(楊毅,〈穩定選後政局 建立憲政慣例〉,中時電子報,2016年1月7日) 姑且不去深究台法兩國的憲法相關條文的重大差異,我們只消看一個簡單的事實:本世紀法國國會已改選了三次,這三次皆未發生左右共治,而且,每次在開票前,人們幾乎可以確定左右共治不可能出現。為什麼? 在2002年以前,法國總統的任期是七年,而國會每五年改選一次(若未被提前解散),因此,每位總統任內至少會遇到兩次國會改選。歷史上的三次左右共治都不是發生於總統上任之初: 總統任期 國會選舉結果 改選原因 1981年5月21日—1988年5月20日 左派總統Mitterrand 1981年6月21日,左派勝選、組閣 總統提前解散國會 1986年5月16日,右派勝選、組閣 定期改選 1988年5月21日—1995年5月16日 左派總統Mitterrand 1988年6月12日,左派勝選、組閣 總統提前解散國會 1993年3月28日,右派勝選、組閣 定期改選 1995年5月17日—2002年5月17日 右派總統Chirac 1997年6月1日,左派勝選、組閣 總統提前解散國會 2002年5月18日—2007年5月15日 右派總統連任 2002年6月16日,右派勝選、組閣 定期改選 2007年5月16日—2012年5月15日 右派總統Sarkozy 2007年6月17日,右派勝選、組閣 定期改選 2012年5月15日—2017年5月 左派總統Hollande 2012年6月17日,左派勝選、組閣 定期改選 如上表所示,只要是緊接著總統選舉而進行的國會改選,總統所屬的政黨(或政黨聯盟)必定取得國會多數席次。箇中原因超簡單,絕對不必勞動憲法專家來解釋,就算教育程度不到高中的法國人也懂:如果選出新總統,卻選出了一個老是跟他作對的國會,這個總統選舉豈不就等於白忙一場?! 在最初設計時,法國第五共和的總統任期大於國會議員任期。所以,當某個總統令多數人不滿而且又遇到國會改選時,他就可能失去國會多數席次,變成跛腳。這是造成所謂的「左右共治」的重要因素。台灣一些主張仿效法國「左右共治」的人往往忽略這一點(其中多數人顯然是因為一知半解)。 法國在2000年公投修憲,將總統任期縮短至五年,調整成跟國會議員的任期一樣長(台灣現在的規定也是兩種任期等長)。於是,自2002年大選開始,形成了一個新模式:每到大選年,在五月選出總統,隨即在六月選出國會。不變的是第五共和以來的傳統:選民總是將國會多數席次給新總統所屬之政黨。在這種運作模式下,所謂的「左右共治」極難重演。 有人會問:如果法國總統「中道崩殂」,而經由補選產生的新總統來自在野黨,這時候怎麼辦?又變成左右共治嗎?正解是:新總統可援引憲法第12條,解散國會。這一條規定在1958年的原始版本即已存在。密特朗兩次當選總統,每次都很快地祭出這款重武器,解散右派主導的國會。可想而知:在這樣的體制下,國會不可能像台灣這樣地在舊總統卸任前夕先改選。職是之故,我們不能拿法國的「左右共治」經驗來設想台灣在今年二月應由誰來組閣。 從法國的憲政經驗,我們該學得的第一課是:一定要讓新總統的政黨在國會取得多數。 歷史經驗告訴法國人:當總統與總理分屬彼此敵對的政治勢力,雙方總是免不了明爭暗鬥。自從總統任期縮短到等同於國會議員任期,他們基本上避開了這種政治困局。這已是十幾年前的事了;現在竟然還有人鼓吹台灣版的「左右共治」,還有人期望「台灣的政治文化、民主素養〔…〕前進到類似法國密特朗執政時期『左右共治』」!真令我哭笑不得。 該做的與不該做的 數十年來,台灣的國會一直由中國國民黨主導。宋楚瑜現在左批民進黨、右批國民黨,將種種問題歸咎於十六年來相繼執政的這兩個黨。宋先生可能忘記了,陳水扁擔任總統的八年期間經常受到在國會居多數的國親兩黨掣肘(軍購案是最典型的例子)。試想:假如當年的省議會是由民進黨主導,預算被政敵掐著的宋省長能做多少事?省政府能否大手筆舉債?大家只要看今年的台中市預算案,即不難想像(按:雖然林佳龍在台中市市長選舉勝出,但民進黨在市議會的席次仍少於半數)。 既然蔡英文勝選在望,選民就應該讓民進黨取得國會多數席次,避免重演過去國會朝小野大的困局。況且,民進黨這次的不分區名單比前一次好很多,而如果該黨這次的政黨票不進反退,這種結果形同告訴各政黨:既然選民不捧場,就不必費力去排出好名單。 以上所言只是最基本的。人民手上的兩張國會選票可以做的事還更多。只要多數選民不把票投給國民黨及其盟友,就有助於弱化、甚至可進一步拆除至今猶然是眾多問題的源頭:黨國結構。 若要談這個黨國結構造成的弊害,三天三夜講不完。敬請讀者參考eoiss針對民生問題層次的扼要分析。想進一步瞭解eoiss所指出的問題?看看大家每天使用的瓦斯就好,請合併參閱以下兩篇: 〈瓦斯漲價原凶!上游價格​壟斷、下游聯合漲價,8年超收上百億〉。 〈新店氣爆 呂秋遠談欣欣天然氣公司〉。 您的瓦斯帳單很可能也是有用的資料喔… 當然,你我都不可能只靠瓦斯過活。還有許許多多的層面與案例值得探索,例如軍宅案,它使公眾發現了一個弱肉強食的小宇宙。所以我說整個問題是三天三夜講不完。 現在民進黨、台聯、時代力量都怕自家的票被配走,另一廂的國、親、新三黨也是如此。無黨無派、而且跟絕大多數人一樣繳瓦斯費的我認為,這一切沒那麼難:只要有夠多的票從國親新那個板塊流到另一邊。黨國結構真正的少數既得利益者當然反對這樣流動。至於其他人(傳說中的淡水阿嬤?),如果是覺得自己跟郭董一樣是錢多到花不玩的人,那就請這樣的人繼續票投黨國結構的政治代表吧! 換言之,只要民進黨、台聯、時代力量一起分食的餅變大,問題就會跟著變小。關鍵在於:到底有多少人發現「(泛)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而且付諸行動,去推它一把,讓它快一點倒。這仍是未知數,所以我們不可太樂觀。由於沒人敢過度樂觀,大家就繼續眼睛盯著最可能拿到的那個部份。 有人擔心民進黨在新國會的勢力過於龐大。這是多慮。誠如林強生所言: 年輕人及社運界(甚至時代力量)的高度理想性,不太可能讓民進黨好吃懶做;而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合流,以及統派紅藍媒體的虎視眈眈,台灣選民根本不必擔心民進黨「缺乏監督」。(林強生,〈最高共識的投票策略〉) 擔心民進黨席次太多,反倒可能讓該黨的席次變成過少,造成不利新政府施政的形勢。兩相權衡之下,我認為,寧可讓民進黨多拿到幾席,也不要讓他們繼續扮演國會少數(畢竟人家蹲了幾乎三十年)。 政黨票越分散,浪費掉的選票越多。最簡單、有效的策略是把政黨票集中投給民進黨。可是,擺在眼前的現實是「集中vs.分配」的不斷拉扯。在此情勢下,最悲慘的結果是,某個或某幾個小黨僅差幾票而未達5%門檻。這種結果對極可能掌握行政權的民進黨畢竟是不利的。 台聯會不會掉入這個歷史陷阱?近日來有不少人(包括我所尊敬的幾位長輩與先進)紛紛表達他們的憂慮。 上次立委選舉時,台聯拿到的政黨票接近118萬張。將心比心,我猜想:在這些選民之中,四年來持續關心政治的人多數會感到慶幸,覺得那一票真是值得。雖然台聯當時只拿到三席,但這三席的「單位輸出功率」實在驚人:接力擔任台聯立委的六個人秉持對選民的承諾,持續不懈地對抗國民黨政府傾中的政治經濟路線,堪稱早在「太陽花」出現之前的小太陽。 正常的企業會想辦法留住表現好的員工。這個規律應該適用於政治選舉;否則形同鼓勵反淘汰。基於這個適用於每個政黨的原則,選民至少應該讓台聯維持現有的席位。 有鑑於此,我所能構思出來的最佳策略是:上次把政黨票投給民進黨的人繼續投民進黨,上次把政黨票投給台聯的人繼續投台聯。如果這些選民都這樣做,民進黨與台聯至少可以大致地穩住已有的盤。 至於在太陽花學運崛起的時代力量,他們應會得到許多年輕人的支持,包括首投族以及上次未投票的年輕選民。誠如記者蘇芳禾的一篇特稿所言,呼籲他們配票或把票集中給民進黨,恐怕是白費力氣。不過,就我個人的見聞,現在有不少年輕人遠比我這種LKK年輕時精明。說不定,他們比我們想像的還在意「結果」,而某種「『群組』配票法」或更令人拍案叫絕的策略正在他們的人際網絡中悄悄展開佈局呢… 三方瓜分政黨票,這已臻於極限。若還要再分給綠社盟(綠黨與社民黨聯盟),很可能會出現多輸的局面。由於跟兩大政治板塊保持距離,綠社盟其實可以吸納到那些對國民黨失望、對親民黨不抱期望、但說什麼也不願意把票投給民進黨的選民。綠社盟的爆發力在此。 後悔自己在上次把票投給馬英九的選民是造就選後新局的一股重要力量。對於這些選民,我的建議是:一、請把票投給蔡英文,拉高她的得票率,讓新政府在跟北京交涉時擁有更強的後盾、更重的份量;二、儘可能地選擇支持蔡英文的區域立委候選人,以免國會重演朝小野大的局面;三、請把政黨票配給民進黨、台聯、時代力量(可參考前述之「『群組』配票法」)——若實在無法說服自己支持這三個團體,就把票灌給綠社盟吧。 延伸閱讀 Eoiss,〈別理會小黨〉。 林強生,〈最高共識的投票策略〉。 李筱峰,〈你急我急大家急〉。 陳俊光〈沉悶的非終結戰──《自由幻夢》與2016大選〉。 曾韋禎,〈太陽花學運後 誰會開花結果〉。 黃達蓁,〈「群組」配票法〉。 李牧宜、羊正鈺,〈立院出代誌:為什麼我們關心的法案總是過不了?〉。
慕容理深 2016-01-13
備忘錄:2016總統大選封關民調

備忘錄:2016總統大選封關民調

台北市某佈告欄。攝於2015年10月。 這篇一反慣例,沒有分析,純貼圖,先貼一個我在台北街頭偶見的景象:左邊是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宣傳海報,右邊那張所宣傳的則是鄧麗君文物紀念展。   按照我國法律,明天起,不能公佈民調。下圖彙整四份總統大選封關民調結果: 資料來源:台灣指標、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 若扣除未表態者,則如下圖: 資料來源:同上。 選前僅供參考;開票方見真章。
慕容理深 2016-01-06
九二共識,朱立倫的過時武器

九二共識,朱立倫的過時武器

雖被稱為「拳匪」,義和團其實也有武器——他們以為夠厲害的一些東西。圖像來源:Wikimedia Commons;The U.S.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530870)。 在總統候選人的兩次辯論會上,朱立倫祭出「九二共識」來質問蔡英文,以為這是對付她的一件利器。大錯特錯。   所謂的「九二」當然不是「92吋」,亦非「92無鉛汽油」,而是1992年。在首場辯論會中拿「九二共識」來向蔡英文發問時,聯合報總編輯當然知道這一點。 可是,現在的聯合報總編輯也許不知道,直到2000年5月29日,《聯合報》上從未出現過「九二共識」一詞。 這個名詞在2000年總統大選投票前幾天才在台灣的報紙上冒出來。就我所知,它首度出現於國民黨之喉舌《中央日報》於2000年3月11日刊登的一篇報導:〈唐樹備:兩岸回到九二共識,兩會即可恢復協商〉(按:唐樹備時為國海協會副會長)。 以上的文獻考察告訴我們,「九二共識」是中共在2000年大選前夕才製造出來的政治框框,不存在於1992-1999年期間;而且,一般所謂的「蘇起在2000年選後才創造」很可能是錯誤的(這種說法始於2006年;請參閱:李淑華、吳燕玲,〈蘇起坦承 自創九二共識〉,《蘋果日報》,2006年02月22日)。 在最初使用這個名詞的時候,唐樹備即已清楚表明:九二共識並非「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見前引《中央日報》報導)。直至今日,北京當局還是不甩國民黨所謂的「一中各表」。於是,國民黨的「一中各表」只能在台灣內部自言自語,變成「一中自表」。 國民黨所謂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以「中國人認同」為基礎。三十多年來,這種認同在台灣內部傾向於萎縮。自從深具大中國意識的馬英九入主總統府以來,這個緩步多年的趨勢轉而加速。在台灣,完全揚棄中國認同的人在2008年尚不及半數,如今已達六成左右: 資料來源: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重要政治態度分佈趨勢圖 近乎六成的台灣人自認為台灣人——就是台灣人,不多不少。在他們的認知中,「一個中國」就是海峽彼岸的那個國家,它夠大、很大,就這樣。對他們而言,國民黨所謂的「一中各表」不論怎麼表,都無法引起他們的內心共鳴。中共把「接受九二共識」當作天條聖旨來放話恐嚇,徒然使這種台灣人反感——反感者可能還包括一部份自認「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人們。 誠然,許多人仍深陷於中國國民黨的鎖國思想,同意所謂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就算要講「捍衛中華民國」吧:去年年底的台灣指標封關民調顯示,認為蔡英文與陳建仁「比較能夠做到保衛中華民國」的人最多(29.9%),而朱立倫與王如玄僅得22.1%的肯定。 朱立倫陣營昧於情勢,以為「兩岸牌」、「『捍衛中華民國』牌」還在自己的手上。基於如此的嚴重誤判,他們仍繼續以「九二共識」對付小英,殊不知這個策略為國民黨設下了一個得票率天花板:大約在四十趴上下。 不過,我們亦可如此解讀:朱立倫知道大勢已去,乃轉而固守基本盤,為選後的黨內權力鬥爭預作準備。中國國民黨現在的基本盤有多大?根據前引之台灣指標最新民調,該黨在立委選舉可得的政黨票只剩21.5%,遠遜於民進黨的33.8%。另一項值得參考的項目:在同一份民調中,民進黨在受訪者心目中的「好感指數」起碼還略高於50(亦即好感程度略大於反感程度),而中國國民黨得到的「好感指數」則只有36.3,略高於中國共產黨所得的34。(台灣被那麼多中國飛彈瞄準,卻有相當數量的人對中共好感:這也算某種「台灣奇蹟」吧!) 在消極地以「九二共識」鞏固其基本盤之同時,朱立倫很可能有另一層盤算:期待蔡英文講出令中共跳腳、華府緊張的話。這種期待跟買樂透、希望中頭彩一樣,因為蔡英文失言的頻率一向很低。蔡主席的回應基本上無異於她赴美訪問時期的言論,既未掉入對手那種以簡單是非題要求作答的辯論陷阱,也沒硬梆梆地回應這道本是中共設計的題目。這種不直接衝撞的方式給北京當局、給日後執政的自己都多留了些迴旋空間(按:在第一次辯論會後,《蘋果日報》給的評語是:「穩健謹慎,沒有扣分的問題」)。北京當局不乏聰明人,這種人懂得聽弦外之音。朱立倫反而給了蔡英文再次公開向北京示意的機會。 眼見對手沒掉入陷阱,朱立倫乃批評對方的回答讓「他真的聽不懂」。假如我是蔡英文,我會如此回敬:「同樣的解說,美國人聽得懂,您卻說聽不懂。請您再去一次AIT,請他們解釋給您聽吧!其實您不是不懂,而是裝不懂。有句話說『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您就是這種人」。呵呵!蔡英文不會這樣回答啦!她偶而會展現犀利,但總不至於嗆辣。看到她當選,中南海當然會不開心,但實在沒啥好緊張。 延伸閱讀 Pfge,〈「九二共識」成了習近平的「雞肋」〉。 慕容理深,〈到底有無九二共識?十九年前的《中央日報》告訴你〉。
慕容理深 2016-01-04